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品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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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品牌的定义
1、品牌是竞争的手段
只要商品出自两家,客人就有了选择的可能。
客人的选择正是经营者的竞争所在。
有优势的一方首先考虑的就是把自己与对手区别开来,让客人能够分辨谁是更好的。
显然,正是由于竞争的出现才产生了区分彼此的必要性。
至于区分的方式,最直接的手段就是给自己打上一个特殊的标记。
竞争使市场上出现了有标识的商品,这使它有可能获得更大的效益。
当这种可能实现的时候,“有标识的商品”就多了一项创造价值、增加效益的功能,也就是说,它成为一种可以创造更多价值的“非常商品”。
但必须注意的一个前提是:顾客愿意选择它。
那么,顾客为什么会取此而舍彼呢?肯定是利益使然。
也就是说,只有当一个标识代表着某种利益的时候,顾客才有可能选择它。
2、品牌是一系列与目标顾客密切相关的信息
菲利普·科特勒在1994年提出了他的新见解。
他认为:“品牌的要点是销售者向购买者长期提供的一组特定的特点、利益和服务”,具体包括六个方面:
①属性。
品牌首先要表明它所代表的商品的属性。
即区别于其他商品的本质特征,如功能、质量、价格等。
②利益。
这是品牌进一步表达的内容。
任何属性都只对需要者才具有意义。
也就是说,能够转化为功能上和情感上的利益,才是顾客所需要的属性。
因此,从根本上说,顾客购买的不是属性,而是利益。
③价值。
品牌也传达了商品生产者的价值观。
即他的价值判断和选择。
④文化。
品牌也可能代表着一种文化,而成为一种象征。
它可以使顾客联想到这种文化的典型特质,如浪漫、精致、严谨等。
⑤个性。
品牌也能够反映一定的个性。
即它具备这样或那样的与众不同之处。
⑥定位。
品牌能够表明购买或使用产品的消费者类型。
也就是说,它要选定目标顾客,以便把与之密切相关的信息传达给他们。
科特勒的见解说明品牌不仅仅是一个标志物,也不仅仅是打上标志的商品,它必须有一系列与顾客的某些需要相适合的内涵。
这样,才能使顾客有选择的根据,可以通过比较做出判断,进行取舍。
这无疑是对品牌本质更加深刻的理解。
但是,如果回到品牌创建的问题上,就发现这还是经营者的一厢情愿——如果没有顾客的认同,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
3、品牌是顾客认同的内容和个人见解
品牌需要得到顾客的认同,是毋庸质疑的。
然而,经营者所做的一切,有的能被顾客认同,有的则不能;顾客也可能认同这个方面,而不认同那个方面。
显然,经营者心目中的品牌和顾客心目中的品牌是有差别的。
为了能够分别表达这两种不同的情形,我们不妨把经营者打造的品牌称为“构想品牌”,把顾客所认为的品牌称为“实际品牌”。
现在有一个问题:顾客所认为的一定是经营者想要表达的东西吗?或者说,实际品牌一定是构想品牌的一部分或是全部内容吗?可以设想,如同科特勒对品牌有自己的见解一样,每个人都会对他关注过的品牌持有自己的观点,凭借自己的理解得出个人的结论。
由于每个人都必然会加入自己的想象和判断,所以,见解自然各不相同。
更何况,人们接触一个品牌的程度、渠道、原因,以及个人的立场、感情、理解力、价值观等都有一定的差异,所以,从根本上讲实际品牌是人们头脑里的产物,是顾客而不是经营者创造出来的。
由此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观点,我们称之为“顾客决定论”:
①从构想品牌转化为实际品牌需要一个过程,这是经营者努力的结果,但是,并不以经营者的意志为转移。
②实际品牌是构想品牌脱离了经营者而归属于顾客的意识,从而生长在顾客头脑中的“思维产物”。
③经营者表达构想品牌的方式,它所体现的价值观同顾客的一致性,以及它传达的信息与目标顾客的密切程度,决定着实际品牌与构想品牌的相近程度。
④实际品牌一经确立,顾客就会把握对它的所有权:一方面会依照自己的心愿而发展、充实它,另一方面,会排斥所有与他们的理解和期望相违背的信息。
⑤可以将品牌理解为顾客见解的集中体现,即它的现实意义体现在那些被顾客普遍认同的属性上。
4、品牌是一种符号商品
A工厂以200元的单价把一批西服卖给B品牌,而在市场上,B品牌的西服价格是1000元/件。
这表明:价值200元的产品以B品牌的名义出售可以增值4倍。
由此可见:顾客购买的不是产品属性,而是品牌带来的利益。
这是由于品牌具有象征意义,因此,与品牌的融合可以使顾客产生心理上的愉悦和满足感。
当然,这是有前提的。
前提之一,是顾客对品牌价值的理解和认同——品牌的象征意义对顾客来说既是需要的,也是值得的。
前提之二,品牌的价值是借助品牌的标志性来体现的——即品牌的名称、术语、标记等,它们既是品牌的识别标志,也是价值的象征标志。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品牌时代,商品消费发展成为对符号的消费,品牌由此而成为一种商品,随之出现了“品牌消费”的概念。
在下面的表格中,可以看到商品消费和品牌消费的对比。
5、品牌是经营者与顾客分享的价值
我们再来看一下奥美广告公司对品牌的定义:品牌是一个商品通过消费者生活中的认知、体验、信任及感情,争得一席之地后所建立的关系。
这个定义的可取之处是它创立了“客户关系论”。
我们可以理解这个定义当中包含着两层意思:即顾客的认同和稳定的关系。
这样,它便指出了品牌存在的前提。
并且,根据这个定义我们进一步认识了品牌经营的一个核心:建立与发展客户关系。
为了深入理解或完善这个定义,需要再进一步来思考下面的问题:关系是怎样产生的?关系靠什么来维持?关系如何发展?
建立、发展和调整各种关系,构成了人们生活中的基本经验。
一般来说,对于任何一种关系,都是以利益为纽带的。
人们在特定的关系中,都可以获得情感体验,情感的发展则会改变关系的走向和密切程度。
一个企业可以通过沟通建立与顾客的关系,品牌则起到了一种媒介的作用:企业赋予它一系列价值要素,使之成为利益的载体——由此而产生了构想品牌;随着顾客对品牌价值的感知、理解、认同,构想品牌便转化为实际品牌。
在品牌的创造中,企业又实现了与顾客的利益交换:对顾客而言,品牌认知能够使顾客了解商品属性,对价值确认无误,从而降低购物风险,选择变得更加容易并且减少了决策成本;进而,品牌消费能使顾客获得更大的满足。
对企业而言,品牌的创建使企业获得了品牌资源,为创造品牌价值奠定了基础;进而,品牌营销能够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利润。
由此可见,以品牌为媒介,企业和顾客建立了广泛沟通,多元交换的关系;由于品牌是双方共同利益的载体,从而促进了这种关系的发展;品牌的成长方式,使双方都有可能寻求利益的最大化。
从根本上讲,这是由于品牌的价值属性及其共享性——不是通过分割与分配,而是企业与顾客各得其所——各自拥有所需要的全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