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55号——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8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的公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55号——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8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8.05.02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55号
•【施行日期】2018.05.0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8年第55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8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41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410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8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8年4月12日,票面年利率为3.42%;按年付息,每年4月12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1年4月12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0.8元,折合年收益率为
3.2%。

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18年5月3日进行分销,从5月7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45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8年5月2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