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外购、耗用、库存月度统计表——(工商税务)
《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附填表说明)
![《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附填表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d132b7ed77eeaeaad1f34693daef5ef7bb0d125c.png)
A06336《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分类索引】业务部门货物和劳务税司业务类别自主办理事项表单类型纳税人填报设置依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消费税退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 13年第29号)【表单】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所属期: 年 月【表单说明】1.本表为A3纸。
2.此表企业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或进口地海关审核退税留存一份;税务机关对进口油品提出初审意见后转交海关退税一份。
3.“外购免税油品”项的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按照当期认证的标注有“DDZG”标识的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信息填写。
4.“外购免税油品”项的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外购含税油品”项的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应按照当期认证的标注有石脑油、燃料油的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数据填写。
5.“消费税完税凭证号码”项数据填写使用企业外购国产含税石脑油、燃料油,取得的生产企业消费税完税凭证号码。
6.本表外购含税油品的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的数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审核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有对应的消费税完税凭证号码;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与所附的消费税完税凭证复印件中的纳税人识别号一致(使用企业从非生产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完税凭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填写此表的除外);3)各栏数据应与《生产企业销售含税石脑油、燃料油完税情况明细表》对应的数据一致(使用企业从非生产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完税凭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填入此表的除外)。
7.“外购含税油品”项的“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各栏数据应与使用企业申报的进口地海关开具的海关进口消费税缴款书复印件相关数据一致。
8.“外购免税油品”项的合计项值应等于外购免税油品的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计值与外购免税油品的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计值之和;“外购含税油品”的合计项值应等于外购国产油品合计值与外购进口油品合计值之和。
A06312《成品油消费税涉税信息采集表》
![A06312《成品油消费税涉税信息采集表》](https://img.taocdn.com/s3/m/da6d9cb9d4d8d15abe234ead.png)
A06312《成品油消费税涉税信息采集表》【分类索引】业务类别申报纳税表单类型纳税人填报设置依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涉税信息采集和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函〔2012〕207号)【表单】成品油消费税涉税信息采集表所属时期:年月至年月纳税人信息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隶属关系□中石油所属□中石化所属□中海油□地方炼厂□其他原材料购进1.原油:进口(万吨)国产(万吨)2.石脑油:进口(万吨)国产(万吨)3.燃料油:进口(万吨)国产(万吨)4.润滑油:进口(万吨)国产(万吨)5.动植物油:(万吨)6.其他:(万吨)设计加工能力万吨/年产品收率成品油收率 %化工产品收率 %产品信息产品类别、品牌名称行次产量(万吨)销量(万吨)销售收入(万元)平均出厂价格(元/吨)应纳税额(万元)已交消费税额(万元)免退消费税额(万元)①②③④⑤⑥⑦⑧(一)汽油合计1————1.含铅汽油2——2.无铅汽油3————(1)90#4——(2)93# 5——(3)97#6——(4)98#7——(5)其他8——(二)柴油合计9————1.10#10——2. 5#11——3. 0#12——4. -10#13——5. -20#14——6. -35#15——7. -50#16——8. 其他17——(三)生物柴油18(四)石脑油19(五)溶剂油20——(六)润滑油21——(七)燃料油22(八)航空煤油23合计24——【表单说明】本表由独立缴纳消费税的成品油生产企业填写。
主要生产原料项可多选。
设计加工能力是指生产企业加工原油、石脑油、燃料油等原料的设计产能。
免退消费税额是指生产企业利用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生物柴油、利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航空煤油暂免征收消费税等优惠政策应免征的消费税额和税务机关审批的应退消费税额。
勾稽关系:第1行“汽油合计”各栏次数据为第2、3行“含铅汽油、无铅汽油”的合计数;第3行“无铅汽油”各栏次数据为第6-8行数据的合计数。
燃料报表表格
![燃料报表表格](https://img.taocdn.com/s3/m/41d969fc18e8b8f67c1cfad6195f312b3169eb26.png)
关于印发《××××发电有限公司消耗性指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系统各单位:为规范××××发电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消耗性指标的管理,切实将责任制落实到人,使消耗性指标客观、真实地反映生产实际情况,通过对标、对表、对照的分析方法,查找设备和运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发电设备的经济运行水平,现将《××××发电有限公司消耗性指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发电有限公司消耗性指标管理办法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主题词:指标管理办法通知××××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7年2月26日印发附件:- 1 -××××发电有限公司消耗性指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电公司)系统各企业消耗性指标即发电厂用电率、综合厂用电率、发电煤耗、供电煤耗、油耗以及水耗的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人,使消耗性指标客观、真实地反映生产实际情况,通过对标、对表、对照的分析方法,查找设备和运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发电设备的经济运行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发电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能第三条消耗性指标管理工作由发电公司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条发电公司消耗性指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发电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发电公司安全生产部是消耗性指标日常管理工作的归口负责部门。
第五条发电公司消耗性指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根据年度总体计划,下达各企业年度消耗性指标计划;(二)审核各企业消耗性指标分解计划并监督执行;- 2 -(三)对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审核企业制定的措施并监督完成;(四)对各企业消耗性指标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并提出考核意见。
07.油料库存月报表
![07.油料库存月报表](https://img.taocdn.com/s3/m/6c77b845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b1687df.png)
07.油料库存月报表油料库存月报表是一种用于记录和统计油料库存情况的报表,它能够提供对库存数量、品种、质量等信息的清晰展示。
下面将从报表的组成、编制过程和应用价值三个方面展开,介绍油料库存月报表的相关内容。
首先,油料库存月报表包括四个主要部分:库存概况、品种构成、库存动态和质量指标。
库存概况部分主要反映了库存的总体情况,包括库存总量、上月末库存余量、本月进货、本月出库、本月末库存余量等指标。
品种构成部分则展示了不同种类油料的库存占比情况,以便更好地把握库存结构。
库存动态部分展示了本月进货、本月出库和平均每天进库、出库量的变化情况,能够帮助分析库存的流动性和供需关系。
最后,质量指标部分则反映了库存中油料的质量情况,例如水分含量、杂质含量等。
其次,编制油料库存月报表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需要收集油料进货和出库的相关信息,包括数量、品种、质量等方面的数据。
其次,根据收集的数据,计算各项指标的数值,如库存总量、本月进货量和出库量等。
然后,将计算得到的数据填入报表的相应位置,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最后,对报表进行审查和审定,确保报表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
最后,油料库存月报表在企业管理和决策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首先,它能够帮助企业全面了解库存的情况,及时掌握库存的数量和变化趋势,为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提供参考依据。
其次,通过分析油料库存月报表,企业能够定量评估库存的质量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油料的质量标准。
此外,油料库存月报表还可以帮助企业优化库存结构,调整采购和销售策略,提高库存资金的利用效率,降低企业的库存风险。
总之,油料库存月报表是一种重要的报表形式,它能够提供库存的全面信息和指标,为企业管理和决策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
在编制和应用过程中,需要严格把控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报表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合理分析和利用油料库存月报表,企业能够优化库存管理,提高运营效率,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试题及答案:税法一(第三套)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试题及答案:税法一(第三套)](https://img.taocdn.com/s3/m/0da3583759fb770bf78a6529647d27284a733750.png)
⼀、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关于领⽤化妆品的消费税处理,正确的是()。
A.外购已税化妆品的消费税可以按购进⼊库数量在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扣除 B.外购已税化妆品的消费税可以按⽣产领⽤数量在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扣除 C.外购已税化妆品的消费税可以按出⼚销售数量在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扣除 D.外购⼰税化妆品的消费税不可以在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扣除 2. 纳税⼈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应()。
A.由受托⽅代收代缴 B.由委托⽅在受托⽅所在地缴纳 C.由委托⽅收回后在委托⽅所在地缴纳 D.由委托⽅在受托⽅或委托⽅所在地缴纳 3. 某化妆品⽣产企业为增值税⼀般纳税⼈,2011年10⽉上旬从国外进⼝⼀批散装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150万元,关税税率为40%。
本⽉内企业将进⼝的散装化妆品的70%⽣产加⼯为成套化妆品8800件,对外批发销售8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6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58.5万元。
该企业国内⽣产缴纳的消费税为()万元。
A.60 B.123 C.87 D.62.55 4. 某轮胎⼚系增值税⼀般纳税⼈,2011年11⽉销售汽车轮胎,开具的增值税专⽤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销售农⽤拖拉机专⽤轮胎,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50万元,将成本价为30万元的机动车轮胎销售给⾮独⽴核算的门市部,当⽉全部出售,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款为58.5万元。
已知轮胎的消费税率3%,则该⼚本⽉应纳的消费税为()万元。
A.3.9 B.4.5 C.5.18 D.5.78 5. 下列各项中,不符合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规定的是()。
A.⽣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产⾃⽤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产数量 C.委托加⼯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D.进⼝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征税数量 6. 某化妆品⼚受托加⼯⼀批化妆品,委托⽅提供原材料成本300000元。
存货月度统计单(图表)
![存货月度统计单(图表)](https://img.taocdn.com/s3/m/afadaf64ddccda38376baf96.png)
计
单
制表人 仓库管理员 本月销货 金额 30000 17550 14000 15000 6900 3000 14450 16000 25200 20700 33210 22100 11400 11050 57500 45900 现在存 货数量 5 4 5 3 7 3 3 1 2 2 3 3 1 2 2 1 现在存货 单价 1500 1350 2000 3000 300 250 850 1000 1200 1150 1230 1300 600 850 2500 1700 现在存货 金额 7500 5400 10000 9000 2100 750 2550 1000 2400 2300 3690 3900 600 1700 5000 1700
10 本月销货数量
765 35 3现在存货数量
规格
CPU数量比较
25 20 15 数量 10 5 0 P4-2.12GC CPU P4-2.06G CPU P4-2.9GC CPU P4-2.36G CPU 赛扬3 1.6GA CPU 赛扬3 1.4GA CPU
10 20 23
20
上月存货数量
15 12
13 12
本月进货数量 10
7 5 5 4 2 5 2 10
货
月 财务会计 上月存货 金额 15000 6750 4000 6000 3000 1250 3400 2000 3600 8050 11070 7800 3000 850 7500 3400
月
30
度
统
日 本月进货 金额 22500 16200 20000 18000 6000 2500 13600 15000 24000 14950 25830 18200 9000 11900 55000 44200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写样例)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写样例)](https://img.taocdn.com/s3/m/f709eeff28ea81c758f578b2.png)
9.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XXX.XX
10.本期预缴税额:XXX.XX
11.本期应补(退)税额:XXX.XX
12.期末未缴税额:XXX.XX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签字):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公章):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由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附件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XX市XX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XXXXXXXXXXXXXX
填表日期:20XX年X月X日计量单位:升;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项目
应税
消费品名称
适用税率
(元/升)
本期销售数量
本期应纳税额
汽油(据实填写)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十一、本表“本期应抵扣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本期应抵扣税额=期初留抵税额+本期准予扣除税额
十二、本表“期初未缴税额”栏,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其数值等于上期申报表“期末未缴税额”栏数值。
十三、本表“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抵扣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当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时,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当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时,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减(免)税额
十九、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附1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
消费税申报表
![消费税申报表](https://img.taocdn.com/s3/m/814f07728e9951e79b892745.png)
0224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计量单位:升;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受理人(签字):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税务机关(公章):填表说明一、本表仅限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销售数量”为当期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的成品油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
生产企业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销售数量为当期销售的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
三、本表“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销售数量×适用税率四、本表“期初留抵税额”数值等于上期“期末留抵税额”。
五、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按本表附1的本期准予扣除税款合计金额填写。
六、本表“本期应抵扣税额”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抵扣税额=期初留抵税额+本期准予抵扣税额七、本表“本期减(免)税额”按本表附2的本期减(免)税额合计金额填写。
不含暂缓征收的项目。
八、本表“期初未缴税额”填写本期期初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
其数值等于上期“期末未缴税额”。
九、本表“期末留抵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其值大于零时按实际数值填写,小于等于零时填写零:期末留抵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栏金额)+本期减(免)税额十、本表“本期实际抵扣税额”计算公式为: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十一、本表“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填写本期实际入库的前期消费税税额。
十二、本表“本期预缴税额”填写纳税申报前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十三、本表“本期应补(退)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栏金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本期预缴税额十四、本表“期末未缴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十五、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4.5.3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
![4.5.3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https://img.taocdn.com/s3/m/8294e7170912a2161579291c.png)
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所属期:年月1备注:1.本表为A3纸。
2.此表企业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或进口地海关审核退税留存一份;税务机关对进口油品提出初审意见后转交海关退税一份。
3.“外购免税油品”项的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按照当期认证的标注有“DDZG”标识的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信息填写。
24.“外购免税油品”项的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外购含税油品”项的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应按照当期认证的标注有石脑油、燃料油的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数据填写。
5.“消费税完税凭证号码”项数据填写使用企业外购国产含税石脑油、燃料油,取得的生产企业消费税完税凭证号码。
6.本表外购含税油品的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的数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审核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有对应的消费税完税凭证号码;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与所附的消费税完税凭证复印件中的纳税人识别号一致(使用企业从非生产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完税凭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填写此表的除外);3)各栏数据应与《生产企业销售含税石脑油、燃料油完税情况明细表》对应的数据一致(使用企业从非生产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完税凭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填入此表的除外)。
7.“外购含税油品”项的“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各栏数据应与使用企业申报的进口地海关开具的海关进口消费税缴款书复印件相关数据一致。
8.“外购免税油品”项的合计项值应等于外购免税油品的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计值与外购免税油品的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计值之和;“外购含税油品”的合计项值应等于外购国产油品合计值与外购进口油品合计值之和。
9.“外购免税油品”项的合计值数量应与当期报送的《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外购、耗用、库存月度统计表》第16行“石脑油、燃料油”本期数国产油数量相等。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e774c45e32687e21af45b307e87101f69e31fb05.png)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01.02•【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消费税正文本篇法规中的第三条第一款及附件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自2021年5月1日起暂停执行。
本篇法规中的第三条第一款及附件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自2021年8月1日起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为加强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一)成品油发票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成品油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纳税人需要开具成品油发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三)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应遵守以下规则:1.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2.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
3.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4.成品油经销企业某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可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1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1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e247a853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ca.png)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1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4.12.26•【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1号•【施行日期】2014.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费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现将进一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相关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一、成品油消费税税款抵扣管理规定(一)纳税人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以下简称应税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可分别依据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计算扣除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其中: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依照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计算扣除,但该税率与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适用税率不一致的,依照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适用税率计算扣除。
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的,依据上述凭证注明的消费税税款计算扣除。
(二)纳税人应建立《抵扣税款台账(从量定额征收应税消费品)》(参考式样见附件1),作为申报扣除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备查资料。
纳税人依照本公告附件1的式样设置台账,也可根据需要增设台账内容,但对参考式样的内容不得删减。
二、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安排(一)纳税人办理税款所属期2014年12月及以后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启用新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件2),不再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2号)所附申报表(以下简称原申报表)。
新申报表主要调整内容如下:1.原申报表主表和附表中所有“含铅汽油”和“无铅汽油”栏次均合并为“汽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0535401b80d6c85ec3a87c24028915f804d8423.png)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6.03.31•【文号】国税发[2006]49号•【施行日期】2006.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消费税正文*注:本篇法规中的第五条第二款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3月18日实施日期:2009年3月18日)宣布失效或废止本篇法规《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所废止。
*注:本篇法规中第二条第二款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1月4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4日)废止本法规第二条第三项第1目、第2目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和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6号)自2023年2月1日起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现将《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应税消费品生产经营情况登记表2.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3.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明细表(油品)4.抵扣税款台帐(外购从价定率征收应税消费品)5.抵扣税款台帐(委托加工收回、进口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6.抵扣税款台帐(从量定额征收应税消费品)二00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范征收管理,现将有关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涉及的税收征收管理问题规定如下:一、关于税种登记生产销售属于通知第一条、第四条征税范围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在2006年4月30日前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种登记,填写“应税消费品生产经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
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
![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https://img.taocdn.com/s3/m/abfa8eec3b3567ec112d8a65.png)
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20年8月1日实施日期:2020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指我国境内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包括将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连续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将外购的含税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且生产的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产量占本企业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全部产品总量的50%以上(含)的,可按实际耗用量计算退还所含已缴纳的消费税。
适用对象:法人/其他组织适用对象说明:我国境内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
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
四、受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五、决定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是指符合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将相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方可享受,具体包括:将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连续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将外购的含税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且生产的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产量占本企业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全部产品总量的50%以上(含)的,可按实际耗用量计算退还所含已缴纳的消费税。
八、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九、申请材料目录注:1.请各位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按照《办税指南》中所涉及的相关表单的规定携带或事先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印章。
2.材料类型如为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3.来源渠道如为其他的,则是税务部门由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自动生成。
4.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报送电子版资料。
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外购耗用库存月度统计表
![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外购耗用库存月度统计表](https://img.taocdn.com/s3/m/9eea2ec95ef7ba0d4a733ba5.png)
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外购、耗用、库存月度统计表
单位:吨
备注:
1.本表为月报;
2.全部产品产量按照乙烯和芳烃装置生产的全部产品进行填报;
3.本表第一、二项的“期初库存数量”的累计数为本年年初库存数量;
4.本表第4行的“本期执行定点直供计划的数量”应小于本年度定点直供计划总数量;
5.本表第5行“其中: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油品数量”填写已报税的汉字防伪版增
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数量;
6.本表第6行“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油品数量”应等于《生产企业定点直供石脑油、
燃料油开具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的小计数量。
7.本表第15行的本期数应等于《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的免税购入的
小计数量,累计数应小于本年度定点直供计划总数量;
8.本表第16行的本期数应等于《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的含税购入的
小计数量;
9.本表第21行“应抵减的免税数量”等于免税油的年初库存加本年累计购入数量减销售数
量减非生产乙烯、芳烃耗用的数量;
10.本表第22行“生产乙烯、芳烃的耗用数量”等于23行“其中:生产乙烯的耗用数量”
与24行“生产芳烃的耗用数量”之和;
11.当第22行“生产乙烯、芳烃的耗用数量”小于21行“应抵减的免税数量”时,第25行
“实际抵减的免税数量”等于第22行,否则为第21行;
12.本表第26行“申请退税的含税数量”应等于22行“生产乙烯、芳烃的耗用数量”减25行
“实际抵减的免税数量”。
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外购
![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外购](https://img.taocdn.com/s3/m/4401281658fb770bf78a5587.png)
附件4: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外购、耗用、库存月度统计表所属期:年月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吨备注:1.本表为A3纸。
2.此表企业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或进口地海关审核退税留存一份;税务机关对进口油品提出初审意见后转交海关退税一份。
3.全部产品本年累计产量是指乙烯、芳烃类生产企业本年度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的全部产品总量。
4.本表“自产数量统计”、“外购数量统计”项的期初库存油品数量的本期数为上期期末库存油品数量,累计数为上年年末库存油品数量。
5.本表第4行“本期执行定点直供计划销售的油品数量”石脑油、燃料油本期数和累计数数量均应分别小于或等于本年度定点直供计划总数量(供出)。
6.本表第5行“其中:开具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油品数量”填写已报税的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数量。
7.本表第6行“开具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油品数量”石脑油、燃料油的本月数应分别等于2012年第36号公告附件6《生产企业定点直供石脑油、燃料油开具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的小计数量。
8.在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推行之前,本表第4、7行石脑油、燃料油本期数之和应分别与当期《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表2《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本期减(免)数量”注明的石脑油、燃料油数量一致;在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推行之后,本表第5、7行石脑油、燃料油本期数之和应分别与当期《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表2《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本期减(免)数量”注明的石脑油、燃料油数量一致;9.本表第16行“其中:免税油品数量”项石脑油、燃料油本月数应分别等于当月《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中“外购免税油品合计”数量,累计数应小于或等于本年度定点直供计划总数量(购入);本表第17行“含税油品数量”项国产和进口石脑油、燃料油本月数应分别等于当月《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中“外购含税油品”项内外购国产或进口油品合计数量。
生产企业销售含税石脑油燃料油完税情况明细表
![生产企业销售含税石脑油燃料油完税情况明细表](https://img.taocdn.com/s3/m/d7cf28db9b89680203d82597.png)
A06449条形码
9CM*3CM
纳税人盖公章区生产企业销售含税石脑油、燃料油完税情况明细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吨、元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开票日期 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
数量消费税完税凭证
石脑油 燃料油 完税凭证号码
数量
税款
石脑油 燃料油
合计————————
【表单说明】
1.本表为A4纸。
2.此表企业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
3.本表填写生产企业销售含税石脑油、燃料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消费税情况,当期未缴纳消费税的油品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填写在此表内。
4.本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栏的石脑油、燃料油数量的合计值应分别与消费税完税凭证的石脑油、燃料油数量合计值相等。
5.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项目经理部月度汽油、柴油消耗分析表
![项目经理部月度汽油、柴油消耗分析表](https://img.taocdn.com/s3/m/5060cc04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e064f88.png)
0.00071
油(C)
表示异常)
0.00525 数据分析(若使用状态为异常,需进行数据分析,分析造成超值的原因):
填报人:
部门领导:
分管领导:
填报时间:
说明:1.此表适用于二级单位下属项目经理部。2.本表不含统计范围外数据,且与财务数据保持一致,若与财务费用不一致,应说明情况。
附表7-2-2
项目经理部月度柴油消耗分析表
项目经理部月度汽油消耗分析表
工程名称:
报告期:( )年( )月
本月实 际施工
产值 (万 元)
xx年万元营业 收入能耗指标 (吨标准煤/ 万元)(强制
性指标)
本月实际施工 产值折算本月 能耗量总指标 (吨标准煤) (A)=本月实 际施工产值×
0.00525
项目部本月折算能耗量总指标中汽油耗指标
本月折算能耗量(吨标 准煤)(B)=本月折算 能耗量总指标(A)×
0.03
折算柴油量(吨)(C)=本 月折算柴油能耗量(B)÷
1.457际
柴油量(吨) 的柴油量与折算柴 发生使用的柴油量
(D)=本月加柴 油量差额(吨)= 量与折算柴油量的
油消费金额 实际发生使用的柴 差值为负数则表示
(元)÷实时单 油量(D)-折算柴 使用正常,为正则
工程名称:
报告期:( )年( )月
本月实 际施工
产值 (万 元)
xx年万元营业 收入能耗指标 (吨标准煤/ 万元)(强制
性指标)
本月实际施工 产值折算本月 能耗量总指标 (吨标准煤) (A)=本月实 际施工产值×
0.00525
项目部本月折算能耗量总指标中柴油耗指标
本月折算能耗量(吨标 准煤)(B)=本月折算 能耗量总指标(A)×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https://img.taocdn.com/s3/m/4d0edf6f767f5acfa1c7cd3f.png)
附件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受理人(签字):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公章):填表说明:一、本表由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五、本表“适用税率”栏填写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税品税率。
六、本表“本期销售数量”栏,填写按照税法规定,本期应当申报缴纳成品油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含外购、进口直接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不含出口免税、委托加工收回直接销售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
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填写;以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按扣除耗用的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后的数量填写。
七、本表“本期应纳税额”栏,填写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的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售数量×适用税率,“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栏等于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本期应纳税额”的合计数。
八、本表“本期减(免)税额”栏填写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免的消费税应纳税额,不包括暂缓征收的成品油。
本期减免消费税应纳税额情况,需填报《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予以反映。
本栏数值应等于《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应税成品油的“减(免)税额”合计。
九、本表“期初留抵税额”栏按上期申报表“期末留抵税额”栏数值填写。
十、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填写按税法规定,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的消费税已纳税款,应等于本表附1《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合计值。
十一、本表“本期应抵扣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本期应抵扣税额=期初留抵税额+本期准予扣除税额十二、本表“期初未缴税额”栏,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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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期:____年____月
纳税人名称(公章):________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
【表单说明】
1.本表为A3纸。
2.此表企业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或进口地海关审核退税留存一份;税务机关对进口油品提出初审意见后转交海关退税一份。
3.全部产品本年累计产量是指乙烯、芳烃类生产企业本年度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的全部产品总量。
4.本表“自产数量统计”、“外购数量统计”项的期初库存油品数量的本期数为上期期末库存油品数量,累计数为上年年末库存油品数量。
5.本表第4行“本期执行定点直供计划销售的油品数量”石脑油、燃料油本期数和累计数数量均应分别小于或等于本年度定点直供计划总数量(供出)。
6.本表第5行“其中:开具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油品数量”填写已报税的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数量。
7.本表第6行“开具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油品数量”石脑油、燃料油的本月数应分别等于2012年第36号公告附件6《生产企业定点直供石脑油、燃料油开具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的小计数量。
8.在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推行之前,本表第4、7行石脑油、燃料油本期数之和应分别与当期《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表2《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本期减(免)数量”注明的石脑油、燃料油数量一致;在汉字防伪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推行之后,本表第5、7行石脑油、燃料油本期数之和应分别与当期《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表2《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本期减(免)数量”注明的石脑油、燃料油数量一致;
9.本表第16行“其中:免税油品数量”项石脑油、燃料油本月数应分别等于当月《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中“外购免税油品合计”数量,累计数应小于或等于本年度定点直供计划总数量(购入);本表第17行“含税油品数量”项国产和进口石脑油、燃料油本月数应分别等于当月《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中“外购含税油品”项内外购国产或进口油品合计数量。
10.本表第3、19、22行的石脑油、燃料油的本月数数量之和应分别小于或等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石脑油”、“燃料油”的销售数量。
11.本表第28、31行的石脑油、燃料油的国产本月数、累计数之和应分别小于或等于本表第25行石脑油、燃料油的国产本月数、累计数;本表第29、32行的石脑油、燃料油的本月数、累计数之和应分别小于或等于本表第26行石脑油、燃料油的本月数、累计数。
12.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来源:/ws/detail152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