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清算 底稿(实操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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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元单位普通住宅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普通住宅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普通住宅总建筑面积金额一转让普通住宅收入总额123其中行次项目九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含预交的十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28252627其中其中算税款鉴证明细表
销售普通住宅 税款所属时间: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填表日期:2008年9月27日 清算日2008年9月27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可售总面积 109,698.00 平方米 可售普通房总面积 86,198.00 平方米
可售普通房面积/可 售总面积(%) 可售普通房总成本 可售普通房单位成本 已售普通房面积 78.58% 283,535,639.22 元 3,223.86 元 87,949.20 平方米
单位普通住宅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普通住宅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普通住宅总建筑面积 金额 账面数或按比例 项目 行次 调整数 中介审核数 计算数 1 2 3 369,665,900.00 一、转让普通住宅收入总额 1=2+3 1 369,665,900.00 其 货币收入 2 中 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 3 283,535,639.22 二、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5+6+13+16+20 4 45,025,680.25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5 158,755,208.98 2.房地产开发成本6=7+8+9+10+11+12 6 1,443,130.78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7 10,284,712.01 前期工程费 8 131,338,530.30 其 建筑安装工程费 9 9,202,764.79 中 基础设施费 10 1,491,235.14 公共配套设施费 11 4,994,835.97 开发间接费 12 16,226,141.55 3.房地产开发费用13=14+15 13 6,037,097.08 其 利息支出 14 10,189,044.46 中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 15 22,772,430.61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16=17+18=19 16 20,515,703.25 营业税 17 其 1,436,099.23 城市维护建设税 18 中 820,628.13 教育费附加 19 40,756,177.84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0 86,130,260.78 三、增值额21=1-4 21 30.38% 四、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比(%)22=21/4 22 30% 五、适用税率(%) 23 六、速算扣除系数(%) 24 25,839,078.23 七、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25=21*23-4*24 25 八、免缴土地增值税税款 26 3,702,407.00 九、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含预交的) 27 22,136,671.23 十、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28=25-26-27 28
销售普通住宅 税款所属时间: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填表日期:2008年9月27日 清算日2008年9月27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可售总面积 109,698.00 平方米 可售普通房总面积 86,198.00 平方米
可售普通房面积/可 售总面积(%) 可售普通房总成本 可售普通房单位成本 已售普通房面积 78.58% 283,535,639.22 元 3,223.86 元 87,949.20 平方米
单位普通住宅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普通住宅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普通住宅总建筑面积 金额 账面数或按比例 项目 行次 调整数 中介审核数 计算数 1 2 3 369,665,900.00 一、转让普通住宅收入总额 1=2+3 1 369,665,900.00 其 货币收入 2 中 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 3 283,535,639.22 二、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5+6+13+16+20 4 45,025,680.25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5 158,755,208.98 2.房地产开发成本6=7+8+9+10+11+12 6 1,443,130.78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7 10,284,712.01 前期工程费 8 131,338,530.30 其 建筑安装工程费 9 9,202,764.79 中 基础设施费 10 1,491,235.14 公共配套设施费 11 4,994,835.97 开发间接费 12 16,226,141.55 3.房地产开发费用13=14+15 13 6,037,097.08 其 利息支出 14 10,189,044.46 中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 15 22,772,430.61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16=17+18=19 16 20,515,703.25 营业税 17 其 1,436,099.23 城市维护建设税 18 中 820,628.13 教育费附加 19 40,756,177.84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0 86,130,260.78 三、增值额21=1-4 21 30.38% 四、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比(%)22=21/4 22 30% 五、适用税率(%) 23 六、速算扣除系数(%) 24 25,839,078.23 七、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25=21*23-4*24 25 八、免缴土地增值税税款 26 3,702,407.00 九、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含预交的) 27 22,136,671.23 十、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28=25-26-27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