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5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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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
议第55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公布日期】2018.07.26
•【字号】桂林函〔2018〕842号
•【施行日期】2018.07.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58
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桂林函〔2018〕842号签发人:邓建华
何贵整等12名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请求自治区支持钦州进口木材产业发展的建议》(编号:558),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我单位牵头办理。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支持钦州进口木材产业示范园区建设
我厅支持钦州在依托自身区位优势、港口优势、辐射优势及北部湾木业产业园、泉水工业园等现有产业园区的基础上,规划建设钦州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园区。
我厅将根据园区建设情况,把钦州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园区列入全区“十三五”重点林业产业园区建设计划,在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产品研发和技术改
造等方面给予扶持,不断提高园区发展能力和水平。
二、努力保障钦州木材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
自治区将统筹考虑钦州进口木材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解下达中倾斜支持钦州市,并指导钦州市优先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钦州进口木材产业发展。
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原则,自治区对钦州市纳入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木材产业项目,一律使用自治区专项指标保障新增建设用地。
在项目用地选址、预审、报批等环节提供支持和指导,力求项目选址符合用地保障条件,确保项目依法依规用地。
三、支持钦州港木材专业码头建设
根据《钦州港总体规划》,钦州港在金鼓江作业区、金鼓江北作业区、大榄坪作业区等多个重点作业区规划了件杂货深水泊位,可以满足建设木材装卸专用泊位需求。
目前钦州港有多个件杂货码头泊位承担了钦州港的木材运输任务,如钦州港陆海港务散杂货码头、钦州港大榄坪3#-8#泊位工程等,已建成的码头能满足目前钦州港木材进出港的需求。
下一步,自治区将积极支持钦州市木材经营投资企业建设木材装卸专业泊位,配合项目业主推进相关码头泊位建设,更好地满足钦州港木材产业发展需求。
四、不断提高进口木材的通关效率
自治区已采取优化整合海关检验检疫业务流程、实施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北部湾港口集疏运一体化、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等措施,全力优化钦州口岸木材通关营商环境,并坚持24小时预约加班制度,及时办理节假日期间原木通关。
目前,该口岸木材平均检验检疫耗时8.3天(含木材卸货及转堆时间)。
下一步将建议钦州市政府和钦州保税区管委会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在港区建设专用木材查验场地,配套相应的现场检疫以及检疫处理设施设备,配备一定数量的植检专业人员,切实提高进口原木及板材的通关效率。
五、多种措施支持钦州林业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充分发挥国有融资平台优势,加大对钦北区北部湾木业产业园、浦北县泉水工业园等林业产业园的扶持力度,着重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水平。
根据园区现有基础和发展定位,精心整理重大项目,开展行业招商、专题招商、点对点招商、以商招商、联动招商等多种形式的招商活动,实施精准招商,提高成功率,主动吸引和承接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入园投资,加快形成优势产业集聚。
积极组织和指导钦州重点林业产业项目申报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争取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支持。
加快推动设立广西林业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为包含钦州在内的林业企业发展提供传统信贷服务、债转股、理财融资、资产支持票据等融资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区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7月26日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杨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