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有哪些构成条件,怎么处理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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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有哪些构成条件,怎么处理自首
自首也成自动投案的构成要件为: 1.自首投案的方式和动机。
2、犯罪分子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3、犯罪人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
我国对自首规定了从宽处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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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不过,犯罪嫌疑人要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自首,还得满足一定的条件。
具体来说,▲自首有哪些构成条件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自首有哪些构成条件
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之规定和有关司法结实,一般自首具有如下构成条件:
▲1、自动投案
所谓自动投案,一般是指犯罪未被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尚未被司法机关查获或被群众扭送,犯罪人主动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合法控制下,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与裁判的行为。
对此,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投案时间。
关于自动投案的时限,既可以是犯罪事实被发觉以前,也可以是犯罪事实被发觉之后,但不管怎样应是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
(2)投案意志。
自动投案作为犯罪嫌疑人犯罪后实施的具有“自动性”的行为,是基于其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
至于投案的动机则因人而异。
有的出于真心悔改,争取宽大处理;有的慑于法律威力,迫于走投无路等。
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均不影响自动投案的成立。
(3)投案对象。
行为人必须向有关机关或者人员承认自己实施了特定犯罪。
其投案对象既可以是负有侦查、起诉、审判职能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及其派出单位,如街道派出所、人民法庭等,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和其他有关负责人。
投案对象的宽泛性为犯罪人自首的实现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4)投案内容。
投案内容表现为犯罪人必须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
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后,必须接受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能逃避,才能使自首成立。
以上四个方面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立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1)投案人供述的必须是犯罪事实。
(2)投案人所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犯罪事实,即由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