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地震局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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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地震局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地震局
•【公布日期】2019.02.14
•【字号】津震发〔2019〕3号
•【施行日期】2019.0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关于印发《天津市地震局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部门,所属各事业单位:
《天津市地震局2019年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期限,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圆满完成2019年各项工作任务。

请机关各部门于2019年2月22日前,将工作清单和落实方案报送至办公室和发展与财务处。

附件:1.《天津市地震局2019年工作要点》
2.《天津市地震局2019年工作要点分解方案》
(此页无正文)
天津市地震局
2019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天津市地震局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和对天津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全国地震局长会议和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天津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为天津决胜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和实现“五个现代化”建设总体目标提供更加坚强的地震安全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狠抓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以及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统筹抓好贯彻落实。

按照应急管理部党组、中国地震局党组和天津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国地震局地震灾害防治“五大工程”和天津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九大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震灾害防治能力的实施意见》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加快推进中国地震局《京津冀协同
发展防震减灾“十三五”专项规划》实施。

认真抓好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7个实施方案和4个改革方案的实施。

开展《天津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项目建设。

继续落实援疆援藏对口支援和定点扶贫工作任务。

二、夯实主业基础,狠抓监测预报预警能力落实
(三)深入开展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

确保地震监测数据科学、连续、可靠并在全国地震监测资料评比取得优异成绩。

搭建天津及周边地区超快地震自动编目系统,实现地震超快速报系统业务化运行。

完成3个典型无人台的标准化改造任务。

持续推动震后趋势自动化快速判定系统和前震智能化自动识别系统研发和推广应用。

推动建设石化、油气储备基地等危险源的监测预警系统,提升强地面震动事件监测业务能力。

完成2019年度中国地震科学台阵探测项目天津地区宽频带流动地震台阵观测任务。

开展“一带一路”地震监测台网相关建设任务。

(四)持续强化震情跟踪与分析研判。

制定并落实年度震情监视跟踪工作方案。

积极参与构造区震情跟踪协作,建设渤海海域地壳速度结构监测平台,构建环渤海虚拟GNSS观测网。

开展地下水质定期检测。

健全完善异常指标库和典型干扰特征库。

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等党和国家重大活动及特殊时段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工作。

(五)提升地震速报和预警能力。

建设超快速报短信发送平台,对接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探索通过电视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众推送地震速报信息。

开展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天津子项目基准站建设、设备采购安装和系统部署调试工作,完成项目建设年度任务。

三、坚持风险防控,狠抓地震灾害防治工作落实
(六)强化法制保障。

做好全国人大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整改落实工作。

做好《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修订的前期准备,推动《天津市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列入
市年度立法计划。

起草《地震云平台安全规范》《地震信息平台统一用户管理和访问控制规范》等行业标准。

牵头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相关地方标准。

联合市住建委、规划等部门开展新一代地震区划图执行情况检查。

完成“七五”普法年度工作,持续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切实增强防震减灾依法行政能力。

(七)夯实灾害防治基础。

实施全市建构筑物地震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开展重点隐患排查和城市地震灾害情景构建,组织编制城乡建筑抗震加固工作方案。

完成宝坻区建构筑物抗震性能评估与地震灾害隐患排查项目。

制定全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专项规划。

推广减隔震等抗震新技术新材料应用。

协同银保监部门,推动地震巨灾保险工作。

(八)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研发系列科普机器人,打造京津冀科普创作共享“加工厂”。

以市自然博物馆防震减灾科普展厅为主阵地,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天津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成就宣传活动,做好防灾减灾日、天津科技周等重要时段地震科普宣传。

开展“互联网+”地震科普,建设数字科普馆,提升地震科普新媒体传播能力。

深化防震减灾科普“六进”。

持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九)做好地震应急准备。

修订天津市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

开展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编制应急准备工作方案。

健全完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更新机制,改进地震灾害损失快速评估和应急指挥技术系统。

落实应急管理信息化工作要求,实现地震应急信息系统与市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

修订完善地震现场工作规则,充实现场队装备,强化地震应急现场队培训。

制定完善地震、地震谣传等突发事件新闻宣传预案和工作手册,完善地震舆情引导机制。

四、坚持规划引领,狠抓科技重点项目落实
(十)落实国家地震科技创新工程。

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起伏地表下高精度地震波多震相联合层析成像及其应用”“2014年云南盈江地震前震序列与成核
过程研究”和“基于多智能算法融合模型的多级并行叠前分频波形反演研究”年度任务。

实施天津市科技重大专项“地震风险预警技术及服务产品研发与应用”项目。

开展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天津近代老旧建筑动态抗震能力与地震灾害快速判定技术研究”。

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震科学联合基金、天津市科技计划和地震科技星火计划等项目申报。

深化GNSS、热红外、电离层等空间对地观测数据应用研究。

(十一)加快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防震减灾“十三五”专项规划。

完成京津冀监测台网“一张图,N张网”地震监测设施实时监控平台和地震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推进京津冀监测预报预警业务信息发布、联合会商、异常核实和运行维护一体化建设。

完成京津冀区域地震构造图编制。

强化京津冀一体化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制定《京津冀应急联动处置方案》。

(十二)狠抓天津市防震减灾重点项目实施。

开展“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河西务断裂探测、工程结构损伤监测与预警示范工程、地下流体短临前兆观测网、地震预测预警实验室、地震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和地震现场移动指挥系统等项目建设。

更新完善《足迹》展览,全面反映天津市防震减灾发展历程。

启动天津市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预研究。

开展信息化规划编制。

建立项目库,制定项目库管理办法,做好项目储备。

五、坚持破立并举,狠抓重点改革任务落实
(十三)在行政管理方面。

优化局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明确职能划分,厘清职能职责。

调整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重构业务工作体系,提升业务支撑能力。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发挥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政策优势,促进事业单位业务转型优化。

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办法,实现“以岗定薪,按绩取酬,优绩优酬”,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实行事业单位全员竞争上岗。

制定人才专项基金管理运行制度。

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全纳入天津市养老保险统筹管理。

落实预算绩效改革,
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十四)在地震科技方面。

开展行业领域深度合作,联合天津大学建设地震工程综合模拟与城乡抗震韧性重点实验室。

加强科技创新团队运行管理,建立团队评估机制,探索出台激励政策。

落实科研项目激励政策,开展2018年科技成果分级评价,推动科技成果应用与转化。

(十五)在监测预报方面。

深化台站管理改革,积极组建蓟县形变综合台、宝坻流体综合台、静海电磁综合台、滨海海域地震监测综合台等4个综合地震台。

完善系统内外专家联合参与和区域联席联动会商机制。

逐步开展地震风险预测预警业务,推进概率预报业务应用。

依托天津“一张蓝图,多规合一”行政审批业务改革,健全完善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流程。

(十六)在震灾预防方面。

落实“放管服”要求,结合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抗震设防联合监管机制。

深化地震安全性评价机制改革,推进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强制性评估、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主动适应政府机构改革背景下的地震应急职能调整,建立“大应急”管理体制下地震部门应急工作新模式。

六、加强党的建设,狠抓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十七)强化思想武装。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年度学习计划,带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学思践悟。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十八)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督导基层支部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贯彻支部工作条例,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深入开
展基层党建巡查,夯实党建工作基层基础。

严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制定和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计划。

(十九)持而不息改进作风。

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开展以“作风建设从我做起”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月”等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着力解决在文风、会风、精简办事等方面的问题。

加强作风教育和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

(二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聚焦“关键少数”,层层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加强纪律教育,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严把选人用人关,完善领导干部档案和廉政档案。

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纪律执行。

狠抓巡视整改落实,开展专项巡察。

扎实做好审计监督,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七、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人才强业战略举措落实
(二十一)狠抓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完成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选拔配备工作。

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坚持“凡提四必”,防止带病提拔。

着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大干部双向交流力度,搭建干部良好发展平台。

落实《天津市地震局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开展分类培训,提升专业化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十二)加快地震人才发展。

落实《加快地震人才发展的实施方案》,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地震人才队伍。

积极遴选推荐参加“地震英才计划国际培养项目”和国内交流访问学者计划。

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积极争取博士来津专项资助。

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动态管理。

八、改善环境条件,狠抓各项保障措施落实
(二十三)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改善职工工作条件,完成科研楼暖气改造和单
身职工宿舍改造。

落实好干部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和老干部两项待遇。

强化安全生产,确保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统筹做好保密、信访、档案、和后勤保障、综治等各项工作。

(二十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深化文明单位创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地震行业精神,开展“争先创优”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事迹。

落实好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发挥门户网站、“津震说”等新媒体手段,做好新闻和信息报道等工作,加强舆论引导。

关心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发挥好群团组织凝心聚力作用,开展“争做新时代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做好五四运动100周年“先进青年”评选,办好职工运动会,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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