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卓越校长工程中新合作培养计划第四批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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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卓越校长工程中新合作培养计划第四批人选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7.01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培训
正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卓越校长工程中新合作培
养计划第四批人选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重庆师范大学:
为认真贯彻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精神,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按照“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有关安排,深化重庆市与新加坡教育领域合作交流,培育一批卓越的中小学校长,提升办学水平,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优化实施重庆市卓越校长工程中新合作培养计划的通知》(渝教人发〔2018〕23号)精神,经本人申请、基层推荐、市教委初审、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录取,确定万州区岩口复兴学校夏才祥等27名同志为重庆市卓越校长工程中新合作培养计划第四批人选,现予公布。

人选所在区县教委(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按照渝教人发〔2018〕23号文件要求,妥善安排好参训校长的工作,指导做好入学有关准备,强化经费保障,落实有关待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联系人及电话:胡天勇,60393037。

人选所在区县教委(教育局)要协助第四批人选按照《国家教委公安部外交部
关于公派留学人员出国留学统一持用因私普通护照的通知》(教外留〔1997〕1号)要求,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因私普通护照,并于7月12日前将因私普通护照首页扫描件、护照照片电子版(白底彩色,像素:400×514,小于60KB,JPEG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彭维炜,电话:63861218。

本批人员培养培训具体事宜由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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