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培训制度范本(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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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培训制度范本
一、教工代表应忠实反映群众意见与需求
1. 切实倾听并准确传达群众的意见与要求。
2. 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确保胜任并高效完成本职工作。
二、教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1.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依照既定程序,有权提出提案与议案。
3. 有权就大会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并对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
4. 有权对学校相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质询,并向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与要求。
5. 享有对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与督促的权利。
6. 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遭受压制、阻挠或打击报复时,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与控告。
义务:
1. 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提升政治觉悟与民主管理能力。
2. 积极参与教代会活动,认真宣传与贯彻大会决议,圆满完成大会交予的各项任务。
3. 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其合法权益,真实反映其意见与要求,扎实做好群众工作。
4. 遵守职业道德与学校规章制度,提升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三、教工代表的主要职责
1. 会前广泛征集教职工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向大会反馈。
2. 会议期间,积极参与各项决议的讨论与表决,代表教职工行使权利。
3. 会后及时向本单位教职工群众传达大会精神,督促行政部门落实大会提案。
4. 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与业务素质,增强参政议政能力,组织教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
四、审议大会议案的原则
审议是教工代表行使职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重要手段。
在审议教代会议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议案应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 议案应有利于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人才培养及教职工积极性的发挥。
3. 议案应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教职工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4. 议案应符合学校及教职工的实际情况,提出的措施应切实可行。
五、教代会代表的定位
教代会代表兼具个人、部分群众代言人与学校民主管理组织成员三重身份,需妥善处理好个人利益、部分群众利益与学校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
为此,应树立“双赢”观念,平衡各方利益;发挥桥梁作用,促进学校稳定与发展;积极行使代表权力,关注群众呼声与学校发展大局;在利益冲突时,以大局为重,寻求综合解决方案。
六、结语
李店镇小教育工会致力于推动学校民主管理进程,期待全体教工代表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为学校的稳定与发展贡献力量。
2024年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培训制度范本(二)并切实履行好本职工作。
(三) 教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经由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享有以下权利与承担以下义务:
权利:
1.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
2. 有权遵循既定程序,提出提案与议案。
3. 有权就大会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并对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
4. 有权对学校相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质询,并有权向相关部门转达教职工的意见与要求。
5. 享有对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教代会决议、提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督促的权利。
6. 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过程中,若遭遇压制、阻挠或打击报复,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与控告。
义务:
1. 致力于学习并严格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提升政治觉悟与民主管理能力。
2. 积极参与教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并圆满完成大会赋予的各项任务。
3. 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体,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教职工意见与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 恪守职业道德与学校规章制度,提升业务水平,同时切实履行好本职工作。
(四) 教职工代表的主要职责
教职工代表的主要职责包括:
1. 会前广泛搜集教职工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向大会反馈。
2. 会议期间,积极参与各项决议的讨论与表决,代表教职工行使选举权与表决权。
3. 会后,及时向本单位教职工传达大会精神,并督促行政部门落实大会提案。
4. 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增强参政议政能力,协助教职工完善本单位的民主管理。
(五) 教工代表如何有效审议大会议案
审议是教职工代表履行职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关键途径。
审议教代会议案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议案应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办学方向。
2. 议案应有利于学校建设与发展、人才培养及教职工积极性的发挥。
3. 议案应能妥善处理国家、学校与教职工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4. 议案应符合学校及教职工实际情况,提出的措施应具有可行性。
(六) 教代会代表的角色定位
教代会代表作为个体,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乃人之常情。
但作为代表,亦需承担为部分教职工反映意见与建议的责任。
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保护、调动与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因此,教代会代表需从大局出发,为学校的稳定与发展贡献力量。
教代会代表需正确处理个人利益、部分教职工利益与学校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
为此,应树立“双赢”观念,即在保障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寻求平衡。
同时,要充分发挥桥梁作用,确保学校稳定健康发展。
在具体操作中,应充分行使代表权力,积极反映群众呼声与学校发展需求;在处理矛盾时,应站在大多数教职工与学校稳定发展的立场上进行判断与协调;在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长远利益与整体利益为重。
李店镇小教育工会
2024年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培训制度范本(三)(三)教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经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代表的权利:
1.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有权按照既定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
3. 有权对大会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并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 有权对学校相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询问,并有权向相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 享有对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6. 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而受到压制、阻挠或打击报复时,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代表的义务:
1. 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素质与能力。
2. 积极参与教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并圆满完成大会交予的各项任务。
3. 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 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提升业务水平,确保本职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四)教职工代表的主要职责
教职工代表的主要职责包括:
1. 会前广泛收集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大会反映。
2. 会议期间,积极参与各项决议的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代表教职工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
3. 会后及时向本单位教职工群众传达大会精神,并督促行政部门落实大会提案。
4. 致力于提升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增强参政议政能力,协助教职工搞好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工作。
(五)教工代表如何审议大会议案
审议是教职工代表行使职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方式。
在教代会中,许多议案需经代表讨论审议后,方可付诸表决或通过相应决议。
代表在讨论审议教代会议案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议案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办学方向。
2. 议案是否有利于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人才的培养及教职工积极性的发挥。
3. 议案是否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4. 议案是否符合学校及教职工的实际情况,提出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六)教代会代表的定位问题
教代会代表作为个体,有其个人利益需求,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乃人之常情。
但作为代表,亦承担着为部分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责任与义务。
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在于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作为教代会的一员,从大局出发,为学校的稳定与发展贡献力量,是每位代表不可推卸的责任。
教代会代表需正确处理好个人、部分群众和学校民主管理成员这三种身份之间的关系,即个人利益、部分群众利益和学校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
这要求代表具备高于一般群众的素质,树立“双赢”观念,在三者利益之间寻求平衡。
同时,要充分认识到自身作为“桥梁”的作用,确保学校稳定与健康发展。
在处理利益诉求关系时,应站在大多数教职工和学校稳定与发展的立场上进行判断与协调;在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从综合大多数教职工和学校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进行取舍。
2024年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培训制度范本(四)
一、请理解学校当前的困难与挑战。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制度的制定依据是《工会法》及《武进区教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提案人的资格及提案表的填写方式,明确如下:
1. 每项提案的提出至少需要三位代表共同参与,提案人必须为本届教代会的正式代表。
附议人可以是代表或非代表,但需亲自在姓名栏签名,代签无效。
2. 提案撰写需使用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内容需确保事实准确、建议具体可行,遵循一事一案的原则。
字体需清晰可辨,且每份提案需一式两份提交。
教代会的代表应站在学校改革发展的大局上,积极倾听群众声音,整合教职工的意见与建议,以便为创建省级实验小学提出具有建设性和可行性的提案。
四、提案的内容范围主要包括:
1. 对学校改革和发展全局具有重要影响的工作提出建设性建议。
2. 针对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五、以下情况将被视为不合格提案:
1. 不属于本校或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2. 缺乏充分调查与考证,内容不实的提案。
3. 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提案。
4. 技术上不可行或缺乏可操作性的建议与意见。
5. 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已明确答复并待办的事项。
六、缺少附议人签名的提案将不被视为有效提案。
七、教代会提案与普通意见、建议的区别在于,提案更侧重于对学校重大事项及教职工普遍关心问题的具体建议,而一般性问题及个别意见则不属于提案范畴。
八、提案初审的要求包括:提案格式需规范,内容需具有立案价值,且需符合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
初审后,合格的提案将上报校提案工作委员会。
九、提案的审理环节包括:提案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审理,决定其是否立案。
不合格提案将退回并附解释说明。
合格提案将进行立案、编号、登记造册,并对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提案进行合并处理。
十、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受理提案后,应高度重视并确保办理质量。
提案处理需有单位领导分管,指定专人负责,并遵循行政文件收发程序办理。
答复需及时、细致,并在遇到无法及时处理的情况时说明原因及时间安排。
十一、对于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协同办理的提案,承办单位与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共同协商处理。
答复方式可灵活选择,但需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十二、职能部门领导在提案答复处理工作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1. 将提案答复处理工作纳入部门议事日程。
2. 深刻理解提案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负责地处理每一件提案。
3. 充分考虑教职工的期望,给予提案人负责任的答复。
4. 答复时用词准确,避免模糊或推诿的表述。
5. 确保每案必答,并在分管校领导的批示下进行具体解答。
6. 注重实效性,及时解决有条件解决的问题。
7. 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列出规划并逐步落实。
8. 对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说明理由并取得提案人的理解。
十三、提案人可通过部门工会小组向校工会反馈对提案处理结果的意见。
请务必在反馈意见栏中填写意见,否则将视为满意处理。
2024年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培训制度范本(五)
1. 请理解学校目前所面临的困难。
2.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制度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制度是基于《工会法》以及《武进区教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制定的。
3. 提案人的资格条件是什么?提案表应如何填写?
每份提案至少需由三名人员共同提出,提案人必须为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
附议人可为正式代表或非代表,但均需在姓名栏内亲笔签名(代签无效)。
提案撰写时,应使用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确保案由清晰明确,建议具体可行,坚持一事一案的原则,字迹清晰。
提案需一式两份提交。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应从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出发,深入听取群众意见,广泛收集并综合教职工的建议与诉求,以便在提案征集期间,能够站在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高度,为创建省级实验小学提出具备可行性及建设性的提案。
4. 提案的内容应涵盖哪些方面?
提案内容可涉及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对学校改革与发展全局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提出建设性建议;二是对教职工普遍关注的其他重要事项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5. 哪些情形的提案将被视为不合格?
以下情形的提案将被视为不合格:
(1)超出本校及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问题;
(2)未经充分调查与核实,案由不实的问题;
(3)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4)缺乏技术规范、不可操作的建议或意见;
(5)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已明确答复并待办的事项。
6. 缺少附议人的提案能否视为有效?
每份提案除需有一位正式代表作为提案人外,还需至少两名附议人亲笔签名。
缺少附议人的提案将不被视为有效。
7.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与一般意见、建议有何区别?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针对的是涉及学校改革与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或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问题,需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或意见。
而一般性问题及个别意见则不属于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范畴。
8. 提案初审需满足哪些要求?
提案人需将填写完毕的提案提交至所属代表组组长或联系人处。
代表组组长将对提案进行初审,包括审查提案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具有立案价值以及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相关政策等。
初审通过后,将筛选并上报至校提案工作委员会。
9. 提案的审理环节包括哪些内容?
提案委员会将对征集到的提案进行审理,以确定是否立案。
对于不合格的提案,将向提案人进行解释说明并退回。
对于合格的提案,将进行立案、编号、登记造册,并进行归纳、统计与分析。
对于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提案,将进行合并处理以便于集中答复。
10. 职能部门在受理提案后应如何开展工作?
各相关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工作,确保办理质量。
应指定专人负责提案的接收、处理与答复工作,并按照行政文件收发程序办理提案的传送事宜。
在办理过程中,应认真研究提案内容并及时作出细致答复。
如遇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处理答复的,应说明具体原因及处理时间安排。
11. 如何处理涉及多个单位的提案?
对于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部门协同办理的提案,承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之间应积极配合、共同协商处理。
可由各自解答属于自己那部分的内容或由部门之间共同研究后统一答复。
12. 职能部门领导应如何对待提案的答复处理工作?
职能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提案的答复处理工作,并将其纳入部门议事日程。
应明确提案工作的重要性并认真负责地处理每一件提案。
在答复提案时,应充分理解教职工的期望并给出负责任的答复。
同时要注重答复的时效性和实效性,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落实;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应列出规划并逐步推进;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地说明理由并取得提案人的理解。
在答复用词上应准确严谨避免模糊表述。
13. 提案人如何反馈对提案处理结果的意见?
提案经校领导批示并转送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处理、答复后,处理结果将通过提案委员会或部门工会送达提案人手中。
提案人可将处理结果告知附议人并收集其对答复的满意程度。
请务必通过部门工会小组将反馈意见交到校工会处;若反馈意见栏中为空白,则视为满意处理。
2024年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培训制度范本(六)
一、教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有权按照既定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
3. 有权对大会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并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 有权对学校相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询问,并有权向相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 享有对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6. 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而受到压制、阻挠或打击报复时,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二)义务
1. 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2. 积极参与教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并圆满完成大会交予的各项任务。
3. 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 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断提升业务水平,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二、教工代表的主要职责
1. 会前广泛收集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大会反映。
2. 会议期间,积极参与各项决议的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代表教职工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
3. 会后及时向本单位教职工群众传达大会精神,并督促行政部门落实大会提案。
4. 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参政议政的能力,组织教职工搞好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工作。
三、教工代表审议大会议案的原则
审议是教职工代表行使职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
在审议教代会议案时,应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1. 议案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 议案是否有利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人才的培养及教职工积极性的发挥。
3. 议案是否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4. 议案是否符合学校及教职工的实际,提出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四、教代会代表的定位问题
教代会代表作为个人,有其利益需求,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是人之常情。
但作为代表,又承担着为部分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义务和责任。
教代会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是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因此,教代会代表需从大局出发,为学校的稳定和发展贡献力量。
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部分群众利益和学校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教代会代表需树立“双赢”观念,即在三者利益之间取得平衡。
同时,要认识到自身作为“桥梁”的作用,积极协调各方利益,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在履行职责时,应充分行使代表权力,关注群众呼声,积极向学校反映问题;同时,要关注学校发展的大事,提
出积极建议;在利益诉求关系出现矛盾时,要站在大多数教职工和学校稳定与发展的立场上判断问题;在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发生矛盾时,要从综合大多数教职工和学校长远发展的关系上加以判断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