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药价格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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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药价格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制度
为了确保医药价格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价格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医院能够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医药价格收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录入维护依据:医院将以主管价格部门下发的价格政策文件为依据进行录入维护。
二、录入权限:除了物价员、药品仓管员和物资会计员外,其他人无权对医药价格信息系统进行录入和修改。
三、新药品的录入将由药品仓管员按规定的价格录入项目,而政策调价药品由药品仓管员盘点并填写《药品零售价格变动审核表》,经药剂科主任和财务科主任审批后,药品仓管员将调整价格后的药品资料保存,并由物价员核对收费系统项目。
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维护:新增或调整服务项目价格将由专职物价员制定调整项目表,并经财务科主任审批后进行录入维护。
部分项目调整由物价员录入,而大批量项目调整则由
专职物价员授权信息科导入。
录入维护完成后,将核对收费系统项目数据的正确性,并保存资料,最后报医保办核实报销比例。
该过程将由财务科主任负责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