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重大工业项目设备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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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重大工业项目设备投资
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政策支持条件、标准及范围
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产的新建重大工业项目,且项目建设内容应包括有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建设,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购地费用)达到2亿元以上,按其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支持范围是在襄阳市注册且纳税的所有工业企业,中心城区的项目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其他县(市、区)的项目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和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投资额度确认范围:投资额度包括企业投资和集团投资;企业投资和集团投资以对公账户支出为准,其他账户支出不予确认;涉及税收的投资额度,以含税价格确认;有明确要求投资范围的项目,注册地在投资范围内但实际投资不在范围内的不予确认。
融资租赁设备投资认定:投资总额计算以年度融资租赁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为准;分年度补助额度计算按兑现年度实际支付融资租赁费用(不包含融资租赁财务费用)为准。
模具投资确认标准:从实际情况出发,特规定单件价值在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的模具,纳入固定资产的补贴范围。
国家、省政府对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项目都有电价专项
补贴,因此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项目不列入重大项目支持范围。
二、申报资料
申报资格:
1.在襄阳市设立并纳税,财务独立核算,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正常生产且经营状况良好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
2.申报的项目应取得备案证,并纳入市经信局年度项目库,未备案或不在项目库的企业不接受申报;
3.取得环评报告;
4.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产,且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购地费用)达到2亿元以上,依据购买技术改造设备票据和银行支付凭证据实上报。
企业提交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
1.申请文件,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及目前生产经营状况;申报项目进展情况、2017年以来投资计划安排及建成投产后效益情况、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建设情况等。
2.重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表(见附件1);
3.重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见附件2);
4.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17年度、2018年、2019年度会计报表;
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项目备案证、可行性报告;
7.环评报告;
8.基建或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发票(收款收据)、银行对账单(加盖银行印章)、付款票据(包括签字手续),承兑汇票付款的应提供承兑汇票及台账(按附件2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顺序一一对应装订);
9.企业承诺书(见附件4);
10.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三、申报要求
(一)同一投资只能申报一项投资补助政策,2018年、2019年度已享受政策的项目不再申报。
(二)各地经信部门对初审合格的企业,在其申报表(附件1或附件3)上加盖部门印章和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印章,分类汇总形成部门申报文件,报当地政府同意。
部门申报文件应包括申报工作的组织情况、项目申报情况、初审方法、初审工作实施情况、项目申报推荐情况等内容。
各地报送资料包括:部门申报文件及申报汇总表(含电子版)各1份、企业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2份。
(三)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各地经信局;各地经信局于6月15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和部门申报文件报送市经信局规划投资科。
联系人:黎东
电话:3235294
邮箱:xfjwkj@
附件:1.重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表
2.重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
3.重大工业项目设备投资补助申报汇总表
4.承诺书
附件1
重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表
附件2
重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
附件3
重大工业项目设备投资补助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单位:万元
说明:此表由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汇总填报。
填报人:联系电话:
附件4
承诺书
本公司申请享受工业倍增政策资金,并按要求提交了申报材料。
在此,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此次申报政策资金所有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二、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责任,自动放弃本次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再申报市经信局组织的惠企政策资金项目;
三、积极配合申报项目现场核查、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估及项目进展情况报送等工作。
公司名称(公司印章) 20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