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范例(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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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范例
一、学校要组织有关领导组成检查组,每学期初、学期末各组织一次对校园内校舍及其他建筑物的重点排查。
由政教处会同各处室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其余各室要做到每日必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处室、年级组长及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学校对校舍安全的管理,密切关注校舍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二、用水用电。
水电管理员应经常会同总务处对全校水电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平日也要密切关注水电设施的使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对于线路、设备等的现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领导决策时参考。
处室工作人员及班主任应密切注意本处的水电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汇报解决。
三、体育设施。
学校分管体育工作的同志要经常对体育设施进行检查,体育教师在组织学生使用体育器材、设施前,要首先检查器材、设施的牢固程度、安全可靠程度,发现问题立即汇报解决。
四、学校各类专用设施。
总务处在设施使用前就应对设施进行安全性考察,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不用。
设施使用后,分管工作的同志应经常对设施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
五、以上未包括的与处室密切相关的,或隶属于处室的设施,相关负责人要经常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有关责任人因未及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未及时解决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七、若出现危及师生安全的危房,第一发现人(使用者)要及时告知学校,学校确认后应在____小时内向上级主管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置的建议。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范例(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范围内的所有校园场所,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宿舍楼、教工住宅、图书馆等。
第三条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是本校校园安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在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参与下,持续推进。
第四条校园安全定期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形成检查报告。
危房报告由管理员负责,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应与校园安全制度建立衔接和互动,共同推进校园安全工作。
第二章校园安全定期检查
第六条校园安全定期检查的目的是全面排查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
第七条定期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过期、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卫生间是否正常运行、校园秩序是否良好等。
第八条定期检查应以周为单位进行,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的检查计划,每周安排不同的部门负责,确保全面到位。
第九条定期检查应采取不定时、不事先通知的方式,以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记录在案。
第十条定期检查报告应明确记录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整改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第三章危房报告
第十一条危房报告是指对校园内存在的危险、不安全的房屋进行登记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二条管理员应定期巡查校园内的所有房屋,发现危险、不安全的房屋应及时填写危房报告并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危房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房屋的基本信息、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建议的整改措施、整改计划等。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危房报告后,应及时展开调查和处置,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相关人员。
第四章相关责任与处罚
第十五条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涉及到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校园安全制度,履行职责,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责任人应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整改,如逾期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