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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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5.26
•【字号】潍政发[2008]11号
•【施行日期】2008.05.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潍政发〔2008〕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切实增强我市标准化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特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标准已成为国际经济、科技竞争的重要手段,以技术标准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成为当前国际贸易非关税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标准化战略已成为国家和地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之一。

近年来,我市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全市基本消灭了无标准生产,但技术标准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还有较大差距,标准化在建设创新型城市、现代化工业城市及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还不够明显。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转型和快速发展时期,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切
实把技术标准提升和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全力推进和实施,为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设创新型城市和现代化工业城市提供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建设创新型城市,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引领产业发展、推动自主创新、节约资源、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全国、走向国际”的工作方针,加大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研制力度,大力推进实施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抢占标准“制高点”,全面提升我市工业企业标准化整体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企业主体原则。

企业是研制和实施标准的主体,也是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受益者。

积极引导、扶持企业强化标准化意识,制定规划,加大投入,根据各自实际,扎实有效开展标准化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

鼓励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链中的重点骨干企业,形成技术标准联盟,加大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研制力度,尽快形成优势产业技术标准。

2、坚持自主创新原则。

技术是标准的基础和核心,标准是技术的结晶和市场应用形式。

技术创新的最终表现形式是技术标准创新。

要积极推动企业、科研机构建立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的工作机制,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技术标准,推进自主创新核心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增强核心竞争力。

3、坚持与国际接轨原则。

积极推动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自觉瞄准国际市场,及时跟踪和分析国际标准,加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采用力度,努力缩小与国际标准之间的差距,提升企业应对和跨越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能力,促进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4、坚持与品牌建设相结合原则。

标准水平决定产品质量档次,技术标准是品
牌建设的基础。

坚持以技术标准为核心,辅以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形成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标准化管理体系。

着力打造品牌的核心价值,培育品牌的成长根基,保障品牌的稳定推进,巩固品牌的永久地位。

5、坚持政府推动原则。

实施标准化战略是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场引导、企业主体、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制定支持鼓励措施,为实施标准化战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建立以国际标准为导向,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的技术标准体系。

研究制定《潍坊市标准化战略发展规划》,全面提升一、二、三产业标准化工作整体水平。

积极申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研制项目。

积极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二)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步伐。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为主、分类指导、国际接轨”的工作方针,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下简称采标)的步伐。

重点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品牌培育企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采标工作。

加强优势产业尤其是与进出口贸易密切相关产业与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关联度的研究,及时制定采标措施和目标,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

(三)积极参与国际、国家和省级标准化组织。

鼓励龙头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实质性参与ISO、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及相关活动,争取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的“话语权”。

积极参与、承担国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培育和组建具有产业竞争优势、结构合理、功能较强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或产业技术标准联盟。

(四)积极参与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修订工作。

鼓励和推动检验检测机构、企业、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使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更多地反映我市主导产业的技术主张,占领产业竞争“制高点”。

以产品市场竞争力位于全国前列的企业为重点,争取每年有一批企业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五)推动“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

坚持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道路,将自主创新与技术标准制定相结合,实现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协同发展。

加大自主创新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技术标准的力度。

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将自主创新技术或专利融入企业技术标准,申报国家或行业标准,积极开展重大产品科研项目及配套技术标准的同步研究。

(六)建立健全工业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

加强企业标准化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鼓励企业增加经费投入,依托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加大技术标准创新和先进技术标准的研制、采用和实施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工作。

提高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

(七)大力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

重点抓好我市大宗农产品质量等级标准、品种标准和农业技术规范等标准的制定、修订,健全我市农业标准体系。

积极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按标准组织生产,力争创建一批竞争优势明显、潍坊特色突出的国际国内农业名牌产品。

(八)加强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

加大对国际、国内先进节能、环保标准的研究、推广和实施力度,全面执行国家有关节能、环保强制性标准。

围绕我市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特点和需要,抓好冶金、造纸、建材、发电、机械等高耗能行业的产品能耗限量标准的研究制定,加大高耗能产业能耗限额标准化工作力度,
推动企业能耗控制的标准化。

(九)抓好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

配合加快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

鼓励龙头服务企业、行业协会制定服务标准,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

推动物流、金融、电信、运输、旅游、商贸、餐饮、家政等服务行业及社区、村镇服务等领域实现服务标准化。

(十)建立完善标准化公共信息平台。

结合我市产业特色,有重点地建立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信息数据库。

重点跟踪机械装备、纺织服装、食品饮料、海洋化工、造纸包装、电子信息等我市支柱产业技术标准情况,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着力解决企业在相关技术标准、技术法规等方面存在的信息严重滞后问题,方便企业便捷知晓贸易对象国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方面的信息,及时有效应对和防范贸易技术壁垒。

(十一)构建标准化中介服务体系。

按照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要求,大力培育和发展标准化服务业。

在加快建设政府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和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的同时,充分发挥国家(省)级检验中心以及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围绕促进产业提升与发展,组织建立标准化服务机构,面向社会提供标准化服务。

(十二)建立人才培训和交流合作机制。

加强对企业标准化人员的培训,加大对标准化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

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研制专家库。

造就一批能够代表国家、行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技术型专家;造就一支能主持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研制以及有效实施标准化管理的优秀人才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分管市长任组长,发改委、经贸委、质监局、财政局、科技局、农业局、工商局、药监局、信息产业局、外经贸局、林业局、建设局、旅游局、中小企业局、海关、检验检疫局、广电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为成员的市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和实施全市标准化战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日常管理及协调工作。

建立市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两者合署),各成员单位在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开展工作。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推进标准化战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列入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科技计划、人才培养等相关工作之中,把标准创新作为享受科技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农业科技进步和外贸进出口、发展现代服务业等扶植政策的重要条件。

质监部门要牵头做好全市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协调落实,协同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工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工作。

抓好标准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WTO燉TBT(贸易技术壁垒)通报预警信息平台、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健全全市标准化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先进技术标准的制定、采用和实施,做好联席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加强标准化技术人才的培训。

科技部门要会同质监部门建立有关协调机制,鼓励和引导自主创新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技术标准,推动科技项目与技术标准研制同步进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在科技立项和评奖方面,积极扶持重要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

农业部门要积极抓好农业规范、标准的制定、实施工作,会同质监部门有计划地制定优势、特色农产品标准,抓好先进农产品标准、农残限量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推广和组织实施,大力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发改部门要积极推动服务标准化工作,通过采用和制定先进的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经贸部门要积极推广先进的节能降耗标准,抓好能耗限额标准的制定和落实。

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动全市标准化战略工作健康发展。

(三)建立扶持和奖励机制。

市标准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WTO燉TBT(贸易技术壁垒)通报预警信息平台、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由市财政从市技术创
新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资助和扶持。

每年从潍坊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奖励和扶持。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也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订和完善奖励政策,对实施标准化战略成效显著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四)做好培训宣传工作。

加大对企业管理者和标准化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增强实施标准化战略的自觉性。

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实施标准化战略的经验和做法,表彰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先进典型。

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实施标准化战略对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营造关注标准、重视标准、提升标准、实施标准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潍坊市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ΟΟ八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
潍坊市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组长:辛丕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岳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谭炳建(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罗方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振东(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周锡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
王有亭(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金刚(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张光武(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景功(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牛世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崔之绍(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远伟(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郭玉章(市林业局副局长)
高峰(市建设局副局长)
温效栋(市旅游局副局长)
赵杰(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张启厚(潍坊海关副关长)
章红兵(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扈本军(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岳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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