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暨第二届农商对接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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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暨第二届农商对接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12.29
•【字号】泸市府办函[2009]300号
•【施行日期】2009.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暨第二届农商对接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9〕30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着力拉动内需,扩大消费需求,特别是扩大居民的消费需求,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举办“2010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暨第二届农商对接会”活动。

现将活动方案印发你们。

请各区县,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培育消费热点,推动消费结构调整,创造性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2010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暨第二届
农商对接会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加快构建川滇黔渝结合部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促进与周边城市的交流合作,繁荣商贸流通,活跃节日气氛,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迎春购物月以“构建平台、促进交流、城乡互动、拉动消费”为主题,展示川滇黔渝结合部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发展成果,搭建区域合作平台,打造中国酒城·泸州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城市名片,举办具有泸州特色、市民广泛参与、影响覆盖川滇黔渝结合部的城市节庆活动。

二、活动名称:2010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暨第二届农商对接会
三、举办时间:2009年12月29日-2010年2月28日
四、举办地点
主会场:泸州市江阳区百子图广场
分会场:各区县根据自身情况设立分会场
五、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商务厅、泸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泸州市商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六、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任张显富副市长
副主任李明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鞠丽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新闻办、市委农工办、泸州工商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交警支队、治安支队)、市财政局、泸州质监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物价局、市外侨旅游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泸州日报社、泸州电视台、泸州电台、泸州晚报社。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副局长任晓波担任。

联系电话:2274577。

联系人:刘春涛、陶杰、曾婕、喻小锋
联系电话:2275765
七、主要活动
(一)启动仪式
定于2010年1月29日在江阳区百子图广场举行“2010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暨第二届农商对接会”启动仪式。

(二)川滇黔渝结合部名优特新商品展销会暨第二届农商对接会
在2010年1月29日至1月31日期间,开展“川滇黔渝结合部名优特新商品展销会暨第二届农商对接会”活动。

1.组织我市各区县名优特新商品参加展示展销活动。

2.邀请四省市结合部市、区县名优特新商品参加展示展销活动。

3.举办农商对接活动。

(三)泸州餐饮名店街非常6+1系列评选活动
通过媒体展示,市民评选等方式,推出一批具有泸州特色的餐饮名店街、推出泸州十大餐饮名店、十大名厨,十大名菜、十佳服务明星。

组织泸州餐饮名店开展现场预订“年夜饭”、“团圆饭”活动,满足广大消费者团年、聚会的饮食需求,活跃我市餐饮市场。

(四)中国酒城品牌汽车展
由市商务局牵头,泸州市汽车行业协会参与,开展“2010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品牌汽车展销活动”。

在各品牌汽车卖场开展以“百姓走近汽车,汽车走进百姓”为主题的汽车展示展销活动,展示泸州汽车经销商的品牌形象,拉动汽车消费,扩大内需。

(五)第三届酒城群众喜爱的“十佳”名优特新商品(服务)
为展示泸州市名优商品和服务企业形象,打造泸州本土品牌,让广大消费者感
受泸州名优特新商品和服务,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在“2010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暨第二届农商对接会”期间进行第三届“酒城群众喜爱的十佳名优特新商品(服务企业)”评选活动。

(六)城乡互动,服务三农
组织和引导全市9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试点流通企业和已改造建设的760余个农家店,根据春节期间大量民工返乡,农村传统的消费旺季等特点,组织适销对路商品面向农村市场销售;组织全市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利用全市已备案的1384个销售网点,深入推广“家电汽摩下乡”活动;在百子图广场举行“家电大篷车下乡”发车仪式,并在具备条件的乡镇开展“家电大篷车下乡”活动。

(七)体验都市魅力,感受购物快乐
在白塔商圈举办“百货超市主题周”、“家电主题周”、“手机通讯主题周”;在科维商城、凤凰家具城进行“家居建材主题周”等多种专项主题促销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多元的消费选择和购物体验,进一步激活热点商品消费,提升中心商圈、市场形象,增强凝聚力。

组织社区商业示范企业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开展便民利民活动。

(八)畅享服务,便利生活
组织餐饮企业,根据节日期间特点,推出高、中、低档适合不同口味的家庭聚会套餐和具有春节特色的团圆餐宴,体现出亲情、温馨、和谐的饮食文化,突出品牌与特色,满足广大消费者团年、聚会的饮食需求,开拓我市餐饮市场。

引导美容美发、洗染、家政、足浴保健等居民服务业,根据行业特点,开展营销活动,满足城乡居民不断增长的服务消费需求。

八、放心过节,安全消费。

商务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加大对肉类、酒类等关系民生的重点商品的安全管理检查力度。

推动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猪肉的质量监管。

加强对餐饮、洗染、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的引导和管理,规范企
业经营行为。

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服务承诺、放心消费等活动,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扩大影响
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宣传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组委会办公室牵头,做好新闻发布、购物月活动、农商对接、大篷车下乡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

充分利用泸州市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对“购物月”活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动态性的跟踪宣传报道,形成声势。

通过多种形式,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热烈、喜庆、祥和、欢乐的节日消费氛围。

统一标识,协同行动。

在举办启动仪式、展销会、参加活动的企业等场所,按照首届购物月全省统一设计的购物月标识、宣传图案进行宣传,统一悬挂“2010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暨第二届农商对接会”(红底白字)等宣传横幅。

市区联动,扩大影响。

各区县在泸州日报或泸州晚报、泸州电视台等市级主流媒体刊登或播放2篇以上促销情况,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刊登5篇以上情况报道(文字和图片)。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1.对市级各部门的工作要求
市商务局:负责邀请川滇黔渝结合部城市名优特新商品厂家参展。

市商务局、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市供销社:负责牵头做好农商对接活动。

市财政局:对“购物月”专项活动经费给予支持。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展销市场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做好整个购物月期间的治安维护和管理工作。

泸州工商局、市卫生局、泸州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共同加强对流通和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产品(商品)的质量和价格稳定。

市城管局:做好展销市场的城市卫生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市卫生局、泸州工商局:共同做好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市卫生局、泸州工商局、泸州质监局:共同做好美容美发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市公安局、泸州工商局:共同做好汽车销售市场、品牌汽车销售公司、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会同市公安局、泸州工商局、市畜牧局:抓好猪肉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促进活动。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做好旅游景区的氛围营造活动。

2.对区县政府的工作要求
江阳区人民政府要负责提供展会办理地点,负责做好现场水、电供应,卫生保洁、安保服务、安全监管等协调服务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好辖区内“2010年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的各项活动。

每个区县推荐参加“川滇黔渝结合部名优特新商品展销会”商家不少于15户;组织参加农商对接活动的农业专业合作社供应商不少于5户,采购商不少于2户,其中江阳区不少于5户。

农商对接活动现场每个区县至少促成有两个单位与市外商家签订产销协议。

各区县应在政策、经费、服务上给予企业大力支持。

(三)专人负责,及时反馈
各区县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2010年1月5日前将“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暨第二届农商对接会”实施方案和商品展销会参展商家名单,农商对接活动供应商、采购商名单及相关信息,酒城群众喜爱的“十佳”名优特新商品(服
务企业)推荐表册,联系人员名单报组委会办公室。

市级有关部门也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1月5日前将参会参展企业落实情况及工作方案、联系人员名单报组委会办公室。

各区县、市级部门的工作总结于2010年2月28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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