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楼坐便反水物业赔偿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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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坐便反水物业赔偿案例
物业公司将二楼的坐便池拆除后,重新做了下水道。
这次堵塞事件发生后,业主多次找物业公司要求赔偿。
但物业公司以业主未安装下水道,拒不赔偿。
近日,记者从律师处了解到,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已将此事起诉到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3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履行维修义务或提供证据证明未履行维修义务和原因等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
物业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尽到义务和原因等,其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业主在使用物业时未妥善保护好个人隐私的情况下,造成了物业公司损失,其自身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业主在日常生活中应当爱护公共设施和防止侵害,不得以危害业主生活为由损害业主权益。
案例1
2012年11月11日,在朝阳区红领巾小区,王先生一家准备装修房子,却发现卫生间的排水管道反水。
这是怎么回事呢?王先生回忆说,今年1月13日早上7时许,他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回家时,发现卫生间反水。
因为是夏天,卫生间的排水管道非常狭窄,没办法排出污水。
当时他就向物业公司反映了情况,并要求物业公司给自己维修一下下水管道。
但对于物业公司提供的证据以及王先生家的照片、录音等一些照片却显示该小区没有安装马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