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手册(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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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手册(WEB)
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
操作手册(开发企业)
成都瑞景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1.
系统功能···························································································································21.1系统运行环境设置·········································································································21.2系统登录························································································································41.3安装网页打印控件及合同浏览控件·······························································
·············51.4用户管理························································································································62.
1.系统功能
1.1系统运行环境设置
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推荐在IE7.0或IE8.0版本下使用,本操作手册以IE8.0版本为图例进行讲解。
从桌面上直接打开InternetE某plore(IE),在地址栏中输入房管局的网站,点击开发企业登录入口。
首次使用时,可能需要对IE的属性进行如下设定:工具→Internet 选项,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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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设置”→选择“每次访问此页时”→“确定”。
安全—Internet和本地Intranet—都选择自定义级别—将有关Active某控件项选为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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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去掉“打开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前面的“√”→确定。
以上属性设置完成后,再次登录系统时,无需重复设置。
1.2系统登录
网上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登录界面如下:
输入操作员“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系4
统的主界面。
1.3安装网页打印控件及合同浏览控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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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用户管理
1、新建用户:用户管理→新建,录入操作员名称,设置密码以及权限,完成后点“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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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办理
2.1项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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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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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预售许可证网上办理申请
1、业务流程
受理环节网上申请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对应操作单位网上填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申请表》受理、审核、审批、发证开发企业管理部门
2、操作说明:
商品房预售申请→新建→选择楼幢→确定
取得预售许可证,开通网上签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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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输入签约房屋所在项目的项目建设依据(合同正文第一条内容):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此
处输入的信息,只需要在每幢楼的第一套房屋签订合同时输入一次,以后
将自动记录上次输入情况自动生成,不需要重复录入。
3)房屋情况的补充:此处可以补充房屋的层高,测绘机构等在楼幢
备案时没有明确或漏填的相关信息。
4)输入房屋价格、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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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选择合同模板(加载合同第二部分)
完成点击保存,买卖双方确认无误后,点击生成正式合同(合同备案),然后打印合同。
查看合同全文,打印合同及相关要件:
合同相关要件: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②共有(独有)房产声明书
③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书(办理预告登记要件之一)④预购商品
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约定书(办理预告登记要件之一)⑤房屋登记委托书非贷款方式可以不打印③④项按揭付款方式,请打印①②③④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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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补充合同备案1、简要说明
合同备案后,对于买受人、计价方式、付款方式需要变更的情况,买
卖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向管理部门提交补充合同备案的申请,由管理
部门审核通过后备案变更生效。
2、业务流程
3、点“合同管理→补充合同备案→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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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中要补充合同备案的房屋后点击“补充”:
进入补充合同备案申请表填写界面,填写变更信息后点击“保存”,
并提交打印《补充合同备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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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合同备案注销1、简要说明
对于退、换房、权利人变更的情况应注销原备案合同。
2、登录系统,点“合同管理→合同注销申请→新建”
选择需要注销合同备案的房屋后,点击“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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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事项。
然后保存,提交并打印合同备案注销申请书。
买卖双方执申请表,合同原件到管理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手续。
2.4.5合同最终总价录入
登录系统,点“合同管理→合同最终总价录入→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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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最终总价录入,即房屋竣工后,在为每户办理分户产权之前,需要把原预售合同中的房屋总价,修改成实测后重新计算出来的房屋总价。
依次录入新的总价后,点击保存。
2.4.6其他合同备案
对于一些非商品房的合同进行备案,采用其他合同备案,如商品房项目中包含的拆迁房,就需要把拆迁协议进行网上备案,主要用于将来分户产权的办理。
登录系统后,点击合同管理,点击“合同备案”→新建→选择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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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备案的房屋,点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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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房屋登记申请2.5.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合并申请1、业务流程图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以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为前提提交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合并受理两个申请完成受理金融机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对应操作单位依据备案合同提交预告登记申请。
开发企业
2、业务办理说明:
受理申请管理部门1)依据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提交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打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表》。
2)依据《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表》网上提交《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表》。
3)准备好两个预告登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到管理部门办理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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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两者合并办理时,由于此时并未取得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因此,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时以《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书》为前提
进行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申请。
1)开发企业依据备案合同,打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表》。
双
方签字盖章。
交银行。
2)银行依据《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表》,提交《预购商品房抵押
权预告登记申请表》,双方签字盖章。
3)办理人员向管理部门提交两个预
告登记申请书。
4)管理部门两个预告登记申请合并办理。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合并办理需要报送
给管理部门的相关材料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表》、《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
请表》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3)《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4)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书》、《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约定书》)6)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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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软件操作
登录系统后,点击:房屋登记管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新建
选择登记的房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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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提交并打印申请。
2.5.2商品房买卖分户登记
办理分户产权时向管理部门提交分户登记申请,操作方式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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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档案信息
档案信息中包括,楼盘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合同备案信息三个部分,主要提供相关业务信息的查询。
项目及楼盘表的查看:
点击楼盘表查看楼盘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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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许可证查看:
合同备案信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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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四川省建设厅901室邮编:6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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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预告登记
《物权法》关于预告登记的规定:
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
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
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
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房屋登记办法》中关于预告登记的部分: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一)预
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八条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
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
应的登记。
第六十九条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
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第七十条申请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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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
约定;(五)其他必要材料。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
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七十一条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抵押合同;(四)
主债权合同;
(五)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七十二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四)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五)当事人关
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七十三条申请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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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抵押合同;(四)主债权合同;
(五)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预告证明;
(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七)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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