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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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方案的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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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
“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7日
晋中市“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35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流通领域创新发展,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创新创业,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5〕72号)、《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国办发)
〔2015〕77号)、《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4号),加快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协同发展,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量,使“互联网+流通”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具活力的领域,成为实现稳增长、扩消费、强优势、补短板、降成本、提效益的重要举措。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更好地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坚持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

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为主线,采用互联网技术推动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满足大众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实现劳动力、资金、信息等资源的高效流转,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坚持政策落实与政策创新相结合。

多措并举,优化公共服务,加大政策集成与创新力度。

三、工作目标
实施“互联网+流通”,有效突破信息基础设施、冷链运输、“最初一公里”、“最后一公里”物流滞后等“硬瓶颈”,破除市场秩序不规范、制度体系不适应等“软制约”,形成推动“互联网+流通”的工作机制,培育一批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流通企业,培养一支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队伍。

四、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动流通转型升级。

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积极开展全渠道经营,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突出商品和服务特色,充分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营销、支付、售后服务等方面线上线下互动,全方位、全天候满足消费需求,降低消费成本。

(市商粮局、市发改委)大力发展线下实体店体验消费,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利用现有商业设施改造发展消费体验示范中心,合理布局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文化、体育等体验式消费业态,增强实体店体验式、全程式服务能力。

(市商粮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
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分拨中心,参与“跨境电商消费体验季”等促销活动。

扩大进口商品消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经营代理国外品牌,在传统商业门店设立进口商品体验店,引导境外消费回流。

(市商粮局)
(二)积极推进流通创新发展。

开展流通创新基地创建工作,为中小企业应用互联网创业创新提供运营指导、人才培训、渠道推广、信贷融资等软硬件一体化支撑服务。

重点围绕农产品上行,形成预防和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工作机制,探索具有晋中特色的农产品流通模式。

加强与各大电商平台的合作力度,发挥其优势,积极引进电子商务服务商,通过全产业链的扶持加快推进流通创新发展。

(市商粮局、市农委、
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发展协同经济新模式,通过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多种具体形式,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建立上下游企业、创业者之间的垂直纵深与横向一体化协作关系,提升社会化协作水平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三)加强智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综合性加工配送中心,重点建设加工配送、交易展示、冷链仓储、信息平台、检验检测、废弃物处理等基础设施。

积极申报商务部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单位,整合利用现有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信息化、智能化物流设施设备投入的支持。

(市商粮局、市农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
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各类物流信息资源,提高物流供需信息对接和使用效率。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建设集“数据采集、信息互联、政府监管”于一体的邮政、快递、电商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实现用户、电商、快递、政府等多方信息的共享。

(市邮政管理局)
(四)鼓励拓展智能消费新领域。

以祁县、介休特色商业街为基础,继续开展特色商业街认定和培育工作,按照“提升老街区、发展新街区、创建名街区”的思路和国家《商业街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培育一批精品特色商业街区,全面提升特色商业街区的生活品质,提升特色街区的产品特色化、服务精准化。

加强对旅游特色街区规划的指导,鼓励旅游重点县(区、市)培育旅游特色街区,促进城市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市商粮局、市旅游局)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联合下发的《“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发改高技〔2016〕)1078号),加快智能终端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丰富移动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等技术的产品和服务形态,提升高端产品供给水平。

拓展智能消费领域,积极开发虚拟现实、现实增强等人工智能新技术,大力推广可穿戴设备、生活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提高智能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与水平。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五)大力发展绿色流通和消费。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绿色商场申报。

按照绿色商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创建一批集门店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和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商场。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集回收站、分拣中心、交易市场、加工中心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鼓励在线回收,加强各类回收资源的有机衔接。

(市商粮局、市经信委)
(六)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

坚持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动力和创造力。

推动本土电商企业建设农村电商网络,积极对接阿里巴巴、京东商城、苏宁云商等龙头电商企业,搭建县村两级服务网络,突破农村物流和信息瓶颈,解决农民消费贵、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实现“网
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

开展电商扶贫行动,通过多种渠道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促销和品牌打造,利用电商带动贫困地区种养殖扶贫和用工扶贫,加强贫困县电商人才培训,提高贫困地区电子商务应用总体水平。

推动农产品上行,扩大“名特优、”“中华老字号”、“三品一标”“地理标志”等农产品线上销售规模。

(市商粮局、市农委、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市扶贫办)
加快农村宽带基础建设,2017年9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行政村实现固定或移动宽带基本全覆盖,农村宽带家庭普及率大幅提升,4G网络全面覆盖县城、乡镇和重点农村,移动宽带人口普及率达到70%。

加快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开展农业物联网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推进农业信息进村入户。

(市经信委、市农委)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逐步完善路网结构,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便利的交通运输支撑。

鼓励邮政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整合农村物流资源。

发挥供销合作社遍布农村社会化服务网络优势,建设改造农村物流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网点,切实解决好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七)积极促进电子商务进社区。

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鼓励发展社区购物服务应用软件,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与社区商业网点融合互动,以“电子商务+生产基地+社区直配”生鲜直销为突破口,整合社区生鲜冷链、加工设施设备及配送车辆,发展社区电子商务便民服务设施,打造功能相对集成、空间相对集中的社区电商综合服务中心。

通过竞争性选择机制,支持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社区电子商务骨干企业,创新引领未来社区服务业发展,形成新的增长点,带动社区消费快速增长,推动社区生活服务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

(市商粮局、市住建局)
(八)加快完善流通保障。

引导传统道路货运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新型运输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要求,积极参与国家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

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设,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免收通行费政策,促进鲜活农产品高效便捷流通。

按照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支持“互联网+流通”企业积极开展申报认定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九)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环境。

适应“互联网+流通”发展需要,不断创新监管手段,采取合理的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市民热线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侵权假冒、无证无照经营、虚假交易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群众放心消费、安全消费。

鼓励平台型服务企业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测、识别和防范,主动与执法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严厉打击平台型服务企业包庇、纵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营造保障“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顺利实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商粮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局)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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