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实事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的思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政府实事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的思考
文/苏
芳芳
为
助力“急难愁盼”民生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奉贤区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对2017年-2019年政
府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对政府实事项目运行机制开展专题调研。
在学习参考兄弟省市人大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区人民政府实事项目的监督办法(试行)》,对政府实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于区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首次对政府实事项目进行票决。
本文结合对政府实事项目运行机制的调研和奉贤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实践,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一、优化事前征询遴选机制
一是人大要主动参与。
人大在实事项目的事先征询遴选环节,通过走访选民、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吸纳人大代表意见,对政府提出的实事项目候选清单提出调整意见,进而提交人代会表决。
二是政府要自我加压。
除了筛选出群众要求最迫切、受益面广、现实条件许可的民生项目,在面对有一定困难但是可以努力完成的项目,政府要自我加压,主动安排到实事项目中,避免实事项目流于形式。
二、要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政府拟定实事项目候选清单后应先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再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票决,积极支持人大和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二是必须坚持尊重民意。
要在实事项目票决制各环节最大程度地体现人民意愿。
政府提请全体人大代表票决的实事项目候选清单必须包含每个实事项目的项目名称、具体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计划和完成标准等,切实保障代表知情权;实事项目候选项目票决应设置差额比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在人代会的全体会议上进行表决,当场计票;根据累计得票高低确定政府实事项目后,由大会主席团当场公开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必须坚持合力推进。
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组织票决的主体是人大,投票决定的主体是人大代表,实施项目的主体是政府。
人大层面,要做到权限法定、程序规范、
切实可行;代表层面,要事先听取选民意见,切实反映群众民生需求;政府层面,要全力做好实事项目的政策资金保障、组织实施工作,真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决定、政府实施、代表监督、群众参与”的推进格局。
三、在过程监督中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是政府要全程接受人大代表和群众监督。
坚持项目推进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群众的监督和评议,真正把实事项目建成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二是人大要充分发挥代表在加强实事项目过程监督中的作用。
应当有计划地将人大代表编入各专(工)委牵头的实事项目监督小组,组织视察调研、督查督办、抽查暗访等活动,在公共渠道设置“实事项目”专栏,公布当年度实事项目清单以及每季度牵头办理部门上报的项目推进情况。
还可鼓励区域内各级人大将实事项目的督查与当年度监督工作有机结合。
全程监督做到“启动早、常态化、全过程”。
四、积极推进后评估形成监督闭环
一是政府要研究建立实事项目后评估指标体系并建立实时反馈机制。
政府要对实事项目建设目标及其实现程度、前期准备、建设实施、运行管理、社会反响等进行评分,后评估指标体系要统筹考虑项目的宽覆盖和连续性。
还应建立实事项目后评估的实时反馈机制,并建立次年、三年、五年后评估机制,作为后续实事项目重要决策参考,对因客观条件确需调整的实事项目也应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整,“能上能下”。
区政府每年对上一年度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评估报告应向全体区人大代表通报。
二是人大要通过“满意度测评”和“回头看”等方式开展后评估。
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在常委会会议上审议上一年度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并逐项进行“满意度测评”;尝试在年中遴选1至2个延续安排的政府实事项目举行绩效听证;组织代表就项目的完成程度、使用率、存在的困难、解决方案等情况开展“回头看”等绩效评估活动。
对因故未能按期完成的实事工程,政府应向人大代表作出解释与说明,同时提出下一步计划。
(作者单位:奉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上海人大
2021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