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2.05.22
•【字号】皖食药监办[2012]135号
•【施行日期】2012.05.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食药监办〔2012〕135号)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省质监局《关于开展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12〕1号)要求,省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为实现省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加快推进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标准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促进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2〕22号)和省政务公开办、省质监局《关于开展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12〕1号)以及省政务公开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实施意见任务分解的通知》(皖政务办
〔2012〕3号)、《2011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结果反馈单》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将“规范”二字贯穿省局全年工作的各个方面,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流程、载体和制度等入手,确立各项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带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各项工作上台阶、出成效,提升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主要内容
按照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配套完善、简便适用的要求,以系统性、适用性和可考核性为原则,建立覆盖省局和直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全过程的标准体系。
(一)政务公开标准化。
1.加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
贯彻落实《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
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标准。
贯彻落实《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暂行)》,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统计、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工作程序,细化执行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3.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
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建立健全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易于检索的目录体系。
4.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标准。
按照“统一组织、统一编码、统一目录”的“三统一”模式,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和技术标准,进一步调整优化省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促进网站间的联接与融合。
5.建立行政职权行使规范标准。
结合省局行政职权清理结果的审核和确认,统一行政职权名称,完善基本流程图,制定职权行使标准,推进网上办理,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
6.建立招投标信息、财政预决算公开标准。
完善招投标、财政预决算公开项目、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载体等方面的标准和制度。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做好出国(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信息公开。
7.创新政务公开举措。
一是按照《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指导意见》和《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调查审理执行三分离暂行办法》,坚持依法行使权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确保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
二是推进直属单位办事公开。
局直属单位要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
按照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编制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并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三是加强机关内部事务公开。
加大人事干部工作、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考核奖惩、领导干部履职和廉洁自律等信息的公开力度,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坚持防范在前、预警在先,梳理行政机关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及时在内部公开,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二)政务服务标准化。
8.建立局政务中心窗口形象标识标准。
对局政务中心窗口为民服务设施、标
牌等与省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统一,利用整体表达体系传达给社会各界,提升局政务中心窗口的形象。
9.建立窗口办事规范标准。
确定每个项目的标准办理环节、步骤,科学设定整体办理时限和各环节办理时限。
制定审批行为(受理、不予受理、补正补齐、许可、不予许可、送达等)各种决定书(告知单)的内容、格式以及送达方式标准。
10.建立窗口日常管理标准。
梳理工作职责,建立工作纪律等日常管理的内容、流程标准。
11.建立“亲切服务”标准。
推行公开承诺,根据每一项行政审批的特点提出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获得公众认可后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因地制宜建立人性化配套设施标准,探索情景化服务标准,制定接待、咨询、引导等亲切服务规范标准和评估奖惩制度,努力为群众提供文明、规范、便捷、高效的“亲切服务”。
12.积极开展政务服务示范点建设。
探索制定示范点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动态管理细化、量化指标,提升省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2年5月)。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积极参加省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的标准化业务培训,树立服务标准化理念。
(二)制定标准阶段(2012年6-10月)。
根据标准制定目录,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工作部署,明确每项工作的推进方法、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
清理12项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工作和监督程序、岗位职责等,对不符合当前实际操作的文件进行修改,废除重复或不适宜文件,把符合实际并运行成熟的制度以标准的形式固定。
(三)巩固提高阶段。
按照“制定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用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
建立
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对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部分进行整改。
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发展,不断修订、完善,将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和理念及时转化为标准,保证标准的符合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进。
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意义,将“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列入重要日程,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推进任务落实,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加强宣传培训。
各处室、直属单位要采用多种方式,对标准化建设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
要在门户网站开辟“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专栏,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和先进经验。
(三)强化监督考评。
省局将把各处室、直属单位“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切实发挥考核督导作用,促进活动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