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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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小金库”、假发票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直属各单位:
近日,北京市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部署大会,下发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纪发[2010]17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墓基金会假发票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纪发[2010]19号)等文件。

实施办法中对专项治理范围、内容、步骤、处理原则及工作要求等提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步骤
“小金库”、假发票专项治理工作自办法下发之日起至2010年底结束,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截至2010年9月19日)
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纪发[2010]17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墓基金会假发票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纪发[2010]19号)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全面自查。

自查面必须达到100%,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要建立自查自纠承
诺和公示制,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在单位内部以不同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对于专项治理中瞒报漏报自查自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9月19日前向市社纪委报送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假发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二)重点检查(截至2010年11月15日)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社将抽出专门力量组成小组,认真组织开展对直属各单位的重点检查。

重点检查结束后,填报《“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和《假发票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撰写重点检查总结报告。

按时报送市国资委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截至2010年12月15日)
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单位内部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改革发展,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整改及时、处理到位。

在整改过程中要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制度,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0年12月15日前报市社纪委。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社成立治理“小金库”假发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符敬群高守良
副组长:蔡小祥马京生郭崇喜
成员:孔伟星牛俊英李德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成员、市社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李德森兼任。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由办公室、财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共同组成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以上部室指派专人参加。

三、工作组主要工作和职责分工
主要工作:一是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统计数据进行汇总上报。

二是负责对各单位组织实施重点检查,汇总分析情况和统计数据,填报《“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和《假发票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撰写重点检查报告,报送市社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组织开展对各单位所属企业重点检查工作的监督、督促和指导。

对各单位所属企业实施的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工作,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四是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负责对市社所属各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加强督促指导。

工作组成员部室主要职责:财务部负责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等业务统计工作和审计工作,包括检查方案的制定、专
门力量的组织及统计情况的汇总和总结报告的撰写。

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全面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认真做好“小金库”假发票投诉和举报受理工作,加强与市国资委纪委沟通联系,收集并全面掌握举报情况,清查核实线索,对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违反法律法规问题依纪依法处理及责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1.在市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工作组成员部室部长负责制。

工作组成员部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小金库”假发票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亲自部署和督办。

工作组成员部室部长对“小金库”专项治理中主要职责工作负完全责任。

2.工作组各成员部室及工作人员按职责和业务内容,负责汇总市社专项检查工作统计数据,并负责做出结论性意见。

3.工作组各成员处室要积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要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好专项治理工作。

市社纪委“小金库”、假发票投诉举报电话:63521374
附:1.市社“小金库”、假发票专项治理工作报告表
2.假发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3.假发票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4.假发票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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