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审批事项实行全程网上办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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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审批事项实行全程网
上办理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4.30
•【字号】2020年第10号
•【施行日期】2020.04.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审批事项实行全程网上办理
的公告
2020年第10号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落实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一件事一次办”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20年5月11日起,分批对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全程网上办理(以下简称网办)。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办事项与实施时间
2020年5月11日起,对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变更(不需要现场检查的和企业没有特殊药品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补办等4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全程网办。
2020年6月15日起,对药品生产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补
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补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一、二类)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换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变更、Ⅱ、Ⅲ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地址文字性变更)、Ⅱ、Ⅲ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补发、第Ⅱ类医疗器械注册变更(登记事项)、第Ⅱ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补发、第Ⅱ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变更(登记事项)、第Ⅱ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补发、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等15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全程网办。
二、申报途径与资料要求
申请人申报上述事项时,应当通过湖南政务服务网或者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网上提交申请表格及资料。
申请资料目录、相关表格及示范文本详见湖南政务服务网或者省药品监管局网站。
申请人对网上申请和提交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三、办理方式与证件送达
行政审批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的,依法予以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经审查依法需要补正资料的,通过审批系统一次性告知需要补证资料。
申请人可以登录审批系统查询办件状态和补正通知,已经受理的事项可以在省药品监管局网站网上办事栏目和湖南政务服务网站“我要查”栏目通过办件编码查询办理进度。
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完毕后,行政审批人员制作许可证件,并按照申请人提交申报资料时选择的方式,通过邮寄或现场方式送达证书。
技术咨询电话:*************、88633389
政务窗口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政务服务中心。
特此公告。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