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监理机构设置人员安排与资源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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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监理机构设置人员安排与资源配备
1.1监理机构设置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等,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如下(专业配置根据工程特点和业主要求而定):
1.2专家顾问组设置
1.2.1专家组人员组成
…………
1.2.2专家组职责及工作内容
…………
1.3监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职责
1.1.1监理机构主要职责
(1)编写本工程的《监理计划》和《监理细则》,按规定经批准后用
于本工程;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组织或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参
加设计交底,对施工图中发现的明显的、重大的错误、漏项或方案性问题提出报告,及时上报业主;
(3)主持或参加交桩工作,参与承包人原地面复测,审查和验收承
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放样;
(4)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督促和检
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审查施工环保和水保措施;
(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工地例会,并进行有关协调;
(6)检查施工人员、机械、材料的进场情况,审查承包人的开工申
请,签署工程的开工令,批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7)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资质;
(8)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并督促承包人报项
目所在地质监部门备案;
(9)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
理的试验、检测工作,并报业主和项目所在地质监部门备案;
(10)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
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11)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2)审查承包人实施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3)审查并控制重要外购成品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
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审核承包人的月报和修正计划;
(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
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6)通过旁站、巡视和检验等形式,对承包人执行安全生产的法
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理;
(17)在授权范围内审核中间交工报告,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8)在其授权范围内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
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9)在授权范围内发布停(复)工令;
(20)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审查初签中期支付证书;
(21)在授权范围内发布变更令(重大、重要变更报业主核准);
(22)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
(25)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过程的检查和
验收;
(26)在授权范围内审核单项工程交工报告,签发单项工程交工证
书;
(27)督促、检查承包人按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8)编制监理报告等监理方面竣工文件;
(29)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
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30)在授权范围内签发施工项目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31)在授权范围内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2)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审核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对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实
施情况。
(34)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赋予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以及业主委托的其它服务。
1.1.2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全面主持监理办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监理办组建,制定监理办管理制度,明确各监理岗位职责,明确对副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在授权范围内,副总监理工程师
发出的指令应视为是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
(2)组织监理人员参加设计交底,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3)主持编制监理计划,按规定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报发包人,副本送承包人;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经批准的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编制监理细则,审批后报发包人,副本送承包人。
(4)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的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的履约情况,审核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
(5)组织验收地面线,审核承包人的土石方数量计算资料,核算工程量清单,报发包人审批。
(6)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工地会议。
(7)签发分项(分部)工程开工令,巡视并监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巡视。
(8)主持中间交工验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签发支付证书。
(9)督促承包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并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安全监理台账。
(10)督促承包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11)签发工程暂停令、复工令。
(12)签发工程监理通知单及其它监理指令,检查并签认监理指令的落实情况。
(13)签发监理月报。
(14)审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审查工程分包。
(15)主持编制监理交(竣)工资料,做好监理工作总结。
(16)审查承包人的交工验收申请,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7)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进行考核,每年度不少于1次。
(18)合同、规范规定的其它职责。
(19)仲裁或诉讼时,有义务作为证人,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有关证据。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将部分职责授权给副总监理工程师,但上述第(1)、(4)、(6)~(11)、(14)、(16)、(17)、(19)项职责不得授予副总监理工程师。
2. 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
总监理工程师缺席时,由其授权的副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 道路、桥梁、隧道、交安设施、绿化、机电、安全环保等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受总监理工程师领导,负责相应专业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计量、进度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编制相应专业工程监理细则(包括监理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2)参加设计交底,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相应专业及有关部分,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3)参加对承包人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履约情况的检查,审核承包人相应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核算相应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4)绘制相应工程施工管理图表。
(5)审查承包人相应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中的施工组织、人员配备、机械设备配置、施工方案和主要工艺,重点审查其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措施,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6)会同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7)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承包人质量、安全、环保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按经批准的开工报告执行,并做好巡视记录。
(8)派出旁站人员,检查其旁站工作,掌握旁站情况。
(9)起草监理指令,报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对承包人就监理指令有关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作现场检查,并在承包人的回复单上签字。
(10)签认关键工序,组织相应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参加质量评定。
(11)进行相应工程的计量,对相应专业合格工程数量的准确性负责。
(12)检查承包人相应专业工程当月施工进度,审查承包人下月进度计划。
(13)协助合同工程师做好设计变更、索赔、延期等合同管理事项,配合试验检测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做好有关工作。
(14)做好相应专业工程监理文件与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工
作,做好本专业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15)负责检查、指导相应专业监理员的工作,承担监管责任。
(16)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4. 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受总监理工程师领导,负责测量专业监理工作。
(1)熟悉合同文件,编制测量监理细则(包括监理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2)参加设计交底和交桩(包括原始基准点、基准线的交接)。
(3)审查承包人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做好复测工作。
(4)会同道路工程师验收地面线,做好复测工作,审核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资料。
(5)检查承包人测量仪器的校准情况,审查承包人施工测量放线数据与成果并予批复。
(6)督促承包人做好对基准点的保护工作,对承包人从基准点引出的工程控制桩进行复测。
(7)按规定频率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进行复测、抽测。
(8)保持与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沟通,及时向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反馈测量结果,协助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有关测量工作。
(9)负责检查、指导相应专业监理员的工作,承担监管责任。
(10)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5. 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受总监理工程师领导,负责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作。
(1)按合同要求配备监理办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制定试验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熟悉合同文件,参加设计交底,编制试验检测监理细则(包括监理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3)审核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试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4)审批承包人的原材料、混合料,按规范规定进行平行试验、验证试验、标准试验等。
(5)审查承包人申请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或商品混合料配合比,并进行试验验证。
(6)配合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人外购或订做的构、配件或设备。
(7)按规定频率,对原材料、各种混合料、已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检,全过程参与主要试验检测项目、主要操作步骤,对监理办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8)按规定对承包人的试验过程进行旁站(或派出监理员旁站)。
(9)审查受委托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和能力,签收受其出具的委托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并对委托的监理试验检测项目的取样、送样负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0)保持与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沟通,及时向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反馈检测结果,协助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有关试验检测工作。
(11)负责检查、指导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承担监管责任。
(12)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6. 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受总监理工程师领导,负责合同专业监理工作。
(1)熟悉合同文件,参加设计交底,编制合同管理监理细则(包括监理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2)会同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主要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等到位情况。
(3)审核承包人的场地占用计划。
(4)核算工程量清单。
(5)协助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分包。
(6)审核承包人的价格调整、计日工、支付报表,建立支付台账(必要时可对专业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工程量进行现场复核)。
(7)会同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延期、索赔申请,检查工程保险,处理违约事件,做好合同其他事项管理,并建立相应台帐。
(8)会同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进度监理。
(9)负责编写监理办有关统计报表、监理月报。
(10)负责监理办监理人员日常管理,负责填报监理服务费支付报表。
(11)负责检查、指导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承担监管责任。
(12)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7. 监理员职责
协助、配合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其职责可由监理办或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明确)。
(1)熟悉相应专业工程的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监理细则。
(2)掌握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批情况,熟悉有关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
(3)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质量、安全、环保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按经批准的开工报告执行。
(4)按规定进行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
(5)配合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现场检查、抽查、取样、测量等工作,按规定填写有关记录并签字。
(6)做好监理日记、台账,及时整理监理档案。
(7)履行专业监理工程师授予的其它职责及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11
1.4监理人员工作计划安排
各阶段监理人员工作安排计划表
12
13
1.5监理设施和设备仪器的配备
根据工程现场踏勘情况,结合本监理合同工程实际情况,建立监理机构,具体包括:
驻地选址;
设立方式(自建、租用);
办公用房、试验用房、生活用房规划布置;
规章制度、标识标牌、形象进度等上墙;
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等;
办公设施:电脑、复印机、数码相机、打印机、办公桌椅、资料柜、会议桌椅、空调等;
交通设施:汽车,自行车等;
通讯设施:固定电话(包括传真)、移动电话、互联网等;
生活设施:彩电、空调、洗衣机、冰箱、热水器、日用品等;
测量仪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工程需要;
试验设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工程需要。
……
以上内容均可列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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