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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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篇: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昨天在京召开。
这是一次关注基层,重视人才,宣传典型的会议,110个先进集体和96名先进工作者大多来自基层。
82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和160个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的经验充分表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保障。
只有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才能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才能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才能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
社会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
当前,面对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国际国内形势更加复杂,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
我们一定要下大气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作用。
党的领导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根本保证。
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经常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挥好协调各方的重要作用,努力形成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
要注意用好考核、奖惩、一票否决等工作手段,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
一定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加快在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步伐,努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在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责任。
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主要在基层开展,要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作为重点解决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
坚持重心下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才能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要继续推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浙江“枫桥经验”,并赋予其新的内涵。
要做好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使各种矛盾纠纷在基层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进一步完善排查工作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基层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时,要特别强调“依法”和“疏导”。
处理各种矛盾纠纷,都要严格依法进行,都要依靠基层干部去做耐心细致的疏导教育工作,在化解矛盾的同时,理顺社会情绪,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依靠人民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
要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更好地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
要加强基层综合治理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的相关组织,把公安、民政、信访、社保等力量组合起来,既处理好社会治安问题,又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要发挥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网络优势,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管得好。
要加大投入,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我们相信,通过表彰奖励先进,总结推广经验,一定能够进一步形成抓基层、打基础的良好氛围,不断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提供坚实的保障。
来源:人民日报
第二篇: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近年来,襄城县司法局始终把司法所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着“高起点、规范化、严管理”的原则,及时制定下发了《襄城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
对司法所的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2007年被确定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全县16个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一步到位,仅用一年时间,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就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目前,全县16个司法所均设置了接待室调解室、资料档案室、工作人员办公室等一应俱全的办公设施,并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标准,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实现了全县“一片红”,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提高认识,抢抓机遇
襄城县是个农业县,农业人口占全县人口80%以上,只有农村稳定才能实现全县的稳定。
司法所作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阵地,是强化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主要力量,是服务、解决基层农民群众热点、难点问题的生力军。
为此,县司法局领导班子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大力支持,不断加强对基层司法所财力、物力的投入和保障力度,形成“要想村镇不起火,重在建好司法所”的共识。
按照《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实施意见》(豫司文
[2004]1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并研究具体建设方案,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司法所办公用房的建设工作,并强调要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和标准建设,较大的乡镇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较小的乡镇不低于100平方米;建设资金除国债资金外,我们还积极协调各级党委、政府进行支持,圆满完成了国债资金的建设任务。
县委书记苏建涛在全县司法所建设动员大会上强调:要把司法所建成我县的阳光工程,要求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设计图纸、统一外墙颜色、统一组织施工、统一资金标准;达到“三个一流”,即:一流的速度、一流的质量、一流的管理。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取得了基层司法所建设的“三个到位”。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到位。
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16个司法所全部立户列编,每个司法所有3名以上财政全供人员,并且至少有1名公务员,县司法局没有挤占司法所编制现象。
二是相关部门支持到位。
为确保全县司法所办公用房如期建设,县发改委、国土局、城建局、供电局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积极配合,把抽调人员、设计图纸、减免建设费用、通电通水等工作提前安排好,各乡(镇)政府还与县司法局签订了无偿划拨土地承诺书。
三是建设资金保障到位。
保证司法所建设资金及配套资金提前到位,为我县司法所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为全面完成司法所的建所任务,我们严格推行“四定三包”责任
制。
即: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奖惩,包划地、包建设、包规范。
司法所建设一开始,我们就拟定了“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日程安排表”,从建所选址,办证开工,施工队的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划拨,竣工验收,均作了详细安排。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我局积极协调乡(镇)党委、政府做好选址工作,并协同县发改委一起申报新建司法所项目。
2005年8月,第一批国家投资的丁营、双庙、库庄三个司法所建设项目批下来后,我局积极参与由全市统一组织的招投标工作,并及时做好“三通一平”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为司法所建设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其中,第一批建设的丁营、库庄、双庙三个司法所经检查验收后被评为优质工程。
自2006年起,我局又陆续申请了第二批国家投资建设的范湖、山头店、王洛、颍阳、颍回、十里铺等6个司法所。
经过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和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目前我县16个基层司法所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经局党组研究,还为司法所高标准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脑、交通工具等硬件设施,并加强了对司法所软件的检查落实,为争创全省司法所建设先进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严格管理,规范运作
为使司法所建设规范化、上档次,局党组多次下乡征求各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司法所长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县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行了专题研究,立足“建一个规范一个”的原则,建立了以“四化”为内容,以“五统一”为载体的建设工作机制。
“四化”即:制度建设规范化。
司法所承担着多项职能,我们围绕司法所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了多项工作的制度规定,主要包括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
服务、综合治理以及来访、咨询接待,学习、会议、廉政建设、档案管理、重大情况报告和考勤、奖惩、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使司法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目标管理责任化。
围绕如何发挥好司法所的职能,我们具体明确了人民调解、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主要业务的工作目标。
通过做好这些工作,以实际行动树立和维护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文书制作格式化。
针对司法所
各项业务工作,我们规范制作了业务文书,统一格式,规范填写。
档案管理标准化。
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各司法所的资料分类装订,及时归档,摆放整洁。
“五统一”:统一司法所名称、标牌和印章;统一工作人员公示牌;统一上墙刊板内容;统一规范性法律文书;统一工作必需的设施设备。
“六有”:有电脑、有电话、有办公桌椅、有调解桌、有宣传栏、有档案书橱。
通过加强软件和硬件的建设,确保了司法所工作从程序到实体都严格、规范。
四、彰显职能,成效显著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工作体系中最基层的组织,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前沿阵地。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深深感到,要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步入正轨,关键是要彰显司法所职能,使其成为服务群众,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的生力军。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与开展工作结合起来,一手抓基础建设,一手抓业务工作,并强化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
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大力推进司法所建设,使司法所的职能得到了全面履行和发挥。
据统计,2012年以来,全县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481件,成功调处478件,调处成功率99%;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64件;开展大型矛盾纠纷大排查12次;指导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642件,防止群众性上访14件,制止群体性械斗9次;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得力,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衔接工作到位,全县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开展法制宣传60余场次,群众受教育面达80%以上。
司法所为维护一方稳定,保护一方平安,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通过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的共同努力,我县司法所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目前,全县16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验收标准,实现了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一片红”。
16个司法所32次分别被省、市评为先进单位,38个集体和个人荣立三等功,53人次被评为先进个人,9名中层干部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充分显示了我县司法行政队伍过硬的素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同时,司法所干警强烈的
责任心、端正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工作成绩,也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信任。
现在仍有部分司法所长兼任乡信访办主任、计生办主任、管理区区长等主要职务,不少干警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与乡(镇)其他干部一道担负着包村等工作任务,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三篇: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共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强社会治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积极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有力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了全旗经济社会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了社会环境的日益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得到大幅提升,和谐社会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工作现状
目前,全旗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平稳,各类刑事案件、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的发案和交通、消防安全事故等均稳中有降。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成效显著,98%的矛盾纠纷都能得到及时调处和化解。
在2010年11月旗统计局与旗综治办联合举办的问卷调查中,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97%以上,群众对政法综治工作的满意率达97.5%,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达到98.4%,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旗治安状况平稳,但距建设“平安土右”的总体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社会矛盾纠纷趋于复杂化。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由于利益格局的调整引发新矛盾,加上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没有从根本上转变,矛盾纠纷日趋复杂,调处化解难度进一步加大。
二是治安隐患仍较突出。
土右旗经济社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转型期,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大量存在,极易引发新的社会治安问题。
三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仍比较薄弱。
由于社会治安资金投入不足,
技防、物
防水平滞后,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水平还有待提高,治安防控能力不强。
四是社会治安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
治安管理方面,外来流动人口增多,公共娱乐场所和各类市场迅速发展,而管理措施未能及时跟上,导致违法犯罪和治安问题突出。
交通管理方面,随着全旗机动车辆的大量增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管理工作难度加大,违章行驶、超速超载、交通无序等现象大量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严重。
消防管理工作方面,部分企事业单位消防设施陈旧、装备落后,特别是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安全隐患较多,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与新形势下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
三、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社会治安管理,要始终坚持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
一是要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开展关系人民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专项整治和打假活动,特别要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等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二是要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组织引导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人员,为政府加强宏观调控、企业优化重组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深入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创新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使城乡户籍管理适应经济发展要求。
认真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依法处理好涉及“三农”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引导、保护、发挥好农民投身农村改革发展阶段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加强社会治安管理,要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中之重。
一是要努力提高对敌斗争的能力和水平。
对各类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特别是对各类非法家庭聚会活动,要努力做到预知预防,切实提高排查发现和防范打击能
力,牢牢掌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
二是要努力提高防范、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完善全旗“大调解”机制,经常性加强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有效消除各类不安定隐患。
全力推进涉法涉诉、重信重访排查化解和执行积案集中清理工作,
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稳定。
三是要努力提高严打整治斗争的能力和水平。
要继续以侦破命案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打击暴力型犯罪的力度,深化打击“两抢一盗”、开展缉枪治暴、收缴管制刀具、追逃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要以最大限度地收戒涉毒人员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无毒社区建设,夯实禁毒基层基础工作。
四是要努力提高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要深入开展“平安畅通旗”创建活动,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和社会治安的稳定。
要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消防安全监督,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要充分发挥护路联防组织的作用,确保全旗铁路大动脉安全畅通。
要进一步强化公共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确保能够快速有效的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
(三)加强社会治安管理,要始终坚持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作为重要载体。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大防控”体系,预防和减少各种违法犯罪。
继续加强和完善我旗立体动态巡控机制建设和城市报警监控指挥系统建设,整合“110、119、122”报警资源,不断加强全旗保安队伍建设,有力实现对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有效控制;推进社区、单位防控工程建设,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和重点单位全部安装电子监控系统,着力提升全旗治安防控水平和防控能力。
二是要全面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
继续加强公安“三基”工程建设、乡镇综治委(办)建设、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社区(村)综治工作站建设、基层“两所一庭”建设和法检“两院”的基础建设,使政法单位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要强化流动人口的治安管控,逐步建立信息主导流动人口管控模式,实行管控效能的最大化。
要强化社会管控措施,组织开展对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的排查管控,有效预防、减少个人极端事件、案件的发生。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管理整治,重点加强对枪支弹药及危爆品的管理和清理整顿,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创新治安管理服务模式。
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不断延伸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变“群众上门办事”为“干警下乡服务”,使农村、社区治安有新面貌、社会稳定水平有新提高、
群众的安全感有新增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文明新社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社会治安管理,要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根本目标。
一是要以“大学习、大讨论”和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要把在政法部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全体政法干警的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深化广大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事关政法工作方向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政法队伍。
二是要以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继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以张章宝同志为学习榜样,认真总结政法部门近年来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功经验,抓住最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环节,进一步完善操作性强的执法行为规范,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真正使政法干警的各项执法活动、各个执法环节
都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坚决杜绝执法上的随意性,最大限度地扩大和落实警务、检务、审务、所务公开,非涉密案件、各个程序要“阳光作业”,使群众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各个单位、部门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找准改革、发展、稳定的最佳结合点,整合好司法、行政、经济、教育等资源,真切依靠人民群众,大胆创新工作机制,尽职尽责做好治安管理各项工作,才能有效减少社会矛盾,营造社会持续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第四篇: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曙光镇政法委
一、基本情况
曙光镇位于纳雍县西南部,镇驻地距县城45公里,东与百兴镇,张家湾镇相接,西与水城县比德镇相连,北与阳长镇相邻,东南与骔岭镇接壤。
辖25个行政村205个村民组12421户48682人,全镇主要
居住汉、彝、苗、佈依、蔡家人、穿青人、蒙古等民族。
1、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本镇下辖党总支1个,党支部28个,村委会25个,党员有913人,其中农民党员686人,有团支部、妇代会、民兵、治保等配套组织各70个,团员1360人,我镇是一个经济发展相对较快、治安状况比较好的镇镇之一,基层组织相对得力,村党支部战斗力较强,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农民增收相对缓慢,突现出一些和现代发展不相适应的深层次问题,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组织的整体功能就显得尤为重要。
2、社会治安现状
目前曙光镇社会治安总的来说比较稳定,矛盾纠纷主要是人民群众内部矛盾比较突出,矿群矛盾纠纷较多,盗窃现象相对突出,对社会稳定形势带来了一定威胁。
3、维稳力量情况
目前曙光镇有公安干警6名,义务治安联防队员281人,有偿治安联防队员9人,治安信息员240人,协警42人,煤矿企业自招保安55人。
镇建有调解组织1个,25个村均建有调解组织,13所中小学建有调解组织,基本建立了稳定工作队伍,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政法部门和村具体抓,党政、警民齐抓共管的维稳工作的新局面。
为了彻底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镇党委、政府坚持从抓基层组织建设入手,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来抓,治穷先治乱、致富先治愚。
为此,我们首先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研摸排工作,找准了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创建“五好”镇党委和村党支部活动为龙头,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推动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进一步落实基层组织和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抓基层、打基础逐步制定和完善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并逐一得到落实,为实现曙光镇社会政治大局的持续稳定,加快我镇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和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