定西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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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定西市司法局
•【公布日期】2018.09.30
•【字号】定司发〔2018〕62号
•【施行日期】2018.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法制工作
正文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
年”活动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的作风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思想观念、精神状态、能力素质、作风方法等方面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担当、不尽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慵懒散慢拖推等作风的痼疾在一些基层单位和干部身上表现还比较突出,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彻底祛除作风积弊,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优质服务环境。
(一)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九大对作风建设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就作风建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
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要体现。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是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的现实需要。
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都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进步,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对作风顽疾来一次大排查、大扫除,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努力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是推动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
当前,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攻坚克难的任务十分繁重,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总蓝图、任务书和时间表都已明确,如何全力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大平台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持续推进律师公证、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领域改革,大力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都需要全系统干部职工以只争朝夕、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以高效务实的举措和善作善成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加快推动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步伐。
(四)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是坚决整治作风顽疾、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的具体举措。
当前,司法行政系统的一些单位、个别干部不同程度存在作风漂浮、慵懒散慢,重形式轻内容、重面子轻里子、重过场轻实效,坐而论道、只说不做,甚至把想法说成做法、把开会视为落实、把发了文件当作已经完成任务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作风
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立足坚决全面彻底肃清XXX流毒和影响,彻底整治全系统存在的作风顽疾,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真抓实干促落实的精神状态,深入开展思想和工作作风整顿,促进作风彻底转变,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二、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下称“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当前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作风有一个全新的转变。
(一)增强“四个意识”。
自觉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明确的政治准则和根本的政治要求,切实增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真正从灵魂深处忠诚于党、维护核心、追随领袖,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践行为民宗旨。
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在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事业中,始终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想在前、做在前,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牢固树立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使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解决突出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充分把握好制约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重点难点、关键环节,着力在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科技信息运用,强化保障上制定出台一系列务实举措,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及时有效法律服务,为全市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锻造优良作风。
全面理解把握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充分认识肩负的职责和任务,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全身心投入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切实把自身的责任担起来,做到守土尽责。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学深悟透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善谋良策的能力,改进工作方法,扩展工作思路,全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新业绩。
(五)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把全部心思和精力凝聚到抓改革、促发展上来,紧紧扭住司法部确定的85项重大改革任务和省厅党委确定的2018年28项重点任务,以及实施精准扶贫、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要工作,以务实的作风抓住和用好重大机遇,以踏实的态度细化实化各项工作措施,把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任务抓好抓出成效。
三、重点任务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出的重点任务,在全面查摆解决作风建设各类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聚焦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彻底查摆和整治“四个意识”不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重点解决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重大原则上立场不够坚定、旗帜不够鲜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坚决有力的问题;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暧昧、搞“爱惜羽毛”、不敢较真碰硬、听之任之的问题;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打折变通,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党建业务“两张皮”、机关党建“灯下黑”、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教育监督管理缺失、压力责任传导逐级衰减的问题。
(二)彻底查摆和整治思想观念陈旧、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
重点解决政治理论学习不认真、走形式,学用结合不紧密,以学促用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视野狭隘、观念保守、思想僵化、固步自封、自以为是,不善于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问题;缺乏改革创新精神、工作打不开局面,谋划工作生搬硬套、简单机械,推动工作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的问题;过分强调客观原因和基础条件,不思进取、不求上进,开展调研不严不实,研究政策不深不透,专业不精、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数字不准的问题;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能力不足,服务效率不高的问题。
(三)彻底查摆和整治精神状态不适应、“慵懒散慢浮拖推”等突出问题。
重点解决缺乏责任感和担当进取精神,精神萎靡、安于现状,工作没有激情、提不起信心的问题;因循守旧、按部就班,推动落实能力不足,没有创新、缺乏典型的问题;不想学习、不愿学习,不善思考、懒于钻研,只知道生搬硬套不知道活用政策,不善谋划、不会参谋,缺乏破解难题的恒心和韧劲的问题;纪律观念淡化,团结协作精神不够,人心不齐、思想涣散,上班懒懒散散、松松垮垮、迟到早退、随意脱岗、擅离职守的问题;工作缺乏主动性、紧迫性,不慌不忙、不温不火、慢慢悠悠,不推不动、得过且过,甚至推而不动的问题;静不下心、稳不住神,浮在上面,沉不下去,对基层情况不明,对本职工作眼中无全局、手头无典型、胸中无策略、指导工作没思路的问题;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拖延不办,执行力不彻底、不坚决,推动落实不主动不用力等问题。
(四)彻底查摆和整治工作执行力不强、管理不严格、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重点解决对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组的决策部署搞选择性执行,一些重要批示指示和重大决定安排不主动落实、不严格执行,对重大决策部署“推拖绕”、“只传球不射门”、只研究不跟进、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的问题;对上级精神不学习不传达,即使传达学习也没有按要求向全体干部全面、准确传达的问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不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门好进、脸好
看、事难办”现象同时存在的问题;法律服务特别是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服务效率、质量不高,有的引起群众上访等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突出学习教育,加强政治建设。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制度,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真正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机关党建“灯下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等问题为突破口,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党性强作风,以作风促发展。
(二)突出解放思想,崇尚创新实干。
紧紧围绕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及时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把改革创新作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强大动力,树立开拓创新、抢抓机遇、创先争优、敢于担当、包容合作、蹄疾步稳、真抓实干的意识,切实解决司法行政机关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发展思路和工作举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调整思路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
(三)突出为民务实,强化责任担当。
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严实标准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树立干事创业鲜明导向,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在公共法律服务第一线和脱贫攻坚的主战场、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检验和识别干部,让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广阔舞台。
加大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力度,对照增强“八个本领”的要求,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着力打造
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四)突出严实标准,狠抓工作落实。
要抓住司法行政工作中的短板弱项,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和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
要靠实工作责任,健全责任落实体系,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五、步骤安排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期一年,从现在开始至2019年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谋划部署阶段(2018年2月至4月上旬)。
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要把思想动员和学习教育贯彻作风建设年活动始终,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凝聚转变作风的思想共识,形成改善发展环境的行动自觉。
第二阶段:问题查摆整改阶段(2018年4月中旬至2019年1月)。
要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新华社文章列举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0种新表现,对照本实施意见列举的需要着力解决的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开展的“三纠三促”专项行动,通过深入调研、座谈走访、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认真查找和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透,把整改措施抓实抓细,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要及时跟进督查,建立健全台账,实行挂牌销号,推动问题整改。
2018年12月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要进行全面总结,并以书面报告市委和省司法厅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阶段(2019年2月)。
要采取单位自评、社会评议、机
关互评、领导评价等多种方式,对全系统各部门单位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满意度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年度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考核体系。
各部门单位要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六、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司法局成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报告进展情况。
(二)坚持以上率下。
领导干部自觉当好转变作风的“领头雁”,以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实际行动为全系统树起标杆。
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在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上走在前、做表率,对影响和制约本单位发展的作风问题,深入细致研究,谋划破解之策。
领导班子分管负责人员要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作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加强对分管的人和事的教育、监督、管理。
(三)坚持分类施策。
抓住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要树立“窗口服务”意识,把转变作风的重点放在树牢宗旨意识、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上,扎实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及时有效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消除社会负面情绪,树立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各部门单位要重视抓好“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群众办事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行政管理、行政服务水平,真正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
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认真负责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坚决纠正冷硬横推、敷衍塞责、态度冷漠、语气强硬、激化矛盾等官僚主义问题。
(四)统筹部署推进。
这次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要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三纠三促”专项行动
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突破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结合起来,正确处理抓工作落实与抓作风建设的关系,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五)注重建章立制。
要围绕查摆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靠实整改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同时,对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系统梳理,深入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缺陷,认真抓好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把有效的做法通过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切实形成科学完备、务实管用、针对性强、有利于发展的制度体系。
加快完善重要情况层层报告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和失职问责机制,对治理作风顽疾实行最严格的问责追责,只要发现作风方面的问题、破坏发展环境方面的问题、给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添乱的问题,都必须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