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善环卫道路保洁企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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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环卫道路保洁企业考核

关于进一步完环卫道路保洁企业考核

关于进一步完善环卫道路保洁企业考核奖惩制度的办法(试行)为持续提升福州市城区环境卫生作业水平,切实落实环卫精细化作业标准,实现五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企业考核评比的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现根据我市环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主体、依据和方法(一)考核对象从事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的企业。

(二)考核依据《福州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细则》、《福州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检查考核导则》(含奖惩规定)等规定。

(三)考核方法检查考核按照日常定期检查及抽查、暗访相结合方式进行,即每周对保洁企业日常作业情况检查一次,每月再组织一次随机抽查、一次暗访。

二、考核内容根据各保洁企业合同约定的要求以及福州市环卫精细化管理具体要求等对各保洁企业具体作业情况进行检查、评分。

三、考核人员的组成及要求建立福州市环卫考评检查库,检查库人员由市城管委职能处室、廉政监督员,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区环卫处、街(镇)环卫所,新闻媒体人员、企业代表、部分社区等单位人员中选择,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每次检查考评人员由市财政、法制、督察等单位参与,从环卫考评检查库中随机抽取。

考评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检查考评,即检查路段、人员随机和考评结果公开。

检查结果每月通报一次,并实施奖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考核评分方法环卫精细化道路检查考评按满分100分打分。

月考评分数=(周检查考评累计得分/检查道路条数);年度考评分数=12个月环卫月考评平均值+年奖惩得分。

五、处罚及退出机制(一)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如企业在一年内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1.检查考核分值月平均分出现低于90分的;2.环卫作业企业聘任的保洁员出现焚烧垃圾或是将垃圾故意扫入(倒入)城市空地、绿地、内河、下水道等区域的行为之一,经查属实的。

(二)经济处罚规定各环卫作业企业所承担的各标段(主要以街、镇为单位)月平均分90分(含)以上为合格,全额核拨当月承包经费;月平均分85分(含)~90分的,按照每低1分扣当月承包作业经费1%的标准进行经费扣除;月平均分80分(含)~85分的,按照每低1分扣当月承包作业经费2%的标准进行经费扣除,同时对街(镇)及责任保洁公司发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小于80分的扣当月承包作业经费30%。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考核制度及措施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考核制度及措施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考核制度及措施作业总则1、以人为本,凝聚队伍,通过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实行垃圾清运管理定点定人定时间的运作思路,使垃圾清理工作实现项目管理精细化、管理区域责任化,管理制度整体化。

2、加强垃圾清运作业力度。

垃圾清理清运每天加强清运力度,增加道路巡回清运的频率,实现全方位、全覆盖、高标准、高质量地实施垃圾清运工作,达到无盲区、无死角,时刻保持干净、整洁的效果。

3、完善快速清运反馈机制。

在原有清运队伍的基础上,建立快速垃圾清运队伍,管理人员配备对讲机,手机24小时开通,形成一个快速清运反馈链。

只要发现路面污染,都能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提高整体机动能力,减少废弃物的滞留时间。

(一)作业细则为保证公司项目管理体系有效运转,做到上通下达、指令畅通,横向沟通协调的目的,特制定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净、绿、亮、美”为目标,加强垃圾清运队伍建设,规范垃圾清理清运标准,促进清扫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管理运作原则:统一决策、分层管理、有效控制。

3、指挥原则:3.1 服从原则:下级对上级的命令若有异议,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若不能取得统一意见,应首先服从,事后申诉,不得拒绝执行或阳奉阴违,消极怠工。

3.2 一个上级原则:每个下级只有一个上级。

清运项目人员对班组长负责;班组长对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对公司负责;公司对业主负责。

上级对每个直接领导的下级有培养和指导义务。

3.3 逐级管理原则:指令的发布逐级下达,减少越级指挥。

4、考核与奖惩原则:对照制度以及清运目标、指标、量化考核,实事求是、奖优罚劣。

5、机构岗位设置原则5.1 机构设置原则:明确职能、理顺关系、适应需要、科学设置、高效运行。

5.2 岗位设置原则:按需设岗、以岗设人、精干高效。

6、现场管理员每日不低于三次在服务范围内进行巡查,对员工作业进行监督和指导,重大问题需及时反馈于项目经理和甲方单位。

7、规范作业,制定作业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按规作业,并在工作时间穿反光背心、反光帽,保证安全作业。

街道办环境整治与绿化工作考核制度(三篇)

街道办环境整治与绿化工作考核制度(三篇)

街道办环境整治与绿化工作考核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保护环境的美丽与秩序,并提高城市形象,各地纷纷加强了环境整治与绿化工作。

作为城市管理者,街道办是基层管理单位,负责辖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社区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着环境整治与绿化工作的重要职责。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考核制度,对街道办的环境整治与绿化工作进行考核,可以帮助街道办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考核内容与指标1. 街道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内容(1)垃圾治理考核街道办对辖区内垃圾的清理、收运以及垃圾分类与处理的工作情况。

指标包括垃圾清理的覆盖面积、清理的频率、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与使用率、垃圾处理厂的运行情况等。

(2)道路清洁考核街道办对辖区内道路的清洁工作情况。

指标包括道路清洁的频率、清洁工作的覆盖面积、清洁设备与人员的配置情况、清洁工作的卫生状况等。

(3)环境卫生考核街道办对辖区内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情况。

指标包括公共区域的卫生状况、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使用状况、环境卫生设备与人员的配置情况等。

2. 街道绿化工作考核内容(1)绿化覆盖率考核街道办对辖区内的绿化率。

指标包括绿化的覆盖面积、按照规定种植的绿化树木数目以及绿化植物的健康与成活状况等。

(2)绿化设施建设考核街道办对辖区内绿化设施的建设情况。

指标包括绿化设施的设置与使用状况、绿化设施的维护情况、绿地的规划与设计等。

(3)绿色环境保护考核街道办对辖区内绿化环境的保护工作情况。

指标包括绿地的保护与维护、绿化树木的保护与管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等。

三、考核方式与方法1. 考核方式(1)自查自评街道办单位可以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评估自己对环境整治与绿化工作的情况。

通过自查自评可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2)巡查考核街道办可以组织人员进行定期的巡查考核工作,对辖区内环境整治与绿化工作进行考核,提供相关数据与情况。

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管理考核办法

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管理考核办法

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管理考核办法为全面推进城区环卫作业的市场化质量,切实提高日常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管理成效,根据《XX县新县城环境卫生特许授权经营合同书》(合同编号2010-1),现就县城城区环卫保洁及清运管理制订如下考核办法:一、考核方式县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按照《考核办法》对惠旺环卫公司的环卫工作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重点地段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形式进行严格考核。

(其中,每天随机抽查占50%,每月组织检查占30%,重点地段占20%,并结合市民投诉情况硬性扣分等情况综合计算月考核结果。

)二、奖惩措施1、清扫保洁和清运管理承包总金额的50%作为环卫公司考核经费。

2、核分数为90分(含90分)以上的,月承包经费全额拨付;90分以下的,按每低1分扣月承包经费的1%,,扣完为止;连续两次或一年中累计3次考核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以及自身原因清扫保洁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解除营运合同。

三、专班人员组成组长:李XX成员:陈XX 许XX 王XX 蒋XX四、考核内容根据《特许授权营运合同书》的约定,考核内容如下:1、城区7米以上主要道路及占地移民小区、古夫老镇区主要干道、城区公园、广场、桥梁、景观雕塑、喷泉清扫保洁,面积约60万平方米。

2、城区垃圾收集、并清运至垃圾处理场。

3、城区公厕的保洁、消毒、营运维护。

4、城区路面每一个月冲洗一次;路面洒水每周不少于4次(气温30℃以上时,每天洒水不少于1次)。

5、对孙家沟内、河堤马道垃圾清扫、清运每月不少于1次。

6、城乡结合部零散垃圾收集清运。

7、环卫机械、设备、垃圾桶(箱)维护及保养。

8、根据县物价局、县财政局核定的环境卫生服务费标准,负责城区居民住户、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行业的环境卫生费的收取。

附:考核细则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环境卫生质量考核评分细则道路保洁验收方案

环境卫生质量考核评分细则道路保洁验收方案

环境卫生质量考核评分细则道路保洁验收方案一、考核范围1.公共区域:-大厅、走廊、楼梯等室内公共区域-室外公共区域,如花园、休息区、停车场等2.单位区域:-各单位办公区域-各单位卫生间3.公共设施:-电梯、楼梯间等公共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如垃圾桶、垃圾箱等二、评分标准1.公共区域保洁:-地面清洁度:无明显灰尘、杂物等-墙面清洁度:无明显污渍、墙体油污等-桌面、茶几等家具表面清洁度:无明显污渍、杂物等-窗户清洁度:无明显灰尘、水渍等-通道清洁度:无明显杂物等-物品摆放整齐度:桌椅、文件柜等物品摆放整齐-饮水机、咖啡机等设备清洁度:无明显污渍,无异味等2.单位区域保洁:-桌面、茶几等家具表面清洁度:无明显污渍、杂物等-地面清洁度:无明显灰尘、杂物等-墙面清洁度:无明显污渍、墙体油污等-窗户清洁度:无明显灰尘、水渍等-储物柜、文件柜等设备清洁度:无明显污渍,无异味等-卫生间清洁度:无明显污渍、异味等3.公共设施保洁:-电梯、楼梯间等公共设施清洁度:无明显杂物、污渍等-环境卫生设施清洁度:无明显垃圾堆积、异味等三、评分核算1.每一项考核细则将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分值。

2.所有考核项的分值总和即为该部分的得分,以百分制评定。

3.考核评分以月度、季度、年度等周期进行。

一、验收范围1.主干道和次干道2.辅路和小巷3.交叉口和公交站点4.桥梁和隧道5.行人道和自行车道二、评分标准1.道路干净度:-道路表面没有明显的垃圾、杂物等-没有明显的积水、泥泞等2.排水系统:-排水沟、雨水篦子等畅通无阻-管道无渗漏、溢水等问题3.绿化带:-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等-植物状况良好,无枯黄萎蔫等问题4.交通标志和路灯:-交通标志完好,无破损、脱落等问题-路灯正常工作,无损坏、灯泡熄灭等问题5.行人道和自行车道:-行人道、自行车道无明显杂物、破损等问题-行人道、自行车道的标线清晰、完整三、评分核算1.根据每项评分标准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分值。

市政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

市政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

市政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为提高环卫工作管理水平,强化环卫清扫保洁质量的督察和调控,达到我区环卫工作质量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目标,依照国家《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质量标准(一)清扫保洁:1、路面(快、慢车道及人行道)每天普扫两次,全天保洁(范围至门店前)。

2、清扫保洁质量符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质量标准,无乱倒、乱堆垃圾;无瓜皮果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泥沙、浮土;无污水,保证路面净、路牙净、雨水口净、电线杆净、树根净、果皮箱四周净。

道路两侧10米范围内无可视垃圾堆。

3、遵守作业时间的相关规定。

清扫时间:早上4:00—6:00;中午12:30—14:30;保洁时间:上午7:00—12:00;下午14:30—18:00;晚上18:00—22:00。

遇高温、严寒,作业时间另行通知调整。

(一)果壳箱管养1、做好果壳箱的防损、防盗工作,果壳箱完好率应不低于90%;2、果壳箱及四周元抛散、无乱贴乱涂、无明显污迹和积尘。

3、果壳箱清理完毕,应套袋摆放整齐,保持周边卫生。

(二)垃圾收集1、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

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2、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3、不准焚烧垃圾。

不准往窨井口扫垃圾。

工作期间,不捡拾、买卖废品。

4、垃圾清运完毕,应打扫周边环境,做到人走地净。

5、文明作业、衣冠整洁。

工作期间文明作业,减少扬尘。

二、考核办法(一)考核组织机构:成立花山区道路清扫保洁考核小组。

1、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由花山区分管领导、市容管理局分管领导、花山区环卫所领导组成,负责综合考核工作。

2、日检查考核小组:由花山区环卫所人员组成,负责日常督查考核工作。

(二)考核方式1、实行日检查考核工作,由日检查考核小组成员每日对照《道路清扫、保洁日查考核表》(见附表一)进行检查打分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对承包人下发“扣罚通知单”。

《公司清洁卫生考核实施办法》

《公司清洁卫生考核实施办法》

公司清洁卫生考核实施办法为营造整洁、舒适、亮丽的工作环境,积极投身爱国卫生运动,树立公司良好卫生形象和文明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一、卫生考核范围:公司主办公区及各子公司、各项目办公区。

二、考核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原则,扣减分值当场通报本人、本办公区。

三、考核指标(一)公共区域。

由专职保洁员负责。

1.大堂(20分)。

高位玻璃、地面、墙面、天花板、风口、灯饰、指示牌、报警烟感器、门窗、刷卡机、消防器材、公告栏、接待台、地毯、地垫等无尘无污无垢无渍。

2.楼道(20分)。

墙壁、地面、天花板、灯具、走廊、楼梯干净清洁,无纸屑、污渍、灰尘、蛛网、痰渍、烟头、果皮、等废弃物。

垃圾桶、保洁工具摆放整齐、规范,清洁无污。

3.会议室(20分)。

天花板、地面、灯具、桌椅(含桌面桌下)、墙壁、门窗等清洁光亮,无尘无污无垢无渍,无废弃物,桌椅摆放整齐,每次会议结束后及时清扫,时刻保持清洁状态。

4.电梯(10分)。

电梯门、轿箱无尘无污无垢无渍。

5.卫生间(30分)。

天花板、门窗清洁卫生;地面、墙面、隔板、大小便池无污垢、污渍,无臭味、异味;便纸篓每天清理更换;洗手盆台、墩布池干净无污污垢,无杂物堆放;拖把、抹布、盛水桶等清洁,摆放规范整齐。

(二)各办公区。

办公室公共区域由各部门(权属企业) 负责人负责,工作人员各自办公区域由各工作人员负责。

检查项目包括:1.天花板、灯具(10分)。

无尘无污无垢无渍。

2.墙面、地面、门窗(30分)。

墙壁、地面、门窗、地脚线无尘无污无垢无渍,无乱贴乱画。

保洁工具摆放规范整齐。

3.办公桌椅(30分)。

办公桌椅、文件柜、花、茶杯、烟缸等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无灰尘、无污迹。

4.办公用品(30分)。

电脑、打印机、电源盒、电话、文件夹及各类资料排列整齐、摆放有序,无灰尘污渍、无杂物、无乱堆乱放,室内无与办公无关物品。

四、考核量化标准:1 处不洁扣减1分,所扣减分值不超过检查项目标准分值。

五、考核结果运用:个人扣分最多的职工高标准负责所在办公室卫生清洁工作至下次卫生考核,且经验收达标;部门(子公司)(办公区)汇总扣分最多的,部门(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与部门(子公司)(办公区)相关责任人员高标准负责公司主办公区第三层或第四层卫生清洁工作1天,且经验收达标。

道路保洁考核办法

道路保洁考核办法

道路保洁考核办法第一篇:道路保洁考核办法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考核办法◆项目部制度中标单位的养护实工管理采用项目部管理制,须在养护区域内成立项目部,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和机械、车辆停放及设备、材料存放场所。

项目部人员配备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执行,以保证养护工作正常进行。

◆监督机制由开发区纪工委、管委办、区财税局及区城管局等全程参与项目监督,保证合法、公平、高效、廉洁。

◆项目管理考核办法为加强xxxxx经济开发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道路清扫保洁长效管理机制,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区环境,参照省、市有关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机构城管局组建专门的考核组二、考核对象清扫保洁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中标单位)三、保洁时间实行每天2次清扫全天保洁。

夏季(4月-10月)第1次普扫7:30前结束,第2次普扫15:30前结束,冬季(11月-3月)第1次普扫8:00前结束,第2次普扫15:00前结束。

四、考核方式(一)规定执行情况考核,采取直接扣除道路保洁养管经费方式考核(二)督查督办工作考核,采取直接扣除道路保洁养管经费方式实施(三)日常清扫保洁状态考核,采取扣除月有效分百分制,月有效分由当月每日巡查、明查和暗访考核得分汇总后平均得分五、考核内容、细则、处罚、扣分标准(一)规定执行情况和日常清扫保洁状态考核:1、路面、人行道、广场或桥梁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普扫作业,每路段扣2000元/次。

2、保洁人员未按规定上下班时间、着装环卫工作服、每发现一次扣100元/次。

3、各标段须按核定的人数配备环卫作业人员,经核查,每少1名以及发现环卫作业人员缺岗、顶岗、代岗作业的发现一次扣1000元/次。

4、保洁人员向下水道、污雨水口、花坛、绿化带、草坪等扫、倒垃圾的,每发现一次扣500元/次。

5、保洁人员有焚烧树叶、枯草、杂物、垃圾等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扣500元/次。

6、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洒(冲)水作业的每次扣2000元/次。

环境卫生管理处外包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方案

环境卫生管理处外包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方案

环境卫生管理处外包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方案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充分发挥政府服务、监督和管理的职能,明确考核宗旨、规范考核程序、落实外包道路清扫保洁扣分扣款制度,按照“明确责任、强化管理,量化考核、按质付费,绩效管理、服务民生,公开透明、便于执行”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我市外包道路清扫保洁水平,根据《资兴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督查考评细则》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主体及对象(一)考核主体: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考核对象:外包道路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管理。

二、考核范围及内容(一)考核范围:纳入政府投入清扫保洁服务外包的所有道路,包括主车道、辅道、人行道、门店门前、公共广场、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绿化带、树穴以及其它公共场所。

(二)考核内容:一是作业规范执行情况,包括清扫保洁时间和清扫配车、配员、机扫频次、冲洗和洒水频次、机械化作业要求、人工作业规范、安全作业规定、环卫工具和垃圾收集点管理等;二是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包括白天和夜间的路面废弃物控制、道路尘土量和本色呈现率等;三是上级部门及领导督办、公众监督的处理情况,包括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问题的处理情况、新闻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等。

三、考核标准依照《资兴市外包路段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督查考核实施细则》(附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考核方式(一)考核方法1、综合考核。

每月组织一次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为定期通知考核,由市环卫处统一组织,考核人员由市环卫处相关股室组成,承包公司指派一名负责同志陪同。

2、日常督查考核。

由市环卫处每天安排专人对外包路段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进行日常督查考核,按照《资兴市外包路段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督查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扣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考核人员即时通知承包公司管理员及一线工人现场解决,并酌情扣分。

发生扣分情况时,由考核人员在现场开具处罚通知单(通知单含存根联和处罚联),并要求公司管理员在处罚通知单上签字,确认被罚事实。

环卫保洁(道路环卫)考核要求

环卫保洁(道路环卫)考核要求
1.4.2机扫未覆盖全路段的,每路段扣0.1分。
1.4.3机扫车作业时必须规范作业,不得空驶。
1.4.3机扫车作业时空驶的,每车次扣0.1分。
1.4.4机扫车作业时必须喷水压尘,做到无扬尘。
1.4.4机扫车作业时未喷水压尘、作业扬尘的,每车次扣0.1分。
1.4.5机扫车作业时必须开启警示灯。
1.4.5机扫车作业时未开启警示灯的,每车次扣1分。
1.3.2实行人工保洁的区域,要按照合同要求配足保洁人员。
1.3.2在规定保洁时间内,保洁配员不足的,每缺一人扣0.1分。
1.4道路机扫作业
1.4.1道路机械化清扫按路段级别落实清扫保洁作业。
1.4.1没有按规定班次完成作业的,每班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4.2道路机扫作业应实行全路段清扫。
1.6.3作业时偷懒、睡觉、聊天或进行其它与作业无关的闲杂行为的,每人次扣0.1分。
1.7人工作业要求
1.7.1作业人员必须通过职业培训和从业能力认定,持证上岗。
1.7.1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一般人员每人次扣0.1分,驾驶员的每人次扣1分。
1.7.2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时,必须全面清扫人工保洁区域,不得漏扫。
1.4.8路面存在有沙带积土现象的,每次(处)扣0.5分。
1.4.9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规范作业。
1.4.9驾驶员有不文明驾驶行为遭投诉的,每宗扣0.5分。
1.4.10机扫车应到指定地点卸车,不得随意倾倒。
1.4.10随意乱倾倒的每车次扣1分。
1.5环卫作业车辆
1.5.1环卫作业车辆必须保持外观干净整洁,无垃圾、污垢、积尘等。
环卫保洁(道路环卫)考核要求
检查项目
考核要求

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标准1

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标准1

道路清扫质量考核标准
1、清扫工应服从项目部的领导,听从安排,否则,每次扣清扫工20
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或辞退。

2、清扫工要按时上下班(依照内部规定时间),否则罚清扫工5元
3、清扫工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保持衣帽整洁,否则罚清扫工或保
洁工5元。

4、清扫工上班期间不准脱岗、串岗、聚众闲谈,否则每人次罚清扫工
5元。

5、清扫工不按时清扫保洁(依照内部规定时间)或清扫不彻底,每人
次罚清扫工或保洁工5元。

6、防护栏至公路间或者排水沟至公路间的草高过15厘米发现一处罚
10元。

7、检查时发现清扫的垃圾未处理,每堆罚清扫工5元。

8、管理范围内的路标、防护栏不干净,每处罚清扫工或保洁工5元。

9、人、畜粪便一处未及时打扫,罚清扫工5元。

10、管理范围内有垃圾死角,每处罚清扫工5元。

11、路面有明显淤泥,沙石、杂物每处罚清扫工5元。

12、妥善保管工具,如果工具丢失或因使用不当损坏者照价赔偿。

13、月扣款50元以上、周检查连续不合格3次、连续3个月扣款的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道路保洁管理考核办法

道路保洁管理考核办法

目录一、道路保洁管理考核办法 0一、道路保洁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保洁管理行为,加大督查考核奖惩力度,不断提高保洁质量水平,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道路保洁管理考核办法)。

第二条:道路保洁管理考核办法贯穿于道路保洁作业运行的全过程。

第三条:道路保洁管理考核工作由区城管局、区环卫处分别组成考核小组实施督查考核,具体方法为:区城管局组织随机抽查考核,区环卫处日日检查考核。

第二章环卫作业管理第四条:保洁公司规范运作。

保洁公司有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有管理考核办法;实行日日考核;考核结果与环卫作业人员工资和公司管理费挂钩;环卫作业人员、公司责任人不得顶撞、殴打、辱骂、要挟局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专职考核人员。

违反前款规定,除责成整改外,每项扣罚保洁公司100分。

第五条:环卫作业人员均应按规定的作业时间同时到岗,实行无缝对接,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在班时间不得坐街、闲谈、串岗、离岗。

违反前款规定,如岗位无人,每人次扣罚10分(时间限度为20分钟),超过20分钟旷工1天处理,每人次扣罚40分。

发现坐街、闲谈、串岗、离岗每人次扣20分。

第六条:保洁公司责任人应按区城管局规定的作业时间按时到岗,负责保洁区域内日常工作安排,通讯畅通。

违反前款规定,每次扣罚20分,当月达5次以上(含)加倍处罚。

第七条:环卫作业人员在作业时要规范作业,服装标制、工具配备,要实行统一要求,做到文明作业,把握作业程序,不发生作业扰民纠纷。

违反前款规定,服装、标志穿戴不一、工具不配套,每人每次扣20分;电动保洁车车容车貌不洁,乱设乱挂;作业工具老旧坏,更换维修不及时,每人(辆)次扣罚服务单位30分;因作业程序不当(碰撞、打架斗殴等),发生投诉情况属实的,每次扣罚服务单位40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辞退。

第八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按时完成保洁任务。

(尤其不得以车辆运输渣土、砂石多为理由)。

遇有临时突击任务安排要及时,处置快速。

环境卫生质量考核评分细则(保洁)、道路保洁验收方案

环境卫生质量考核评分细则(保洁)、道路保洁验收方案

道路及两侧便道保洁项目技术文件日期: 2021年目录(一) 服务方案--------------------------------------------------- 31、环境卫生质量考核评分细则(保洁)------------------------- 32、验收方案------------------------------------------------- 6(一)服务方案1、环境卫生质量考核评分细则(保洁)项目考核内容序号考核标准评分标准分值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及时间1清扫保洁标准、时间符合要求宽度10米以上(含)的道路按照一、二级道路保洁清扫保洁时间不低于18小时,每天人工清扫不少于1次、15分钟人工巡回保洁一次、机械清扫不少于1遍、机械保洁不少于1次、吸尘不少于1次、人行道每周冲洗不少于2次。

每发现一处次不符合扣0.5分。

102宽度10米以下(含)的道路按照三级道路保洁,清扫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每天人工清扫不少于1次、60分钟人工巡回保洁一次、机械清扫不少于1遍、机械保洁不少于1次、吸尘每周不少于3次、人行道每周冲洗不少于1次(冬季专用洗扫车)。

无法使用机械作业的,增加人工清扫不少于1次。

每发现一处次不符合扣0.5分。

10 清扫保洁 1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路面、沟渠、树坑、花池、绿地等无废弃物、雨水口无5污物、污垢等杂物,路面无大面积污渍和积留污水,冬季无结冰。

每发现一处次不符合扣0.5分。

2 垃圾收集设施周围干净整洁垃圾收集设施周围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无散落垃圾、无垃圾满冒,垃圾收集设施周围无积水、无蚊蝇。

每发现一处次不符合扣1.0分。

53 废物箱(果皮箱)整洁垃圾在早、中、晚清理三次的基础上,采取巡回收集清运,确保废物箱(果皮箱)及周边干净整洁、无乱张贴无乱写乱画,及时清掏,垃圾无满冒。

每发现一处次不符合扣1.0分。

54 无暴露垃圾道路见本色,亮沟、亮坎、亮线,路面无大面积的暴露垃圾、大件垃圾和房屋修缮、装修等建筑垃圾、渣土堆放等。

2024年环卫长效管理考核方案

2024年环卫长效管理考核方案

2024年环卫长效管理考核方案____年环卫长效管理考核方案引言环卫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城市的环境质量和居民的生活品质。

为了促进环卫工作的长期发展,提高环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环卫长效管理考核方案非常必要。

本文将就____年环卫长效管理考核方案进行详细的介绍,包括考核目标、考核指标、考核方法和考核结果的运用等方面。

一、考核目标1.提高环卫工作的质量通过考核,激励环卫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切实保证环卫工作的质量。

2.提高环卫工作的效率通过考核,鼓励环卫工作人员合理规划工作时间和路线,提高环卫工作的效率,减少资源的浪费。

3.改善城市环境质量通过考核,推动环卫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地解决环境问题,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4.保障环卫工作人员的权益通过考核,保障环卫工作人员的劳动权益,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二、考核指标1.环卫工作质量指标(1)道路、公共区域的清洁程度:通过对道路、公共区域的清洁度进行实地考察,以确定清洁程度的得分。

(2)垃圾无害化处理情况:通过对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情况进行考察,以确定无害化处理情况的得分。

(3)环卫设施的维护情况:通过对环卫设施(如垃圾桶、公厕)的维护情况进行考察,以确定维护情况的得分。

2.环卫工作效率指标(1)工作时间利用率:通过对环卫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和路程进行考察,以确定工作时间利用率的得分。

(2)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过对环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察,以确定任务完成情况的得分。

(3)工作效果评价:通过对环卫工作效果的评价,包括垃圾收集和处理的效果、环境质量的改善情况等,以确定工作效果的得分。

3.环卫工作责任指标(1)环卫工作人员的服从指挥情况:通过对环卫工作人员对工作指挥的服从情况进行考察,以确定服从指挥情况的得分。

(2)环卫工作人员的纪律和道德情况:通过对环卫工作人员的纪律和道德情况进行考察,以确定纪律和道德情况的得分。

城市环卫部门考核制度范文

城市环卫部门考核制度范文

城市环卫部门考核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卫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推动城市环境卫生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章考核对象城市环卫部门及下属各级单位为考核对象。

考核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市级、区级、街道办事处、社区等。

第三章考核内容城市环卫工作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在岗职责执行情况:重点考核各级单位对环卫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垃圾收集、清运、道路清洁、公厕管理、环境整治等工作的具体执行情况。

2. 环境卫生状况:考核城市环卫部门在所辖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状况,包括道路清洁程度、公共设施管理情况、城市垃圾处理情况等。

3. 人员素质和服务态度:考核环卫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业务能力和沟通能力等。

4. 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各级环卫单位对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等方面。

5. 紧急事件处置能力:考核环卫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包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应急处置能力等。

第四章考核方法1. 定期考核:设立定期考核时间,一般为每季度一次,以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工作情况。

考核主要通过实地检查、个别面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2. 不定期考核:不定期组织考核,以检查和监督考核对象在工作中的执行情况。

不定期考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3. 突发事件考核:突发事件发生后,对环卫部门的应急处理能力进行考核,包括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应急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等。

4. 客观考核:考核结果主要基于客观的指标,如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环境卫生状况等可以量化的指标,以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

第五章考核标准和评分根据考核内容的不同,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

各级单位根据自身的情况,可以适当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六章考核结果的公示与奖惩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公示,以便社会公众了解环卫部门的工作情况。

考核结果按照得分进行分类,公示内容包括得分情况、考核等级、考核评价等。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考核制度及措施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考核制度及措施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考核制度及措施作业总则1、以人为本,凝聚队伍,通过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实行垃圾清运管理定点定人定时间的运作思路,使垃圾清理工作实现项目管理精细化、管理区域责任化,管理制度整体化。

2、加强垃圾清运作业力度。

垃圾清理清运每天加强清运力度,增加道路巡回清运的频率,实现全方位、全覆盖、高标准、高质量地实施垃圾清运工作,达到无盲区、无死角,时刻保持干净、整洁的效果。

3、完善快速清运反馈机制。

在原有清运队伍的基础上,建立快速垃圾清运队伍,管理人员配备对讲机,手机24小时开通,形成一个快速清运反馈链。

只要发现路面污染,都能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提高整体机动能力,减少废弃物的滞留时间。

(一)作业细则为保证公司项目管理体系有效运转,做到上通下达、指令畅通,横向沟通协调的目的,特制定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净、绿、亮、美”为目标,加强垃圾清运队伍建设,规范垃圾清理清运标准,促进清扫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管理运作原则:统一决策、分层管理、有效控制。

3、指挥原则:3.1 服从原则:下级对上级的命令若有异议,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若不能取得统一意见,应首先服从,事后申诉,不得拒绝执行或阳奉阴违,消极怠工。

3.2 一个上级原则:每个下级只有一个上级。

清运项目人员对班组长负责;班组长对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对公司负责;公司对业主负责。

上级对每个直接领导的下级有培养和指导义务。

3.3 逐级管理原则:指令的发布逐级下达,减少越级指挥。

4、考核与奖惩原则:对照制度以及清运目标、指标、量化考核,实事求是、奖优罚劣。

5、机构岗位设置原则5.1 机构设置原则:明确职能、理顺关系、适应需要、科学设置、高效运行。

5.2 岗位设置原则:按需设岗、以岗设人、精干高效。

6、现场管理员每日不低于三次在服务范围内进行巡查,对员工作业进行监督和指导,重大问题需及时反馈于项目经理和甲方单位。

7、规范作业,制定作业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按规作业,并在工作时间穿反光背心、反光帽,保证安全作业。

衡阳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方案

衡阳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方案

衡阳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方案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充分发挥政府服务、监督和管理的职能,明确考核宗旨、规范考核程序、落实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扣分扣款制度,按照“明确责任、强化管理,量化考核、按质付费,绩效管理、服务民生,公开透明、便于执行”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水平,根据《衡阳市城区清扫保洁质量标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主体及对象(一)考核主体: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考核对象:各城区道路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管理。

二、考核范围及内容(一)考核范围:纳入政府投入清扫保洁服务费的所有道路,包括主车道、辅道、人行道、门店门前、公共广场、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硬底化部分以及宽度2米内的绿化带、封闭小区以外道路、城中村4米以上宽道路、行道树穴以及其它公共场所。

(二)考核内容:一是作业规范执行情况,包括清扫保洁时间和清扫配车、配员、机扫频次、冲洗和洒水频次、机械化作业要求、人工作业规范、安全作业规定、环卫工具和垃圾收集点管理等;二是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包括白天和夜间的路面废弃物控制、道路尘土量和本色呈现率等;三是上级部门及领导督办、公众监督的处理情况,包括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问题的处理情况、新闻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等。

三、考核标准依照《衡阳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检查考核评分标准》(附件1)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考核方式(一)考核方法1、综合考核。

每月组织一次综合考核、每星期组织一次专项考核。

综合考核为定期通知考核,由市环卫处统一组织,考核人员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考核科与市环卫处相关科室和各城区环卫部门抽调组成,被考核单位指派一名负责同志陪同;专项考核为不定期考核,由市环卫处相关业务部门组织,每周进行一次,也可组织进行交叉考核。

2、日常督查考核。

由市环卫处每天安排专人对各城区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进行日常督查考核,按照《衡阳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扣分。

环卫公司考核制度模板

环卫公司考核制度模板

环卫公司考核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环卫公司的运营效率,确保服务质量,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本考核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

第三条考核内容分为:工作绩效、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协作和个人能力五个方面。

第四条考核周期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五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六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薪酬、晋升、奖惩和培训的依据。

二、月度考核第七条月度考核以当月工作绩效为主要考核内容,占考核总分的60%。

第八条月度考核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完成情况:包括任务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和时效性。

2. 工作创新:包括提出创新性建议、改进措施和实施效果。

3. 团队协作:包括与同事的沟通协作、团队精神和贡献。

4. 考勤:包括出勤情况、加班情况和请假情况。

第九条月度考核结果公布时间为次月5日前。

三、季度考核第十条季度考核以季度工作绩效和质量为主要考核内容,占考核总分的40%。

第十一条季度考核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绩效:包括任务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和时效性。

2. 工作质量:包括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和合规性。

3. 个人能力:包括业务技能、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团队协作:包括与同事的沟通协作、团队精神和贡献。

第十二条季度考核结果公布时间为下一个季度初。

四、年度考核第十三条年度考核以全年工作绩效和质量为主要考核内容,占考核总分的100%。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绩效:包括任务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和时效性。

2. 工作质量:包括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和合规性。

3. 个人能力:包括业务技能、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团队协作:包括与同事的沟通协作、团队精神和贡献。

5. 工作态度:包括职业操守、责任心和积极性。

第十五条年度考核结果公布时间为次年2月底。

五、考核流程第十六条考核流程分为:自评、同事评价、上级评价和综合评定。

道路保洁质量考核监督管理办法

道路保洁质量考核监督管理办法

目录一、道路保洁质量考核监督管理办法 (1)1. 质量检查 (1)2.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3)一、道路保洁质量考核监督管理办法1.质量检查1、质量检查制度1.1日巡查:项目管理员每日不低于三次在服务范围内进行巡查,对员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1.2日检查:下班前,项目管理员对员工进行一次检查,记录在案,并在第二天报项目经理审查。

1.3周、月总结:项目经理每周、每月对员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打分记录在案,作为月终考核成绩。

1.4制定工作计划:项目部经理每月向公司和甲方单位,各提供一份工作计划表,以便公司对所有工作进行监控,甲方单位对项目进展的了解。

1.5项目质量检查:每天对路面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制止并举报偷倒垃圾行为。

对员工的现场作业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员工在岗不作业和离岗现象的发生。

及时对员工进行有效考核记录归档,并作为员工年终考评的依据。

1.6甲方单位检查: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单位相关人员一同检查,认真听取甲方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2、质量检查措施2.1责任到位本道路保洁,采取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的质量管理办法。

管理人员、保洁人员的奖金和分配与保洁质量相挂钩,落实责任,赏罚严明。

2.2时间到位要求相关管理人员与清扫保洁人员同时到位,既保证动态保洁时间内无缺人、空岗等现象发生,又能及时发现与处理存在问题,保证清扫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2.3人员到位通过加强督查的办法,避免出工不出力、消极怠工现象发生,强调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保洁任务。

2.4记录到位无论是机械化作业人员还是人工清扫人员,每天都认真填写《道路日常保洁检查记录表》,做到事事有记录,事事有着落。

2.5督查到位通过日巡查、日检查、周月总结、质检部督查、抓制度落实等多种方法,使高标准的保洁质量达到常态化。

2.6反馈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好考核记录的同时,第一时间与保洁责任人沟通,商讨整改对策,最终达到真正把存在问题予以解决之目的。

本项目按照IS09001质量管理认证体系的相关规定,做好各环节相关质量的记录,对各种质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为整个工作流程的运行提供重要的质量管理依据,从而为整个工作流程的质量提升提供管理实施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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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环卫道路保洁企业考核
奖惩制度的办法(试行)
为持续提升福州市城区环境卫生作业水平,切实落实环卫精细化作业标准,实现五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企业考核评比的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现根据我市环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主体、依据和方法
(一)考核对象
从事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的企业。

(二)考核依据
《福州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细则》、《福州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检查考核导则》(含奖惩规定)等规定。

(三)考核方法
检查考核按照日常定期检查及抽查、暗访相结合方式进行,即每周对保洁企业日常作业情况检查一次,每月再组织一次随机抽查、一次暗访。

二、考核内容
根据各保洁企业合同约定的要求以及福州市环卫精细化管理具体要求等对各保洁企业具体作业情况进行检查、评分。

三、考核人员的组成及要求
建立福州市环卫考评检查库,检查库人员由市城管委职能处室、廉政监督员,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
区环卫处、街(镇)环卫所,新闻媒体人员、企业代表、部分社区等单位人员中选择,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每次检查考评人员由市财政、法制、督察等单位参与,从环卫考评检查库中随机抽取。

考评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检查考评,即检查路段、人员随机和考评结果公开。

检查结果每月通报一次,并实施奖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考核评分方法
环卫精细化道路检查考评按满分100分打分。

月考评分数=(周检查考评累计得分/检查道路条数);
年度考评分数=12个月环卫月考评平均值+年奖惩得分。

五、处罚及退出机制
(一)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如企业在一年内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1.检查考核分值月平均分出现低于90分的;
2.环卫作业企业聘任的保洁员出现焚烧垃圾或是将垃圾故意扫入(倒入)城市空地、绿地、内河、下水道等区域的行为之一,经查属实的。

(二)经济处罚规定
各环卫作业企业所承担的各标段(主要以街、镇为单位)月平均分90分(含)以上为合格,全额核拨当月承包经费;月平均分85分(含)~90分的,按照每低1分扣当月承包作业经费1%的标准进行经费扣除;月平均分80分(含)~
85分的,按照每低1分扣当月承包作业经费2%的标准进行经费扣除,同时对街(镇)及责任保洁公司发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小于80分的扣当月承包作业经费30%。

(三)退出机制
1、退出条件
环卫道路保洁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承包合同:
(1)检查考核分值一年内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3次月考核分低于85分;
(2)同一家环卫作业企业聘任的保洁员一年内故意3次以上焚烧垃圾或是将垃圾故意扫入(倒入)城市空地、绿地、内河、下水道等区域的行为,经查属实的;
(3)一年内有2次(含)以上未按时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重大突击任务、重大活动保障、抗台救灾等任务的;
(4)一年内企业月考评分在全市保洁企业月排名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3次排名末位的(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除外),立即终止其承包合同,退出作业项目;
(5)在合同期内,企业年度考评在全市排名末位的(年终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除外),立即终止其承包合同,退出作业项目;
(6)一年内3次(含)以上被省、市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机关及职能部门点名或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市民举报曝光的问题,经查属实的;
(7)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如违反上述条款被终止承包合同退出作业项目的企业,三年内不得在福州市行政辖区内〔含各县(市)区、高新区〕参加环卫项目招标。

以上条款应在各承包合同中作出约定。

2、接管机制
环卫道路保洁企业因上述原因被终止合同,退出市场后,该企业所承担作业的合同路段因合同期未到,为了确保道路作业的连续性,由市城管委直接指派给月平均考评分值最高的优秀道路保洁企业直接接管。

待合同期满后,再组织招标。

市、区环卫处做好路段的卫生管理协调、指导和检查工作。

六、奖励和评优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企业进行奖励或作为环卫企业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1、企业年终检查考核分平均分值在95分(含)以上;
2、企业获得市级以上通报表扬;
3、企业在主管部门交办的重大突击任务如接待或重大活动保障、抗台救灾等任务中保障及时、成绩突出、贡献重大的。

4、企业月考评平均分值都在90分(含)以上的,才可以享受到市委、市政府相关企业优惠奖励政策。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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