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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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
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5.31
•【字号】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3]86号
•【施行日期】2013.05.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信访
正文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
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
(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3〕8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201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827号)要求,201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的时间定于6月15日~21日,主题是“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并结合我委职能节能宣传的需要,我委现拟定了宣传周系列活动计划,并委托相关行业协会等单位具体承办。

为了办好本届节能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承办单位要根据国家部委的要求,按照活动计划的部署,精心组织节能宣传周的活动,确保每场活动精彩、有序。

二、2013年我委节能宣传周共计组织活动11项(详见附表)。

三、各承办单位须根据计划安排,尽快落实活动细节安排和活动策划方案,并将策划方案和委托合同(一式四份签字盖章)于6月10日前报送到我委电力资
源处(合同可参考节能与清洁生产培训委托合同),6月30日前将活动的总结报告、现场图片、发票等资料汇齐报我委电力资源处(联系人:李民炬,电话:82107416)
特此通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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