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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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
调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成办函[2015]143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07
【实施日期】2015.08.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成办函[2015]14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部署,市政府决定成立成都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常务副市长朱志宏担任市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张正红,市政府副秘书长杨羽、覃文林、邱海明、袁旭、张秀华担任副组长,市委编办主任高建
军、市发改委主任何礼、市教育局局长吕信伟、市科技局副局长丁小斌、市财政局局长高翔、市人社局局长张济环、市文广新局局长崔昌宏、市卫计委主任谢强、市工商局局长郭晓鸣、市体育局局长谭学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薛志明、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苏雪萍、市政务服务办主任唐章昭、市政府政务中心主任周诚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在各区(市)县、市政府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区(市)县相关工作,督促各区(市)县、市政府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市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组、责任清单清理改革组8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

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厅,由市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成都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市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袁旭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编办主任高建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薛志明、市政务服务办主任唐章昭、市政府政务中心主任周诚担任。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的日常工作由市委编办承担,其中:市委编办负责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决策机制和协调推进机制,明确改革措施和任务责任,全面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承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市、区(市)县行政许可项目,健全动态调整办法,实施目录管理;市政务服务办负责指导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清理精简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规范中介服务,推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目录管理;市政府政务中心负责市级政务服务平台
建设管理,清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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