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标准操作规程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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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标准操作规程一、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指针1.具有发生SSI(手术部位感染)的高危因素的手术:手术时间延长和术前ASA(美国麻醉协会)评分>2分的手术。
2.容易发生SSI的高危手术:清洁-污染(Ⅱ类)手术及部分污染(Ⅲ类),包括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的手术。
3.感染后果严重的清洁手术:心脏、血管、开颅和门脉高压症手术以及使用人工材料或人工装置的清洁(Ⅰ类)手术。
4.污秽—感染(Ⅳ类)手术:属治疗性应用。
二、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品种选择选择的抗菌药物应覆盖常见病原菌,应注意不同部位的常见病原菌的差别以及不同地区与不同年代的耐药性的变迁:应具有良好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宜价钱低、毒性小。
1.对于心脏、血管外科、乳房、头颈外科、腹外疝、矫形外科、神经外科、胸外科手术(食管、肺)及经口咽部大手术、应用植入物或假肢手术,发生SSI 的最主要病原菌为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应使用第一、第二头孢菌素。
神经外科及胸外科两类手术可酌情选择头孢曲松,经口咽部大手术和胸外科手术(食管、肺)可以联合使用甲硝唑。
2.对于胃十二指肠、胆道(不包括经腹腔镜进行)、阑尾、结直肠、泌尿外科以及妇产科手术,发生SSI 的病原菌包括肠杆菌科细菌和厌氧菌,应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类,必要时联合应用甲硝唑或选用具有具有抗厌氧菌活性的头霉素类药物。
3.青霉素和头孢菌素过敏患者的替代方案。
患者对青霉素过敏不宜使用头孢菌素时,针对葡萄球菌、链球菌可用克林霉素,针对革兰氏阴性杆菌可用氨曲南,或二者联合应用;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因其价廉易得,在我国耐药情况不严重的基层医院,在密切监控不良反应的情况下,可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应用。
4.万古霉素一般不宜用作预防用药,除非已证明有MRSA(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SSI 流行。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dc30921e905f804d2b160b4e767f5acfa0c78378.png)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为了进一步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特制订本规定,并须严格遵照执行。
预防用药目的是预防手术切口感染和手术部位感染,以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预防用药基本原则包括: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应选择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应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入;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应在病房或手术室给药。
预防用药条件包括: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仅在特定情况下可考虑使用;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药物;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不属于预防应用范畴。
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包括:根据预防目的选择药物;考虑既往该部位感染细菌的种类及其抗菌药物耐药性;参考抗菌药物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参数;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操作流程包括:择期手术后,根据手术类型和预防目的选择抗菌药物,按照基本原则给药,定期评估疗效和药物耐受性。
在手术前一天,主管医生应开具临时医嘱,明确手术前0.5小时需要使用的药物剂量。
对于需要进行皮试的患者,病房护士应完成皮试并记录结果,并执行医嘱并签名。
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手术室可以在手术过程中追加一次药物剂量,根据药物半衰期来确定。
各科室应提前根据本科手术特点或预计手术时间,将第二剂量抗菌药物提交手术室备用,如果手术中未使用,应随病人一起带回病房。
为了避免胎儿接受抗菌药物,剖宫产手术应在钳夹脐带或断脐后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医嘱给药,皮试由病房护士完成并记录皮试结果。
在术后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时,应选择与术前相同的药物。
对于I类切口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术前用药一次即可;对于I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时间为24小时,必要时可延长至48小时;对于III类切口手术,可根据实际情况应用3-7天。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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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减少抗生素滥用和耐药菌的产生,保证手术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手术科室,包括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病房等。
三、定义1.围手术期:指手术预约的时间,手术开始的时间到手术结束后24小时的时间段。
2.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指在手术前、手术中或者手术后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应用。
四、抗菌药物选择1.抗菌药物的选择应根据手术类型、手术部位、手术切口分类和感染危险度进行,遵循抗菌药物应用指南。
2.应避免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尽量选择窄谱抗菌药物。
在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广谱抗菌药物时,需经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使用原则1.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在手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开始,并在手术后继续应用24小时。
2.抗菌药物使用剂量应根据患者年龄、体重等个体差异进行调整。
3.应用抗菌药物的方法可以是口服、静脉注射或外用,具体方法根据患者情况和手术需要决定。
4.应遵循使用规范,避免超量或者错误使用抗菌药物。
5.应监测患者的临床症状、体温、感染标志物等指标,及时调整和终止抗菌药物的使用。
六、抗菌药物管理1.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
2.医生应严格按照临床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开展抗菌药物的使用,并及时报备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3.抗菌药物应由医院药房统一采购,不得由医生私自购买和使用。
4.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库,定期检查库存情况,并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出库和使用流程。
5.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应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中,包括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疗效等信息。
七、教育和培训1.医院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的使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使用水平。
2.医院应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认识。
八、违规处理任何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医院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人员档案。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https://img.taocdn.com/s3/m/35b46489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9b.png)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管理。
第三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严格按照医学指南和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第五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选择应当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病原菌分布及药物敏感性等因素综合考虑,遵循循证医学原则。
第六条首选药物应当是疗效确切、安全性好、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
β-内酰胺类抗生素和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是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的首选药物。
第七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半小时至一小时开始给药,确保药物在手术开始前达到有效血药浓度;(二)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者失血量大于1500毫升时,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抗菌药物;(三)手术后根据患者病情和病原菌情况,必要时给予第三剂抗菌药物。
第八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不得超出以下范围:(一)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第一代头孢菌素、第二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二)呼吸道感染: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三)泌尿系统感染: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抗生素;(四)消化系统感染:第三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五)其他部位感染:根据病原菌情况和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第三章抗菌药物的监测与评估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制度,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进行实时监测。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办法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a355c7e66ec102de2bd960590c69ec3d5bbdbe5.png)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办法目的:加强我院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促进合理用药,遏制细菌耐药。
适用范围:药剂科、临床各科室。
工作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含介入诊疗)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遏制细菌耐药,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四川省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实施细则(2023 版)》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
第三条手术部位感染最常见的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其次是肠道杆菌科细菌(大肠杆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
病原菌可以是内源性或外源性的,大多数是内源性的,即来自患者本身的皮肤、粘膜及空腔脏器内的细菌。
皮肤携带的致病菌多数是革兰阳性球菌,但在会阴及腹股沟区,皮肤常被粪便污染而带有革兰阴性杆菌及厌氧菌。
手术切开胃肠道、胆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时,典型致病菌是革兰阴性肠道杆菌,在结直肠和阴道还有厌氧菌(主要是脆弱类杆菌),它们是这些部位器官/腔隙感染的主要病原菌。
在任何部位,手术切口感染大多由葡萄球菌引起。
第四条本规定供所有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第五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相关的培训、指导、评价、管理等工作,确保本规定贯彻落实。
第六条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预防用药的原则第七条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精细的无菌操作和手术技巧,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对于择期手术患者,一般术前住院日≤3 天。
不推荐对准备接受手术的患者去除毛发;如果确有必要,只能使用剪刀或电推去除毛发。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制度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14ddd7e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ee.png)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制度一、引言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是外科手术中的重要环节,旨在降低手术部位感染(SSI)的风险,保障患者安全。
然而,抗菌药物的过度使用和不当应用会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增加,影响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因此,制定对于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制度的制定原则、实施要点和监管措施。
二、制定原则1. 科学性原则: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和抗菌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2. 适宜性原则:根据手术部位、手术时间和患者具体情况,确定抗菌药物的给药时机、剂量和疗程。
3. 个性化原则: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肝肾功能和药物过敏史等因素,个体化选择抗菌药物。
4. 动态调整原则:根据手术过程中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种类和剂量。
5. 综合预防原则:结合无菌操作、手卫生、术前准备和术后护理等措施,全面降低手术部位感染的风险。
三、实施要点1. 术前评估: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感染风险评估,包括手术类型、患者年龄、免疫状态、基础疾病等。
2. 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对手术部位常见感染菌敏感的抗菌药物。
3. 给药时机:一般而言,抗菌药物应在手术切开皮肤前30分钟至1小时内给予。
对于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对于污染手术,可术前给药一次,术后根据需要追加一次。
4. 剂量和疗程:根据手术类型、患者体重和抗菌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合理确定剂量。
一般情况下,术后抗菌药物的疗程不超过24小时。
5. 监测和评估:对患者进行术后感染监测,评估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效果,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
四、监管措施1. 建立健全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明确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原则、流程和监管措施。
2. 培训和教育:对医务人员进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
3. 处方权限制: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实行处方权限制,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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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开展手术的科室和部门。
第三条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提高手术成功率,降低术后并发症的发生。
第四条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评估:术前对患者进行感染风险评估,制定个体化的预防用药方案。
(二)手术时用药: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状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确保手术时药物浓度达到预防感染的效果。
(三)用药时机:一般在手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开始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可术中追加一次。
(四)用药时长: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状况,一般术后24-48小时内停药。
(五)药物选择:根据手术部位、患者感染风险、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成立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和培训工作。
第六条管理小组成员由医务科、药剂科、感染性疾病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数据,组织培训和考核等。
第三章用药管理第八条手术医生在术前对患者进行感染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体化的预防用药方案。
第九条术前由药剂科提供抗菌药物选择指南,供医生参考。
第十条手术医生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名称、剂量、给药时间和方法。
第十一条手术室护士按照手术医生开具的用药方案,按时给患者用药。
第十二条术后24-48小时内停药,特殊情况需延长用药时间的,由手术医生提出申请,经管理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药剂科负责监测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干预和处理。
第十四条医务科负责对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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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人民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全院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围手术期尤其是清洁手术的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提高临床预防效果,纠正当前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现象,根据国卫办医发〔2015 〕43 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令〔2012 〕84 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 1)、预防用药目的:主要是预防切口感染、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
( 2)、预防用药原则: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表 1-1 )、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1. 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 清洁 -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通常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 污染手术(Ⅲ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 污秽 -感染手术(Ⅳ类切口):在手术前即已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术后继续,此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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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手术预防用药行为,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
第三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药物特点等因素综合评估后使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培训和考核,确保制度的落实。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第五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药物特点等因素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二)优先选择具有良好预防效果、副作用较小、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三)避免使用耐药菌株广泛存在的抗菌药物;(四)不推荐使用广谱抗菌药物进行预防性应用。
第六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预防用药应在手术前0.5-2小时内给予,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二)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手术,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给药时间;(三)手术后如需继续使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手术类型等因素综合评估后决定;(四)抗菌药物的剂量、给药途径和疗程应根据药物特点和患者病情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用药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情况,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围手术期的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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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的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我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提高手术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降低手术切口感染率,保障患者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手术科室及手术患者的抗菌药物预防应用。
三、基本原则1. 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类型、患者健康状况、感染风险等因素综合评估后决定是否使用。
2. 预防用药应遵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3. 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类型、患者健康状况、感染风险等因素综合评估后决定是否使用。
4. 预防用药应遵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四、预防用药指征1. 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仅在以下情况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 清洁-污染手术:根据实际情况用药,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3. 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五、预防用药方案1. 抗菌药物选择:根据手术类型、患者健康状况、感染风险等因素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2. 用药时机:通常在手术前0.5-2小时内开始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术中可追加一次。
3. 用药剂量:根据抗菌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点和患者体重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
4. 用药疗程:一般为手术当天一次给药,清洁手术无需术后继续用药。
六、预防用药管理1. 医师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按照本制度规定合理选择抗菌药物进行预防用药。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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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用规范背景手术是医疗领域常见的治疗方法之一,为了预防手术过程中的感染风险,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在临床实践中被广泛应用。
然而,滥用抗菌药物可能导致耐药菌株的出现,并增加抗生素的副作用和不良反应发生的风险。
因此,为了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制定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应用规范显得十分重要。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明确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应用规范,以减少抗生素滥用,提高手术患者的治疗效果并降低感染风险。
应用规范1. 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应根据手术类型、预期感染风险、局部菌群特征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应优先使用窄谱抗生素,并尽量避免使用广谱抗生素。
2. 给药时间和途径:应在手术开始前适当时间内给予抗菌药物,并按照医嘱规定的剂量和给药途径给药。
应遵循抗菌药物的药动学和药效学原则,保证药物在手术期间的有效浓度。
3. 给药持续时间: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持续时间应根据手术类型和感染风险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应在手术后24小时内停止抗菌药物使用。
4. 合理调整药物剂量:对于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合理调整抗菌药物的剂量,以避免药物积累和毒副作用的发生。
5. 监测抗菌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在使用抗菌药物的过程中,应及时监测患者的感染症状和实验室检查指标,评估抗菌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情况。
6. 教育和培训医务人员: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认识和应用水平,以确保规范的执行。
结论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是保证手术患者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合理的抗菌药物应用规范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抗生素滥用和耐药菌株的出现。
医疗机构应制定并积极推行相应的规范,以提高手术患者的治疗效果并降低感染风险。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章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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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章程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为了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章程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外科手术的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
1.3 定义围手术期:从患者决定接受手术治疗开始,至手术治疗结束后的恢复期结束。
预防性抗菌药物:在手术前、手术中或手术后使用抗菌药物,以预防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
二、组织架构2.1 成立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由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管理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2.2 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政策、培训医务人员、监督执行情况、处理违规行为等。
三、使用原则3.1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1)手术部位感染的危险性较高。
(2)手术过程中可能发生细菌感染。
(3)患者存在易感因素,如免疫力低下、营养不良、糖尿病等。
(4)手术切口分类为I类或II类。
3.2 抗菌药物的选择应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状况、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等因素综合考虑。
3.3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疗程应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一般不超过24小时。
四、使用流程4.1 术前评估术前由医师对患者进行评估,判断是否需要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4.2 处方开具如需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由医师开具处方,药师审核后执行。
4.3 用药管理药师负责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4.4 术后评估术后由医师对患者进行评估,判断是否需要继续使用抗菌药物。
五、培训与教育5.1 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管理科等部门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培训与教育。
5.2 培训内容应包括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药物选择、用药疗程、用药管理等。
六、监督与检查6.1 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管理科等部门应定期对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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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减缓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及降低患者的医药费用,本规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___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及卫生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
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的目的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的目的是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一)手术切口的分类及预防用药条件:清洁手术不需要预防用药,但在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手术涉及重要脏器、异物植入手术、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糖尿病控制不佳、恶性肿瘤放化疗中、营养不良等高危人群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于预防应用范畴。
切口分类是决定是否需进行抗生素预防的重要依据。
二)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原则上围手术期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注射用头孢唑啉、注射用头孢呋辛、注射用头孢曲松、甲硝唑注射液(预防厌氧菌感染)。
首先,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仅在泌尿系手术中使用环丙沙星。
氨基糖苷类药物具有肾毒性和耳毒性,因此不建议作为预防用药。
大环内酯类药物属于抑菌剂,一般不作为手术预防用药。
碳青霉烯类药物不适用于手术预防用药。
糖肽类药物一般也不作为手术预防用药,但在MRSA发生率高的医院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时,可以选择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
对于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的患者,可以选择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和链球菌感染,或选择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
在必要时可以联合使用不同的药物。
药物选择可以参考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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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防止性应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防止性使用抗菌药物(如下简称防止用药)旳管理,增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根据《处方管理措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旳告知》和《卫生部办公厅有关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题整改活动旳告知》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围手术期防止用药目旳是防止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波及旳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也许发生旳感染。
第三条手术部位感染最常见旳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另一方面是肠道杆菌科细菌(大肠杆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
病原菌可以是内源性或外源性旳,大多数是内源性旳,即来自患者自身旳皮肤、粘膜及空腔脏器内旳细菌。
皮肤携带旳致病菌多数是革兰阳性球菌,但在会阴及腹股沟区,皮肤常被粪便污染而带有革兰阴性杆菌及厌氧菌。
手术切开胃肠道、胆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时,经典致病菌是革兰阴性肠道杆菌,在结直肠和阴道尚有厌氧菌(重要是脆弱类杆菌),它们是这些部位器官/腔隙感染旳重要病原菌。
在任何部位,手术切口感染大多由葡萄球菌引起。
第四条本规定供所有手术防止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第五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围手术期防止用药有关旳培训、指导、评价、管理等工作,保证本规定贯彻贯彻。
第六条围手术期防止用药应当遵照安全、有效、经济旳原则。
第七条防止用药不能替代严格旳无菌操作,医院有关部门、科室及医务人员应按照《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防止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做好感染防止控制工作。
第二章防止用药旳适应证第八条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波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旳器官,手术野无污染,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和颅骨肿物切除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防止使用抗菌药,仅在下列状况时可考虑防止用药:(一)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超过2小时,污染机会增多者;(二)手术波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导致严重后果者,如颅内手术、心脏手术等;(三)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腹股沟疝补片修补术不包括在内;(四)存在感染有关高危原因者,高危原因包括: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接受器官移植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制度
![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34cb168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518ce8b.png)
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制度1.严格掌握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使用。
2.给药方法:给药途径大部分为静脉输注,仅有少数为口服给药。
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0.5-1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保证手术部位暴露时局部组织中抗菌药物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沾染细菌的药物浓度。
万古霉素或氟喳诺酮类等由于需输注较长时间,应在手术前1〜2小时开始给药。
3.预防用药维持时间: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
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
如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2倍以上,或成人出血量超过1500ml,术中应追加一次。
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 24小时,心脏手术可视情况延长至48小时。
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污染手术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
过度延长用药时间并不能进一步提高预防效果,且预防用药时间超过48小时,耐药菌感染机会增加。
4. I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应控制在30%以下,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可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4)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5. H类切口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用药,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污染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时间可酌情延长。
6. III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7. W类切口:在手术前即已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术后继续,此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标准操作规程
![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标准操作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30f1a3f9b9f3f90f77c61b18.png)
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标准操作规程一、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1.具有发生SSI(手术部位感染)的高危因素的手术:手术时间延长和术前ASA(美国麻醉协会)评分>2分的手术。
2.容易发生SSI的高危手术:清洁一污染(Ⅱ类)手术及部分污染(Ⅲ类)手术,包括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3.感染后果严重的清洁手术:心脏、血管、开颅和门脉高压症手术以及使用人工材料或人工装置的清洁(工类)手术。
4.污秽一感染(Ⅳ类)手术:属治疗性应用。
二、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品种选择选择的抗菌药物应覆盖常见病原菌,应注意不同部位的常见病原菌的差别以及不同地区与不同年代的耐药性的变迁;应具有良好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宜价格低、毒性小。
1.对于心脏、血管外科、乳房、头颈外科、腹外疝、矫形外科、神经外科、胸外科手术(食管、肺)及经口咽部大手术、应用植入物或假体手术,发生SSI的最主要病原菌为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应使用第一、第二代头孢菌素。
神经外科及胸外科两类手术可酌情选择头孢曲松,经口咽部大手术和胸外科手术(食管、肺)可以联合应用甲硝唑。
2.对于胃十二指肠、胆道(不包括经腹腔镜进行)、阑尾、结直肠、泌尿外科以及妇产科手术,发生SSI的病原菌包括肠杆菌科细菌和厌氧菌,应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必要时联合应用甲硝唑或选用具有抗厌氧菌活性的头霉素类药物。
3.青霉素和头孢菌素过敏患者的替代方案。
患者对青霉素过敏不宜使用头孢菌素时,针对葡萄球菌、链球菌可用克林霉素,针对革兰氏阴性杆菌可用氨曲南,或二者联合应用;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因其价廉易得,在我国耐药情况不严重的基层医院,在密切监控不良反应的情况下,可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应用。
4.万古霉素一般不宜用作预防用药,除非已证明有MRSA(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SSI流行。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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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人民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全院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围手术期尤其是清洁手术的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提高临床预防效果,纠正当前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现象,根据国卫办医发〔2015〕43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令〔2012〕8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1)、预防用药目的:主要是预防切口感染、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
(2)、预防用药原则: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表1-1)、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1.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通常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Ⅲ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污秽-感染手术(Ⅳ类切口):在手术前即已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术后继续,此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表 1-1 手术切口类别注: 1.本指导原则均采用以上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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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十二指肠手术包括经皮内镜胃造瘘术(限高危患者,见备注)胆道手术包括经腹腔镜胆囊切除(限高危患者,见备注)
术前头孢唑啉1g静滴或头孢呋辛1.5g或头孢噻肟1g静滴
胃、十二指肠手术高危患者:肥胖、梗阻、胃酸减少、胃肠动力减缓
胆道手术高危患者:>70岁、急性胆囊炎、胆囊无功能、梗阻性黄疸或胆总管结石
一般需要,尤其有危险因素者
污染
自胃肠道较大量溢出,新鲜创伤,感染入侵途径为尿路或胆道,或有重大操作失误
需要
严重污染-感染
急性细菌性炎症、创伤有坏死组织残留,异物、粪便污染
抗感染治疗
表3 抗菌药在手术时的预防应用*
预防对象、手术
预防方案
备注
心血管手术
心脏手术
假体或异物置入术
腹主动脉重建术
缺血性下肢截肢术
也可选择第二代或第三代头孢菌素加甲硝唑
妇产科手术
经阴道或经腹腔子宫
切除术
术前30min头孢唑啉1~2g或头孢呋辛1.5g或头孢西丁1~2g静滴,手术时间长者手术过程中q4~8h重复给药
羊膜早破或产程异常
的剖宫产术
夹住婴儿脐带后立即给予头孢唑啉1~2g静滴
人工流产
妊娠初3个月仅高危患者青霉素G200万U iv或多西环素300mg po, 妊娠4-6月头孢唑啉1g,iv
结肠、直肠、阑尾手术
术前成人头孢唑啉1giv+甲硝唑0.5~1g iv;β内酰胺类类过敏者克林素霉600mg~900mg iv+庆大霉素1.5mg/kg静滴
择期手术者 成人新霉素1g(或庆大霉素80mg~120mg)+甲硝唑0.5g~1g术前19h、18h、9h口服或新霉素1~2g(或庆大霉素120mg~160mg)+甲硝唑2g术前13h、9h口服
高危人群包括:有盆腔炎病史、淋病或有多个性伴侣者
骨关节手术
髋或膝关节成形术
术前头孢唑啉1~2g静滴或头孢呋辛1.5g静滴,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者
术前万古霉素1.0g或去甲万古0.8g静滴或术前克林霉素600mg~900mg静滴,
术后不再用药,或重复以上剂量,在术后24h内停止预防用药,闭合性骨折内固定开放复位 头孢曲松2.0g静脉给药或肌注(单剂)
神经外科手术
清洁手术无植入物,如
开颅手术
术前头孢唑啉1.0g静滴
清洁-污染手术(经窦、鼻、
口咽部手术)
MRSA发生率高的场所术前万古霉素1.0g或去甲万古霉素0.8g静滴
成人术前克林霉素900mg静滴或成人术前头孢呋辛1.5g+甲硝唑0.5g静滴
泌尿外科手术
术前有菌尿症者
头孢唑啉1giv,q8h×3次,围手术期继以呋喃妥因口服,直至拔除导尿管,或×10d
经腹股沟切口的下肢手术
安装永久性心脏起搏器
头孢唑啉术前1giv,继1gq8h×1~2d,或头孢呋辛1.5g单剂,或1.5g,q12h iv×4次,在甲氧西林耐药金葡菌(MRSA)检出率高的医院也可用万古霉素1g单剂静滴,但手术切口如涉及腹股沟者,需加用头孢唑啉
头和颈部手术
手术经口、咽部粘膜者
头孢唑啉术前2giv单剂或克林霉素600mg~900mg单剂,静滴 +庆大霉素1.5mg/kg单剂,静滴
手术时抗菌药的预防应用见表2,手术时预防用药方案参考表3,其中药物选用品种可依据各医院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表2 外科手术分类及预防用药
手术种类
手术特点
预防用药
清洁手术
无损伤,无炎症,手术无破环性,不涉及呼吸、消化、泌尿生殖道等与外界相通器官
一般不用,仅用于高危病人
清洁-污染
经胃肠道或呼吸道、但无明显溢出,阑尾切除、经口咽、阴道、尿路、胆道等,该处无感染,或微小操作失误
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标准操作规程
适用对象:外科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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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规范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
内容:
一、围手术பைடு நூலகம்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2.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
(1)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①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③异物植入手术;④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属抗菌药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3.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的选择及给药方法:抗菌药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预防器官-腔隙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并参考本医院细菌耐药状况选用品种。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选用的抗菌药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1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静脉给药可在术前0.5小时,肌注在术前0.5~1小时),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污染手术野细菌的药物浓度。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ml),可在手术中给予第2剂(使用长半衰期抗菌药者除外)。抗菌药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剂即可。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对手术前已存在感染者,抗菌药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用而定。
抗菌药选用可参照细菌药敏结果加以更改
(2)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
(3)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