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厂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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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外厂人员的管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保
障公司及外厂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对外厂人员的招聘、培训、使用、考核、奖惩及离
职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对外厂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人才的选拔
与培养,提高外厂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综合素质。
第二章招聘与培训
第四条外厂人员的招聘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开、
公平、公正。
第五条招聘外厂人员时,应根据岗位需求,明确招聘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年龄、
学历、工作经验、技能水平等。
第六条外厂人员入职前,公司应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文化、规
章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生产知识等。
第七条培训结束后,应对外厂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三章使用与考核
第八条外厂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外厂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外厂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
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遵纪守法等方面。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外厂人员晋升、调岗、奖惩的依据。
第四章奖惩
第十一条对表现优秀的外厂人员,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精神鼓励、晋升机会等。
第十二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外厂人员,公司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五章离职
第十三条外厂人员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第十四条离职前,外厂人员应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公司业务的连续性。
第十五条离职后,外厂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归还公司物品、清退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以上制度,公司旨在规范外厂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