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稽核管理办法
财务稽核管理办法

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稽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财务的监督、管理、控制等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中国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各单位”)的财务稽核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应制定内部财务稽核办法,做好本单位的财务稽核工作。
第二章财务稽核的组织机构与任务第四条公司财务资产部全面负责公司各项财务稽核工作。
各有关单位应设置稽核岗位,履行相应职能。
第五条财务稽核的主要任务是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内部监督、制约和评价。
财务稽核应发挥信息优势,突出内部稽核的高效率、低成本的特点,及时发现并纠正财务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一)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经政策与法律规定;(二)督促各单位执行公司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促进公司年度资产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三)健全各单位的财务约束机制和财务监督机制,防范和规避财务风险;(四)规范各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五)通过稽核及时发现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财务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并跟踪落实;(六)通过稽核对被稽核单位的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评价。
第三章财务稽核的对象和内容第六条财务稽核的对象: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财务会计事项。
第七条财务稽核的内容:(一)国家有关财经政策与法规的执行情况;(二)公司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三)公司下达各单位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四)各单位存在的财务风险情况;(五)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六)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及会计信息质量;(七)针对各单位财务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稽核。
第八条财务稽核工作一般按计划进行,年度财务稽核工作计划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当年的工作重点制定。
公司也可根据需要进行计划外的财务稽核。
第九条日常财务稽核工作由各单位的稽核岗位工作人员执行,将稽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公司相应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至少为每个季度向公司汇报稽核工作情况。
XX学院会计稽核管理办法

XX学院会计稽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会计基础工作,防范财务风险,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稽核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通过审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报告等财务资料,对会计业务进行稽查。
第三条会计稽核工作由计划财务处(以下简称计财处)负责,各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
第四条会计稽核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要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保守会计稽核工作秘密。
第五条会计稽核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方式:(一)日常业务稽核:对日常发生的会计业务进行稽核;(二)随机抽查稽核:对某一时期、范围内的会计业务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稽核;(三)专项检查稽核:根据学院相关工作要求,在特定的时间内,针对特定领域进行重点稽核。
第六条会计稽核内容主要包括:(一)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合规,填写是否规范完整;(二)记账凭证科目、记账金额错误,业务内容填制是否规范或漏记事项;(三)各项会计业务收支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四)国库资金集中支付是否规范;(五)暂存款、暂付款清理是否及时;(六)各项收入是否及时上缴学院;(七)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八)是否虚列虚报支出,套取经费,违规设立“小金库”;(九)其他需要稽核的事项。
第七条会计稽核人员根据日常业务稽核定期出具日常稽核报告,根据随机抽查稽核和专项检查稽核出具专项稽核报告。
第八条被稽核单位应配合会计稽核人员的工作,不得损毁、隐匿相关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会计稽核工作。
会计稽核人员的工作权限包括:(一)检查、查阅各种与稽核工作相关的财务资料;(二)要求相关人员及时纠错、整改;(三)提出稽核问题的处理建议等。
第九条针对会计稽核发现的问题,应作如下处理:(一)一般规范类问题。
财务稽核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使集团财务稽核作业有所遵循,根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集团《财务管理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稽核分为内部稽核和外部稽核:1、内部稽核是指集团各级财务部门依据国家财经法规、集团财务制度及各项内部控制流程,对会计核算工作与财务管理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的自我检核与评价,并定期出具内部稽核报告的控制机制。
2、外部稽核是指集团总裁室财务管理组及各子公司总经理室财务管理组按照核签的财务外部稽核计划组织实施的、对集团各级财务部门的会计核算工作与财务管理活动所进行的独立、客观的再检核与再评价,并出具外部稽核报告的控制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统称为“集团”)的财务稽核管理作业。
第二部分内部稽核第一章内部稽核的目的及原则第四条目的通过建立日常性的内部稽核机制,发现并及时反映各类异常,确保集团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地运行。
第五条原则1、预防性原则通过内部稽核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集团各级财务部门在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中出现的各种异常,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
2、日常性原则由各稽核岗位的财务人员针对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活动,在日常工作中随时随地进行的稽核,以减少会计核算差错和舞弊、防范财务风险。
3、回避原则专(兼)职稽核员日常作业岗位与稽核岗位的设置应遵循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和回避的原则。
4、规范性原则进行财务内部稽核时,必须以国家财经法规、集团各项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流程为依据。
5、分级管理原则集团建立分级稽核、分级报告的财务内部稽核体系。
第二章内部稽核岗位及职责第六条集团各级财务部门须设专人执行总稽核员职责,并根据风险管控的需要及业务量的大小设置若干名一般稽核员。
第七条内部稽核岗位和人员的设置应按照集团内部控制的要求遵循回避原则。
第八条集团公司内部稽核岗位职责:1、一般稽核员负责本岗位的稽核作业,在作业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准确地登记[日常稽核记录清单](见附件一),月底将其汇总为[日常稽核月度汇总表](见附件二)。
财务稽核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Ⅲ-1。
1〔2011〕160号批准人:郭晋宏财务稽核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财务会计稽核工作,规范财务会计行为,堵塞漏洞,以维护出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公司及其所属各子、分公司。
3 职责财务部负责对公司及所属的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稽核,具体承担以下职责:3。
1 检查被稽核单位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情况3。
2 检查被稽核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会计稽核制度贯彻实施情况.3。
3 稽核被稽核单位的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它资料。
3。
4 对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收支、现金收付、收入实现、货款回收及入账解缴、成本费用开支等方面的违规违纪事项进行稽查。
3.5 其它需要稽核的事项。
3。
6 要求被稽核单位对稽核出的应纠正的会计事项进行处理,并把处理结果反馈给财务部。
4 要点4.1 工作程序4.1.1 制定年度、季度、月份的稽核工作计划.4。
1.2 确定稽核工作重点,确定稽核对象。
4.1。
3 向被稽核单位下达稽核通知书,填报稽核内容统计表(自查表)。
4.1。
4 查阅被稽核单位的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它有关资料,并可要求被稽核单位做出说明。
4.1.5 根据稽核结果,对被稽核单位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
4。
1。
6 建立对各单位的稽核档案.4。
1。
7 财务部对子公司、销售部门、外派机构,每年稽核两次,对分公司每年稽核一次,并可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抽查。
必要时可增加稽核次数.4.1。
8 稽核工作结束后,由财务部向公司提交客观、真实、明确的稽核报告。
稽核报告包括下列内容:4.1.8。
1 稽核对象,稽核时间,稽核内容。
4。
1.8。
2 被稽核单位的基本情况。
4.1。
8.3 稽核结果,需要纠正的会计事项和处理意见.4。
1。
8。
4 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4.2 稽核工作纪律4.2.1 在稽核工作中,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密切配合,提供有关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实反映和提供真实情况;不得拒绝、隐匿、伪报。
稽核管理办法

稽核管理办法稽核是指对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审计和评估,以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营和合规性。
稽核管理办法是企业为了规范稽核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指导原则。
本文将从稽核目的、稽核程序、稽核报告等方面介绍稽核管理办法。
一、稽核目的稽核的目的是发现企业内部可能存在的风险、漏洞和违规行为,为企业提供改进机会和决策依据。
稽核主要包括财务稽核、内部控制稽核、合规性稽核等。
财务稽核侧重于企业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内部控制稽核关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合规性稽核着重于检查企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二、稽核程序1. 稽核计划:制定稽核计划是稽核工作的第一步,在计划中确定稽核的对象、范围、时间和人员,明确稽核的重点和目标。
2. 数据收集:稽核人员需要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可以通过查阅文件资料、采访相关人员、观察现场等方式进行数据收集。
3. 数据分析:收集完数据后,稽核人员需要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对比,找出潜在的问题和风险。
4. 发现问题:稽核人员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行为,记录下来。
5. 提出建议:稽核人员应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改进建议和控制措施,供企业管理层参考。
6. 稽核报告:稽核人员需要将稽核结果整理成稽核报告,向企业管理层汇报,并将报告归档。
三、稽核报告稽核报告是稽核工作的总结和成果,对问题的发现和改进建议进行全面阐述和分析。
稽核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稽核目标:明确本次稽核的目标和范围。
2. 稽核方法:描述稽核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数据来源和分析工具等。
3. 问题发现:详细列出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规行为,包括问题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原因等。
4. 改进建议: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包括对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控制措施等。
5. 管理回应:记录企业管理层对稽核报告的回应和响应,包括是否采纳建议和制定改进计划等。
6. 附件:如有需要,可以在报告中附上相关的数据、资料和证据。
会计稽核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会计稽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监督,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完整,如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根据《会计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稽核由综合部负责。
综合部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会计稽核岗位。
稽核人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稽核。
第二章稽核的对象和主要内容第三条稽核对象:为本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
第四条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1、审核财务成本、费用等计划指标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正确。
2、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支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3、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手续是否齐全。
4、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
第三章稽核工作的职责和权限第五条财会稽核工作的主要职责1、检查《会计法》贯彻执行情况和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情况;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稽核制度并组织实施;3、稽核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跟踪落实。
第六条稽核人员在履行稽核职责时,有权行使以下权利:1、有权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稽核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四章财会稽核方法第七条会计稽核采取日常稽核与专项稽核相结合的方法。
第八条稽核人员在日常稽核工作时,应在被稽核的凭证、报表、资料上签字。
第九条专项稽核由专职或兼职的岗位人员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工作,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十条建立定期稽核报告制度,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稽核工作开展情况。
第十一条稽核报告应包括的内容:1、岗位设置与开展稽核工作的情况;2、国家法规及财经制度建设、执行情况;3、存在问题;4、问题整改情况和完善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第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综合部。
上述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修正时同。
稽核管理办法

浙江港澳家具有限公司稽核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营运之效率,并提供改善建议,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持续且有效,以防范弊端,降低经营风险。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规章制度的遵循情况。
二、对各项计划、政策之执行查核。
三、重要交办事项追踪、查核。
四、其它涉及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事项查核。
五、有关稽核工作计划、作业、报告及档案管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一、稽核人员由总经理遴选优秀同仁担任。
二、稽核人员应秉持超然独立执行职务。
三、稽核人员除具备财会相关知识,应充实各项专业技能,提升稽核质量。
四、稽核人员有保守所稽得秘密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露及预先透露给检查单位。
第四条稽核人员职掌一、稽核公司内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作业流程,并提出改善建议。
二、确保事业部遵循相关法令,并坚持公司经营信息正确且完整的即时揭露。
三、加强教育事业部内部控制之观念,指导其设置内部稽核单位及订定自行检查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第五条稽核工作计划一、自行查核(一)、公司应依业务需要自行排定年度查核计划,并呈总经理备查。
(二)、稽核人员视公司之业务特性,可以指定查核项目,建议各事业部办理自行查核。
二、稽核人员查核(一)、稽核人员应于每年12月底前,拟定次一年度之稽核工作计划,呈总经理核定。
(二)、每月查核计划内容应包括受查单位之选定、查核人员选派、工作天数之订定及查核项目、范围与方式之决定。
第六条稽核作业一、稽核作业由事业部、专业幕僚和稽核人员分别完成。
(一)、财务部依据年度计划进行自行查核,进行日常风险管理。
浙江港澳家具有限公司稽核管理办法(二)、专业幕僚进行政策制定与监督,进行策略性管理。
(三)、稽核人员按照各项制度规定的稽核时间点和年度计划,进行风险监督。
(四)、各项工作得以实地查核或表报查核方式进行,受查单位应提供相关帐簿、传票、档案或书面说明,作为查核依据。
二、稽核方式依业务性质之不同,可采全面或抽样办理查核。
集团公司财务稽查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财务稽查管理办法1.1财务稽查概述财务稽查是指公司财务稽查人员依据《会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所赋予的监督职能,对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全部交易或者事项以及财务管理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1.2财务稽查形式财务稽查形式包括内部稽核和财务检查。
内部稽核是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审核本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资金收付款业务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相关规定。
财务检查是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按照财务制度、财经法规、税收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对本单位或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按照检查的目的和内容,财务检查方式可分为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检查。
财务稽查以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公司财务部设立稽查科,负责公司稽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公司所属单位财务部门设立稽核岗,负责日常稽核工作。
1.3财务稽查要求(一)财务稽查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2、具有财会或经济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3、从事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五年,并具有多个岗位工作经验;4、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
(二)财务稽查实施程序要求1、内部稽核内部稽核应按以下程序实施:(1)稽核人员记录日常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2)整改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稽核人员审核确认;(3)稽核人员应每月至少编写一次稽核记录,对其中频繁出现的问题或借鉴性较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归纳总结,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及今后处理该类问题需注意的事项。
稽核记录内容应包括:(1)稽核的业务类型;(2)责任人和责任机构名称;(3)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4)整改完成情况;(5)整改人和稽核人双方确认。
《国家电网公司财务稽核管理办法》(国家电网财[2004]4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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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 、资产运营情况 ;
( 四)检查企业财务工作情况 ,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
真实性 、 合法性 ;
( 五)其他财务事项 。
第三章 岗 位设置和职责
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年月日印发一2一国家电网公司财务稽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财务会计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强化企业财务监督工作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正确评价企业的经营成果保障国家电网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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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稽核工作管理权限与稽核内 容
第五条 国家电网公司负责制定公 司系统统一的稽核管理 办法 ;负责对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工作进行稽核,对控股子公司 财务稽核工作进行抽查与考核 ;负责审阅各公司的财务稽核工
作报告,并跟踪重大问题的改进情况 。 第六条 国家 电网公司的全资 、控股子公 司、事业单位根
人员介绍本单位的财务情况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 况及存在的问题,提供预算 、 决算和以前年度审计结论等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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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有关资料 ,根据稽核人 员的要求提供 网上查账的所有必要 条件 。
第二十一条 被稽核单位必须指定专人配合稽核工作 。 如实答复 认真解释稽核人员提出的有关问 第二+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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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附件:《 国家 电网公司财务稽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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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稽核办法及标准

会计稽核办法及标准会计稽核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它通过审查和评估企业的财务信息,以确保其合规性和准确性。
会计稽核办法及标准旨在规范会计稽核过程,确保稽核的公正、透明和完整性。
本文将探讨会计稽核的定义、原则、程序和标准,以期更好地了解和应用会计稽核。
一、会计稽核的定义会计稽核是一种独立的审计和评估活动,旨在确定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它涉及对企业的账目、凭证和相关文件的审查,以验证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会计稽核的目标是提供一个独立的、客观的意见,以帮助企业管理者和利益相关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二、会计稽核的原则会计稽核依据一系列原则进行,以确保稽核的严谨性和准确性。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会计稽核原则:1. 独立性原则:会计稽核人员必须保持独立,避免与被稽核对象存在利益冲突。
他们应该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查,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影响。
2. 审计证据原则:会计稽核需要依据充分、可靠的证据来支持其结论。
会计稽核人员应该收集、分析和评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各种证据,确保其准确性和可信度。
3. 小心谨慎原则:会计稽核人员应该细致入微地进行审查,确保不会漏掉任何可能的错误或舞弊行为。
他们应该根据风险评估来确定审查的重点和程度。
三、会计稽核的程序会计稽核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步骤:1. 确定稽核目标:会计稽核人员需要明确稽核的目标和范围,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审查。
他们应该了解企业的业务特点和风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稽核计划。
2. 收集证据:会计稽核人员需要收集和分析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证据,例如账目、凭证、银行对账单等。
他们可以采用抽样或全面审查的方式,以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
3. 评估风险和内控:会计稽核人员需要评估企业的风险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判断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他们可以进行风险评估、流程审查和内部控制测试,以保证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发现异常和问题:会计稽核人员需要检查财务报表中的异常情况和潜在问题,并进行调查和核实。
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稽核管理办法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第三章稽核人员的权限第四章稽核工作的依据第五章稽核的过程和要求第六章稽核的具体内容第六章附则财务内部稽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完善会计稽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单位的稽核工作,由财务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会计稽核制度是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所遵循的规范与准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会计机构内部的监督环节;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分为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簿、财务报表、其他六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工作以事前稽核为主,采用逐步审查方式,具有经常性,持续性,有效性的特点。
第二章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第四条财务部门设兼职稽核人员。
第五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工作。
出纳工作必须经过稽核人员事前稽核,方能办理收支,出纳员只能对已稽核的会计凭证进行事中复核,并办理有关财务收支手续。
第六条稽核工作人员的职责。
1、审查各项财务收支;应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对各项财务收支进行逐笔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及时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复核会计凭证;会计凭证的复核应每日随着经济业务发生逐笔进行复核,不能拖拉积压,贻误记帐,对其审核的凭证应签名或盖章。
3、复核帐薄;对帐薄复核应规定日期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日期登入抽查簿。
发现错误应提出更正意见,让其主管记帐员更正。
4、复核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复核应按季按年进行审核。
第三章稽核人员的权限第七条根据《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的有关规定,稽核工作人员有以下权限:1、对不合理、不合法的一切开支,有权拒绝付款和报销。
2、对于手续不完备,数字计算不准确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应退还给经办人,并限期补办手续或更正。
3、对于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拒绝执行的事项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会计稽核管理办法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第三章稽核人员的权限第四章稽核工作的依据第五章稽核的过程和要求第六章稽核的具体内容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完善会计稽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各部门稽核工作,由财务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会计稽核制度是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所遵循的规范与准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会计机构内部的监督环节;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分为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簿、财务报表、其他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工作以事前稽核为主,采用逐步审查方式,具有经常性,持续性,有效性的特点。
第二章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第四条财务部门设兼职稽核人员。
第五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工作。
出纳工作必须经过稽核人员事前稽核,方能办理收支,出纳员只能对已稽核的会计凭证进行事中复核,并办理有关财务收支手续。
第六条稽核工作人员的职责。
1、审查各项财务收支;应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对各项财务收支进行逐笔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及时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复核会计凭证;会计凭证的复核应每日随着经济业务发生逐笔进行复核,不能拖拉积压,贻误记帐,对其审核的凭证应签名或盖章。
3、复核帐薄;对帐薄复核应规定日期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日期登入抽查簿。
发现错误应提出更正意见,让其主管记帐员更正。
4、复核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复核应按季按年进行审核。
第三章稽核人员的权限第七条根据《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的有关规定,稽核工作人员有以下权限:1、对不合理、不合法的一切开支,有权拒绝付款和报销。
2、对于手续不完备,数字计算不准确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应退还给经办人,并限期补办手续或更正。
3、对于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拒绝执行的事项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四章稽核工作的依据第八条稽核工作的依据主要有:1、财经法律、法规。
三甲医院财务稽核制度

三甲医院财务稽核制度为了加强会计监督工作,保证会计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合法、合理、有效地组织、使用各项资金,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财务内部应设立稽核岗位,指定专人负责。
稽核人员必须遵循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实施稽核工作。
二、财务收支计划的稽核。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物价政策的要求,审核各项财务计划费用预算,保证其编制的计划依据可靠,数字准确,项目齐全,指标衔接,切实可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对各项财务收支业务的审查。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审查各项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核定的预算,计划以及有关制度;是否根据不同资金来源和性质划清收支渠道,正确归属费用,查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如有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对偏离计划,违反制度的业务,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原始凭证审核,记帐凭证、帐簿、报表的复核。
1、根据会计、财务制度的规定,审查、复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合法、合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完整,有关人员是否签字(盖章)等。
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2、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查、复核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记帐凭证使用的科目是否正确,记载的经济内容、金额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
3、抽查帐簿记录,检查是否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业务需要设置帐簿,帐簿登记是否符合要求,本期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是否全部入帐,各项费用、收益是否按规定结转帐帐、帐实是否相符。
4、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查复核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上报及时、说明清楚。
5、经常与银行核对经费余额,核对债权债务。
会计稽核管理办法

会计稽核管理办法会计稽核是指对企业的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等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检查与评价的过程。
会计稽核管理办法则是指规范、指导和监督会计稽核活动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下面将围绕会计稽核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内容和实施过程进行详细探讨。
一、会计稽核管理办法的重要性1.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会计稽核是企业财务信息报告的重要环节,通过会计稽核管理办法可以确保企业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靠,为企业、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决策依据。
2.增强财务风险管理能力。
会计稽核管理办法能够强制企业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财务业务的规范运作,防范和化解企业内外部的财务风险。
3.促进企业治理水平提升。
会计稽核管理办法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规范企业行为,提升企业治理水平。
二、会计稽核管理办法的内容1.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规范业务流程,确保财务业务的合法、准确和及时。
2.会计稽核规范。
制定相关的会计核算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行业标准,确保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3.会计稽核程序。
明确会计稽核的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稽核工作。
4.会计稽核报告。
规定会计稽核报告的内容、格式和发布要求,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会计稽核管理办法的实施过程1.组织架构建设。
建立完善的会计稽核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各级会计稽核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2.制定相关政策法规。
制定会计稽核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明确各方在会计稽核过程中的权责和义务。
3.培训与考核。
开展会计稽核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稽核能力。
4.监督与评估。
建立健全的会计稽核监督机制,对会计稽核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和监督,确保会计稽核的质量和效果。
四、会计稽核管理办法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1.法律法规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会计稽核管理法规体系还不完善,相关立法不够完备,需要进一步加强。
财务稽核管理办法

财务稽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保证XX国际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国际”)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和有关人员的舞弊,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二条财务稽核范围包括各种记账凭证、有价证券与相关帐表、现金、银行存款的检查与审核。
第三条适用范围涉及XX国际资产的各项业务及会计核算工作。
第二章财务稽核内容第四条记账凭证稽核内容(一)每一交易行为的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记账凭证,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账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记账凭证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七)记账凭证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计表。
(八)记账凭证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五条账簿稽核内容(一)各种账簿的记载,是否已与记账凭证复核,每日应记的帐,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二)现金收付日记账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三)各科目明细分类账各户或子目之和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账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
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四)各种账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漏的空白帐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账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五)各种账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六)活页帐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账簿有无缺号。
(七)旧账簿内未用空白帐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戳记注销。
(八)各种账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登记备忘簿,账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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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稽核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职能,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和《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稽核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财务稽核岗位设置与职责
第三条财务部门设置专职稽核岗位。
第四条财务稽核人员直接向财务部门负责人及总会计师负责,并根据岗位授权办理稽核事宜。
第五条财务稽核人员应熟悉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制度,熟悉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内部控制程序及各项财务工作流程。
第六条财务稽核工作职责:
一、检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情况;
二、检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内部财务约束和监督机制建设是否有效运行;
三、检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四、检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资产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
五、检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成本费用、工程预决算等方面的违规违纪事项;
六、其它需要稽核的经济业务事项;
七、通过稽核及时发现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经营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与建议。
第三章财务稽核方法和工作程序
第七条财务稽核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稽核的方法。
一、定期稽核,是指公司对所属各单位根据年度计划安排进行的财务稽核。
定期稽核时,提前通知被稽核单位,明确稽核的时间、要求和内容。
二、不定期稽核,是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或财务活动中发
现的问题,及时对相关单位进行稽核。
随时稽核时,不提前通知相关单位,不告知稽核内容。
第八条财务稽核工作程序:
一、财务稽核根据财务工作的整体布署,制定年度稽核工作计划;
二、确定不同阶段稽核工作重点和稽核对象;
三、向被稽核单位下达稽核通知书;
四、查阅被稽核单位的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它有关资料,并要求被稽核单位做出说明;
五、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作出详细、准确的记录,形成书面的稽核报告。
根据稽核结果,对被稽核单位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
六、稽核人员在工作结束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门负责人及总会计师报送客观、真实的稽核工作报告,认为需要报送总经理的,应同时及时报送。
稽核工作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稽核对象、稽核时间、稽核内容;
2、被稽核单位的基本情况;
3、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单位财务管理状况,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或整改意见和建议;
4、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公司财务部门对本部财务稽核纳入日常工作。
第四章财务稽核内容和报告
第九条财务稽核工作内容:
一、稽核财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的情况;
二、稽核财务部门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三、稽核财务部门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的情况,主要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举:《**公司财务管理手册》、《**公司会计手册》;
(一)稽核企业财务支出是否合法合规,主要包括:
1、是否存在改变资金用途的行为;
2、是否采取预提或待摊的办法,“人为”调节成本费用支出;
3、是否违规转移资产;
4、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支出。
(二)稽核财务部门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及会计信息的真实情况,具体包括:
1.对原始凭证及会计凭证的稽核
(1)稽核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
备、数字是否正确。
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2)稽核记账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内容相符,金额是否正确;
(3)稽核会计科目是否使用正确、对应关系是否清楚、各项辅助核算的项目设置是否规范、合理;
(4)稽核记账凭证中的各项要素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转账是否合理,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5)稽核单据的粘贴是否规范。
2.对会计账簿、报表、台账的稽核
(1)稽核会计账簿是否按规定设置、记账是否清楚、结账是否规范、是否做到账证、账账相符;
(2)稽核会计报表编制是否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表内、表间勾稽关系是否无误、是否做到账表相符。
是否符合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求,是否反映了企业的真实情况;
(3)内部单据的传递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各种台账登记簿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并及时登记。
3.对各项账面资产的稽核
(1)检查库存现金是否账实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超出核定库存限额,是否私设小金库;
(2)检查现金支付是否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
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3)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查看未达账项情况;
(4)核查库存材料的结存和计价情况,防止红库存及“人为”调整成本的现象;
(5)检查应收款项的回收和往来对账情况,防止呆、坏账的发生;
(6)检查固定资产卡片的填写是否按要求进行,资产的变动情况是否按规范进行操作,是否做到账实相符;
(7)对账销案存资产,应核实其备查登记情况;检查资产处置程序的合理性及账务处理的规范性;
(三)对业务流畅性的稽核
1.每天是否及时传递票据,如有积压,应查明其原因。
各项工作是否做到日清;
2.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3.月末各项经济报表及分析资料是否及时上报;
(四)对档案资料管理的稽核
1.各种账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账目等是否完备,打印的账页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格式,扉页及封面填写是否完整;
2.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传递、查阅是否按规定进行,账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3.各种财务收发文件的归档保管情况。
四、稽核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开展情况,主要管理制度包括《**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手册》;
五、稽核所属各单位与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有关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六、稽核工资、奖金的发放是否按公司的计划或批复,有无乱发钱物的现象;
七、稽核固定资产、库存物资是否完整;
八、企业基建、技改等工程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资金来源是否合规合法,工程支出是否超预算;
第十条稽核工作报告经公司相关领导同意后,以文件形式向被稽核单位送达。
被稽核单位在收到稽核工作报告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上报整改报告。
第五章稽核工作纪律及考核
第十一条在稽核工作中,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密切配合,提供有关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实反映和提供真实情况;不得拒绝、隐匿、伪报。
第十二条稽核人员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人员的干涉和影响。
稽核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稽核报告内容,不得泄露在稽核工作中了解和掌握的被稽核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稽核人员要认真掌握有关制度和规定,法律和法规,要认真学习财务、金融、审计、法律及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提高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被稽核单位的利益。
第十四条对稽核出的问题不能姑息迁就,积极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被稽核单位要按时上报整改报告;对不按规定纠正的,在月度考核中予以兑现。
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对于未尽职尽责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应追究稽核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原《**公司稽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