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东商业步行街工程建筑节能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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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湘东商业步行街1#、2#、3#楼及5a#、5b#、6#楼工程
2、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萍乡湘东区内钢城路以北,新街路以西
3、工程项目概况:
建筑物工程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五十年,结构形式为底框砖混结构,±0.00以上六层,底层为商铺,二至六层为住宅,最高点标高21.820m,建筑总高度为18.950m,为多层居住建筑。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及水泥搅拌桩,在独立基础承台周边每隔1200m 设置水泥桩(沿承台周边)。
建筑物所处地区为非地震区,不考虑地震设防,建筑设计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三级,屋面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为十年。
楼板、梁、柱混凝土强度等级:标高小于4.8m时为C30,标高大于4.8m 时为C25,
±0.00以下采用MU10粘土实心砖、M7.5水泥砂浆眠砌,±0.00以上采用MU10煤矸石砖、M5.0混合砂浆眠砌,240厚墙和120厚墙均为砖砌体,转换层墙体砂浆为M10。
钢筋种类有HPB235、HRB335、HRB400。
厨房、卫生间均做柔性防水层,防水材料为1.2厚聚氨酯防水涂层(一布四涂),按规范要求施工,四周翻起450高。
1、工程装饰:底层商铺地面为水泥砂浆地面,楼梯间地面铺地面砖;
楼梯间楼面为地面砖,所有房间及阳台、厨房、卫生间楼面均为水泥砂浆楼面;3.30m、21.50m标高屋面为无保温水泥砂浆屋面(不上人),4.6m标高屋面为有保温柔性防水屋面(不上人),18.80m标高屋面为有保温柔性防水屋面(上人);外墙面采用涂料及面砖;厨房、卫生间内墙面为水泥砂浆墙面,楼梯间内墙面刷乳胶漆,其余内墙面均为水泥石灰膏砂浆墙面;厨房、卫生间天棚为抹灰顶棚,其余为轻质吊天棚,但由用房装饰时自行设计制作;楼梯间踢脚线为釉面砖踢脚线,其余为水泥砂浆踢脚线;所用木质构件及水泥砂浆墙裙油漆采用灰色调和漆,所有外露铁件为银灰色防锈漆。
2、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合同约定为合格工程
3、建设单位:江西省萍乡市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勘察单位:地矿赣西地质工程勘察院
5、设计单位: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6、监理单位:萍乡市同济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7、施工单位:江西凤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
2、设计图纸、设计交底、变更相关文件;
3、主要法规、标准规范::
(1)《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
(2)《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01
(3)《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25-1995
(4)《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03
(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993
(7)《胶粉聚苯颗粒外墙保温系统》JGJ 158-2004
(8)《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4
(9)《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J 149-2003
(10)《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杭州地区实施细则》
(11)《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
三、监理工作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无质量事故,施工质量得到全面有效监控。
2、投资控制目标:以不超过所签订的施工合同金额为基本目标,严格控制预算外费用的支出。
严格控制合同外签证。
3、进度控制目标:以合同工期为基本控制目标,并根据现场的客观条件进行必要合理的调整。
4、安全及文明施工控制目标: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现场全方位巡视发现隐患即督促整改,确保工程无安全事故。
文明施工符合国家规范及合同要求。
四、建筑节能监理工作流程
五、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1) 外墙保温系统各组成材料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有 限期二年的型式检验核出厂检验)和现场抽样送检复试报告。
保温系统各常用材料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5)附录
E 的规定。
进场复检报告抽样数量要求如下:
a、挤塑聚苯板(XPS)每5000m2为一批;
b、胶粉聚苯颗粒保浆料(外保温)每10吨为一批;
c、网格布每7000m为一批;
d、外保温系统的界面剂(界面砂浆)、胶粘剂、抹面砂(胶)浆、抗裂砂浆、增强抗裂腻子均为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批的产品至少抽样一次;锚固件(外保温)每种基层做一组,每组为3件拉拔强度试验;
(2)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具备下列有效期为二年的型式检验报告:
a、外墙外保温体统的耐候性检验;
b、采用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抗拉强度检验;
c、E 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现场粘结强度检验;
d、外保温系统其他型式检验项目参见《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第4.0.6条。
(3)外墙外保温工程下列项目应进行现场抽样送检:
a、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保温层硬化后,应现场取样做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干密度检验。
干密度不应大于250kg/m3,并且不应小于180kg/m3,现场检验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负偏差。
2、工程实物质量
(1)除采用现浇混凝土外墙外系统外,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外门窗洞口应通过验收,洞口尺寸、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门窗框或辅框应安装完毕。
伸出墙面的消防梯、水落管、各种进户管线和空调器等预埋件、连接件应安装完毕,并按外保温系统留出间隙。
(2)挤塑板基底抹灰系统的基层表面应清洁,无油污、脱膜剂等妨碍
粘结的附着物。
凸起、空鼓和疏松部位应剔除并找平。
找平层应与墙体粘结牢固,不得有脱层、空鼓、裂缝,面层不得有粉化、起皮、爆灰等现象。
(3)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基层表面应清洁,无油污和脱膜剂等妨碍粘结的附着物。
凸起、空鼓和疏松部位应剔除。
(4)保温层施工前,应对基层的质量进行验收。
网格布不得直接铺在保温层表面,不得干搭接,网格布应压贴密实,不应有空鼓、皱褶、翘曲、外露等现象。
(5)外保温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24h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5℃。
夏季应避免阳光爆晒,在5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雨天不得施工。
(6)外保温工程宜设置抗裂分隔缝。
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还宜按墙面积(30m2)设置垂直抗裂分隔缝。
(7)挤塑板屋面、露台保温系统:
a、板材应按顺砌方式粘贴,竖缝应逐行错缝,粘贴应牢固,不得有松动和空鼓;
b、墙角处应交错互锁,门窗洞口四角处板材不得拼接,应采用整块板切割成型,板材接缝应离开角部距离至少200mm;
c、挤塑板铺设完成后应铺设钢丝网片。
(8)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
a、保温层设计厚度不宜超过100mm;
b、施工时应分遍抹灰,每遍间隔时间应大于24h,每遍厚度不宜超过20mm。
第一遍抹灰应压实,最后一遍应找平,并用大杠搓平。
3、综合布线系统网络综合布线系统监理主要工作:
a、网络综合布线系统材料验收,布线系统合同执行情况,进度审核;
b、网络综合布线系统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判定网络综合布线系统施工是否合格,若合格则继续履行合同;若不合格,则敦促施工单位根据测试情况进行修正,直至测试达标;
c、提供详实的网络综合布线系统测试报告;
d、根据合同进行网络综合布线系统验收;
e、验收时应参照《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等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
f、布线项目验收后,敦促用户按照合同付款。
(1)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工作是落实施工前质量检查和随工检验、隐蔽工程检查签证等内容。
1)施工质量控制检查项目主要包括环境检查、器材检查、设备安装检验、缆线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线缆终接等方面。
2)施工质量控制工程对象,包括传输链路、缆线、跳线、终端、配线架、连接硬件、集线器、信息插座、线管、线槽、线箱(线盒)、支撑、防护、接地等及它其性能质量。
3)监理人员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质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4)环境检查
a、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土建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
b、土建已全部竣工,预埋地槽、暗管、孔洞、竖井的位置、数量尺
寸、质量均符合设计要求;
c、检查接地装置及其接地电阻设计要求;
d、电源插座齐备并有电;
e、地板、通风、环境等符合设计要求。
5)器材检查
a、智能建筑工程所有缆线器材设备硬件的形式、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b、缆线检查包括:双绞电缆、光缆及跳线的型式、规格、型号、等级、外表、标志、标签、外护套等;
c、电缆的电气性能抽验,加上选用的接插体进行抽样测试;
d、查光缆合格证及检验测试数据;必要时用光纤测试仪测试光纤衰减和光纤长度;
e、接插件和配线设备的检验:配线模块、信息插座、光纤插座的连接器的型式、数量、位置及保安单元的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
光、电缆交接设备的型式、规格、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
f、器材与铁件的检验:各种型材、管材、管道、铁件预埋金属线槽、过线盒、接线盒、桥架等的材质、规格、型号、表面、完整性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设备安装检验
设备安装检验包括:机柜、机架安装;各类配线部件安装;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安装;电缆桥架及线槽安装;所有设备的接地等内容必须符合GB/T50312—2000及设计要求。
7)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措施检验(隐蔽工程签证)
A、光缆布放分楼内和楼间(室外)的敷设;楼内又分缆线桥架及线槽布放和缆线暗敷两种;
B、楼间(室外)布放又分为架空、管道、埋式、隧道等情况;
C、电、光缆敷设和保护措施检验项目、内容;
D、电、光缆的敷设和保护措施要求(例如对绞电缆与电力线最小净距、电光缆暗管敷设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等)必须符合GB/T50312—2000和设计要求。
8)缆线终接检查
包括对绞电缆芯线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连接;光缆芯线与光纤插座等的连接;各类跳线与接插件间的终端等,都应符合GB/T50312—2000和工艺要求(例如光纤连接损耗值要求)。
应对工程的每一环节质量把关:系统集成方案是否合理,所选设备质量是否合格,能否达到企业要求;基础建设是否完成,结构化布线是否合理;信息系统硬件平台环境是否合理,可扩充性如何,软件平台是否统一合理;应用软件能否实现相应功能,是否便于使用、管理和维护;对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教内容是否合适等。
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六、建筑节能监理控制主要内容
(一)技术管理措施的控制
1、审核施工企业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
制和检验制度,以及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2、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不得任意变更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
当确实需要变更时,应与设计单位洽商,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3、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或备案。
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订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
4、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企业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
施工现场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5、审核检测试验的检测机构的资质。
(二)材料设备控制
1、审查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使用的材料、设备。
2、检查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对其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并认可,并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
材料和设备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应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3、建筑节能工程所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
4、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5、建筑节能性能现场检验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对围护结构节能性能和系统功能进行检验。
6、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
当无上述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7、采暖与空调系统及其他建筑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电设备。
(三)施工过程控制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批的节能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施工。
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重复采用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构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3、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4、建筑节能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b)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5、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各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主要材料、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以及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和系统功能的建筑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
a)主要材料和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见证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
关规定;
b)建筑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对建筑节能性能
中围护结构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
c)建筑设备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的系统或部位。
对建筑节能性能中系统功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
6、总监主持工程验收,会同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共同进行。
其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
并将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资料列入建筑工程验收资料中。
七、施工各阶段的监理工作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2、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3、建筑节能设计交底。
项目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4、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
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4)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涓埃女主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进行巡视检查。
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展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
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6、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三)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1、参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
2、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
3、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
4、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
5、签署建筑实施情况意见。
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
湘东商业步行街1#、2#、3#及5a#、5b#、6#楼工程节能分部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名称:湘东商业步行街工程
监理阶段:施工阶段
编写:
审核:
萍乡市同济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编制依据 (2)
三、监理工作目标 (3)
四、建筑节能监理工作流程 (4)
五、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
六、建筑节能监理控制主要内容 (9)
七、施工各阶段的监理工作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