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筹建六盘水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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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筹建六盘水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09.03
•【字号】黔保监人身险[2009]53号
•【施行日期】2009.09.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筹建六盘水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黔保监人身险〔2009〕53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筹建六盘水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太平寿黔〔2009〕61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筹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六盘水中心支公司,筹建期为6个月。

筹建期内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逾期本批复自动失效。

二○○九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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