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华夏:论五方民族概念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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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华夏:论五⽅民族概念的由来⼀、研究缘起
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华夏,是汉代⽂献中著名的五⽅民族概念。
这⼀概念通过把“夷狄”树
⽴为“华夏”⽂化的参照⾯,在反映汉代儒家思想以“⾐冠礼仪”为⽂化准则的同时,在客观上也起
到了对“夷狄”民族这⼀⽂化他者的道德贬抑作⽤。
⼏千年来,这⼀本⾃⽂化⽽⾮民族概念的叙事
⽅式在中国历史上变成了民族志研究的标准模板,其影响⼒之深远⾄今不衰。
汉儒的五⽅民族观念
从⽂化⼈类学的⾓度来说,五⽅民族概念的内容是否准确已经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对提出
这⼀概念的深层⽂化动因进⾏阐释。
然⽽,通过对古代⽂献的研究,我们发现,五⽅民族概念
除了具有⽂化功能上的⾃我认可和对他者⽂化的道德惩罚功能外,其作为民族志研究的价值则
⼗分有限。
⽂化⼈类学如今越来越为历史研究者所倚重。
由于近现代以前的不少历史学者还没有办法深⼊
了解⽂化⼈类学的历史价值,因⽽在其历史研究中遭遇民族问题时,往往对五⽅民族这⼀理论
形成的⽂化原因没能引起⾜够的注意,⽽⼤多采取了因袭⽽⽤的拿来主义,甚⾄在论及夏、商
⼆代以及夏代以前的上古社会时,也机械地采取东夷、南蛮的观点来进⾏分析。
⽐如,范⽂澜
《中国通史》、王献唐《炎黄⽂化考》、徐旭⽣《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等著作中,都采⽤
了“东夷”作为上古时代的民族概念来使⽤。
近百年以来,随着考古事业的蓬勃发展,以及对古史研究的深⼊推进,“五⽅民族”概念不可避免
地为当代的史学研究带来了困扰。
⽐如,⾃三星堆⽂明见世以来,其鲜明的鸟崇拜就被⼀些学
者再次将“东夷”与三星堆⽂明联系了起来,进⽽抛出古代蜀⼈是源⾃⼭东的观点。
这种观点不可
避免会对三星堆⽂明研究造成影响。
因此,对“五⽅民族”这⼀概念的形成进⾏⼀次认真的梳理与
检讨是⼗分必要的。
三星堆具有鲜明的鸟崇拜特征
⼆、五⽅民族概念的形成
“五⽅民族”概念的⽂本出处,最具影响⼒的⽆疑为《史记》和《礼记》。
《史记》为⼆⼗四史之
⾸,《礼记》为儒家⼠⼦的必读书。
两千多年以来,这两本汉代⽂献以其在中国史上⽆可⽐拟
的尊崇地位,奠定了“五⽅民族”理论的巨⼤影响⼒。
⾸先,我们来看《史记·五帝本纪》的记载:
欢兜进⾔共⼯,尧⽈不可,⽽试之⼯师,共⼯果淫辟。
四岳举鲧治鸿⽔,尧以为不
可,岳强请试之,试之⽽⽆功,故百姓不便。
三苗在江淮、荆州数为乱,于是舜归
⽽⾔于帝,请流共⼯于幽陵,以变北狄;放欢兜于崇⼭,以变南蛮;迁三苗于三
危,以变西戎;殛鲧于⽻⼭,以变东夷:四罪⽽天下咸服。
伯鲧治⽔
司马迁提到的“四罪”,亦见于先秦⽂献《尚书·尧典》:
流共⼯于幽州,放欢兜于崇⼭,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四罪⽽天下服。
《尚书》在提到“四罪”时,并没有涉及民族问题。
按司马迁说,《史记·五帝本纪》的⽂本依据来
⾃《五帝德》和《帝系姓》⼆篇⽂献。
这⼆篇⽂献均为《⼤戴礼记》和《孔⼦家语》所收录。
《⼤戴礼记》所收《五帝德》说:
流共⼯于幽州,以变北狄;放欢兜于崇⼭,以变南蛮;杀三苗于三危,以变西戎;
殛鲧于⽻⼭,以变东夷。
古代戎族多与今天的藏缅语族⼈群有关,图为嘉绒藏族
其后,汉儒戴圣糅饰先秦⽂献内容,将“四⽅民族”概念进⼀步发挥为了“五⽅民族”概念,《礼记·王制》说:
中国戎夷,五⽅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
东⽅⽈夷,被发⽂⾝,有不⽕⾷者
矣。
南⽅⽈蛮,雕题交趾,有不⽕⾷者矣。
西⽅⽈戎,被发⾐⽪,有不粒⾷者矣。
北⽅⽈狄,⾐⽻⽑⽳居,有不粒⾷者矣。
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
味、宜服、利⽤、备器。
五⽅之民,⾔语不通,嗜欲不同。
古代苗蛮多与今苗瑶语⼈群有关(图为苗族)
从《尚书》到《五帝德》,再到《王制》,内容逐次扩展,顾颉刚提到的“古史层累”现象在这⾥再次出现。
然⽽,增删损益本是著书的惯⽤路数,要厘清是⾮、辨析正误,关键在于找出其中的演变路径。
上⾯提到,《五帝德》亦载于《孔⼦家语》。
翻检《孔⼦家语》,可以发现其所述的“四罪”内容与《⼤戴礼记·五帝德》有所不同。
《孔⼦家语》本《五帝德》仅⼀句话:
流四凶⽽天下服。
这样看来,《孔⼦家语》的“四凶”就是《尚书》的“四罪”。
然⽽,令⼈诧异的是,司马迁《史记》在收录了“四罪”的同时,也收录了“四凶”。
这是怎么回事呢?先看《史记·五帝本纪》原⽂:
昔帝鸿⽒有不才⼦,掩义隐贼,好⾏凶慝,天下谓之浑沌。
少皞⽒有不才⼦,毁信
恶忠,崇饰恶⾔,天下谓之穷奇。
颛顼⽒有不才⼦,不可教训,不知话⾔,天下谓
之梼杌。
此三族世忧之。
⾄于尧,尧未能去。
缙云⽒有不才⼦,贪于饮⾷,冒于货
贿,天下谓之饕餮。
天下恶之,⽐之三凶。
舜宾于四门,乃流四凶族,迁于四裔,
以御螭魅,于是四门辟,⾔⽏凶⼈也。
古代北⽅的匈奴民族(图源:搜狐)
查阅先秦⽂献可以知道,《史记》的这段内容源⾃《左传》⽂公⼗⼋年,原⽂如下:
昔帝鸿⽒有不才⼦,掩义隐贼,好⾏凶德;丑类恶物。
顽嚚不友,是与⽐周,天下
之民谓之浑敦。
少皞⽒有不才⼦,毁信废忠,崇饰恶⾔;靖谮庸回,服谗搜慝,以
诬盛德,天下之民谓之穷奇。
颛顼⽒有不才⼦,不可教训,不知话⾔;告之则顽,
舍之则嚚,傲很明德,以乱天常,天下之民谓之梼杌。
此三族也,世济其凶,增其
恶名,以⾄于尧,尧不能去。
缙云⽒有不才⼦,贪于饮⾷,冒于货贿,侵欲崇侈,
不可盈厌,聚敛积实,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三凶,谓之
饕餮。
舜⾂尧,宾于四门,流四凶族,浑敦、穷奇、梼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
螭魅。
《左传》只有四凶,没有四罪;《尚书》只有四罪,没有四凶。
⽐较两个版本的《五帝德》可以知道,《史记》和《尚书》的“四罪”即《孔⼦家语》的“四凶”。
那么,《孔⼦家语》的“四凶”或者说《史记》中的“四罪”是否就是《左传》的“四凶”呢?孙诒让《尚书今古⽂注疏》引郑⽞语、张守贞《史记正义》和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均指出:浑敦即欢兜,穷奇即共⼯,梼杌即鲧,饕餮即三苗,可证四凶、四罪本为⼀指。
四罪所流放之地,⼜有马融注:
幽州,北裔;崇⼭,南裔;三危,西裔;⽻⼭,东裔。
(见《尚书今古⽂注疏》)
可见,《左传》“四凶投四裔”即《尚书》“四罪放四地”,并⽆疑问。
从⾏⽂来看,《五帝德》“四罪”(四凶)均本⾃《尚书》是没有疑问的。
此外,《五帝德》还有⼀个可疑的⽂本来源,即《管⼦》。
《管⼦》有《⼤匡》、《中匡》、《⼩匡》三篇,叙述管仲助齐桓公“⼀匡天下”⽽成霸业的事情。
其中《⼩匡》有如下⼀段⽂字,⽈:
东夷、西戎、南蛮、北狄,中诸侯国,莫不宾服。
这⾥四⽅民族与⽅位的配合与《五帝德》全同。
然⽽,以《⼩匡》⼀⽂通篇观之,夷、戎、蛮、狄四称并⾮特定⽅位下的民族专名,乃是⼀种为⾏⽂⽣动⽽便宜相称的笔法。
如《⼩匡》
叙齐桓公之功业有:
东:救徐州,分吴半;存鲁蔡陵,割越地。
南:据宋、郑,征伐楚,使贡丝于周室,荆夷不违其命。
北:伐⼭戎,制泠⽀,斩孤⽵,九夷始听。
西:征攘⽩狄,拘泰夏,西服流沙西虞,秦戎始从。
可见,在《管⼦》⽂中,夷、戎、蛮、狄都并⾮民族的专名,更⽆法与⽅位准确对应。
此外,《国语·齐语》亦载齐桓公霸业之事,但却⽆“东夷、西戎、南蛮、北狄、中诸侯国”⼀语。
因此,我们不能排除《管⼦·⼩匡》本是汉儒在齐国旧档的基础上杂糅五⽅民族说⽽形成的⽂本。
三、总结
从上⾯的材料可以看出,⽂本中“五⽅民族”的概念是历史形成的,其缺陷也是很明显的。
实际上,除了夷、蛮、戎、狄四字外,古代⽂献还有氐、羌、羯、越、貉、胡等⼤量的表族属义的⽤字,这都说明五⽅民族并不能反映先秦时代部族分布的实际情况。
童书业《春秋史》在提到夏商周三代的形成时指出:
周⽂王在《孟⼦》中记为西夷
夏商周三代原是三个不同的⽒族。
殷商起⾃东⽅,⾎统与东⽅夷族很是接近,从种
种⽅⾯看来,或竟与淮夷为⼀族。
夏⼈起⾃西北,其种族来源不可确知,但与周⼈
的关系必很密切。
周⼈起⾃西⽅,⾎统与西⽅戎族很是接近,从种种⽅⾯看来,或
竟与氐、羌为⼀族。
⾄于姜姓各国,更是西羌的近⽀,近⼈已论定了。
春秋时时⼈
所谓“华夏”,实是⽂明伟⼤的意思;所谓“中国”,便是天下之中的意思;其意义只是
⽂化的与地域的,种族的意义很少。
如果讲起种族来,则当时所谓“夷蛮戎狄”不
是“诸夏”的⾎族,也都是他们的近亲。
如童⽒所⾔,“华夏”这个概念在春秋时代并⾮种族意义上的,并且“夷狄”与“华夏“具有种族上的亲缘性,⽆疑这个判断是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