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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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稽查管理办法

业务稽查管理办法

业务稽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业务监督体系,强化内部控制,有效控制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稽查是在业务部门自行检查基础上的再检查,是通过对业务依据的文件资料、工作底稿、业务报告、结论进行复核,提出意见,以防范重大差错的发生。

第三条业务稽查是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业务流程、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为依据的。

第四条稽查部门依照规定的责权和程序,对公司担保等业务工作进行稽查监督。

业务部门和责任人必须接受稽查检查,如实提供资料,汇报情况。

第五条稽查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开展工作,独立行使稽查检查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稽查部门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总经理和公司经理办公会负责。

第二章机构、人员和责、权第七条公司的稽查部门设在综合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的业务稽查工作。

第八条稽查人员需由坚持原则、懂业务、负责任、职级高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稽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各项业务流程、业务制度,做好稽查工作,及时发现业务差错和问题,有效监督和防范风险。

第十条稽查人员在业务报告上填写稽查意见。

对发现的差错、问题要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稽查意见作为公司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稽查部门要加强稽查研究,总结分析稽查工作的经验、教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第十三条稽查部门有权要求被稽查部门提供稽查所需要的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对稽查所发现的重大差错问题,稽查部门有权向公司总经理直接报告。

第十五条重大问题是指:(一)评审报告所依据的主要资料遗漏,导致严重误评;(二)评审报告所依据的主要资料不合法、合规,导致严重误评;(三)未按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审,导致严重误评;(四)评审报告和结论未客观反映情况而导致误评;(五)授意和指使担保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或强令改变评审结论;(六)其他重大差错和问题。

第三章稽查的范围和内容第十六条凡公司的对外担保等业务必须实行内部稽查后方可操作执行。

第十七条稽查的内容主要有:(一)业务报告所依据资料的全面性;(二)业务报告所依据资料的合法、合规性;(三)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运用的合理性与正确性;(四)业务报告的客观准确性;(五)业务报告所做结论的客观公正性;(六)其他需稽查的业务问题。

高速公路收费稽查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收费稽查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收费稽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保障收费公路的合法权益,维护收费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工作。

第三条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应遵循合法、公正、高效的原则,确保收费行为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稽查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收费稽查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收费稽查部门。

第五条收费稽查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对收费公路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2. 受理和处理收费争议和投诉;3. 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查处;4. 定期对收费公路的收费情况进行审计;5. 对收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稽查内容与方法第六条收费稽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是否符合规定;2. 收费公路的收费公示是否规范;3. 收费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收费;4. 收费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计费是否准确;5. 收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是否合规。

第七条收费稽查可采取以下方法:1. 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2. 实地检查与远程监控相结合;3. 明查与暗访相结合;4. 利用技术手段进行数据分析和异常检测。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八条对于违规收费行为,收费稽查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并可采取以下措施:1. 责令改正;2. 没收违法所得;3. 处以罚款;4. 暂停或取消收费资格。

第九条对于违规收费行为的处理结果,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管理办法,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稽查队伍管理办法

稽查队伍管理办法

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稽查队伍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纠正施工现场的重大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稽查队伍组织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为做好安全生产稽查队伍组建和规范稽查队伍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日常管理1、各地区经营部设立安全生产稽查组,稽查组配安全稽查1人、质量稽查1人。

2、安全生产稽查队伍隶属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直接领导,日常业务工作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管理。

3、安全生产稽查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48小时的再教育培训,再教育培训比照《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相关内容进行。

4、稽查队伍从业人员纳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进行管理。

二、稽查人员任职条件1、熟悉国家、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2、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比较丰富的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3、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4、身体健康,适宜野外工作。

三、稽查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4、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规范条文;5、企业相关技术标准、规章制度。

四、工作原则与纪律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执法严明、遵守法纪;3、作风正派、忠于职守、严谨务实、一丝不苟。

五、工作职责、权利、责任、义务1、安全生产稽查组对所辖工程项目的以下(且不限于)几项工作,履行监督检查职能:1)国家、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各项强制性标准贯彻落实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执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环境保护保证体系的建立、落实情况;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专职人员配备及持证情况;5)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控制情况,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应急物资配备,应急人员培训情况;7)大临设施、特种设备鉴定、检验和使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8)新职工、劳务工、协议工、民工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全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情况;9)营业线施工保证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措施落实情况,“四员一长”持证上岗情况;10)现场安全防护、作业防护、施工临时用电、工地火工品管理等情况;1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情况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情况;12)业主对施工管理、安全质量工作的评价情况;13)其他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稽查大队管理制度

稽查大队管理制度

稽查大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稽查大队的管理行为,提高执法工作效率,保障社会治安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稽查大队的管理工作遵循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服务群众、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稽查大队领导班子要团结一致,密切协作,共同推进稽查大队的各项工作。

对重大事项要形成集体决策。

第四条稽查大队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做好信息的共享与沟通,提高工作的效率。

第五条稽查大队应注重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加强综合素质培养,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稽查大队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第二章领导班子职责第七条稽查大队领导班子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稽查大队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带头遵守执法规范。

第八条稽查大队领导班子要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提出切合实际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稽查大队领导班子要做好本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好上级的决策的贯彻与执行。

第十条稽查大队领导班子要严格管理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执法工作职责第十一条稽查大队要根据法律法规,开展经济、日常生活、社会组织等方面的稽查审查工作。

第十二条稽查大队要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严禁违法执法,打击滥用执法权力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稽查大队要建立健全稽查考核机制,对执法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相关奖励或惩罚。

第十四条稽查大队要做好执法装备的保养与维护,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管理制度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稽查大队要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对执法工作进行定期巡查与督导。

第十六条稽查大队要及时开展对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专业素质。

第十七条稽查大队要做好相关工作档案的整理与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和真实性。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稽查大队对于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完善,须经领导班子一致通过。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其他法律法规与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以其他法律法规为准。

安全稽查队管理办法

安全稽查队管理办法

安全稽查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导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规范稽查队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管理行为,维护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减少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稽查队实行分级分区域管理、责任包保,以动态监控、严查隐患、督导落实、快速处置为工作重点,以深入施工一线、掌握现场管理状态、严查项目安全隐患、杜绝“三违”行为、实时指导业务为工作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稽查大队,设大队长1人。

稽查大队设在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以下简称安质部)。

安全稽查大队下设华北、中南、华东、西南、西北五个安全稽查队。

稽查队设队长1人(享受部门副职待遇)、稽查1—2人,负责辖区项目的安全稽查工作。

第五条安全稽查队人员任职资格由公司安质部审核推荐,公司劳人部下令聘任(用)。

安全稽查队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公司统一支付,稽查过程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核定报销,列为安全生产费用。

第三章安全稽查队区域划分第六条安全稽查队以重点项目为常驻地,对辖区项目实行稽查管理。

华北稽查队:负责河北、山西、山东、内蒙古、北京、天津、和东北三省境内项目安全稽查。

中南稽查队:负责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江西、海南境内项目安全稽查。

华东稽查队:负责河南、江苏、浙江、安徽、上海、福建境内项目安全稽查。

西南稽查队:负责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藏境内项目安全稽查。

西北稽查队:负责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境内项目安全稽查。

第四章稽查人员职责和权力第七条督促项目落实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督促辖区项目开展安全质量隐患系统排查,汇总重大安全质量隐患信息,编制月度稽查计划和稽查重点,按规定时间报稽查大队备案。

第九条参加辖区重点项目安全生产会议。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要求,及时传达安全生产文电,参与部署辖区项目重点工程、关键工序的安全措施落实工作,切实推进项目安全标准建设及深入开展。

稽查管理办法

稽查管理办法

收费稽查管理办法(KLGS/SF-08)1.目的为了加强高速公路的收费管理工作,维护收费纪律、保证收费秩序和收费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收费服务水平,完善检查监督机制,有效地防止收费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树立岢临高速公路良好的窗口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2.稽查机构2.1收费稽查部负责收费稽查业务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成立稽查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为收费稽查部部长,副组长为稽查大队大队长、监控设备中心主任,成员为各收费站站长。

2.2收费稽查大队具体负责全建管处日常收费稽查工作,监督、检查、指导收费站的收费稽查工作,对稽查发现的各种违章违纪行为做出处理,对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验证,按规定做好归档统计工作报稽查工作领导组,对稽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由稽查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2.3收费站由站稽查员按照稽查工作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开展日常稽查工作,对收费站违章、违纪行为按权限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对违规事件要及时处理,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定期开展专项稽查工作。

按月将所发现的问题归档整理报稽查大队。

3.收费稽查内容3.1票证管理3.1.1日报、旬报、月报上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填写的规范性、签名盖章手续的完整性;3.1.2审核收费员非正常情况记录本,记录是否完整规范;3.1.3对报表存在的非正常记录认真审核、对报表差额进行认真分析和处理;3.1.4非正常情况的统计按要求认真、如实、规范、及时上报;3.1.5票证领发手续齐全,上帐及时,帐实相符;3.1.6记帐规范、准确、清晰;3.1.7票证资料的归档严格按ISO9001规定分类整理,内容真实齐全,书写认真规范,装订统一整齐;3.1.8票证分类存放、保管严密,摆放整齐有序,无丢失,无损坏;3.1.9人工票票根按要求打包存放,封皮有票种及本包的起止号;3.1.10解缴款及时,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3.1.11对监控员的非正常记录进行审核,确保收费员与监控员的非正常记录的一致性,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备注;3.2监控管理3.2.1监控员坚守岗位,下放命令迅速无误,严禁无故下放权力;3.2.2监控员要按时录像,保证录像资料完整;3.2.3监控记录填写规范,完整无缺;3.2.4严禁非工作人员在监控室逗留;3.2.5严禁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3.2.6监控系统发生故障影响正常监控时,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3.2.7严禁修改服务器、工作站系统数据、时间,严禁拷入游戏软件;3.2.8保证MTT柜、工控机锁、自动栏杆控制柜完好,无不锁及坏锁现象;3.2.9定期对收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3.2.10月报上报及时、准确、无涂改,签名盖章手续齐全;3.2.11设备资料的档案内容真实齐全,书写认真规范,装订统一整齐,严格按规定存放、保管,无丢失,无损坏;3.2.12定期检查收费设备运行、线路连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3综合管理3.3.1按计划组织员工学习和培训,抓好上岗培训和转岗培训,全部人员持证上岗;3.3.2每月对员工进行一次政治、业务考试,将考试结果入档保存;3.3.3认真做好出勤登记考核,认真履行工作纪律,办好请销假手续,办好员工调入、调出、离岗等手续;3.3.4员工星级达标考核每月按时汇总、公示;3.3.5按照公司、费收部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情况;3.3.6认真做好日常电话通知和记录,做好信息收集、传递、反馈工作;3.3.7负责监督检查岗亭及员工宿舍卫生;3.3.8按规定投送稿件,做好舆论宣传工作;3.3.9各种文件、记录按标准统一归档;3.3.10做好本单位的收文、发文登记管理工作,做到发文、收文及时;3.4收费管理3.4.1带班班长上岗前组织收费员做好岗前准备工作,下岗后督促检查收费员按程序结帐,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3.4.2带班班长对收费车道内的非正常情况要快速准确的处理,对特殊事件要及时、逐级上报;3.4.3带班班长负责检查、监督收费员的文明礼仪优质服务情况,杜绝有理投诉事件的发生;3.4.4带班班长负责组织本班人员按时召开班务会,做好总结及工作计划;3.4.5收费员、发卡员在收费、发卡作业中必须严格按照《收费员作业规程》进行操作;3.4.6对军免车、冲卡车、改卡车、清障车、本站出入车、无故报警、设备故障、无卡车、超时车等非正常车辆严格按照《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电子收费系统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格按照《票证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做好非正常记录;3.4.7按规定填写非正常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不得涂改、撕毁记录;3.4.8保护收费系统、收费设施,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并作相关记录;3.4.9清理、维护岗亭及车道卫生;3.5军容风纪3.5.1收费班组要列队上下岗,上岗交接前要进行岗前宣誓;3.5.2工作人员在当班期间,要严格执行着装规定;3.5.3收费员任何时间不得便装与制服混穿;3.5.4收费员上岗作业时不准披衣敞怀、挽衣袖、卷裤腿、穿拖鞋;收费制服不得破损、少扣、开线;手不得插袖、插兜,不准用帽子扇风清凉,不准围围巾;3.5.5着收费制服人员必须衣帽整洁,行为规范,坐姿、站姿端正;女同志在执行公务时不得着浓妆,不准染指甲戴首饰;男同志不得留长发、胡子;3.5.6站区内一律不准袒胸赤背,不准穿短裤和超短裙;3.6文明服务3.6.1上岗收费开展微笑服务;3.6.2车辆停稳、司机打开车窗后,收费员要点头微笑向司机问好;3.6.3面对司机目光友善,眼神柔和、亲切自然,眼睛和蔼有神、自然流露真诚,接待顾客时眼睛正视司机,不左顾右盼、心不在焉;3.6.4文明用语使用完整、规范,节假日要有节日问候语;3.6.5因自身原因耽误车辆通行时间要向司机致歉,在受到司乘人员表扬时要礼貌的致谢;3.6.6回答司乘人员询问、解释收费政策时要使用文明用语;3.6.7其他礼仪服务按省局的《文明服务标准手册》要求执行;3.6.8杜绝使用服务忌语;3.6.9制服保持干净整洁,着装规范,证件齐全;3.6.10车辆进入车道后,坐姿端正;3.6.11上岗前化淡妆,精神饱满不显疲惫,面容美观自然、有活力,收费员不许染彩色头发,男收费员不许留长发或光头,不许佩戴夸张奇异的首饰。

高速公路稽查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稽查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稽查管理办法高速公路稽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速公路的稽查管理,保障公路交通安全,促进交通秩序有序进行,依据《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稽查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高速公路稽查管理的目标是维护公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惩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

第二章稽查范围第四条高速公路稽查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高速公路上的超速行驶、违规变道、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对高速公路上的货车超载、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对高速公路上的非法超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对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违停、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查处。

5-对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追究进行调查。

第三章稽查措施第五条高速公路稽查管理的措施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驻点稽查:在高速公路设立稽查点,对经过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2-移动稽查:通过巡逻车辆、无人机等方式对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和查处。

3-预警发布:及时发布高速公路上的道路状况和交通信息,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安全。

4-抽检抽查:对随机抽取的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联合执法:与公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对高速公路上的稽查管理。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六条对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警告: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警告,并加强教育和宣传。

2-罚款:对一般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确定。

3-扣分: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扣分,累计达到一定分数将吊销驾驶证。

4-暂扣驾驶证:对涉及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进行暂扣驾驶证。

5-拘留:对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拘留。

6-直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如下:1-高速公路稽查记录表格2-高速公路服务区违规行为登记表附件内容详见相关附件文件。

《税务稽查案件协查管理办法》

《税务稽查案件协查管理办法》

税务稽查案件协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稽查案件的协查(以下简称协查)工作,提高协查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协查是指查办税务稽查案件的稽查局(以下简称委托方)将需异地调查取证的《税务稽查案件协查要求》(以下简称《协查要求》)和相关涉税资料发送给有管辖权的稽查局(以下简称受托方),受托方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并按期回复结果的工作。

第三条协查工作遵循真实、合法、相关和效率的原则,遵循受托地就是案发地的宗旨。

第四条稽查局负责协查工作,涉及稽查局及其他部门的协查由稽查局牵头办理。

第五条稽查局及其工作人员应保证协查信息安全,在协查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将逐步推进协查工作网络化进程,提高协查软件应用水平,将协查工作全面纳入协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协查系统)管理。

第二章委托协查管理第七条委托方在税务稽查案件检查过程中,依据案情需要发起委托协查。

第八条委托方应根据本办法规定,采取网络协查、纸质协查和派人协查三种方式开展委托协查工作。

网络协查是指通过协查系统传递协查信息和资料的协查方式,应配合寄送纸质资料。

总局纳入协查系统管理的发票和涉税事项的协查,委托方应采取网络协查方式开展委托协查工作,不得发送纸质协查。

纸质协查是指总局未纳入协查系统管理的发票和涉税事项的协查,通过邮寄方式传递协查信息和资料的协查方式。

纸质协查采取同级发函的方式进行。

同级稽查局之间的协查采取直接发函复函的方式进行,上级稽查局组织的协查,采取逐级发函复函的方式进行。

派人协查是指重大案件或有特殊要求的案件,由委托方必要时派人参与受托地稽查局调查取证的方式。

第九条委托协查的内容包括:《税务稽查案件委托协查函》(以下简称《协查函》)、《协查要求》和涉税资料。

涉税资料应完整、准确,应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公章。

集团公司财务稽查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财务稽查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财务稽查管理办法1.1财务稽查概述财务稽查是指公司财务稽查人员依据《会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所赋予的监督职能,对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全部交易或者事项以及财务管理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1.2财务稽查形式财务稽查形式包括内部稽核和财务检查。

内部稽核是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审核本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资金收付款业务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相关规定。

财务检查是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按照财务制度、财经法规、税收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对本单位或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按照检查的目的和内容,财务检查方式可分为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检查。

财务稽查以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公司财务部设立稽查科,负责公司稽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公司所属单位财务部门设立稽核岗,负责日常稽核工作。

1.3财务稽查要求(一)财务稽查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2、具有财会或经济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3、从事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五年,并具有多个岗位工作经验;4、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

(二)财务稽查实施程序要求1、内部稽核内部稽核应按以下程序实施:(1)稽核人员记录日常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2)整改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稽核人员审核确认;(3)稽核人员应每月至少编写一次稽核记录,对其中频繁出现的问题或借鉴性较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归纳总结,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及今后处理该类问题需注意的事项。

稽核记录内容应包括:(1)稽核的业务类型;(2)责任人和责任机构名称;(3)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4)整改完成情况;(5)整改人和稽核人双方确认。

收费稽查管理办法(XXXX修订版)

收费稽查管理办法(XXXX修订版)

收费稽查管理办法(2012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X稽查管理,完善检查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收费岗位人员依法、文明、足额收费,防止“偷”、“逃”、“漏”费事件的发生,营造良好的内外部收费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XX省有关行业规定文件,结合石黄管理处收费运营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各级收费稽查机构,稽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收费稽查工作遵循“公平与公正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纠正与预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XX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设三级稽查机构。

第一级为管理处收费稽查大队,第二级为管理所收费稽查大队,第三级为收费站稽查小组。

第五条管理处收费稽查大队负责对石黄全线各单位的稽查工作进行督察考核工作;管理所收费稽查大队负责对本区段内各站的收费稽查工作进行考核并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收费稽查工作;收费站稽查小组负责本站收费稽查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人员要求第六条稽查人员应当熟悉收费政策和相关业务及工作程序,懂得一定的法律和计算机应用知识,政治思想强,业务素质过硬,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章守纪,对违规违纪行为敢抓敢管。

第七条稽查人员履行稽查职责,应当文明稽查,礼貌服务,维护国家、单位和缴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稽查工作中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等;维持收费秩序,稳妥处置“偷”、“逃”、“漏”费事件和突发事件。

第九条稽查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纠正,重大问题应迅速向上一级报告,做好稽查记录。

第四章职责第十条管理处收费稽查大队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收费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内有关公路收费的规章制度。

2.制定本单位稽查、监控规章制度,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3.按有关制度规X收费秩序,制止并纠正违纪行为,提高文明服务质量。

4.负责稽查、监控人员的管理及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督查。

安全稽查队管理办法

安全稽查队管理办法

安全稽查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导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规范稽查队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管理行为,维护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减少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稽查队推行分级分后区域管理、责任带班,以动态监控、严打隐患、督导全面落实、快速处理为工作重点,以深入细致施工一线、掌控现场管理状态、严打项目安全隐患、杜绝“三违”犯罪行为、实时指导业务为工作建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稽查大队,设大队长1人。

稽查大队设在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以下简称安质部)。

安全稽查大队下设华北、中南、华东、西南、西北五个安全稽查队。

稽查队设队长1人(享受部门副职待遇)、稽查1―2人,负责辖区项目的安全稽查工作。

第五条安全稽查队人员供职资格由公司安质部审查所推荐,公司劳人部命令委任(用)。

安全稽查队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公司统一缴付,稽查过程出现的费用由公司核定缴费,列入安全生产费用。

第三章安全稽查队区域分割第六条安全稽查队以重点项目为常驻地,对辖区项目实行稽查管理。

华北稽查队:负责管理河北、山西、山东、内蒙古、北京、天津、和东北三省境内项目安全稽查。

中南稽查队:负责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江西、海南境内项目安全稽查。

华东稽查队:负责管理河南、江苏、浙江、安徽、上海、福建境内项目安全稽查。

西南稽查队:负责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藏境内项目安全稽查。

西北稽查队:负责管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境内项目安全稽查。

第四章稽查人员职责和权力第七条严格执行项目全面落实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督促辖区项目开展安全质量隐患系统排查,汇总重大安全质量隐患信息,编制月度稽查计划和稽查重点,按规定时间报稽查大队备案。

第九条出席辖区重点项目安全生产会议。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要求,及时传达安全生产文电,参与部署辖区项目重点工程、关键工序的安全措施落实工作,切实推进项目安全标准建设及深入开展。

稽查部管理制度

稽查部管理制度

稽查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稽查部工作,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稽查部管理制度适用于稽查部全体工作人员,并为全体员工遵守。

第三条稽查部管理制度是稽查部的基本管理规定,是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的规范。

第四条稽查部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稽查部负责人,如有任何事宜需要变更或补充,由稽查部负责人负责审批。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稽查部是公司的内部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稽查。

第六条稽查部下设办公室和各专业稽查小组,分别具体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稽查工作。

第七条稽查部负责收集、整理、分析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层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八条稽查部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制定稽查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层审批。

第九条稽查部应当加强对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稽查。

第十条稽查部应当全面、客观地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稽查,不得有失实、偏颇或不公正的情况。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稽查部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和规定,不得有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稽查部负责人应当对下属员工进行管理和督促,确保工作纪律的执行。

第十三条稽查部员工应当勤勉工作,不得有拖拉、懒惰、怠工、失职等现象。

第五章工作责任第十四条稽查部负责人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稽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五条各专业稽查小组负责人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稽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六条稽查部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稽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章工作奖惩第十七条稽查部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并奖励表现突出的员工。

第十八条对于违纪、失职、玩忽职守的员工,稽查部应当根据公司各项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稽查部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稽查部负责人。

第二十条稽查部管理制度自XXX年XX月XX日起开始实施。

以上就是稽查部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果有任何违反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项目稽查管理办法

项目稽查管理办法

项目稽查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企业和组织内部项目的增多和复杂化,项目稽查管理成为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和规范运作的重要手段。

项目稽查旨在确保项目按照计划、预算和法律规定进行,同时提供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保障项目的质量、安全、效率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项目稽查的重要性以及实施项目稽查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二、项目稽查管理的重要性1. 保障项目质量:通过项目稽查,可以发现和纠正项目中的质量问题,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质量要求,提高项目交付的可靠性和可持续性。

2. 确保项目安全:项目稽查可以识别和解决项目中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参与人员的安全。

3. 提高项目效率:通过项目稽查,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项目中的不必要的浪费和瓶颈,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

4. 保证项目合规:项目稽查可以确保项目的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政策,以避免可能的违法行为和法律风险。

5. 加强项目监督:项目稽查是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估的手段,可以提供及时反馈和改进建议,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三、项目稽查管理的基本原则1. 透明公正:项目稽查过程应公开透明,所有相关人员应按照公正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不受不利影响。

2. 独立性:项目稽查人员应独立于项目执行人员和利益相关方,以确保稽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3. 全面性:项目稽查应覆盖项目的各个环节和方面,涵盖项目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成本控制、进度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4. 及时性:项目稽查应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以减少不必要的延误和损失。

5. 系统性:项目稽查应建立完善的稽查制度和流程,确保稽查工作的连续性和系统性。

四、项目稽查管理的方法和步骤1. 制定稽查计划: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项目稽查的计划和目标,确定稽查人员和资源,并协调相关部门的合作。

2. 开展稽查调查:稽查人员通过现场巡查、文件审查、询问调查等方式,收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发现问题和隐患。

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稽查考核管理办法(5篇)

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稽查考核管理办法(5篇)

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稽查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我院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稽查队伍建设,调动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休养院综合办公室为稽查考核的主管部门。

履行稽查考核职责的人员有:值班经理、公司部门以上管理人员、综合办公室人事主管及指定人员。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三条员工的仪容仪表、出勤、履职情况第四条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第三章稽查考核实施办法第五条由稽查人员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时或不定时的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稽查考核人员的工作,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等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部门员工中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现象以维护其严肃性。

因失察、拖延、推诿致使本部门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并被其他稽查人员查处或员工____的,将追究主管经理的责任(每次扣____分)。

第六条凡值班经理稽查、考核出员工违纪、违规事实,而部门经理未发现的,部门经理承担连带责任(每次____分)。

第七条凡稽查主管部门稽查人员稽查、考核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而值班经理未发现的,值班经理要承担渎职责任(每次扣____分)。

第八条凡院领导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未发现的,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承担渎职责任(每次扣____分)。

第九条由其他员工____,部门未发现和处理,对于相应领导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每次扣____分)。

第十条在稽查、考核过程中,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否则应严肃处理(每发现一次,责任人扣____分)。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1、与稽查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2、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于稽查人员失职,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____元罚款,同时每次扣除考核成绩____分。

稽查管理办法

稽查管理办法

稽查管理办法文件编号:XX-DCC-WI-003 版本:0/A生效日期:核准:审核:制定:修改记录1. 目的为保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确保运行期间收集信息的真实可靠,为体系运行作充分准备工作。

2. 范围适用于公司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部门。

3. 职责3.1 总经办:本办法的所属部门。

3.2 副总经理:负责批准和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3.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 内容4.1 文件培训、考核4.1.1 对已发行的程序文件的培训,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对相关人员统一进行培训,总经办对其培训过程进行监督。

4.1.2所有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提前填写《考试请假单》,交部门经理审核,沈总或沈夫人核准。

对于没有参加考核之人员,由总经办另行安排时间考核。

如果没有《考核请假单》而不参加考试的人员,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依此类推。

4.1.3对于考核的结果按【培训考试奖惩制度】执行。

4.2 文件运行稽查4.2.1 文件运行的基本要求:a)“做你所学” :严格按文件工作,严禁随意作业。

b)“记你所做” :严格依照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记录,严禁弄虚作假。

4.2.2 文件运行期间,所有员工须按照相关程序文件和三层次文件等体系文件要求规范作业,遇对体系文件不理解的情况,需主动请教组长或部门主管,决不允许随意作业,遇现场文件不符实际情况的,需及时上报组长或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书面通知文件制定部门,并知会总经办对文件做适当的修改。

4.2.3对各工序、岗位的作业记录,要求作业人员必须记录真实、完整和有效,如有违反将按【员工奖罚制度】从重处罚,并对部门的主管实行连带责任。

4.2.4 总经办将不定期对各部门的体系文件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审核,如发现不符合情况,总经办出书面通知要求责任部门填写整改措施并按时整改,对在要求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责任部门可提交书面形式的延时申请,并写明详细的延时申请原因。

稽查管理办法

稽查管理办法

稽查管理办法稽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有效监督公司各项工作规范运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稽查,是指稽查部按规定程序,对公司业务品质管理、部门规范运作、员工违规违纪及其他专项工作进行稽核、查处的过程。

第三条稽查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内部稽查管理工作。

第二章稽查的类型第五条根据稽查工作内容与性质,稽查工作分为以下类型:(一)业务品质管理类稽查,包括公司业务的作业质量、效果,作业规范,车辆设备的保养、维护等;(二)部门规范运作类稽查,包括公司各部门履行部门职责的情况,是否存在办事效率低下、不作为、推诿扯皮、不良作风等;(三)员工违规违纪类稽查,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偷油、私接业务、虚报考勤、扣押私吞员工工资、徇私舞弊、侵占、腐败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四)其他专项类稽查,包括总经理交办、督办稽查,责任倒查稽查,针对某一重大事项的专门稽查等。

第三章稽查的实施第六条审计部的职责如下:(一)根据公司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负责组建专业稽查队伍,组织及落实各项稽查工作;(二)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稽查网络,指导协调公司各部门的规范运作;(三)制定和完善公司内部稽查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第1页(四)受理对公司各部门和员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5)按规定程序调查处理公司各部门及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六)负责承办总经理交办、督办的稽查工作;(七)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的监督。

第七条稽查部在履行稽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配合:(一)要求被稽查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稽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相关材料,并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查阅、复制、暂予扣留和封存;(二)要求被稽查的部门和人员,根据稽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相应的、实事求是的解释和说明;(三)责令被稽查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四)建议有关部门暂停有严重违规违纪嫌疑的人员的工作。

项目稽查管理办法

项目稽查管理办法

项目稽查管理办法项目稽查管理办法是一种规范化、有效的管理方法,其目的是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要想实现这个目标,必须采取一种协调管理的方法,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项目的所有方面都顺利执行。

稽查是评估项目进程和结果的一种方法,可以帮助管理人员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判断项目是否符合预期目标,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项目稽查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项目稽查的对象和范围1、对象项目稽查的对象是指那些应该被监督或检查的项目管理过程、活动、事件或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计划、设计、实施、控制和总结。

2、范围项目稽查的范围应该涵盖项目的各个阶段,包括项目策划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监督阶段和项目总结阶段。

稽查的内容应该包括项目的目标、预算、时间表、资源和风险等方面。

二、项目稽查的程序和方式1、程序(1)稽查前准备在进行项目稽查之前,需要对项目的背景、目标、风险和约束条件进行了解和分析,并制定出稽查方案和计划。

(2)稽查实施稽查实施过程中需要开展数据收集、信息验证、问题分析和报告编制等工作。

(3)稽查后总结在完成稽查工作后,需要对稽查结果进行总结,撰写出稽查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2、方式项目稽查有多种方式,包括文化稽查、财务稽查、人力资源稽查和技术稽查等。

稽查的手段和方法可以采用个案分析法、实地调查法、组织检查法等方式。

稽查的形式可以是现场稽查、文件和资料分析、访谈、问卷调查等。

三、项目稽查的内容和标准1、内容在进行稽查时需要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计划的合理性。

(2)项目的执行过程是否按照计划进行且高效。

(3)项目的控制,包括质量、进度、成本、资源和风险等方面。

(4)项目的成果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

2、标准以国家、行业及企业规章制度、行为准则、管理规范为标准,对整个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判断。

四、项目稽查的管理机构稽查管理机构应该协调管理者、项目工作人员、稽查人员和外部利益相关方等多个方面,处理关于项目进展的信息反馈,确保整个稽查流程的高效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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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
审核 核准
日期
2017-9-25
一、目的
1、为了提高公司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使公司所有人员都能够按流程、规定等作业,提高公司的整体执行力;对违反流程、规定以及制度的行为追究责任(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根据流程、制度等规定,依据岗位说明书以及部门职责,让员工能自主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保证责任与工作落实,以提高员工的执行力。

二、适用范围 全厂 三、稽查事项
所有规定范围内的作业,包括受控程序文件、制度、规定、作业指导书、岗位说明书、会议的决议事项、重要的通知、临时性需要跟踪的工作事项。

稽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生产现场、车间、仓库、物料房以及公共区域。

四、稽查小组组织架构图
五、稽查工作流程:
NG
OK
稽查组长 (唐来有)
7S
稽查员 (唐来有)
行政、人事 稽查员 (刘碗玲)
安全、设备维护保养
稽查员 (骆志勇)
TS 体系、品质、数据稽查员 (左涵元)
选定时间
进行检查
制定整改通知书
拍照取证
下达整改通知书
整改完成
制订审核核准日期2017-9-25
四、稽查人员的权责
(一)稽查人员的权利
1、稽查人员代表总经理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以及处罚权;
2、稽查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公司各规条制度、程序文件、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等规定进行作业;
3、稽查会议决议事项,以及临时性需要跟踪和处理的工作事项;
4、稽查宗旨:从小事做起,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不断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5、稽查人员有权召集被稽查部门和员工召开座谈会和讨论会;
6、稽查人员有权检查所有相关人员对工作流程、制度和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时向违规人员提出警告,并列到《稽查问题统计表》,如日后仍未得到改善,稽查人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二)稽查人员的工作分配: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稽查人员主要分为四类:行政、人事稽查员;安全、设备维护保养稽查员;7S稽查员;TS体系、数据稽查员。

1、行政、人事稽查员
①、稽查公司员工考勤、员工劳动纪律及员工规范穿戴。

②、稽查公司员工车辆是否按规定的位置停放。

③、稽查门卫车辆出入登记表是否按规定执行。

④、整理稽查结果资料需要处理事项以及各部门需要改善的重大事项,所
制订审核核准日期2017-9-25
有的问题都将汇总在《稽查问题统计表》中,稽查人员对相关项目进行追踪检查,看其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安全、设备维护保养稽查员
安全、设备稽查员主要负责检查厂区内的安全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对各项工作进行稽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以及违规操作等进行整改,并对其责任部门进行教育指导,情节严重的依据《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3、7S稽查员
7S稽查员主要负责检查公司内部7S及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对于违反7S规定和制度的人员,稽查员可根据《7S管理办法》中的处罚条例对其进行处罚。

4、TS体系、数据稽查员
1、检查生产运营是否按TS体系流程文件进行,相关表格是否正规按要求填写(执行)。

(只针对目前能执行的一些流程文件)。

2、检查仓库数据是否帐物相符,并统计公司不良成本数据及分析。

3、检查生产过程中员工是否
七、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稽查组。

八、附件:
一、《稽查问题统计表》
二、《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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