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线交叉说明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工程概况
本次横过路管道主要包含雨水、污水、照明管线,本次管线设计范围主要为需要横过本次设计公路的道路路口处以及南北管线需连通处,详见平面设计图;其他规划在非机动车道等不在本次公路设计范围内的管线不在本次实施范围内。

二、设计依据
1.建设单位及规划部门提供的相关基础设计资料;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版);
4.《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
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6、《公路照明技术条件》GB/T24969-2010;
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8、《郑州高新区西北部拓展区基础设施控制性规划-雨水、污水规划》(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2013.8)
三、雨水工程设计内容
1.设计采用西安80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

2.图中除断面结构尺寸以毫米表示外,其余尺寸均以米计。

3.管材、接口及基础:
A、雨水管道均为开挖施工,采用Ⅱ级钢筋砼承插口管,d300管道采用150°砂石基础,详见06MS201-1P10;d600~d1000管道采用120°砂石基础,详见06MS201-1P9。

管道接口采用橡胶圈接口,详见06MS201-1P23。

砂石基础
垫层下设300mm厚14%灰土、150mm厚土垫层,分层夯实,压实系数≥0.95,具体做法详见《湿陷性黄土地区给水排水管道基础及接口》(04S531-1P13)。

管道基础底宽以沟槽开挖断面图为准。

承插管插口插入方向应与水流方向一致。

工程选用的钢筋砼管应符合GB/T11836-2009标准。

B.雨水涵为开挖施工,具体做法详见雨水结构图。

雨水涵基础垫层下设300mm厚14%灰土、150mm厚土垫层,分层夯实,压实系数≥0.95,具体做法参见《湿陷性黄土地区给水排水管道基础及接口》(04S531-1P13)。

4、检查井:管道检查井选用混凝土模块式排水检查井,详见国标12S522《混凝土模块式排水检查井》。

雨水涵检查井采用模块式检查井,详见图集
09SMS202-1。

混凝土模块砌体质量应符合《关于规范砼模块砌体质量的通知》(郑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专业站文件郑市政监督字【2012】44号)文件要求。

检查井模块强度等级为MU15,180mm宽的模块壁厚不得低于40mm,肋宽不得低于50mm;240mm宽的模块壁厚不得低于50mm,肋宽不得低于50mm;300mm、
400mm宽的模块壁厚不得低于60mm,肋宽不得低于60mm。

灌孔前应对模块喷水湿润,必要时对局部进行临时支撑。

灌孔砼连续灌注高度不得超过10层,一次投料不得超过400mm,用不大于30mm的砼振捣棒隔孔振捣,确保砼密实。

井筒直径为D740,模块宽度为180mm。

检查井井室及井筒增加20mm厚M10防水砂浆内外粉刷,粉面砂浆内要求掺加聚丙烯砼纤维,掺加量不少于0.4kg/立方米。

检查井基础应坐落在土质良好的原状土层上,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得小于100KPa。

踏步采用球墨铸铁材质,位置及安装参见14S501-1页35、36。

管道与检查井的连接参照图集12S522页16管口穿墙做法(一)施工。

预制混凝土盖板的混凝土、灌孔混凝土以及底板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与抗渗
等级为C30,P6;垫层混凝土强度等级C15。

检查井钢筋型号HRB335调整为
HRB400。

检查井的侧墙、底板及盖板均按图集最不利条件选取。

检查井下自上而下设300mm厚14%灰土、300mm厚土垫层基础,分层夯实,压实系数≥0.95。

5.雨水口:雨水口采用砖砌偏沟式双箅及四箅雨水口,雨水箅子及底座采用球墨铸铁材质,详见国标图集16S518P12、13。

雨水箅子表面应低于周围地面30mm,施工中可根据需要调整雨水口位置或周围路面标高,使雨水口收水效果最佳。

雨水口支管采用d300钢筋混凝土管,i=0.01;雨水口井深按≤1.2m控制。

雨水口下设300厚度的14%灰土、300mm厚度的土垫层,分层夯实,做法详见图集04S531-5P7。

本次设计雨水口均向侧石方向外甩1m长度的d300雨水口连接管与非机动车道同期设计雨水口连接管连接,图纸中不再显示,工程量已计入。

6.井盖及盖座:检查井井盖及盖座采用防盗球墨铸铁材料D700井盖、座,行车道采用D400型,其他部位采用C250型,产品质量应符合《检查井盖》
GB/T23858-2009。

井口部位加设连续纤维玻璃钢防坠网(配304不锈钢框体),防坠网承重≥200kg,具有较长使用寿命及较好的安全稳定性。

7.管道加固:根据规范要求,雨水管道位于路床下80cm范围内,应采取加固措施,本次设计雨水管道翠柏路路口范围内的d800雨水管道需加固,采取具体方法为:先用中粗砂将管底腋角部位填充密实后,再用中粗砂分层回填至管(接口)外皮以上100mm,其上采取现浇150mm厚C25钢筋砼带进行加固,砼下底布∅8钢筋网,钢筋砼带宽为管道宽度每侧加30cm,钢筋网间距为@120。

砼加固层进入路面结构层时,加固层两侧上边缘各加铺一道玻纤格栅,宽度为1m。

8.检查井周围加固或回填方法如下:(1)沥青路面下的检查井井周回填及
井口加固方法详见道路专业相关图纸;(2)沥青路面外检查井的回填方法为:回填材料为水泥石灰稳定土(水泥:石灰:土=4:12:84),回填范围为井周围
50cm。

回填时须分层对称回填、夯实,满足压实度要求。

9.路面范围内检查井顶高与检查井处设计路面平。

路面范围以外检查井顶高与临近的道路红线处人行道高程一致。

若井上高与周边地形高程相差较大,应将井口周围2m范围内做至与井顶平,2m范围外按边坡系数m=1.5放坡。

10.沟槽开挖时不应超挖,开挖过程应严格按规范要求,同时注意对沟槽
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的保
护。

设计管道沿线地势起伏较大,挖方段建议先清表至路床标高后,再行开挖管道沟槽。

11.所有砖砌体采用实芯、非粘土砖砌筑,按不低于M7.5水泥砂浆和MU10
砖标准,符合郑州市建设委员会郑建[2007]98号文《关于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全面禁用粘土类墙体材料的通知》的要求。

12.该设计道路如施工在先,建设单位应协调施工方将设计管线施工至道
路施工范围线外,并对管口进行暂封堵。

13.雨水检查井位置采用道路桩号确定,所标距离为管道实际长度距离。

四、污水工程设计内容
1.设计采用西安80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

2.图中除断面结构尺寸以毫米表示外,其余尺寸均以米计。

3.管材、接口及基础:污水管道采用开挖施工,采用Ⅱ级钢筋砼承插口管,基础采用180°砂石基础(06MS201-1P10),接口采用橡胶圈接口
(06MS201-1P23)。

施工时,插口插入方向与水流方向一致;选用的钢筋混凝土
管应符合GB/T11836-2009标准要求。

基础与沟槽底同宽。

基础垫层下设300mm厚3:7灰土、150mm厚土垫层,分层夯实,压实系数≥0.95,具体做法详见《湿陷性黄土地区给水排水管道基础及接口》(04S531-1P13)。

4.检查井:所有污水井井筒设置在远离雨水管涵及侧石的一侧。

W4、W5选用国标矩形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做法参照国标06MS201-3P38,侧墙、底板厚度增加50mm,侧墙、底板配筋直径由12增大至14,钢筋间距由200mm加密至150mm。

盖板厚度增加50mm,配筋由12、16分别增大至14、18;其他污水管道检查井采用国标混凝土排水检查井,见06MS201-3P21、25。

检查井基础垫层下设300mm厚3:7灰土、300mm厚土垫层,分层夯实,压实系数≥0.95。

盖板、底板均采用C30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P6;检查井垫层采用C15混凝土;检查井钢筋型号HPB235调整为HPB300,HRB335调整为HRB400。

检查井踏步采用塑钢材质,尺寸及安装见06MS201-6页16、17。

5.井盖及盖座:检查井井盖及盖座采用防盗球墨铸铁材料D700井盖、座,行车道采用D400型,其他部位采用C250型,产品质量应符合《检查井盖》GB/T23858-2009。

井口部位加设连续纤维玻璃钢防坠网(配304不锈钢框体),防坠网承重≥200kg,具有较长使用寿命及较好的安全稳定性。

6.检查井周围加固或回填方法如下:(1)沥青路面下的检查井井周回填及井口加固方法详见道路专业相关图纸;(2)沥青路面外检查井的回填方法为:回填材料为水泥石灰稳定土(水泥:石灰:土=4:12:84),回填范围为井周围50cm。

回填时须分层对称回填、夯实,满足压实度要求。

7.路面范围内检查井顶高与检查井处设计路面平。

路面范围以外检查井顶高与临近的道路红线处人行道高程一致。

若井上高与周边地形高程相差较大,应将井口周围2m范围内做至与井顶平,2m范围外按边坡系数m=1.5放坡。

8.沟槽开挖时不应超挖,开挖过程应严格按规范要求,同时注意对沟槽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的保护。

设计管道沿线地势起伏较大,挖方段建议先清表至路床标高后,再行开挖管道沟槽。

9.沟槽开挖时不应超挖,开挖过程应严格按规范要求,同时注意对沟槽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的保护。

设计管道沿线地势起伏较大,挖方段建议先清表至路床标高后,再行开挖管道沟槽。

10.所有砖砌体采用实芯、非粘土砖砌筑,按不低于M7.5水泥砂浆和MU10砖标准,符合郑州市建设委员会郑建[2007]98号文《关于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全面禁用粘土类墙体材料的通知》的要求。

11.该设计道路如施工在先,建设单位应协调施工方将设计管线施工至道路施工范围线外,并对管口进行暂封堵。

12.污水检查井位置采用道路桩号确定,所标距离为管道实际长度距离。

13.沟槽开挖深度超过5m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按深基坑处理,深基坑开挖执行《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豫建(2010)25号),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应由相应的综合岩土工程勘察或专业岩土工程
设计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设计业绩的单位编制并按规定进行评审。

五、照明工程设计内容
1、为方便后期路灯低压电缆穿线,过路口部分预埋DFPB-DN100/3.5涂塑钢管,保护管采用承插法连接。

2、路口预埋电缆保护管位置详见平面图,在道路两侧绿化带中央设手井。

3、沿电缆保护管同位敷设一根D10热镀锌圆钢,并在两端手井内预留1.5米,所有焊接部分应进行两遍防腐处理。

4、保护管位于绿地及车行道下埋设深度不小于0.7米,位于人行道下埋设深度不小于0.5米。

5、施工时应注意与交叉管线的施工配合,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预埋管位置。

6、本工程所使用一切材料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

成品质量执行《电缆管理用导管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0041.1-2015。

本次设计所选用材料仅供参考,所选材料应不低于设计标准。

7、未尽事项可参考《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110KV及以下电缆敷设》12D101-5等标准。

六、雨污水工程施工安装注意事项及质量验收要求
1.施工注意事项
1)施工前应复核道路高程及控制点坐标,准确无误后方可开工。

各施工段要进行联测,确保衔接顺畅。

2)与现状管头或预留井相接时,施工前应先复测现状管底高程,与设计无矛盾时方可施工。

若已经设计管线先期施工,施工前应做好接入位置、高程、管径等复核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3)沟槽开挖时不应超挖,要求人工清底,放坡、支护、分级应严格按规范要求实施,同时注意对槽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的保护。

对于管道填方段要求将现状地面按照道路施工要求回填至管道上顶以上0.5米后方进行沟槽开挖。

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地下水对本次雨污水工程施工无影响。

施工中应根据当时地下水位变化情况,具体核定降水范围。

根据施工期间地下水位确定合理降水措施,降水应降至管道基础以下0.5米,不得带水施工。

沟槽应在管道验收合格(或管道闭水试验合格)后及时回填,分层夯实,回填时两侧应同时进行,回填要求为: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500mm回填材料为符合要求的原土,管道胸腔部分回填土最低压实度管侧部位为90%、管顶以上250mm内为89%(轻型击实标准),管顶250mm以上至道路路槽的回填土压实度按道路设计要求执行。

具体详见《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中“4.4、4.5、4.6”相关内容。

管道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回填土应在闭水试验后进行。

4)基坑开挖执行《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豫建(2010)25号)。

施工单位编制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评审。

5)施工范围内若遇其他管线,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协同产权单位共同商定处理的方法。

临时可采用撑、包、吊、顶等措施加以保护。

若遇未知隐藏物或文物,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加以处理。

6)部分现未发现的地下构筑物的拆迁工程量在施工时核定计算。

7)施工中注意验槽,发现异常地质情况应及时采取工程手段予以排除,可加大放坡或增加支撑,确保施工安全。

8)管道基底之下的树根、淤泥、腐植土、草皮及垃圾要全部清理干净,要求清除至原状土,并换填素土分层夯实。

软湿地基处理措施:有地下水时要加强降水措施,保证降水效果;管道基础下软基厚度不足80cm时,将软基全部清除,用素土换填并分层夯实,再按常规设置基础垫层;管道基础之下软基厚度大于80cm时,将软基清除80cm后,先用砖渣稳固地基,再铺垫水泥石灰土两层(厚30cm),其上再进行管道基础正常浇筑;若软基清除80cm后挖出淤泥,则需首先进行抛石挤淤,稳固地基后再铺筑砖渣及30cm厚水泥石灰土垫层,最后进行管道基础正常浇筑。

软基处理措施应视具体情况现场商定并进行试验,根据处理效果确定推广或重新拟定处理方案,工程量现场核定。

9)建设单位应协调好与相交道路污水管道的连接,如两处施工不同步,则应将污水管道修建至道路设计范围线外3米,并对管口进行暂封堵。

10)排水管道施工时,尽量避开雨季,应保证干槽施工。

若汛期施工,应提前做好防雨、防雷、防触电、防坍塌及紧急遇大暴雨时的人员疏散和抢险预
案及相关物资储备,做好边坡覆盖,防止雨水直接冲刷坡体,并及时启动临时排水措施,防止场地外客水入侵,同时做好槽底排水,防止雨洪浸泡槽底。

11)根据地质报告,本场地场地土对混凝土结构有微腐蚀性,混凝土结构属三类环境。

其混凝土结构需符合以下规定:
1)雨、污水管道应进行闭水试验,施工验收闭水试验按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中"9.3无压管道的闭水试验"执行。

2)施工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验收标准进行,遇到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

施工验收执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以及《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等。

七、雨污水工程运转管理注意事项
1.管渠维护应符合《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和《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程》(GB50788-2012)的规定。

2.排水管渠应定期检查、定期维护,保持良好的水力功能和结构状况。

3.排水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排水户进行水质、水量检测,并应建立管理档案;排放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污水排人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的规定。

4.排水管渠维护宜采用机械作业。

5.排水管渠应明确其雨水管渠、污水管渠或合流管渠的类型属性。

6.在分流制排水地区,严禁雨污水混接。

7.污水管道的正常运行水位不应高于设计充满度所对应的水位。

8.排水管道应定期巡视,巡视内容应包括污水冒溢、晴天雨水口积水、井盖和雨水箅缺损、管道塌陷、违章占压、违章排放、私自接管以及影响管道排水的工程施工等情况;建立定期巡视、检查、维护和更新排水管渠的制度,并应严格执行。

9.井盖的标识必须与管道的属性一致。

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管道的井盖上应分别标注“雨水”、“污水”、“合流”等标识。

10.当发现井盖缺失或损坏后.必须及时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并应在8h内恢复。

11.操作人员下井作前必须采取自然通风或人工强制通风使易爆或有毒气体浓度降至安全范围;下井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穿戴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服;井下作业期间,必须采用连续的人工通风。

12.管渠维护还应符合当地市政管养部门的相关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