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出处、解释及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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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出处、解释及赏析
名句: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
出自:魏晋陶渊明的《读山海经十三首·其十》
解释:精卫含着微小的木块,要用它填平沧海。
赏析:此句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极为简练、传神,展现出诗人坚定不屈的豪情壮志。
原文:
陶渊明《读山海经十三首·其十》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
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
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
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
(辰一作:晨)
译文:
精卫含着微小的木块,要用它填平沧海。
刑天挥舞着盾斧,刚毅的斗志始终存在。
同样是生灵不存余哀,化成了异物并无悔改。
当年的雄心壮志还在,可是美好的时光又哪会再来呢?
注释:
精卫:古代神话中鸟名。
据《山海经·北山经》及《述异记》卷上记载,古代炎帝之女精卫,因游东海淹死,灵魂化为鸟,经常衔木石去填东海。
衔:用嘴含。
微木:细木。
刑天:神话人物,因和天帝争权,失败后被砍去了头,埋在常羊山,但他不甘屈服,以两乳为目,以肚脐当嘴,仍然挥舞着盾牌和板斧。
(《山海经·海外西经》)猛志:勇猛的斗志。
同物:精卫既然淹死而化为鸟,就和其它的鸟相同,即使再死也不过从鸟化为另
一种物,所以没有什么忧虑。
化去:刑天已被杀死,化为异物,但他对以往和天帝争神之事并不悔恨。
徒:徒然、白白地。
在昔心:过去的壮志雄心。
良辰:实现壮志的好日子。
讵:岂。
鉴赏:
陶渊明一生酷爱自由,反抗精神是陶诗重要的主题,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刑天,即是此精神的体现。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
”起笔二句,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极为简练、传神。
《山海经·北山经》云:“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
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
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
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
”精卫为复溺死之仇,竟口衔微木,要填平东海。
精卫之形,不过为一小鸟,精卫之志则大矣。
“精卫衔微木”之“衔”字、“微”字,可以细心体会。
“衔”字为《山海经》原文所有,“微”字则出诸诗人之想象,两字皆传神之笔,“微木”又与下句“沧海”对举。
精卫口中所衔的细微之木,与那莽苍之东海,形成强烈对照。
越凸出精卫复仇之艰难、不易,便越凸出其决心之大,直盖过沧海。
从下字用心之深,足见诗人所受感动之深。
“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
”此二句,概括了刑天的神话故事,亦极为简练、传神。
《山海经·海外西经》云:“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
”干,盾也;戚,斧也。
刑天为复断首之仇,挥舞斧盾,誓与天帝血战到底,尤可贵者,其勇猛凌厉之志,本是始终存在而不可磨灭的。
“刑天舞干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传神之笔。
渊明《咏荆轲》“凌厉越万里”之“凌厉”二字,正是“猛”字之极好诠释。
体会以上四句,“猛志固常在”,实一笔挽合精卫、刑天而言,是对精卫、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
“猛志”一语,渊明颇爱用之,亦最能表现渊明个性之一面。
《杂诗·忆我少壮时》“猛志逸四海”,是自述少壮之志。
此诗作于晚年,“猛志固常在”,可以说是借托精卫、刑天,自道晚年怀抱。
下面二句,乃申发此句之意蕴。
“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
”“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
天之原形。
“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
“既无虑”实与“不复悔”对举。
此二句,上句言其生时,下句言其死后,精卫、刑天生前既无所惧,死后亦无所悔也。
此二句,正是“猛志固常在”之充分发挥。
渊明诗意绵密如此。
“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
”结笔二句,叹惋精卫、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复仇雪恨之时机,终未能等待得到。
诗情之波澜,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引人深长思之。
猛志之常在,虽使人感佩;而时机之不遇,亦复使人悲惜。
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悲剧精神。
渊明此诗称叹精卫、刑天之事,取其虽死无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扬,这并不是无所寄托的。
《读山海经》十三首为一组联章诗,第一首咏隐居耕读之乐,第二首至第十二首咏《山海经》、《穆天子传》所记神异事物,末首则咏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任用佞臣,贻害己身的史事。
因此,此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
故诗中“常在”的“猛志”,当然可以包括渊明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但首先应包括着对刘裕篡晋之痛愤,与复仇雪恨之悲愿。
渊明《咏荆轲》等写复仇之事的诗皆可与此首并读而参玩。
即使在《山海经》的神话世界里,精卫、刑天复仇的愿望,似亦未能如愿以偿。
但是,其中的反抗精神,却并非是无价值的,这种精神,其实是中国先民勇敢坚韧的品格之体现。
渊明在诗中高扬此反抗精神,“猛志固常在”,表彰此种精神之不可磨灭;“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则将此精神悲剧化,使之倍加深沉。
悲尤且壮,这就使渊明此诗,获得了深切的悲剧美特质。
关于“同物”的理解:
关于“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一句,有的认为,上句言生时,下句言死后,“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
然而这样理解,未必符合作者的原意。
《说文解字》云:“物,万物也。
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故从牛。
”可见物为天地万物之意,而精卫化去为鸟,刑天化去为“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二者虽则化为了异物,但实际上与生前并没有区别,都有着自己的意志,都是天地所生的有灵之物,都同归于自然大道。
所谓的生死、化与不化,都不能改变“同物”的本质。
因而,既然同样是“物”,只不过形态有所不同,那么便没有什么可以忧虑
的,那么化去也就没有任何的悔恨了。
“物”不仅仅是指精卫与刑天本来的形态而言的,“同物既无虑”与“化去不复悔”两句是因果的关系。
作这样的理解,诗文更能表达出一种道生万物而万物一同的意义,更能理解“化去不复悔”的原因,可能更符合作者的原意。
作者简介:
陶渊明(约365~427年),字元亮,晚年更名潜,字渊明。
别号五柳先生,私谥靖节,世称靖节先生。
浔阳柴桑(今江西九江)人。
东晋末到刘宋初杰出的诗人、辞赋家、散文家。
被誉为“隐逸诗人之宗”“田园诗派之鼻祖”。
是江西首位文学巨匠。
曾任江州祭酒、建威参军、镇军参军、彭泽县令等职,最末一次出仕为彭泽县令,八十多天便弃职而去,从此归隐田园。
他是中国第一位田园诗人,被称为“古今隐逸诗人之宗”,有《陶渊明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