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神木-安平煤层气管道工程(山西-河北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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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神木-安平煤层气管道工程(山西-河北段)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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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神木-安平煤层气管道工程(山西-河北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审〔2020〕28号
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神木-安平煤层气管道工程(山西-河北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中联〔2019〕121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神木-安平煤层气管道工程(山西-河北段)起自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康宁压气站(含),止于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河北中心站(含),途经山西省吕梁市、忻州市、太原市、阳泉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市、保定市。
管道长543.87公里,山西省境内段长357.77公里,河北省境内段长186.1公里。
工程设计管径813毫米、压力8.0兆帕、输气量50亿立方米/年。
工程采用沟埋方式敷设,埋深不小于1米。
新建3座站场(康宁压气站、闫庄分输站、河北中心站)及25座阀室。
项目符合《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19〕995号文件核准了该项目。
工程实施将对沿线生态、水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
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环境风险。
天然气泄漏及其引发火灾等事故产生的环境空气污染等将对沿线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二)生态影响。
管线穿越河北冶河省级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
项目永久占地13.22公顷,临时占地1084.66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以耕地、林地等为主。
项目占地、阀室和站场建设、施工作业带清理、管沟开挖、管道敷设、河流穿越等,将对沿线生态产生不利影响。
(三)水环境影响。
工程以开挖方式穿越冶河等9条河流,以定向钻或顶管方式穿越石津总干渠等6条河流。
定向钻废弃泥浆和钻屑、河流开挖、设备清洗和清管试压等废水排放,将可能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环境影响。
施工期扬尘、噪声和固体废物以及运营期废气、噪声和清管废渣等将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三、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工程沿线分布有多处居民集中居住区,应进一步优化工程路由、站场平面布局和施工方案,尽量远离集中居住区。
涉及环境敏感区管段应提高管道设计系数,增加管道壁厚,加强防腐等级。
全线采用监控与数据采集(SCADA)系统,监控阀室设置远程终端装置(RTU),站场设置站控系统(SCS)和安全仪表系统(SIS);站场调压撬设置工作调压阀、监控调压阀和安全切断阀,管线进出站场处设置紧急切断阀(ESD),监控阀室设置截断阀,干线采用气液联动全焊接埋地球阀,确保事故状态自动紧急切断。
运营期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做好与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与联动,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严格防范环境风险。
(二)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邻近天津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管段和穿越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段施工应避开候鸟迁徙期,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湿地的占用和植被破坏。
控制施工噪声和照明干扰,缩短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沿线鸟类等的影响。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段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并采取最严格的保护措施,禁止在红线区域内设置施工营地、取弃土场和排污倾废。
加强施工管理,落实表土剥离、单独堆放和回用措施,施工结束后根据沿线生态状况,采取针对性生态修复措施。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优化穿越冶河和滹沱河管段施工方案,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河流的影响。
以定向钻和顶管方式穿越石津总干渠等时,应加强施工期管理,妥善处置施工弃渣,避免对河流水体产生影响。
以开挖方式穿越其他河流时,应选择在枯水期或无水期施工,妥善收集处理施工期各种污水。
施工期泥浆池应严格按照规范布设,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和进行生态修复。
加强运营期站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做好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的收集处理,不得直接外排。
(四)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作业面应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真空相变加热炉烟气应满足相关
标准和河北省《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施工废料应分类回收处理,弃土弃渣用于回填和场地平整,符合要求的废弃泥浆固化后进行覆土复耕。
清管废渣和分离器检修废物交专业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对站场高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站场厂界声环境达标,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放空噪声对周边居民的不利影响。
施工期站场周边采取增设围挡、避免大风天气施工、运输车加盖蓬布并控制车速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清管、检修及超压放空等采用放空火炬。
四、你公司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生态环境管理。
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
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我部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北督察局、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上述单位及吕梁市、忻州市、太原市、阳泉市、石家庄市和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20年2月21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