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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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文库()〔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XX年,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总、分行和中心支行相关制度规定,结合辖内工作实际,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信息主动公开,稳妥开展依申请公开,完善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
(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担负起辖内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的职责,通过联席会议、信息交流、组织培训等各种形式,加强内部沟通,分析解决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问题。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并做好保密审核和法律审核,职能部门做好落实工作,建立高效运转的跨部门合作机
制。
(二)分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梳理涉及政务公开的工作事项、办理流程并将责任落实到岗、具体到人,确保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各职能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考虑、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
二、做深做实主动公开
(一)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意识。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例外”,法定公开信息应及时、全面、主动公开。
进
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紧紧围绕基层央行履职中心工作和公众、市场关切的重大事项,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现阶段特别要主动做好重大金融宏观政策传达、金融标准化推广、金融知识普及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二)加强政务公开与新闻宣传的联动。
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务公开与新闻宣传的联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载体及时发布重大信息;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信息查询系统、宣传手册等方式公开相关政务信息;通
过在线访谈、政务行风热线、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公众宣讲金融业务常识。
三、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
(一)依法界定依申请公开范围。
积极稳妥地做好依申请公开,明确可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把握好依申请公开的尺度。
对于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要严格遵循相应规定,不得向申请人提供,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答复工作,切实防范风险。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申请的受理、内部流转和答复机制。
办理依申请公开应严格遵守时限规定,不得超时限办理。
对于可以公开的信息,能够在答复时提供具体内容的,要同时提供;不能同时提供的,要确定并告知申请人提供的期限。
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务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依申请提供的,应主动与申请人沟通,提供无法回复的依据,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
完整保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关记录。
(三)加强依申请公开案例库建设。
对于每一起依申请公开,各单位要梳理分析办理过程,编制案例分析,建立案
例库。
案例分析应该能够完整描述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过程,具有操作指导意义,包含以下部分:受理单位、申请情况、办理过程、起草答复书、跟踪与反馈、心得体会等。
“申请情况”部分应包括申请公开的主要内容;“办理过程”部分要分析申请公开的目的或背景,部门间沟通、协调以及处置情况等;“起草答复书”部分应附答复书全文;“心得体会”部分要深入分析得失。
各单位要在依申请公开办结后一周内完成案例分析,并上报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推进行政权力透明化运行
(一)加强行政职权目录的动态管理。
各单位按照“职权法定原则”,以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关于人民银行“三定”文件、有权机关批准文件等为依据,结合分支机构的履职特点,进一步做好清权、确权工作,编制本级单位的行政职权目录(包含行政检查目录、行政许可目录、行政处罚目录等)。
各单位不得随意设定行政职权,要确保所有行政职权有法可依,并加强行政职权目录的动态管理。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
规范行使各项行政权力,明确并公开行政权力的办理流程、行使条件、承办岗位、监督制约、投诉举报等内容。
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