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系统强化阶段三国法卷(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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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系统强化阶段三国法卷(I)
单选题:共( 20 )道
题目:第1 题(ID: 24380 ) 中国甲公司与法国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分批交货的葡萄酒进口合同,由法国公司在1年内分5批向中国公司交付合同项下的葡萄酒。

第一批和第二批均按时交货,甲公司也已经收货。

但当甲公司收到第三批货物时,发现酒的口味与前两批有显著不同。

经与法国公司交涉,得知该公司酿酒所用葡萄园地区的葡萄全部被严重污染,1年之内难以恢复原状,所以第三批酒是用其它地区的葡萄酿造的。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甲公司针对该种情况,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措施?
选项: A. 解除葡萄酒进口合同,所收到的三批货物全部退货
九天考资
B. 仅能就第三批货物退货
C. 拒收第三批货物,同时解除第四和第五批货物的约定
D. 拒收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货物,要求卖方重新提供与合同相符的货物
正确答案: C
参考解析: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在分批交货合同中,任何一批交货构成根本性违约,买方可以拒收该批货物。

如果买方能够确认以后各批交货也将发生同样的根本性违约时,可以拒绝违约的那批和以后各批交货。

因此,本案中,买方可以拒收第三批货物,并解除第四和第五批货物的合同。

并且很显然,由于该法国公司酿酒所用葡萄园地区的葡萄全部被严重污染,1年之内难以恢复原状,法国公司事实上履行不能了,故C选项正确,ABD 选项错误。

应当注意,仅在各批货物之间相互依存、不能独立使用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整个合同并全部退货,显然本案的葡萄酒不是这样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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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第2 题(ID: 24495 ) 下列关于联合国的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 联合国大会对于选举托管理事会中须经选举的理事国的决议采取简单多数通过[ 考点精析5472 ]
B. 联合国安理会在向大会推荐接纳新会员国的问题上适用程序性事项表决程序
C. 联合国安理会为制止侵略行为作出的决定,仅对当事国具有约束力
D. 联合国秘书长由安理会推荐,并经大会简单多数票通过后委任
正确答案: D
参考解析:
联合国大会对于一般问题的决议采取简单多数通过;对于重要问题决议采取2/3多数通过。

上述重要问题就包括托管理事会中须经选举的理事国的选举,故A选项错误。

安理会决议事项分为程序事项和非程序事项,安理会在向联合国大会推荐接纳新会员国或秘书长人选﹑建议中止会员国权利和开除会员国等问题上,适用非程序性事项表决程序。

故B选项错误。

安理会为制止和平的破坏、和平的威胁和侵略行为而作出的决定,以及依宪章规定在其他职能上作出的决定,对于当事国和所有的成员国都具有拘束力。

故C选项错误。

秘书长是联合国的行政首长,他由安理会推荐,并经大会简单多数票通过后委任。

故D选项正确。

本题的应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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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第3 题(ID: 24534 ) 下列关于管辖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 除非另有国际法规定,属地管辖权相对于其他管辖权类型具有优越权[ 考点精析6417 ]
B. 受害国的保护性管辖权只能通过国家间对行为人的引渡实现
C. 战争罪﹑破坏和平罪﹑贩卖武器罪等被公认为普遍管辖权的对象
D. 一般情况下,一国的普遍管辖权可以在另一国的管辖领域内行使
正确答案: A
参考解析:
属地管辖权是现代国家行使管辖权的普遍形式和首要依据,除非另有国际法规定,属地管辖权相对于其他管辖权类型被认为具有优越权。

故A选项正确。

保护性管辖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一是行为人进入该受害国境内被依法拘捕和管辖;其二通过国家间对行为人的引渡实现受害国的管辖权。

故B选项错误。

战争罪﹑破坏和平罪﹑违反人道罪﹑海盗罪等已被公认为国家普遍管辖权的对象,但贩卖武器罪不是。

故C选项错误。

除相关国家间有特别协议或国内法有特殊规定外,国家的普遍管辖权只能在本国管辖范围内或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区域行使。

故D选项错误。

本题的应选项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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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第4 题(ID: 24540 ) 下列关于国际法的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 国际法的强制力是由国际法院来保障实施的
B. 国际法从规则体系和理论研究方面均比国内法完善和发达
C. 国际法的强制性并不能保证所有违背国际法的行为都得到应有的法律追究
D. 国际法只调整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 C
国际法院并不是超国家之上的强制机构,国际法的强制力是通过国家本身的单独或集体的行动来实现的,故A选项错误。

近代国际法诞生仅仅几百年的历史,与国内法相比,国际法的发展时间较短,无论从规则体系﹑国家实践还是理论研究,都不如国内法领域完善和发达,故B选项错误。

国际法虽然具有强制性,但有一些违背国际法的行为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追究,特别是在一些涉及战争与和平的重大问题和某些大国违法的情况下。

国际法不可能解决国际社会的所有问题,特别是有关战争﹑和平﹑发展等根本性问题,更不是国际法单独能解决的。

故C选项正确。

国际法主体的范围包括主权国家、国际组织、、某些特定的政治实体。

关于个人是否为国际法主体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但在国际社会的普遍情况中,个人尚不是完全的国际法主体。

故D选项错误。

因此,正确答案应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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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第5 题(ID: 24573 )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的规定,当世贸组织成员方之间发生贸易纠纷时,可采取的解决方式中不包括下列哪一项?选项: A. 双边磋商
B. 成立专家组
C. 上诉机构的审查
D. 上诉机构的调解
正确答案: D
参考解析: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的规定,双方协商、成立专家组、上诉机构的审查均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方式,故ABC选项是可采取的解决方式。

而上诉机构没有对争端进行调解的义务,调解也不是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方式的必经程序,故D选项不是可采取的解决方式。

本题应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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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第6 题(ID: 24703 ) 国际私法特有的规范是:
选项: A. 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规范
B. 冲突规范
C. 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规范
D. 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规范
正确答案: B
冲突规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

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特有的规范,是国际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B选项正确,ACD 选项错误。

本题的应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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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第7 题(ID: 24749 ) A国公民甲在B国拥有住所,在C国拥有惯常居所。

2008年4月,甲在中国签发了一张汇票,后引起票据纠纷,被诉至中国法院。

关于甲出票时的汇票记载事项应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 应适用A国法
B. 应适用B国法
C. 应适用C国法
D. 应适用中国法
正确答案: D
参考解析:
《票据法》第97条规定:“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

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

”故应以甲的出票行为地法,即中国法为准据法,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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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第8 题(ID: 24838 ) 英国凯英公司与我国贝华公司签订合同在我国共同投资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现凯英公司与贝华公司之间就此合同在中国的履行发生了争议。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 如果当事人欲通过诉讼解决该争议,则该案由中国法院专属管辖[ 考点精析5717 ]
B. 当事人不能通过仲裁协议将该争议交仲裁机构解决
C.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英国法院管辖,则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D.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第三国法院管辖,则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A
参考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法院管辖。

”本题中的纠纷是因在中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因此该诉讼案件应由中国法院专属管辖,故A选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305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二百四十六条(现为第244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

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

”即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能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仲裁协议可以排除专属管辖权的效力,故B选项错误。

CD选项的双方当事人以协议选择其他法院管辖的方式排除中国法院的专属管辖权是无效的,中国法院对该案有专属管辖权,CD选项错误。

本题的应选项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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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第9 题(ID: 25038 ) 根据国际法,下列哪种情况下,国家可以对其公民提供外交保护?
选项: A. 当一国公民在外国被抢劫后,其立即向该国领馆提出外交保护时[ 考点精析5540 ]
B. 当一国公民在外国被抢劫后,该外国当局将案情通知领事时
C. 当一国公民在外国被抢劫后,该案正在外国法院的审理中时
D. 当一国公民在外国被抢劫后,在其向该外国当局任何机构所提出的救济要求均被拒绝时
正确答案: D
参考解析:
外交保护是指一国国民在外国受到不法侵害,且依该外国法律程序得不到救济时,其国籍国通过外交途径要求该外国进行救济或承担责任,以保护其国民的合法权益。

除国家本身权益受侵害或国家之间另外有协议的情况外,外交保护要遵循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即在进行外交保护之前,受害人必须用尽当地法律规定的一切可以利用的救济途径,包括行政和司法手段;只有在这些手段用尽后仍未获得合理救济时,其国籍国才可提起外交保护。

故ABC选项不符合用尽当地救济原则,不应选;D选项符合,应选。

本题的应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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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第10 题(ID: 25305 ) 临检权是国家某种管辖权在公海上实施或实现的一种措施,下列关于临检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 有权行使临检权的必须为一国的军舰、军用飞机或者其他得到正式授权的、有清楚标志可识别的政府船舶或飞机
B. 只有在公海上的船舶有海盗、非法广播和船舶无国籍的情况下,一国才可行使临检权
C. 若经证明,被临检的船舶并未从事涉嫌行为,则对被临检船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临检国承担国际责任
D. 一国的军舰或军用飞机等不得对他国的军舰实施临检
正确答案: B
参考解析:
临检权又称登临权,是指一国的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得到正式授权、有清楚标志可识别的政府船舶或飞机,对公海上的外国船舶(军舰等享有豁免权除外),有合理根据认为其从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列不法情况时,拥有登船检查及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这些不法情况为:海盗;贩奴;非法广播;船舶无国籍;虽然该船悬挂外国旗或拒不展示船旗,但事实上与该军舰属于同一国籍。

故AD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若经证明,被临检的船舶并未从事涉嫌行为,则对被临检船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临检国承担国际责任。

故C选项正确。

因此,本题的应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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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第11 题(ID: 25913 ) 目前调整班轮运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关于这三个公约的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选项: A. 三个公约都规定了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其中赔偿限额最低的是《海牙规则》,我国海商法与之相同[ 考点精析5805 ]
B. 《维斯比规则》要求承运人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必须谨慎处理以使船舶适航[ 考点精析5806 ]
C. 《汉堡规则》首次明确了任何种类的保函在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均为有效[ 考点精析5807 ]
D. 《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货物运输的责任期间为货物在装运港、运送途中和卸货港在承运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间
正确答案: B
参考解析:
我国海商法关于货运承运人的赔偿限额与《维斯比规则》相当,故A选项错误。

船舶适航是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之一,故B选项正确。

《汉堡规则》只承认善意保函的效力,故C 选项错误。

在《海牙规则》下,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上船起至卸完船止,即钩至钩责任。

在使用岸吊的情况下,以船舷为责任期间的起止点。

故D选项错误。

本题的应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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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第12 题(ID: 26157 ) 甲、乙、丙、丁是法学院的四位同学,在学习可撤销的信用证和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四人展开讨论,四人中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 甲说:“根据UCP600的规定,如果信用证没有注明其是否可撤销则被视为可撤销”[ 考点精析5826 ]
B. 乙说:“UCP600号规定所有信用证都是不可撤销的”
C. 丙说:“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被撤销,因此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受益人”
D. 丁说:“根据UCP600号,只有在信用证上注明是可撤销的,该信用证才是可撤销的信用证”
正确答案: B
参考解析:
依UCP500号的规定,信用证上没有注明的,视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UCP600号将该条删除,在第2条关于信用证的定义中,规定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

故甲、丁的说法错误,AD 选项不应选;乙的说法正确,B选项应选。

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指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不经开证行、保兑行和受益人同意就不得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并不是绝对不可撤销,故丙的说法错误,C选项不应选。

本题的应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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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第13 题(ID: 26190 ) 中国甲公司进口一批日产空调,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支付。

甲公司开出的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1996年7月10日至7月20日,由承运人所属的“SALA”号货轮承运上述货物。

“SALA”号在装货港外锚地因遇大风走锚与另外一艘在锚地待泊的油轮相撞,使“SALA”号最后于8月15日完成装货,船长在接受了托运人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一致的提单,并办理了结汇。

由于船舶延迟到港错过了空调的销售季节,给甲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

甲公司为此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要求,下列关于承运人责任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选项: A. 延迟装货是因为不可抗力,因此承运人对延迟不负责任
B. 承运人的行为是倒签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担责任
C. 承运人倒签提单是应托运人的要求,因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D. 承运人的行为是预借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担
正确答案: B
参考解析:
倒签提单是指货物装船后,承运人签发的一种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

预借提单是指当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货物还没有装船时,托运人为了使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日期相符,要求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

本题中甲公司开出的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1996年7月10日至7月20日,事实上于8月15日完成装货,所以是倒签提单。

倒签提单是一种欺诈行为,是托运人与承运人合谋欺诈提单持有人,因此承运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故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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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第14 题(ID: 26668 ) 甲公司在中国进行经营活动时与中国的乙公司发生了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

法院在审理该案时查明:甲公司在美国注册登记,并在德国与中国均设有营业所,且甲公司的多数股东是澳大利亚人。

则对此,根据我国法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 甲公司的国籍以及甲公司在本案中为准的营业所均为美国
B. 甲公司的国籍为美国;甲公司在本案中为准的营业所为中国
C. 甲公司的国籍为澳大利亚;甲公司在本案中为准的营业所为为中国
D. 甲公司的国籍以及甲公司在本案中为准的营业所均为中国
正确答案: B
参考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4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甲公司在美国注册登记,故其国籍国为美国。

《民通意见》第185条规定,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营业所的,应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

本题中,甲公司虽然在中国与德国均有营业所,但该争议是在中国与中国的乙公司发生的,因此甲公司设在中国的营业所是与本案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故甲公司在本案中为准的营业所为中国。

故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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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第15 题(ID: 26675 ) 下列不属于国际常设仲裁机构的是:
选项: A. 设在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院[ 考点精析5694 ]
B. 根据《关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成立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C. 在英国设立的伦敦国际仲裁院
D. 美洲国家间商事仲裁委员会
正确答案: C
参考解析:
常设仲裁机构是指依据国际公约或一国国内法成立的,有固定名称、地址、人员及办事机构设置、组织章程、行政管理制度及程序规则,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的仲裁机构。

常设仲裁机构分为国际性常设仲裁机构、国内的常设仲裁机构和行业性的常设仲裁机构三种。

国际商会仲裁院成立于1923年,属于国际商会的一部分。

国际商会仲裁院属于国际常设仲裁机构,故A选项不符合题意。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是依《关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而设定的国际
常设性仲裁机构,故B选项不符合题意。

伦敦国际仲裁院是国内的常设仲裁机构而非国际常设仲裁机构,故C选项符合题意。

美洲国家间商事仲裁委员会不是国内的常设仲裁机构也不是行业性的常设仲裁机构,而是依公约设定的国际的常设仲裁机构,故D选项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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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第16 题(ID: 26811 ) 甲国汽车制造商A将其产品出口到乙国,乙国公民B从进口商C处购得一部汽车。

由于汽车设计存在缺陷而使B受伤。

B以A违约提起诉讼,乙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种情况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

法院此行为性质是:
选项: A. 外国法的查明[ 考点精析5629 ]
B. 法律规避
C. 识别
D. 公共秩序保留
正确答案: C
参考解析:
查明是指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外国法,为了适用该外国法,通过某种方式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的行为,显然与题意不符,故A选项错误。

法律规避是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故意制造某种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法律,从而使对其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行为,显然也与题意不符,故B选项错误。

识别是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观念对有关的事实或问题进行分析,将其归纳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对有关的冲突规范的范围或对象进行解释,从而确定何种冲突规范适用何种事实或问题的过程,本题法官通过定性,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故C选项正确。

公共秩序又称“公共政策”、“善良风俗”、“公共利益”,是一个极具弹性的概念,本题没涉及到公共秩序保留问题,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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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第17 题(ID: 46341 ) 伊拉克入侵科威特,严重违反国际法,海湾战争结束后安理会作出决议,其重要内容之一是销毁和限制伊拉克的核武器和生化武器。

这属于下列哪项国际法律责任形式?
选项: A. 保证不再重犯[ 考点精析5479 ]
B. 恢复原状
C. 限制主权
D. 赔礼道歉
正确答案: C
参考解析:
在国际实践中,行为国承担的国家责任依其不当行为的程度和其他具体情况,一般有以下一些方式:终止不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道歉、保证不再重犯、限制主权。

其中,限制主权是指限制责任国主权或主权某些方面的行使。

这是国家责任中最严重的形式。

这种责任形式仅适用于对他国进行武装侵略、危害全人类利益并构成国际罪行的某些特定行为。

本题中,即是限制主权的责任形式。

故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本题的应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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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第18 题(ID: 48376 ) 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说法,符合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是:
选项: A.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 考点精析5658 ]
B. 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一律适用行为地法律
C.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D.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律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正确答案: C
参考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1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故A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2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

”故BD选项均错误。

本题的应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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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第19 题(ID: 48630 ) 中国甲公司(买方)与法国乙公司(卖方)签订一进口尿素合同,价格条件为CFR大连,货物在装运港检验合格后交由丙公司运输。

货物投保了平安险。

船舶到达目的港后,甲公司在目的港复验时发现该批尿素已经全部被水浸泡,无法使用。

原因是途中海啸使船进水所致。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及其他国际经济法知识,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选项: A. 货物损失应由乙公司承担[ 考点精析5762 ]
B. 应该由甲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 考点精析5808 ]
C. 平安险应由乙公司投保
D. 货物损失不在保险范围
正确答案: B
参考解析: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CFR术语下,卖方并没有投保的义务,买方应自行办理保险,故C选项错误。

本题中的损失是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整批货物全部损失,而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整批货物全部损失在平安险的赔偿范围内。

由于货物投保了平安险,对此可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故D选项错误。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CFR术语下,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本题中货物的损失是由运输途中遇海啸所致,故该风险应由买方甲公司承担,A选项错误;买方甲公司是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主体,B选项正确。

本题的应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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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第20 题(ID: 48634 ) A国甲公司向B国乙公司出口一批大米,双方签订CIF合同,该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

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现大米被虫蛀,致使无法食用。

调查表明该批货物在装船前就已含有大量虫卵。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及其他国际经济法知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选项: A. 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考点精析5779 ]
B. 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考点精析5815 ]
C. 甲公司应当承担该损失[ 考点精析5789 ]
D. 乙公司应当承担该损失
正确答案: C
参考解析:
本题中的货损是由于甲公司所交付货物的本身质量缺陷引起。

对保险公司而言,这是被保险货物的本质缺陷,属于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对承运人而言,这是货物的固有瑕疵和缺陷,属于承运人免责的范围。

故保险公司和承运人对此均不负任何责任,AB选项错误。

虽然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在CIF术语下,货物的风险应自装运港船舷转移,但本题中,卖方甲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固有缺陷,是违约交付,属于卖方甲公司的责任,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0条的规定,买方乙公司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采取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

故该损失应由卖方甲公司承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本题的应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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