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广告词[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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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广告词[5篇]
第一篇:货运代理广告词
货运代理广告词
一、好才运,好标准,好服务,好真情。

二、一本万利好才运,货如轮转好畅顺。

三、好才运打造物流第一,财运好享受快乐服务。

四、马到成功靠物流,财源广进好才运。

五、从天涯到海北,真诚永不变物流首选好才运,保您一路好财运。

六、好才运来好财运,承载托付好运来。

七、品高志远行天下,放心物流好才运。

八、风雨呵护好才运,平安抵达好运来。

九、好才运货运代理,为你运送好财运。

十、好才运,运达您的事业,好运您的.生活。

十一、八方聚来好才运,四海通达财运好。

十二、快速安全好才运,幸福财富有保障。

十三、好中求快,才德载物,运达天下好才运,运好货;好运,财运通通运。

十四、送去你的心意,托运朋友的关心,好才运热心为您服务。

十五、物流运输让你愁,好才运帮您来解愁。

十六、精诚呵护好才运,托付抵达好运来。

十七、安全、可靠、速度快,好才运货运对您不变的承诺。

十八、物流畅通好才运,物流安全好才运,物流快捷好才运,物流诚信好才运。

十九、四海皆客客为贵,五湖为好好才运。

二十、好才运货运:一路好财运,富贵滚滚来。

二十一、好才运货运:好品质,才运万物,
二十二、安全快捷好才运,满意放心好财运。

二十三、好才运来好财运,一路呵护好运来。

二十四、才运亨通行天下,好货群发到家门。

二十五、品高志远行天下,放心托付好才运。

二十六、好货运,有才运好才运,质量万里行,相伴您一生。

二十七、好才运来好财运,物流天下好运来。

二十八、好才运,货达四海;好财运,伴您一生。

二十九、好”服务“才”托付“运”天下。

三十、马到成功贵平安,财源广进好才运。

三十一、好服务,服务万千情;好才运,财运千万家。

三十二、好服务才运天下,真周到而得众心。

三十三、好才运交好运,运好财,找好才运货运。

三十四、好才运来好财运,风雨阳光好运来。

三十五、快捷平安好才运,诚信服务财运好。

三十六、有缘承载托付,爱心服务一路,好才运物流。

三十七、承载托付好才运,平安准时好运来。

三十八、千金难买好财运,货运首选好才运。

三十九、好才加好运,一路(万事)必好运(通顺)。

四十、传递真爱,平安抵达好才运:物流万里路,文明播四方。

四十一、好才运来好财运,平安准时好运来。

四十二、好”服务,“才”放心,“运”千里,零担心。

四十三、货运选择好才运,人生自然财运好。

四十四、好才运来好财运,天下共享好才运。

四十五、货物”好才运,“流通”好财运。

四十六、敢为人先好才运,马到成功好财运。

四十七、快捷安全好信用,货运我选好才运。

四十八、安全放心好才运,物流顺达保诚信。

四十九、携手好才运,年年好财运,好财运物流,您的财富搬运工。

五十、聚天下好才(财),汇八方好运。

第二篇:货运代理
货运代理行业在国际货运市场上,处于货主与承运人之间,接受
货主委托,代办租船、订舱、配载、缮制有关证件、报关、报验、保险、集装箱运输、拆装箱、签发提单、结算运杂费,乃至交单议付和结汇。

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早在公元十世纪就已建立,初期为报关行,其从业人员多系从国际贸易企业而来,人员素质较高,能为货主代办相当一部分国际贸易业务和运输事宜,随着贸易发展,逐渐派生出一个专门行业,在其发展过程,有些国家曾试图取消它,让货主与承运人直接发生业务关系,减少中间环节,但都未成功,因为构成国际货运市场的货主、货代、船东(或其他运力)、船代四大主体,与港务码头、场、站、库等客体不能相混,兼营、交叉经营,会使国际货运市场竞争秩序出现混乱。

我国的货运代理业自1840年鸦片战争后开始出现。

从那时起至1949年,这一行业几乎全部被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洋行所控制和垄断。

解放后,在计划经济的指导下,我国的货运代理业呈高度集中的体制,一律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简称“中国外运”)及其分公司经营,为我国各进出口贸易公司的货运总代理。

1978年改革开放后,我国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货运代理市场逐渐开放,一家垄断的局面被打破。

为了使货运代理业能更好地为外贸服务,国家允许成立多家货运代理,并且提倡公平竞争。

于是国内各单位和外商纷纷申请成立货运代理公司,至今依法成立了6000多家货运代理公司,从业人员16万多人。

为了与国际接轨,1985年中国外运代表我国的货运代理作为一般会员,加入了FIATA,并派人参加了年会和地区会议。

我国货运代理行业起步较晚,历史较短,但是由于国家重视,政策鼓励,规范发展,发展十分迅速,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运输事业的重要力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80%的进出口贸易货物运输和中转业务,以及大部分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业务都是通过货运代理企业完成的。

第三篇:国际货运代理
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前景与现状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发展现状
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各国经济贸易往来的日益频繁,跨国
经济活动的增加,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起步较晚,历史较短,但是由于国家重视,政策鼓励,规范发展,发展十分迅速。

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遍布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布在30多个部门和领域,国有、民营、外商投资、股份制等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已经成为中国对外贸易运输事业的重要力量,对于中国对外贸易和国际运输事业的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1.1 我国政府进一步实行对内开放
中国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进入门槛很高,政府对自然人直接设立国际货代一直没有开放。

中国加入WTO之后,各行各业都加大了对内开放的深度和广度。

2008年,中国的进出口经营权全面放开,凡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的流通企业,无论是何种经济性质,都可以申请进出口资格,政府实行核准制。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开展调研,以此论证允许自然人直接持股国际货代企业的可行性和操作规程,一旦允许自然人持股国际货代企业,将迅速引爆民营货代市场。

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将会对国际货代采取一系列对内开放措施。

1.2 货运代理行业发生裂变和整合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货代和物流行业将按市场规则进行整合和裂变,大致有三个方向:其一,包装上市。

目前,中外运和中远都有物
流板块的上市公司,还有一些国有大型物流公司,比如中铁系统、中邮系统等,正在整合物流资源,准备以物流为核心业务上市。

其次,网络化经营。

中国的货代和物流公司在网络化方面比较薄弱,可以说没有一家货代公司在海外建立了自己的代理网络,只有少数公司在全国范围建立网络。

随着业务的发展,货代公司必须在国内、国外建立健全代理网络,通过联盟形式,快速实现网络化经营。

再次,专业化经营。

“大而全、小而全”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的发展。

货代企业,尤其是中小型货代,应该找准自己的市场定位,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业务,走专业化经营之路,强化自身在某个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整合和裂变之后,货代和物流行业将出现一些上市公司、一批网络化企业和众多的专业化公司。

1.3 外资公司、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逐步形成三足鼎立格局
DHL、FedEx、Shenkers、Eagle、Bax、Nippon等外国企业大多是以中外合资的形式进入中国市场,有的企业合作得非常默契,即使政策允许外资独资,他们也不会放弃中国的合作伙伴;有的合资企业可能要随着政策开放对合作方式进行战略性调整,转变成独资公司。

届时,中外合资企业、外方控股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将成为中国市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国有货代企业将是中国市场的主力军。

中外运、中远、中海、中铁、中邮等大型国有企业正努力抓住市场经济发展机遇,由传统的货代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努力打造出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国家队。

民营企业是最具有活力的新生力量,中国市场上涌现出一大批民营货代和物流企业,他们产权清晰、轻装上阵、体制灵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因此,我们很快就会发现外资公司、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成为三支劲旅,在中国的货代和物流市场强烈角逐,逐渐形成三足鼎立之势。

1.4 货运代理市场投资潜力巨大
中国独特的经济形态给了货代和物流市场独特的投资机会。

到2020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将比2000年要翻两番,预计能够达到4万亿美元。

中国的外贸进出口总额也将翻两番,预计能够达到2万亿美元,中国的货代和物流也将随之同步增长。

中国国内的巨大市场以及中国特有的比较成本优势决定了中国会发展成为世界加工厂,这样中国就会变成世界物流集散中心。

因此,中国货代和物流市场的巨大潜力不言而喻。

另一方面,中国货运物流的基础设施比较差,亟待改善和提高。

政府层面加强物流区域规划,比如,珠江三角洲物流规划和长江三角洲物流规划,各地方政府也非常重视物流规划,比如,兴办物流园区。

这些情况说明一个现象,货代和物流市场仍将成为中外投资者追捧的“靓女”,继续成为投资热点。

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存在的问题
2.1 战略定位不清,缺乏发展规划
2.2 缺乏核心竞争力,盈利方式不合理
2.3 配套基础设施差,专业人才缺乏
2.4 市场秩序不规范,合法货代受挫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发展前景
国际货运代理业在中国还不是一种成熟的产业,国内外客户的需求又
有很大不同,根据本国特色,确定符合我国国情的货代物流产品是适应市场的首要条件。

另外,由于中国的货代企业长期处于低层次的粗放经营状态,系统组织能力很低,又缺乏有效的全球网络,提供全球供应链的管理服务有一定难度。

所以,中国的货代企业首先要解决的是如何根据自己的条件,融入到全球物流体系之中,加速把过去传统的货代业提升为货代物流业,开发不同层次的物流服务,最大限度地在物流产业中受益。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要破除物流分项管理,构筑一体化物流战略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竞争力,离不开完善的物流法律、法规建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的培育和发展等宏观环境以及相关政策的支援;离不开供应链合作伙伴的相互信任、相互依存、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的价值观的建立。

中国货运代理企业要勇于探索、锐意进取,直面国外竞争对手的强有力挑战;中国货运代理企业要增强竞争忧患意识,在抓住国内市场的同时,要放眼世界,构筑全球化战略,缩小同发达国家企业在货运代理业务和市场竞争力上的差距,提高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并在全球性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国际风险
A、货物上航班及装船后查验
原因:是否有危害航班及轮船安全情况,是否有易燃易爆产品,是否涉及假冒伪劣产品。

由此导致货物的没收、销毁以及法律后果。

对策:做好危险品证明,航空公司备案。

提供电池MSDS证明。

尽量少做假冒伪劣产品。

B、转运途中风险。

原因:某些国家自认有维护世界和平之重任,以及有些海关人员贪小便宜。

结果,货物中转途中被退回中国。

比如EMS从法国中转,
被法国海关退回中国,需时
一、两个月,然后再从中国发出去。

比如货物过美国,美国海关认真研究是放还是不放。

贵重、敏感货物很少有生还的可能。

对策:尽量选择好的物流方式。

自己包装好货物。

选择好的物流路线,避开危险区域。

C、货物遗失损坏
原因:国际物流中转过程很多,飞机、轮船、汽车碰撞,爬山涉水,长期运输。

以及搬运工人的不小心,没有做到小心轻放。

对策:自己加固好产品。

多贴易随标签。

多垫泡末、气泡袋。

打木架或木箱。

买保险。

D、清关风险
原因:
1、某些国家抵制中国产品。

如俄罗斯、越南。

俄罗斯只能发EMS。

2、某些国家关税特别高或者海关*。

比如印尼、巴西。

通常会有惩罚性关税。

3、某些国家一直很严格。

比如南美智利。

比如东欧国家。

东欧国家通常需要五、六份正本盖公章清关发票。

对策:少走敏感国家。

多做几份正本发票。

渠道选择正确。

能走EMS走EMS。

少做敏感假冒伪劣产品。

还可以找当地海关公司协作清关。

第四篇:货运代理协议范文
货运代理协议
合同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货运委托人):联想神州数码有限公司
乙方(货运代理人):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第项事宜:
a.代理铁路货物托运(含铁路快件、中铁快运);
b.代理航空货物托运(国内各航空公司);
c.代理铁路货物取货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托运货物事宜时,应认真准确填写乙方所提供的《货运单》或《货物托运单》并由乙方签收,该《货运单》或《货物托运单》一式联,甲方执联、乙方执联、执联。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取货事宜时,应当明确告知乙方待取货物的名称、数量(件数)、预计到货日期并填写乙方代取货物所必需的单证或凭据。

4.乙方指派为与甲方货运代理事宜联系代表,代表乙方处理与甲方之间一切有关货物代理事宜,包括有关单证的签收、货物的保管、运输过程监控、费用的结算、赔付的处理等。

该代表变更时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乙方应全部承担。

二、保密条款
1.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乙方负有保密的义务,并且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2.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合同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合144443500.doc 1
同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限的限制,即使本合同终止,该保密条款对乙方仍然有约束力。

4.若乙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的约定,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另行
支付赔偿金,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委托费用及结算方式
1.委托费用包括包装处理费、货物至起运车站或航空港的短途运输费、手续费和货物从起运地至到达地的运输费用以及其它办理托运货物所需费用。

2.委托费用的计算方式为: a.代理铁路货物托运费用:b.代理航空货物托运费用:c.代理铁路货物取货费用:3.甲方按照以下方式与乙方结算委托费用: a.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委托费用;
b.委托费用按照甲方实际委托乙方的工作量,以已经履行完毕、收货人已经签收的《货运单》或《货物托运书》为依据进行结算;
c.乙方首先就待结算费用向甲方开出具体明细清单,甲方应于日内审核完毕,并通知乙方准备发票,甲方在接到乙方开出发票后以方式付款。

d.若无特殊情况,所有结算工作应在每月15日前办理完毕。

e.乙方必须在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30内与甲方办理结算,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费用。

四、甲方权利义务
1.及时通知乙方装货,告知乙方货物名称和数量、装货时间、地点。

2.准确填写《货运单》或《货物托运单》,对所填内容负责。

3.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需的相应文件、单证。

4.委托乙方代理取货事宜时,提供代取货物所必需的相关文件或凭据。

5.按照约定支付费用。

6.有权获知货物在途情况和预计到货时间。

7.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有权随时改变到货地点及收货人,但应当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

8.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代表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改进,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能与甲方积极沟通、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下的代表或工作人员。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从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并以甲方名义办理铁路托运、以乙方名义办理航空托运。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转交第三方办理。

3.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提货当日内从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完毕并办理托运。

4.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的包装标准,对于零散货物,乙方应负
责协助甲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等必要工作。

5.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办理托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6.对于铁路托运货物,乙方保证自甲方交付货物后3日内到达甲方指定目的地(广州4日、乌鲁木齐5日)
7.对于航空托运货物,乙方保证自甲方交付货物后2日内(不超过50小时)到达指定目的地。

若逢恶劣天气影响航班,不能按时到达,乙方应于航班推迟信息发布后1小时内提前通知甲方。

8.乙方应当保证甲方托运货物的运输安全,对甲方托运货物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有责任避免甲方托运货物与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混装。

9.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10.收货人提货时,乙方应提醒其检验货物数量及质量。

11.乙方有责任要求收货人以书面形式签收货物,若乙方未能提供收货人的书面签收证明,甲方有权拒付相应的委托费用。

12.收货人拒收货物的,乙方应了解收货人拒收原因、妥善保管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指示处理。

若收货人有正当理由拒收,且该拒收是因乙方责任所致,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取货物时,应当在货物到站后
日内提取,并应在取货当日将
代取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在提取及运送过程中,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代取货物安全及包装完好无损。

六、违约责任和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结算支付委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额万分之四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起运甲方托运货物,或者甲方托运货物逾期到达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完成工作的违约责任,按照每日元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乙方费用中扣除。

如果因乙方逾期完成工作造成甲方对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经济损失的,还应向甲方支
付赔偿金,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代甲方从车站提取货物并送至甲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保管责任及应付费用,若因此造成损失的,应负责全额赔偿。

4.货运起运前,由于乙方装货不当,包括违反装卸操作规范、未对托运货物进行必要防护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5.托运货物在交付乙方后,收货人签收前发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除乙方可以证明是甲方故意造成的以外,乙方均应负赔偿责任。

若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乙方还应积极予以补救并及时通知甲方,在获得甲方谅解后可根据情况免除赔偿责任。

6.收货人仅对货物进行数量及表面验收的,乙方仍应对在其责任期间内所造成的货物毁损承担赔偿责任。

7.货物发生缺少、丢失的赔偿以《货运单》或《货物托运单》上载明的声明价格为准;货物损坏的赔偿以实际支出的费用为准。

8.货物错运到达地或收货人,乙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地点或收货人,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还应承担逾期到货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9.所有违约金、赔偿金均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并且应在发生违约事实或赔偿因由之日起10内给付。

逾期每日应加付待付款项10%的罚息。

七、不可抗力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
况。

2.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他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电报或传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以挂号信的形式将有关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

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电报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八、合同的解除
1.甲方可在书面通知乙方日后解除本协议。

2.乙方如果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委托事项擅自转交第三方达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协议解除后如尚有待结算费用,乙方须在单证,甲方按照本协议有关结算约定核对付款。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月月2.本协议于北京市海淀区签订,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联想神州数码有限公司
授权人:
授权人:
乙方:
第五篇:货运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货运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双方的经营发展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结算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出口集装箱货物海运业务合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托运单证应内容正确、完整,并注明有关运输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2、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准确的舱单资料并完成提单的核对等工作内容,以供甲方制作运费舱单和相关预申报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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