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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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为了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财务管理原则1. 坚持依法治校、依法理财,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政策;2. 坚持勤俭办学、开源节流,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 坚持民主管理、公开透明,确保财务活动规范、有序;4. 坚持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强化财务监督,防止财务风险。

三、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1)每年12月份,学校财务部门编制下一年度财务预算,经校长办公会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须报校长办公会审批;(3)预算执行完毕后,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总结,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

2. 收入管理(1)学校收入包括财政拨款、学费、校产收益、社会捐赠等;(2)各项收入应及时入账,确保账实相符;(3)非税收入必须依法纳税。

3. 支出管理(1)学校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校产维修经费等;(2)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3)大额支出需报校长办公会审批,500元以下由后勤主任审批,500元以上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

4. 会计核算(1)学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做到账务清晰、手续完备;(3)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及时向校长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

5. 资产管理(1)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2)加强对资产的登记、使用、维护和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3)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6. 内部审计(1)学校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2)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审计工作质量;(3)内部审计机构应定期向校长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审计情况。

四、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细则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2. 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 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小学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内容

小学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内容

小学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财务管理,落实国家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小学应当依法设立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规范财务活动。

第三条小学财务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财务安全和合法权益,提高财务管理效益。

第四条小学财务管理应当根据预算、会计等规章制度,建立财务规章制度,落实资金保障,确保经费使用安全。

第五条小学财务管理应当实行专人负责制度,设置专门负责财务管理的人员,完善财务管理组织架构。

第六条小学财务管理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活动,防止财务风险。

第七条小学财务管理应当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制定详细的财务管理办法,确保财务活动合法、规范。

第八条小学应当注重财务信息化建设,建立财务数据监控系统,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九条小学应当依法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

第十条小学应当制定预算管理制度,设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小学应当建立会计准则,规范会计核算、报表编制、财务审核等工作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小学应当建立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收支管理、储备、支出等环节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小学应当建立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小学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完善财务信息系统、电子账务等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章财务工作程序第十五条小学财务工作程序应当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流程。

第十六条小学财务工作程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内容。

第十七条小学财务工作程序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财务活动合法、规范。

第十八条小学财务工作程序应当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保证财务活动的可控性和透明度。

第十九条小学财务工作程序应当确保财务信息及时准确的发布和公开,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文档5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文档5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文档5篇Documents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rules for primary a nd secondary schools编订:JinTai College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文档5篇前言: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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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文档2、篇章2: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文档3、篇章3: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文档4、篇章4:20xx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细则:解读文档5、篇章5:20xx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细则:办法全文文档传统的财务管理已经不能应对以电子商务为时代特征的严峻挑战,这种环境的变化使得探索新的财务管理思想、财务管理模式、实施途径和网络系统功能如何完善成为理论和实务界的焦点。

下文是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欢迎阅读!篇章1: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文档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xxx小学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财务活动合法、合规、合理,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中小学(包括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业初中等)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如下:(一)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学校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务委员会的作用,实行民主理财。

(四)公开透明: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权责明确:明确各级财务管理人员职责,加强内部控制,防止财务风险。

第四条中小学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如下:(一)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发展规划,合理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并严格执行。

(二)规范资金收支:建立健全资金收支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三)加强资产管理:加强对学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完善财务核算: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强化财务监督:加强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确保财务活动合规。

(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有力保障。

第五条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预算编制: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发展规划,编制学校年度预算,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资金收支:学校财务部门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合理调度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三)资产管理: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学校资产的购置、使用、报废等管理工作。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4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4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一、引言近年来,全社会对教育资源的投入大幅增加,中小学财务管理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是保障学校财务安全、规范财务运作、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主体和职责、财务管理流程和制度等方面,对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财务管理目标中小学财务管理目标是合理利用财务资源,确保学校财务的透明、规范、高效运作,最大限度满足学校的教育教学需要。

三、财务管理主体和职责1. 学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小学财务管理的主体,负责制定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学校的财务工作。

同时,还负责审批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并进行监督检查。

2. 学校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处是中小学财务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学校的日常财务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编制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办理学校的经济业务,保管和管理学校的财务文件和资产,制定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告等。

3. 学校领导班子负责学校领导班子是中小学财务管理的主要责任方,他们要负责学校的财务决策、监督和检查。

他们要定期召开财务会议,研究和决定学校的财务规划和管理措施,并对学校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四、财务管理流程和制度中小学财务管理具体流程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费用核算、报销审批等环节。

下面将依次对各环节的制度进行介绍。

1. 预算编制学校财务处应按照学校的教育教学需要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预算编制应参考历史数据和实际需求,必要时还需进行合理的预测和测算。

预算编制要保证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并按照相关规定报请学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 资金管理学校财务处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具体要求包括:合理安排资金运作,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加强资金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定期进行资金盘点,确保资金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费用核算学校财务处应建立完善的费用核算制度,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中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7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7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7篇)中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中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1为了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具体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群众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财务管理体制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3、学校财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状况,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状况进行必要的考核。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

学校财务处应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上年度的财务结算和本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务必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收入预算坚持用心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

爱德分校的收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支出管理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发展事业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⑴事业支出。

事业支出的主要资料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6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6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8篇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保证中小学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正常运行,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经费保障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编制学校预算,合理使用教育经费,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学校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

学校负责人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必须保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

学校所有的会计业务,必须纳入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第六条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招生情况和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来通盘考虑,科学编制,自求平衡。

学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

因政策变化或事业发展规划有较大调整等原因,当年确需调整预算项目的,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一、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设置和职责1.中小学财务管理机构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包括会计部门、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

2.会计部门负责中小学财务核算、账务管理和财务报告的编制。

3.财务部门负责中小学财务预算、资金管理和经费支付等工作。

4.审计部门负责对中小学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二、中小学财务预算和管理1.中小学应按照财务管理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财务预算,确保财务收支平衡。

2.中小学财务预算应包括经费预算、费用预算和资产预算等。

3.中小学应制定严格的预算执行制度,确保预算资金按照计划使用。

4.中小学财务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控制,防止浪费和滥用。

5.中小学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权限和责任。

三、资金管理和经费支付1.中小学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中小学财务管理人员应定期审核和调整财务资金的结余,确保资金有效利用。

3.中小学财务支付应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确保支付安全和准确性。

4.中小学财务支付应有明确的审批和复核程序,确保支付过程合法和规范。

5.中小学财务支出应符合财务预算和相关政策,避免超支和超标。

四、财务核算和报告1.中小学应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和真实性。

2.中小学财务核算应按照财务会计准则进行,确保财务报表的公允和真实。

3.中小学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

4.中小学财务报表应包括收入支出明细、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5.中小学要做好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记录的完整和真实性。

五、财务审计和监督1.中小学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的财务审计,检查财务活动是否合规。

2.中小学财务审计应由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和客观。

3.中小学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4.中小学财务管理人员应配合审计和监督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工作。

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财务制度》及《建湖县教育审核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财务收支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报销审批、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方面。

第二章财务管理原则与任务第三条财务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财政、财务管理制度;2. 坚持勤俭节约、科学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 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4. 严格财经纪律,防范财务风险。

第四条财务管理任务:1. 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 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3. 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有序;4. 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5. 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三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五条学校财务管理体制:1.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2. 财务处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若干名,负责具体财务管理工作;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务工作负总责,对财务支出进行审批。

第四章预算及收入管理第六条预算编制:1. 学校财务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2. 各部门根据预算编制要求,提出部门预算建议;3. 财务处对各部门预算进行汇总、审核,形成学校年度预算。

第七条收入管理:1. 学校收入来源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2. 财务处负责收入核算、管理和监督;3. 各部门负责收入的组织、申报和上交。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八条资金管理原则:1. 合理分配资金,确保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资金需求;2. 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制度,确保资金安全;3. 加强资金监管,防范财务风险。

第九条资金支付审批制度:1. 支出50元以下,由后勤主任审批;2. 支出50元以上,200元以内,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3. 支出200元以上,500元以内,由校长负责审批;4. 支出5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5. 支出10000元以上者,原则上需经教代会表决通过。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_细则_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_细则_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传统的财务管理已经不能应对以电子商务为时代特征的严峻挑战,这种环境的变化使得探索新的财务管理思想、财务管理模式、实施途径和网络系统功能如何完善成为理论和实务界的焦点。

下文是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欢迎阅读!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一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5条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

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

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

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7条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第8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中小学,包括公立学校、民办学校及各级各类教育机构。

第三条中小学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财务管理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政策。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活动应全面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

(四)及时性原则:财务信息应及时传递,确保相关人员及时了解财务状况。

(五)效益性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公开性原则:财务信息应向师生公开,接受监督。

第四条中小学财务管理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机构应配备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学校领导对财务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应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财务计划与预算第六条学校应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财务计划。

第七条学校财务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总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教育收费、其他收入等。

(二)总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设备购置经费等。

(三)结余预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学校财务预算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学校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程序报批。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十条学校收入来源包括财政拨款、教育收费、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十一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学校收入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上缴财政,其余部分留归学校使用。

第十三条学校收入应按月进行核算,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四条学校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设备购置经费等。

第十五条学校应合理编制支出预算,严格控制支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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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国家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小学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中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包括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等。

第三条中小学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民主管理: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确保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四)规范运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中小学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中小学财务部门应设置会计、出纳等岗位,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中小学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体制:(一)预算管理:中小学应编制年度预算,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收支管理:中小学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资金来源和使用合法合规。

(三)资产管理:中小学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四)政府采购:中小学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七条中小学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确保财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

(二)合法性:确保财务核算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及时性:确保财务核算及时、准确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八条中小学财务监督应实行以下制度:(一)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

(二)外部监督: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财务人员管理第九条中小学财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熟悉教育财务管理政策,具备较强的财务核算和监督能力。

第十条中小学财务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中小学财务制度2022细则

中小学财务制度2022细则

中小学财务制度2022细则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经费管理的政策,规范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维护学校财产和经费安全,提高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1.中小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学校财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财务数据的登记、核对、归档工作。

2.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财务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财务管理经验。

3.财务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独立开设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教育经费外的资金。

第三章财务预算1.中小学校每年应当按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财务预算,制定学校财务预算,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执行。

2.学校财务预算应当包括正常教育经费、师生福利、办学设施设备费用等相关支出项目,合理安排预算资金的使用比例。

3.学校在执行财务预算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预算项目和数额进行支出,不得擅自调整或挪用。

第四章资金管理1.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权限,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2.学校接收的各项资金应当及时登记入账,在账册上注明资金来源、去向、金额等相关信息,确保资金流向的清晰透明。

3.学校应当定期对财务资金进行清点和核对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加以处理。

第五章经费使用1.中小学校在使用经费时,应当严格按照预算项目执行,不得超支或挪用。

2.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经费使用审批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符合规定,不得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3.学校应当注重经费使用的效益和节约,合理安排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六章财务监督1.中小学校应当定期公开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2.学校应当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及检查。

3.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保留相关财务文件和资料备查,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七章处罚规定1.对违反本细则规定的中小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整改,并可能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办或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各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各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中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中小学,包括公立、民办及企事业单位办学的中小学。

第三条中小学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依规、规范管理、公开透明、勤俭节约、高效运转。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中小学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学校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编制和执行学校财务预算,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确保收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三)加强财务管理,合理分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五)定期开展财务审计,确保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学校预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二)合理安排教育经费,确保教育质量;(三)优先保障教职工工资、学生资助、教学设备购置等基本支出;(四)严格控制非必要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七条学校预算编制程序:(一)财务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预算草案;(二)校长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预算草案进行审议;(三)校长审批预算草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四)学校预算经批准后,由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章收费管理第八条学校收费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二)合理收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三)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第九条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布。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学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二)严格审批,规范资金使用程序;(三)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财政部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财政部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财政部制定了《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以下为制度的主要内容: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二、财务管理原则1. 依法理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 勤俭办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合理使用资金。

3. 统筹兼顾: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三、财务管理任务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财务行为的合法性。

2. 加强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3. 优化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5. 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6. 做好财务报告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财务管理要求1. 预算管理:学校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预算调整应按程序报批。

2. 收入管理:学校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收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收入的真实、合法。

3. 支出管理:学校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控制支出标准,合理使用资金。

4. 资产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5. 内部控制:学校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6. 财务报告: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五、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它教育单位。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依规、勤俭节约、公开透明、科学合理。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我校财务管理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协助校长进行具体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

第五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有序。

第六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务工作持续改进。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学校预算应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预算。

第八条学校预算应包括学校各项收入和支出,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学校预算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学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程序报批。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一条学校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学费收入、杂费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收入科目,确保收入来源的合法性。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加强对收入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收入的安全、完整。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四条学校支出应遵循“合理、合规、节约、高效”的原则,按照预算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固定资产购置、维修费、差旅费等。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加强对支出的审核、审批和监督,确保支出合规、合法。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十七条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小学财务制度实施细则

小学财务制度实施细则

小学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财务管理,保障财务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小学财务制度的执行范围为小学全体教职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小学财务制度的宗旨是合法合规、科学高效、规范透明、节约有效。

第四条小学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责任的原则。

第五条小学财务管理应当依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小学财务管理应当高效节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七条小学财务管理应当透明规范,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八条小学财务管理应当依靠全体教职员工共同管理,形成合力推动。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结构第九条小学设立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包括:(一)财务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二)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核和执行;(三)财务审计、监督和检查;(四)资金管理、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五)财务信息报告和分析;(六)其他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条财务管理部门的领导由校长直接负责,设立财务主管负责具体运作。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加强风险防范和审计监督。

第十二条小学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学校领导层和教职员工报告财务运作情况。

第十三条学校领导层应当对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小学应当合理规划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合理安排和有效利用。

第十五条小学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学生学费、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小学资金使用应当围绕教育教学工作开展,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七条小学应当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审核和执行程序。

第十八条小学每年应当根据教学计划和工作需要编制年度预算,经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后执行。

第十九条小学应当加强资金监管,建立资金流动记录和账务核对制度。

第二十条小学应当定期对账务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准确。

第二十一条小学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到登记、存档、维护齐全。

小学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小学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小学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财务管理,保障财务安全,提高财务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小学财务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财务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小学财务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四条小学财务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分级负责、有章不随、分工明确的原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结构第五条小学财务管理结构包括校长负责制、财务管理人员、财务部门和财务监督人员。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学校财务工作。

第七条财务管理人员是指学校内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会计人员、出纳人员等。

第八条财务部门是指学校内设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财务监督人员是指学校内设的财务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财务管理情况。

第十条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安全。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小学财务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费用管理和审计监督等。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财务预算,合理安排财务收支,确保财务收支平衡。

第十四条财务管理人员应当按照预算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学校的财务信息。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避免资金挪用和浪费。

第十六条费用管理应当严格控制,确保费用的合理支出和规范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和规范进行。

第四章财务管理流程第十八条学校财务管理流程包括收支管理、报销管理、资金管理和审计管理等环节。

第十九条收支管理是指学校财务收入和支出的管理,要求明确、规范和及时。

第二十条报销管理是指学校内部费用报销的管理,要求审批、审核和登记。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优秀模板3套)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优秀模板3套)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优秀模板3套)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法规,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东流镇所有学校及幼儿园。

第二条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资金供给与事业发展需要、改善办学条件和为师生提供服务的关系。

第三条主要任务: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经济秩序;对小学校及幼儿园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第四条收入是指各单位开展教学及其它有关教育工作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如:幼儿园保育费等)及其他收入。

第五条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入单位预算;预算外资金必须及时全额缴入财政预算外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代收服务性费用要纳入单位账户实行来往结算。

非财政拨款的学前班收费《安徽省政府非税专用收据统一发票》,收费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

第六条中心校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独立核算要通过辅助账等形式记载所属办学点的财务活动,同时做好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第七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

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要做的专款专用。

第八条支出要按下列原则办理:1、购入办公用品要由单位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办理(两人以上),履行验收审批手续后可直接列报支出,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如:大宗物件购置、房屋修缮等)要实行政府及东至县教育服务中心统一采购。

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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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一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5条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

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

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

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7条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第8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9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10条预算编制原则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11条预算编制方法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12条预算编报审批程序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

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13条预算执行和调整中小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

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14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15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

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他费用等。

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独立核算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条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17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8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

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建设性支出,即中小学校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19条中小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

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济收入配比。

第20条中小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21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主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习和财政部门备案。

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22条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法规,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东流镇所有学校及幼儿园。

第二条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资金供给与事业发展需要、改善办学条件和为师生提供服务的关系。

第三条主要任务: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经济秩序;对小学校及幼儿园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第四条收入是指各单位开展教学及其它有关教育工作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如:幼儿园保育费等)及其他收入。

第五条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入单位预算;预算外资金必须及时全额缴入财政预算外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代收服务性费用要纳入单位账户实行往来结算。

非财政拨款的学前班收费《安徽省政府非税专用收据统一发票》,收费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

第六条中心校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独立核算要通过辅助账等形式记载所属办学点的财务活动,同时做好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第七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

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要做的专款专用。

第八条支出要按下列原则办理:1、购入办公用品要由单位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办理(两人以上),履行验收审批手续后可直接列报支出,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如:大宗物品购置、房屋修缮等)要实行政府及东至县教育服务中心统一采购。

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4、严格控制发放奖金和超标准搞职工福利。

禁止用上级补助资金发放奖金、搞职工福利,招待费按东至县财政局、教育局规定比例标准支出,有预算外收入的学校和单位搞职工福利和开支招待费要控制在上级规定的比例之内。

5、公用经费要在核定的预算额度内,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支出需要,要按计划、合理地使用。

支出时要严格坚持开支标准。

对不该报销的项目,做到坚决不报。

重大支出要经中心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财务人员根据财会制度把住报销关,不办理无计划开支,不办理超标准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

大宗物品购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购置方案。

年初编制经费支出预算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经费支出情况和年末经费决算情况,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布并对外公示,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6、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先立项再招标,最后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造价决算,报有关部门审计。

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专用发票。

9、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和改造方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设计、招标等手续。

报支经费时要把有关批准手续附后,没有批准手续的财务人员不得办理结报手续。

8、差旅费用管理。

要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次数,出差补助费按规定标准执行。

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出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清事由,履行审批手续方可报销,有预借差旅费的要在出差结束后一次结清。

9、学习培训费用管理。

学校领导和教师应按计划、有目标的参加义务培训,进一步学习掌握国家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义务,报支学习培训费用时,在按有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的同时,都必须附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相关的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章资产管理制度第十条流动资产管理流动资产是指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和库存备品。

1、银行存款是在当地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存储的款项,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

2、对已经发生的应收款项,应组织专人清理结算及时收回,不得长期挂帐。

以后原则上不准出现新的应收款项。

3、库存备品要登记造册,要有专(兼)人员保管,要建立出入库和领用发放签字手续,并要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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