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教厂房保洁管理规定(3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伦教厂房的保洁管理,保障生产环境的整洁、卫生,预防疾病传播,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伦教厂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伦教辖区内所有厂房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厂房保洁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分
工负责、定期检查、奖惩分明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成立伦教厂房保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保洁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保洁工作的具体管理和协调。
第六条各厂房负责人为保洁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厂房保洁工作的组织、实施
和监督。
第七条各部门应设立专(兼)职保洁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保洁工作。
第三章保洁范围与标准
第八条保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厂房内部地面、墙壁、门窗、设备、设施等;
(二)卫生间、洗手间、食堂、休息室等公共区域;
(三)垃圾收集点、垃圾桶等;
(四)绿化带、道路等厂区环境。
第九条保洁标准:
(一)地面: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渍、积水,无杂物堆积;
(二)墙壁:墙壁无灰尘、蜘蛛网,墙面平整,无脱落;
(三)门窗:门窗玻璃无污渍、破损,开启灵活;
(四)设备、设施:设备、设施表面无灰尘、油污,运行正常;
(五)公共区域:卫生间、洗手间、食堂、休息室等公共区域无异味、无蚊虫;
(六)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垃圾收集点、垃圾桶无满溢,垃圾及时清运;
(七)绿化带、道路:绿化带整洁,无杂草,道路无杂物、积水。
第四章保洁制度与措施
第十条保洁制度:
(一)制定厂房保洁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保洁责任;
(二)制定保洁工作计划,明确保洁时间、内容和责任人;
(三)建立保洁巡查制度,定期对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员工对保洁工作的监督和投诉。
第十一条保洁措施:
(一)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保洁制度,确保保洁工作落到实处;
(二)定期对保洁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保洁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加强保洁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保洁设备正常运行;
(四)定期对保洁工作进行考核,对优秀保洁人员进行奖励,对不合格的保洁人员进行处罚。
第五章奖惩措施
第十二条对在保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厂房环境脏乱差的部门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对举报、投诉厂房保洁问题的员工,一经查实,给予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伦教厂房保洁管理领导小组。
第十七条本规定未尽事宜,由伦教厂房保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伦教厂房保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造成厂房环境脏乱差的,由相关部门依法
依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过去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文件和规定同时废止。
以上是伦教厂房保洁管理规定的全部内容,请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确保伦教厂房环境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伦教厂房保洁工作,提高厂房环境卫生质量,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伦教镇辖区内所有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场地。
第三条厂房保洁工作应当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
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厂房保洁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到日常保洁与专项
整治相结合,确保厂房环境卫生整洁。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厂房保洁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保洁工作责任制,定
期开展保洁工作检查,确保保洁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保洁范围与标准
第六条厂房保洁范围包括:
(一)厂房内外地面、墙面、门窗、楼梯、电梯、公共通道等;
(二)厂房内外的绿化带、花坛、水池等;
(三)厂房内外的垃圾收集点、垃圾桶等;
(四)厂房内的设备、设施、工具、物料等。
第七条厂房保洁标准:
(一)地面:无污渍、无积水、无垃圾;
(二)墙面:无污渍、无蜘蛛网、无脱落;
(三)门窗:无污渍、无破损、开关灵活;
(四)楼梯、电梯:无污渍、无垃圾、扶手整洁;
(五)公共通道:无污渍、无垃圾、无障碍物;
(六)绿化带、花坛:无杂草、无垃圾、整洁美观;
(七)垃圾收集点、垃圾桶:无垃圾、无异味、清洁卫生;(八)设备、设施、工具、物料:摆放整齐、无污渍、无损坏。
第三章保洁人员与管理
第八条厂房保洁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熟悉保洁工作流程和标准;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四)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九条厂房保洁人员职责:
(一)负责厂房内外的日常保洁工作;
(二)负责垃圾收集、清运和分类处理;
(三)负责设备、设施、工具、物料的清洁和保养;
(四)负责绿化带的养护和美化;
(五)负责协助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十条厂房保洁人员管理:
(一)各单位应当加强对保洁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建立健全保洁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保洁人员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三)对保洁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公开表彰,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第四章保洁设施与用品
第十一条厂房保洁设施主要包括:
(一)垃圾桶、垃圾袋、垃圾车等;
(二)清洁工具、清洁剂等;
(三)绿化工具、肥料等。
第十二条厂房保洁用品主要包括:
(一)清洁工具:拖把、扫把、刷子、抹布等;
(二)清洁剂:洗洁精、消毒液、清洁剂等;
(三)绿化用品:肥料、农药、浇水工具等。
第五章保洁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厂房保洁工作流程:
(一)日常保洁:保洁人员按照保洁标准,对厂房内外进行日常保洁,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二)垃圾收集:保洁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将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桶内,并及时清运;
(三)设备、设施、工具、物料清洁:保洁人员负责对设备、设施、工具、物料进行清洁和保养;
(四)绿化养护:保洁人员负责绿化带的养护和美化;
(五)专项整治:保洁人员协助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环境卫生质量。
第六章保洁费用与补贴
第十四条厂房保洁费用由厂房使用者承担,具体费用标准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设立保洁补贴,用于表彰优秀保洁人员,提高保洁人员工作积极性。
第七章监督检查与奖惩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洁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保洁工作落实到位。
第十七条厂房保洁工作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一)保洁范围、标准是否落实;
(二)保洁人员是否到位、履职;
(三)保洁设施、用品是否齐全、有效;
(四)保洁费用、补贴是否合理、到位。
第十八条对在保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伦教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伦教厂房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伦教厂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伦教辖区内所有厂房及附属设施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厂房保洁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厂房保洁管理责任主体为厂房业主(或管理者),保洁工作由业主(或管理者)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保洁范围与标准
第五条保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区域:
1. 厂房内部所有区域,包括生产区、办公区、休息区、卫生间、楼梯间、走廊、车间通道等;
2. 厂房外部环境,包括厂区道路、绿化带、围墙、大门等;
3. 厂房周边环境,包括周边道路、绿化带、公共设施等。
第六条保洁标准:
1. 厂房内部:
(1)地面:保持整洁,无污渍、油渍、积水;
(2)墙面:保持整洁,无污渍、蜘蛛网、灰尘;
(3)门窗:保持无污渍、破损,开关灵活;
(4)设备:保持清洁,无灰尘、油污;
(5)卫生间:保持无异味、无污渍、无积水;
(6)垃圾处理:及时清理,分类存放,定期清运。
2. 厂房外部:
(1)道路:保持整洁,无杂物、污渍;
(2)绿化带:保持整洁,无杂草、枯枝;
(3)围墙:保持整洁,无污渍、破损;
(4)大门:保持整洁,无污渍、破损;
(5)周边环境:保持整洁,无乱扔垃圾、乱贴广告等现象。
第三章保洁责任与分工
第七条保洁责任:
1. 业主(或管理者)负责厂房保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保洁人员负责具体保洁工作;
3. 员工有义务保持个人及工作区域的环境卫生。
第八条保洁分工:
1. 业主(或管理者):
(1)制定保洁计划,明确保洁任务和责任人;
(2)监督保洁工作执行情况,确保保洁质量;
(3)定期检查保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保洁人员:
(1)按照保洁计划,完成保洁任务;
(2)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
(3)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
3. 员工:
(1)保持个人工作区域整洁;
(2)不得乱扔垃圾、乱贴广告;
(3)发现环境卫生问题,及时报告。
第四章保洁措施与要求
第九条保洁措施:
1. 定期保洁:根据厂房实际情况,制定定期保洁计划,确保环境卫生;
2. 随时保洁:员工应随时保持个人及工作区域整洁;
3. 集中保洁:定期进行集中保洁,对重点区域进行彻底清理;
4. 清洁用品:提供足够的保洁用品,包括扫把、拖把、清洁剂等;
5. 垃圾处理:设置分类垃圾桶,规范垃圾投放,定期清运。
第十条保洁要求:
1. 保洁人员应按照保洁标准,认真负责地完成保洁工作;
2. 保洁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3. 保洁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在工作区域吸烟、饮食;
4. 保洁人员应尊重员工,不得对员工进行侮辱、殴打;
5. 保洁人员应接受业主(或管理者)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一条奖励:
1. 对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保洁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维护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处罚:
1. 对违反保洁规定的保洁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等处罚;
2. 对违反保洁规定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等处罚;
3. 对造成环境污染、损害公共设施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伦教厂房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