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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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0.20
•【字号】宁政文[2010]375号
•【施行日期】2010.10.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的通知
(宁政文〔2010〕3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林改后林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站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生态建设和保护森林资源中的作用,使基层林业站更好地履行政策宣传、资源管护、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林改建设海西现代林业的意见》(闽委〔2009〕44号)_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林业站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基层林业站建设的责任感
基层林业站是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是执行法律、法规和承担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基层单位,是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直接面向广大林农宣传贯彻林业方针政策、落实林业管理措施和服务林农的窗口,其作用不可替代。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工程的完成,大部分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各家各户,形成了森林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林业站面临的工作也从以面向村集体
为主到以面向千家万户老百姓为主,服务对象增多,范围扩大,任务加重,工作难度也随之增大。
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基层林业站的建设,要认真研究当前林业站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使基层林业站能够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现代林业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明确任务,把基层林业站建设提高到新的高度
(一)基本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着眼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紧紧围绕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积极适应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需要;以落实核定林业站机构编制、提高队伍素质和强化林业社会化服务职能为中心;以加强站房、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巩固和完善前期建站成果,发挥林业站的多项职能作用;立足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林业站面临的突出问题,为推进绿色海西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二)总体目标:到2011年,根据已核定的林业站编制,人员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林业站职工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45%,专业技术人员达到80%以上;林业站建设质量得到全面提升,林业站建设重点县的数量增加到7个县,占全市的78%;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所有林业站都有办公用房,办公环境和工作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把林业站建设成为体制稳定、设备完备、制度健全、管理有序、服务有力、功能齐全的基层林业管理单位。
三、求真务实,把基层林业站建设落到实处
(一)落实编制:林业站人员编制要按照1990年省编委、省林业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闽编〔1990〕181号文件规定的基层林业工作站人员编制试行标准核定的编制配足人员,严把进人关。
新增人员必须从林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择优选用或是接收林业系统分流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控制非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林业主管部门人员不得占用林业站编制。
(二)落实经费:根据国发〔2006〕30号文件明确的“乡镇林业工作站承担的森林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等公益性职能所需经费也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闽委〔2009〕44号)文件精神,财政部门核拨的事业经费,要专项用于林业工作的正常开支,要采取有效措施,按标准保证林业站的财政全额核拨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足额到位。
要在政策上、资金上为林业站的自我发展创造条件,每年安排适量补助资金,帮助林业站提高造血功能。
(三)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各地要加大对林业站建设的投入,做好建设规划,把林业站建设纳入当地城镇发展规划中,逐步增加各级财政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尽快解决全市28个无自有办公用房的林业站办公用房和现有破房、危房的重建或改建以及部分林业站办公、住房紧张等问题,切实改善林业站办公和住房条件。
要结合林权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契机,加快推进基层林业站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推开服务林业和林农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领导,把基层林业站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林业站建设,切实加强对林业站建设的领导。
要把林业站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切实把基层林业站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实行“主管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要与人事、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抓落实。
要制定各种措施,落实奖惩制度,保证基层林业站建设目标的实现,为当地林业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