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及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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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及运行机制
1 产学研协同创新概述
产学研协同创新是创新主体和要素在产学研合作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和升级。20 世纪80 年代以来,我国的产业界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政府之间的产学研合作不断形成和发展,直至协同创新概念正式提出后助力其升级为产学研协同创新。2011 年4 月,胡锦涛同志在清华大学建校百年大会上讲话提出:“积极推动协同创新,鼓励高校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 这是首次从国家战略高度对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出明确要求。产学研协同创新与产学研合作并不矛盾,而是其在创新型国家建设背景下的延伸发展,是对自主创新内涵的丰富和深化,反映了当今科技革命和技术进步的新趋势。
通过高校与其他相关单位比如科研院所、地方政府、企业组织、金融机构以及有影响力学术组织的交流、结盟或联合,构建多学科、多领域交叉研究平台,探索建立科技和文化传承创新的新模式,最终实现国家科技实力提升和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增强。当今时代,世界各国都面临一系列重大问题,协同创新要求创新主体和要素之间实现跨一级学科和研究机构的深度交流与合作,打破传统科研组织之间的壁垒,反映出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在高度分化基础上实现横向联合发展的趋势。产学研协同创新具有动态性、多元化、融合性和持续性等特点,近年来得到世界上各个科技强国的普遍重视,并逐渐向跨学科和区域化、国际和网络化方向发展。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各级各类的协同创新中心不断涌现,产学研协同创新进入了实质性发展的新阶段。
2 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合作模式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产学研合作逐渐起步并缓慢推进,经历了产学研联合、产学研结合阶段后,发展成为产学研协同创新。与之相对应,产学研合作的模式也在不断演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中要求,鼓励产学研各方特别是高等学校探索建立新的协同创新模式。产学研协同创新在国家创新体系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呈现出多元化、多样性的合作模式。
(1)从主导组织的类型可以分为政府推动、企业主导、高校和科研院所主导的协同创新模式。其中政府推动型协同创新模式是指由地方政府投资主导,重视并强化协同创新基础设施和软环境建设,引导地方高校联合科研机构和产业部门,围绕地方经济、政治、科技、社会、文化发展重大问题进行的区域性产学研协同创新;企业主导型协同创新模式是企业为了一定目的,比如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或者仅仅为解决某个技术难题,通过合作、委托开发等方式吸引高校或者科研院所参与企业研发过程,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其研发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范围由企业决定并支付费用;高校和科研院所主导的协同创新模式又称为学研主导或者联合开发模式,是学研两方在地位平等基础上,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联合起来,建立研究实体或者形成战略联盟,共同参与研发和经营管理,风险和收益共担,利用各自优势分工协作进行研究和创新活动而形成的一种协同创新模式。
(2)根据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具体形式来划分,不同的学者观点不同,并随着产学研合作发展阶段而改变。最初,Atlan 将产学研合作模式划分为一般性研发资助、合作研究、研发中心、产学研发联盟、大学中的业界协调单位、创业孵化中心与科技园区。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即OECD 也将高等学校和产业界的合作关系划分为类似的7 类。国内研究者初期的研究与此类似,但近年来有所演进。
(3)国外的产学研合作远比中国时间久远、范围更广、成效显著。比如美国的斯坦福科技园和硅谷、德国的双元制教育和顾问合作制(具体如图1 所示)。通过国际和国内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的比较,探讨国内外产学研合作发展脉络及创新模式,对于推进我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模式的发展和实现协同创新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3 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运行机制
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运行机制,即在产学研合作中影响其协同创新活动各因素的结构、功能、相互关系、作用原理和运行方式等的总和。主要包括――
(1)动力机制。目前的产学研合作主体在观念、制度、管理和思维方式等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协同创新时既存在合作同时又有竞争,使得各创新主体动力缺乏、活力不强。为了保证协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必须识别并促进协同创新的动力机制。动力机制分为内部和外部动力机制。内部动力是协同创新系统各主体从内部产生的创新驱动力,包括内部激励、自我改进和发展需求、资源互补性、利益驱使等因素。而外部动力是协同创新合作主体外部的,通过技术推动、市场需求、竞争压力、政府支持等带来的动力机制。
(2)知识转移机制。产学研合作就是各类主体间知识的扩散、传递、集成及新知识产生和应用,并对接到产业部门最终形成新产品的过程。知识包括显性和隐形的知识。前者利用文字、数字、报告书等规范形式来传递;后者通过个人的表达来意会,难以共享和具体化。产学研各方所拥有的知识在数量、质量和组成结构上都差异显著,有天然的从知识丰富点(高位)往贫乏点(低位)转移的自然推动力。高等学校和企业既可以提供知识也可以接受知识,通过这种知识的转移机制,使知识获得传播、交互、增值的放大效应。
(3)风险控制机制。产学研合作参与主体除了高等学校、企业、科研院所外,还可能有政府、金融投资机构的加入,合作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即存在风险。为防范可能发生的损失,产学研协同创新各参与主体需要对风险有客观的认识,并采用一定方法测度风险进而控制风险。首先,明确参与主体的目标任务、权利、责任和义务,制定考核标准;其次,在项目执行期内端正态度并保持谨慎和理性,分阶段分解风险责任;再次,采用专业方法对风险进行分析、评估,测算风险的大小,做到心中有数;最后,制定风险分担条款,一旦不利情况发生,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各自的责任。
(4)利益分配机制。产学研协同创新并非政策性行为或者扶贫活动,而是通过优势互补实现各自的利益。为保持协同创新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需要建立良好的利益分配机制,关键问题是如何分配理
论创新、中间成果和企业最终产品。各利益主体在协同创新过程中的诉求不同,政府最关心创新成果是否真正解决社会经济和科技问题;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要考虑经济回报等直接收益和社会影响力、科研声誉等隐性收益;企业关注创新成果能否带来生产力提升和销售收入增加多少等直接的效益,还需保证参与的研究人员从协同创新中获得合理的利益分配,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5)激励机制。人是创新活动的主体,研究人员作为协同创新的核心关键人物,有效激励才能保证其进行协同创新的积极性,提高创新成果的产出。设计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要对人的内在需求、心理特征进行分析和评估,有针对性地采取激励手段,真正实现激励管理的目标。激励的主体可以是政府、产学研各方或者新成立的科研团队。激励手段包括发放提成和奖金、授予荣誉称号或者研究人员职务的提升等。在项目完成后,对激励机制的效果进行后续追踪,比较不同激励机制的效果并不断改进。
(6)绩效评价机制。评价是为了更好地管理,产学研合作的结果是否具有创新性并实现了既定的目标,需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机制。为保证评价的客观性,要由第三方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和成果评价制度,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利益分配和成员激励。绩效评价机制不仅要考虑最终的成果,还要对过程和阶段性成果进行关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在公平合理的导向下,综合考虑新产品销售收入、专利、论文、获奖等成果,建立动态、科学、合理、有序的评价机制。
4 发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对策建议
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目标是实现各参与主体的协作和共赢。为进一步提升我国产学研合作的效率和效果,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产、学、研三方是协同创新的实施主体,而政府则需要从规划、政策、立法和宏观调控等方面做好工作。首先,根据区域范围内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规划,引导并推进区域内产学研合作的发展;其次,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范和约束参与主体的行为,明确合作成果的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比例,保障参与各方的利益;最后,加大政府的研发投入,提供各种政策优惠和经费支持,完善信息服务平台等配套服务政策,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
(2)产学研三方培养与引进创新型人才,并进行追踪管理。根据产学研三方的发展规划和研究前景,分析其战略目标对人才的需求和人才队伍状况,培养有潜质的员工或者引进急需的创新型人才,给予对方优厚的待遇和良好的科研条件及学术氛围,并在配偶就业和子女上学上尽量满足需要,解决其后顾之忧。同时对人才的科研活动进行追踪管理,保证其完成必须的科研任务。
(3)多渠道筹措科研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产学研合作的进行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及财力,在现有的科研设施及人员投入基础上,需通过各种渠道筹措研究经费,包括政府投入经费、各参与主体自行筹措经费、技术需求方提供经费等方式,实现社会经费来源多元化并保证持续性。对已经筹集到的科研经费,通过有效的监督机制保证其使用效益。定期进行经费使用绩效审计和评估,对审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