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十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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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十大防灾减灾体系
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计划
【发文字号】闽政[2002]15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2.03.27
【实施日期】2002.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
“十五”十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
(闽政[2002]1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福建省“十五”十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径报省计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福建省“十五”十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省计委二00二年一月)
我省地处祖国东南沿海,由于受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的影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危害严重,已成为我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之一。

为此,我省于1994年开始建设具有福建特色的防灾减灾五大防御体系,即:工程防洪体系、蓄水工程体系、洪水预警体系、沿海防护林体系、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体系。

经过“九五”期间的逐步实施,五大防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明显的成效。

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从我省防灾减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等实际情况出发,在继续完善原有五大防御体系的基础上,新增水利工程除险保安体系、渔港(避风港)防灾减灾体系、农林水产疫病防治体系、防震减灾体系、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等五个体系,组成我省“十五”期间十大防灾减灾体系,集中力量进行规划和建设,力争从根本上增强我省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一、我省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省五大防御体系建设整体推进,许多建成后的工程已经在抵御严重的自然灾害中发挥重大作用,有效地提高了我省防灾抗灾的能力。

(一)工程防洪体系。

“九五”期间,主要开展“五江一溪”防洪治理和63个市县城区防洪堤工程和海堤工程建设。

已经基本完成了闽江下游防洪堤三期工程、闽江下游北港北岸防洪工程、九龙江下游防洪一、二期工程、汀江流域防洪一期工程等建设任务,部分完成晋江下游岸线整治一期、闽江上游富屯溪流域防洪一期、闽江中上游沙溪流域防洪一期、九龙江下游防洪三期、赛江下游防洪一期、木兰溪下游防洪治理一期等工程的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海堤加固二期工程121公里外海堤段和220座三类水闸除险加固任务,到200年底,全面并超额完成1019公里的“千公里江堤”建设任务。

这些防洪工程已经在抵御自然灾害中发挥重大作用,社会、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已建成的福州防洪堤成功地抵御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确保福州省会安全;新建的南平10县(市、区)防洪堤也成功抵御了洪水的多次袭击;1996年完成的1070公里海堤达标建设,对保护沿
海地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发挥了重大作用。

(二)蓄水工程体系。

目前我省已建成水库2900多座,其中大型水库8座。

“九五”期间,相继建成各类水库112座,新增库容3.86亿立方米。

这些水库工程的建设,进一步改善了我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灌溉、供水、调洪、发电等综合效益明显。

(三)洪水预警体系。

“九五”期间,闽江洪水预警一、二期工程。

晋江、九龙江、汀江、赛江、木兰溪及敖江洪水预警系统相继建成投入使用,控制面积达10.29万平方公里,覆盖全省陆域面积的90%,大大提高了防汛调度指挥水平。

(四)沿海防护林体系。

我省沿海防护林体系从1988年建设以来,成效较为显著。

沿海地区森林覆盖率从建设前1987年的35%提高到2000年的54.6%,已初步建成带网片、乔灌草相结合,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兼顾的防灾减灾防御体系,大大改善了沿海地区生态环境,有力促进了沿海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

(五)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体系。

中尺度灾害性预警系统一期工程于1997年建成,二期工程于2000年底基本完成。

通过一、二期工程的建设,我省已在厦门、福州(长乐)建成两部714SD多普勒雷达,在南平(建阳)、龙岩建成两部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在全省布设了28个自动雨量站、41个四要素自动站、15个Ⅱ型地面综合有线遥测站,基本组成了地面自动气象探测网;在福州、厦门、龙岩、三明、南平布设了5部单站式闪电定位仪并组网运行等。

随着一、二期工程相继投入使用,我省在短期中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服务水平上有了明显提高,在为各级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服务中,特别是在1998年抗洪抢险和1999年防抗台风决策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虽然我省五大防御体系的建设取得很大的成效,但是与我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防洪能力还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目前形成的防洪防潮工程体系尚未全
面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部分工程防抗标准偏低,有的堤段尚未完全闭合,河道设障严重,城区排涝能力也亟待提高。

二是我省工程性、区域性缺水较为突出。

蓄水工程建设较为薄弱,江河上游缺乏控制性的防洪骨干工程,已建成的水库未能充分发挥调洪能力,不能满足防洪要求。

三是水利工程老化引发的病险问题日益突出。

全省仍有相当数量的各类病险水库、水闸工程,有的已经危及大坝、水闸的安全运行,严重影响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并对下游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四是局部区域生态环境有劣化趋势,水土保持意识仍需加强。

“五江一溪”生态林资源遭到破坏,蓄水滞洪功能弱化水土流失面积得不到有效控制;沿海防护林体系还存在着风口综合治理难、沿海基干林断带较多、农田防护林网老化等问题。

五是对灾害性天气的预警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省重大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的预报水平和短期气候预测能力仍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随着新技术的飞速发展,有些已建成的工程设备在稳定性、实时性、兼容性等方面有许多不足,影响了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体系整体效益的发挥,需要改造更新。

六是渔港基础设施落后的面貌尚无法得到根本改变。

渔港总体布局还很不合理,渔船避风靠泊补给困难的矛盾仍然突出,渔港建设水平低,配套设施不完善,功能单调,综合效益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七是农林水产防检疫网络不健全。

目前我省农林水产疫病测报、防治、检疫手段较为薄弱,对危险性、突发性疫病的测报防治还不够准确、及时,应变、封锁和扑灭能力较低,严重制约农林水产业的健康发展。

八是防震减灾体系较为薄弱。

我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地震带,闽东南和闽西部分地区,分别地处长乐一诏安、政和一海丰和邵武一河源等3个断裂带,属于全国21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地震活动较为频繁。

目前我省防震减灾布局不够完善,观测仪器
设备陈旧,活断层探测、强震观测特别薄弱,信息网络和预报能力有待提高。

九是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繁重。

我省是我国地质灾害多发区之一。

由于山多地少,削坡建设遍布全省山区,大量的人工陡边坡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源地。

特别是我省降雨量大,台风降雨多,容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

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山地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问题的政策为指导,围绕全省跨世纪战略目标,坚持“统一规划、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防灾减灾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我省十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力争建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高我省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努力促进我省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建设原则。

1.统一规划,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对主要江河流域的上中下游进行综合考虑,全面规划,保证重点,既要充分发挥堤防工程的防洪作用,又要发挥蓄水等工程的调洪、蓄洪、削峰能力;根据现实需要与资金投入的实际可能,分步实施,集中力量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工程项目。

2.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在重视基础性工程措施的同时,强化监测、监控、预警等非工程性措施的应用与建设。

3.山海共同发展,注重支持山区。

在加强沿海防护林建设的同时,更注重江河流域山区的生态林保护工程建设;在江河堤防建设上既要考虑到江河下游福州、泉州等中心城市的防洪工程建设,又着重加强江河上中游城市防洪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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