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审计法律责任
审计学第7章错误与舞弊的衡量与审计
3、舞弊与舞弊风险因素之间的关系
• 舞弊风险因素的存在并不一定表明 发生了舞弊,但在舞弊发生时通常存在 舞弊风险因素。
•
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在修改或追加审计程序时,应当考虑有迹象存在的错误或舞弊的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及 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
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实施修改或追加的审计程序后,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错误或舞 弊是否存在。如果错误或舞确实存在,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并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适 当处理。 第十六条如果错误或舞弊未能被内部控制防止,发现或纠正,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重新评价相关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必要时,应当修改或追加相关实质性测试程序。 第十七条对于涉及错误或舞弊的人员,注册会计师应当重新考虑其所作陈述的可靠性。 第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应以适当方式向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告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错误及所有舞弊, 并详细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九条对于涉嫌重大错误或舞弊的人员,注册会计师应当向被审计单位高层管理人报告。当怀疑最高 层管理人员涉及舞弊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采取适当的措施。必要时,应当征求律师意见,或解除业务约 定。 第五章错误或舞弊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第二十条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或适当披露已发现的重大错误与舞弊,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或否定意见。 第二十一条如果无法确定已发现的错误与舞弊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或 拒绝表示意见。 第二十二条如果审计范围受到被审计单位的限制,注册会计师无法就可能存在的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的错误或舞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应当发表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第二十三条如果审计范围受到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其他条件限制,注册会计师无法就可能存在的对会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误或舞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应当考虑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第七章 审计重要性、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
二、审计风险
检查风险
检查风险是审计人员可以控制的风险 重大错报风险的水平越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 低,审计人员就应实施越详细的实质性程序,以降低检 查风险 CPA只有通过对检查风险的控制才能将最终审计风 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二、审计风险
检查风险与实质性测试的关系
实质性测试 检查风险
更低的重要性水平,审计风险越高,怎么办?
三、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
审计人员应当选用下列方法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 平 如有可能,通过扩大控制测试范围或实施追加的控制测试 ,降低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并支持降低后的重大错报风 险水平; 通过修改计划实施的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降 低检查风险。 在评价审计程序结果时确定的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可能与计 划存在差异
二、审计风险
重大错报风险
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整个过程中识别风险,并考虑各类 交易、账户余额和列报相联系 -将识别的风险与认定层次可能发生错报的领域相联系 -考虑识别的风险是否重大 -考虑识别的风险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可能表明被审计单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事项和情况
当所确定的各个财务报表的重要性水平不同时,应当选择其 中最低者作为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一、审计重要性
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的确定 (可容忍错报)
它是在不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对 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确定的可接受的最大错报。 账户性质:越重要,越低 该账户产生错漏报的可能性:越大,越高 验证该账户的成本:越大,越高
一、审计重要性
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为100万元
项目名称 应收帐款 存货 固定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 管理费用 资本公积 合计 重要性水平 50 40 45 30 3 2 5 5 180 错报金额 70,30,25, 15,5 28,20,15, 2 10,10,5,3 ,2 90,7,3 2,1,1,1 1,1 1 3,2,1 354 错报金额小计 145 65 30 100 5 2 1 6 354 调整金额
《政府审计学》(第2版)第七章 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策落实生根与不 断完善。
•
现阶段,要重点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管服”改革、创新驱
动战略实施 等,跟踪检查过剩行业去产能、重点地区房地产去库存、
重点企业去杠杆,以及简政 放权推进、创新创业支持政策落实、实体
经济领域转型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情况, 促进政令畅通。
•
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要以促进政 策落实到位、不断完善、发挥实效
第七章 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第一节 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概述
一、 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的内涵和意义
政府审计机关通过对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传递、执行、落实中央政 策的效果进行 跟踪审计,可以促进政令畅通,提高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与 公开度,满足社会公众、利 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减少信息不对称,纠正 执行偏差,缓解政府与市场失灵,稳定 政策执行预期,最终促进部委和地 方政府及时、有效落实中央各项政策措施部署,并 为后续政策制定和执 行提供决策参考,促进政策目标实现。
•
要以促进政策落实到位、不断完善、发挥实效为目标,紧密结合不
同时期、不同 地域、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每个阶
段、每个地域的审计目标、 内容和重点,持续地跟踪审计国家重大政策
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发挥审计 的保障作用。
五、 综合运用多种审计方法
•
除了运用传统的查阅资料、审核财务资料、实地勘察等方法外,广
•
在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中,应 当对促进经济主体发挥作用的政策做加法,
对政府部门直接干预、大规模刺激的政策 做减法;对简政放权、强化民
生保障、提供公共服务等政策做加法,对政府部门大抓 大管的政策做减
法;对创新或突破旧制度的有益实践做加法,对生搬硬套政策的执行 措施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第五条国务院代表国家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国务院确定、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对由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外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其他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
第六条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分别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企业国有资产较少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单独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2012审计学(第07章 审计证据)
特点 通常包括计算销售发票 和存货的总金额、加 总日记账和明细账、 检查折旧费用和预付 费用的计算、检查应 纳税额的计算等。 注册会计师重新编制银 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 被审计单位编制的银 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 行比较就是一种重新 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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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页
参考答案:
(1)购货发票比销货发票副本可靠。这是由于从客户以外 的机构或人员取得的书面证据比客户自行编制的书面证据 要可靠。 (2)审计助理人员盘点的存货记录比客户自编的存货盘点 表可靠。审计人员通过盘点等方式取得的第一手审计证据 "经由他人转手得来的审计证据更为可靠。 (3)审计人员收回的应收账款函证回函比询问客户应收账 款负责人的记录可靠。这是由于审计人员从客户以外的独 立第三者获得的审计证据比从客户内部获得的审计证据可 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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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6:判断】审计证据充分性与适当性相互影响,越 适当的证据,需要的证据数量越少,多获取证据,可以增 进审计证据的适当性。(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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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充分性和适当性时的特殊考虑 (1)对文件记录可靠性的考虑 (2)使用被审计单位生成信息时的考虑 (3)证据相互矛盾时的考虑 (4)获取审计证据时对成本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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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3:单选】在获取的下列审计证据中,可靠性最强 的通常是( )。 A.甲公司连续编号的采购订单 B.甲公司编制的成本分配计算表 C.甲公司提供的银行对账单 D.甲公司管理层提供的声明书
与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
与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第三章审计机关职责第四章审计机关权限第五章审计程序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条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第四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必要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五条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第七条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
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三篇)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是指国有企业为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确保资产安全和合规性,设立的一个组织机构和一套工作制度,负责对企业内部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审计组织机构设置:国有企业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或者内部审计机构,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并与其他部门相互配合。
2. 审计人员的要求:国有企业应聘用具备专业背景和审计经验的人员,根据业务需要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审计人员具备必要的技术能力和道德素质。
3. 审计工作程序: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应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包括确定审计对象、编制审计计划、进行审计调查、编制审计报告、跟踪审计进展等环节。
4. 审计风险评估和控制: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确定审计重点和优先领域,加强对高风险业务和重大风险事件的审计监督。
5. 审计报告和结果运用:国有企业应及时编制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审计发现、问题分析和建议改进措施,报告要送达企业领导和相关部门,确保审计结果得到重视和运用。
6. 监督和问责机制: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和问责机制,对审计结果进行跟踪和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是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基本内容,不同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加强风险控制,提高经营效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对企业内部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咨询的活动,旨在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改进管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遵循公正、独立、客观、保密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审计计划和重点,科学分配资源,加强针对性检查。
第二章审计机构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专门负责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6.02.28•【文号】主席令第48号•【施行日期】2006.06.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审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第三章审计机关职责第四章审计机关权限第五章审计程序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条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第四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必要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五条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推动企业民主决策,促进员工参与和团队协作,依法规范企业管理行为,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和员工满意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的改革试点。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体地位,实行与员工的平等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企业应当设立民主管理委员会,由企业领导、工会代表和员工代表共同组成。
第五条民主管理委员会是企业的决策机构,负责推动民主管理,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和措施。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员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员工代表大会,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七条企业的重大决策应当经过民主管理委员会审核和员工代表大会表决,形成决策方案。
第八条企业的决策方案应当向全体员工公告,并进行听取意见和建议的程序。
第九条企业领导应当认真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员工的知识、技能和创造力,积极采纳合理的建议。
第四章激励机制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和运营,充分发挥员工的智力和创造力。
第十一条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贡献程度和成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实行公开透明的薪酬制度,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使员工的努力得到公正评价和回报。
第五章权益保障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劳动报酬、工作环境、工作时间等。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员工的投诉和意见,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的机会,提升员工的技能和素质。
第六章监督机制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对企业民主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七条员工代表有权参与企业的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配备专门的监督人员,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日常监督和考核。
审计学考点分析课件 第七章 审计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最为重要的事项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在执行审计工作时重点关注过的事项关键审计事项“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为起点重点关注过重大错报风险较高特别风险重大管理层判断重大审计判断重大交易或事项计事项。
最为重要的事项;考点二:在审计报告中沟通 关键审计事项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整体形成审计意见,而不对关键审计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这些事项在审计报告中专门的部分披露,不在关键审计事项部分披露。
关键审计事项必须是已经得到满意解决的事项即不存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也不存在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意见分歧的情况。
1.原因 该事项被认定为审计中最为重要的事项之一,因而被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的原因。
2.对应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①审计应对措施或审计方法中,与该事项最为相关或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最有针对性的方面;②对已实施审计程序的简要概述;③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④对该事项作出的主要看法。
3.其他要求还应当分别索引至财务报表的相关披露(如有),以使预期使用者能够进一步了解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如何应对这些事项。
4. 语言描述要求 为使预期使用者能够理解关键审计事项在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的背景下的重要程度,以及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报告其他要素(包括审计意见)之间的关系,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注意用于描述关键审计事项的语言,使之:(1)不暗示注册会计师在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时尚未恰当解决该事项。
(2)将该事项与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形紧密相扣,避免使用通用或标准化的语言。
4.语言描述要求 (3)考虑该事项在相关财务报表披露(如有)中是如何处理的。
(4)不包含或暗示对财务报表单一要素单独发表的意见。
(5)避免不恰当地提供与被审计单位相关的原始信息。
关键审计事项的情形与治理层沟通考点五:确定审计意见类型事项的性质这些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或可能产生影响的广泛性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重大且具广泛性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且审计范围没有受到重大限制无保留意见达到或超过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审计部保密制度范文(三篇)
审计部保密制度范文保密在审计工作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是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
为了规范审计部的保密工作,确保审计信息的安全和保密,特制定本保密制度。
一、保密的基本原则1. 保密原则:审计部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确保审计信息的保密性,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2. 限制访问原则:仅限于需要知悉的相关人员才能接触和了解审计信息。
3. 需知悉原则:审计信息应在严格控制后,提供给有关负责人知悉,确保信息的安全。
4. 绝密原则:对于极为重要的审计信息,必须实施绝密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5. 分级管理原则: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和敏感程度,进行分类管理,制定不同的保密措施。
二、保密责任和义务1. 保密责任:审计部所有人员都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不论是在工作时间还是离职之后,都必须尊重和保护审计信息的机密性。
2. 保密义务:审计部所有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从事泄密、偷窃、篡改等违法行为。
不得将有关审计信息提供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3. 保密学习:审计部所有人员应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了解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制度,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
三、保密措施1. 保密设施:审计部应建立相应的保密设施,包括保密文件柜、保密计算机系统、监控设备等,确保审计信息的安全。
2. 审计文件保管:审计部应明确文件保管责任人,规范审计文件的存储和管理,确保审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访问权限控制:建立审计信息的访问权限制度,对于不同级别的审计信息,控制权限的开放和限制。
4. 信息传递保密:对于审计信息的传递,应采取加密、密封和传递记录等方式,确保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
四、保密违规处理1. 违规行为的定义:对于泄密、篡改、盗取等违规行为,包括故意或者过失泄露、使用、篡改、销毁或者盗取审计信息的行为,均视为违规行为。
2. 管理措施:对于违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罚款、降职甚至解聘等措施。
3. 法律追责:对于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违规行为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审计第7章
12
④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的评估结果; 如果内部控制较为健全,可信赖程度高, 可以将重要性水平定得高一些,以节省审 计成本。由于重要性与 审计风险之间成反 向关系,如果审计风险评估为高水水平, 则意味着重要性水平较低,应收集较多的 审计证据,以降低审计风险
13
⑤会计报表各项目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 如涉及到舞弊与违法行为的错报漏报、能 引起履行合同义务的错报漏报、影响收益 趋势的错报漏报、不期望出现的错报或 漏报等等,不论其错报漏报的金额多少, 注册会计师都必须将其视为是重要的。
29
三、重要性水平的评估
(一)评估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二)评估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30
(一)评估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基准
*
百分比
1.基准的选择 2.百分比的选择
31
基准的选择 有赖于被审计单位的性质和环境 例如: ①以营利为目的且收益较稳定的企业--税 前利润或税后净利润。 ②收益不稳定的企业或非营利组织--费用 总额。 ③共同基金公司--净资产。 ◎营业收入和总资产稳定可预测且能够反 映被审计单位正常规模,常用作基准。
7
(二)重要性的确定离不开具体环境
不同的企业面临不同的环境,因而判断重要 性的标准也不同。这个特定的环境包括企 业的规模、所处的行业、企业所处的会计 期间、会计报表使用者涉及的广度等。一 般而言,企业的规模与其重要性水平的相 对比率成反方向,即,规模越大的企业, 其重要性水平的比率越低;会计报表使用 者涉及的广度与重要性水平成反方向,即 和会计报表使用者涉及的广度会计报表使 用者涉及的范围越广,其重要性水平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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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可容忍错报”。 它是在不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 大错报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对各 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确定的可 接受的最严重错报。
第七章 审计方式和基本审计方法
适用于局部审计专项 审计
适用于抽查方法
第三节 审计的一般方法
二、范围检查法
(一)详查法
能全面揭露会计中的差错;
优缺点
有利于做出正确的审计结论; 费时、费力、效率低、成本高;
难以抓住重点而造成疏漏。
第三节 审计的一般方法
二、范围检查法 (一)详查法
经济简单、业务量少的单位;
适用范围
错、弊可能性大的项目。
步骤
审阅和分析总账并与相关明细账、日记账核对; 审阅和分析明细账、日记帐并与记账凭证核对;
审阅和分析记账凭证并与原始凭证核对; 审阅和分析原始凭证并抽查有关财务及债务。
小案例:
• 某企业总经理涉嫌将资金划到到某证券公 司,以个人名义炒股,并将部分收益私分。
• 政府部门委托审计机构:对炒股的资金来 源、收益及资金去向,包括分配情况进行 专项审计。
• 包括不限于以下方面:环评、可研、立项 文件、施工许可等,一些大型项目可能还 会有当地政府、发改委等批复的文件。
一家初创企业的审计
• 把这些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一遍,在Excel表 格里列出文件的批复时间、批复机关、文件 大致内容。
• 然后,把企业成立至今的股东变更记录也按 时间顺序拉出来。建议审计师亲自去工商局 打印存档信息(有工商盖章),关注一下在 重要文件下发的时间节点上有没有发生比较 可疑的股权变化或实际控制人变化。
第二节 审计方法概述
三、审计方法体系
审计主体管理方法: 针对审计机构和人员
(三)审计管理方法 审计质量管理
审计信息管理
第二节 审计方法概述
四、审计方法选用 依据审计对象和目标选用
选用原则
依据被审单位具体情况选用 依据不同审计类型选用 依据审计人员素质选用 依据审计方式选用 依据审计结论保证程度和审计成本选 有系统的观点
证券法 第七章 证券法律责任
在基准日及以前卖出证券的,投资差额损失以买 入证券平均价格与实际卖出证券平均价格之差,乘以 所持证券数量计算。
第七章 证券法律责任 第一节 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
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证券的,投资差额 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 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之 差,乘以投资人所持证券数量计算。
第七章 证券法律责任 第二节 操纵市场的法律责任
二、、操纵市场的主体
任何人只要实施了以人为的方式控制证券 价格以图牟利的行为均可构成。
第七章 证券法律责任 第二节 操纵市场的法律责任
三、操纵市场的行为 我国新《证券法》是采用列举方式列出四种操纵 市场行为。 (一).连续买卖 连续买卖,是指行为人为了抬高、压低或维持证 券的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自行或者以他人名义,对 该证券连续高价买入或低价卖出的行为。 新《证券法》第77条第1款第1项将其规定为,单 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 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 证券交易量。
四、归责原则 --民事责任需讨论的问题 (一)、发行人与上市公司的无过错责任
发行人与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始终发挥着支配 性作用。 因此,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发行人和上市公司承担 无过错责任。 新《证券法》第69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 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 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 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 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证券法律责任 第二节 操纵市场的法律责任
一、含义
所谓操纵市场,是指行为人利用其资金、信息等 优势或者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或交易量,制 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普通投资者在不了解 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 美国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规定了反操纵条款, 开创了禁止操纵市场的立法先河。 我国《证券法》也对操纵市场作了规定。 但上述立法均未对“操纵市场”作出明确界定。
审计第七章
第七章第一部分风险评估01.风险评估程序概述(一)风险评估的总体要求:风险评估具体理解根据《指南》,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足够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不得未经过风险评估,直接将风险设定为高水平。
这是风险评估的总体要求。
(二)风险评估具体理解:风险评估的总体要求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理解: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必要程序;了解的目的是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了解的程度应当足够实现了解的目的(三)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概述:风险识别和评估,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风险评估程序,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其中,风险识别是指找出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风险评估是指对重大错报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进行评估风险评估程序(五)风险评估的作用:1.确定重要性水平,并随着审计工作的进程评估对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是否仍然适当;2.考虑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是否恰当,以及财务报表的列报是否适当;3.识别需要特别考虑的领域,包括关联方交易、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或交易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等4.确定在实施分析程序时所使用的预期值;5.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6.评价所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六)风险评估的目的: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目的是为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
为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而实施的程序称为“风险评估程序”(七)风险评估程序:A询问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内部其他相关人员;B分析程序C观察和检查A询问:询问管理层:①管理层所关注的主要问题。
②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最近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
③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交易和事项,或者目前发生的重大会计处理问题。
④被审计单位发生的其他重要变化。
如所有权结构、组织结构的变化等。
询问治理层:有助于注册会计师理解财务报表编制的环境询问内部审计人员:了解本年度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而实施的内部审计程序,以及管理层是否根据实施这些程序的结果采取了适当的应对措施。
分享内部审计预算管理制度范文
分享内部审计预算管理制度范文内部审计预算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部审计预算的管理,提高内部审计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遵循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审计预算第二条内部审计预算由审计负责机构按照各审计项目的具体需求,编制和报审计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三条内部审计预算的编制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内部审计预算包括人员费用、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设备费等具体支出项目。
第三章预算编制第五条内部审计预算编制工作由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具体负责,必须根据内部审计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和工作周期来合理编制预算。
第六条内部审计预算编制时必须考虑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需求,根据预计的审计项目制定合理的经费计划。
第七条内部审计预算编制时必须遵守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八条内部审计预算编制时必须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第四章预算审核第九条内部审计预算的审核由审计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审核结果必须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内部审计预算的审核结果必须通过内部审计负责机构和审计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审计主管领导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和疑点时,可以要求内部审计负责机构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
第十二条审核结果未通过的预算必须重新编制和报审计主管领导,直至审核结果符合要求。
第五章预算执行第十三条内部审计预算的执行由审计负责机构具体负责,必须按照编制的预算和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预算的支出必须按照审计负责机构的实际需求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严禁超出预算使用或挪用资金。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问题或变动时,必须及时向审计主管领导报告,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处理。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预算执行完毕后,必须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以备后续审计和监管使用。
第六章财务监督第十七条内部审计预算的财务监督工作由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必须进行日常巡查和定期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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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事例
例如1939年美国National 例如1939年美国National Surety 告 1939年美国 Lybrand一案中 前者告后者四条罪状: 一案中, Lybrand一案中,前者告后者四条罪状:
没有按照合同规定适当地执行审计工作; A.没有按照合同规定适当地执行审计工作; 在报告中没有履行其保证事项; B.在报告中没有履行其保证事项; 工作失职; C.工作失职; 在报告中欺诈性地错误陈述重要事实。 D.在报告中欺诈性地错误陈述重要事实。
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负责的三种情况
成文法的规定 第三者取得代位求偿权拥有合同关系人地位 民事侵权法下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责任
2、 对第三者审计责任的历史演变 、
50年代以前 50年代以前 特定的事先知道的第三者 理由:缺乏该条件,会使注册会计师在不确定 理由:缺乏该条件, 的时间、对不确定的人员承担不确定的责任, 的时间、对不确定的人员承担不确定的责任, 使审计职业承担很大风险。 使审计职业承担很大风险。阻碍职业的发展 1951年的变化 1951年的变化 1963年的推进 1963年的推进 除了客户外还应对其他人负责任 对第三者负责, 对第三者负责,包括不明确但对提供的表 述的依赖性可被合理预见的第三者
投资者 保险商
企业职工 银行
注册会计师 是否需要对 他们承担均 等的法律责 任
?
公司 股东) (股东)
债权人
财务咨询 服务机构
政府机构
审计法律责任对象的分类角度:
是否签订业务委托合同? 是否签订业务委托合同?
合同关系人( 合同关系人(公司 )/ 非合同关系人
是否是财务信息和审计报告的直接使用者? 是否是财务信息和审计报告的直接使用者?
注册会计师的侵权行为: 注册会计师的侵权行为: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关注 而出现错误表述,从而给客户造成损失。 而出现错误表述,从而给客户造成损失。
3、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比较 、
比较内容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以有效合同的存在为前 违反合同债务以外的法律 前提条件 提 规定的其他义务为前提 责任主 体范围 不限于合同当事人,可能 存在于合同当事人之间 包含第三人
职业关注的保持程度
过失程度的分类
职业关注程度与过失划分
过失分类 职业关注程度 审计准则的 遵循程度 备注
缺乏合理的关注 引发诉讼的 一般过失 未能严格执行 最主要原因 (reasonable Care) 重大过失 缺乏最起码的关注 (minimum care ) 基本未能执行 特别严重的 完全未能执行 过失,视作 欺诈 故意欺骗行 无视准则要求 为
不以发生损害为前提, 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条件, 责任形式 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事 进行损害赔偿,不能事先 先约定赔付违约金 约定 违约方证明没有过错, 受害人举证,有时举证责 举证责任 否则推定其有错 任倒置 构成要件 存在违约行为 有损害后果,且与违法行 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 、
案例中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
A公司: X银行: 投资者 客户 直接受益人 可预见的其他第三者
其他银行: 应预见到的受益人
三、对不同责任对象的法律责任
(一)对客户的责任 (二)对第三者的责任
对不同责任对象的法律责任
对客 户的 责任 对第 三者 的责 任 合同责任 民事侵权责任 直接受益人:一般过失 应预见到的受益人:一般过失或重大过失 可预见到的受益人:重大过失或欺诈
2、对客户的民事侵权责任 、
民事侵权责任: 民事侵权责任:
指行为人实施民事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民事责任。 指行为人实施民事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民事责任。
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
违反法律的规定,侵犯了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公民 违反法律的规定, 和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 和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
(一)对客户的责任
1、对客户的合同责任
合同责任定义: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中因违反合 同条款而应予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定审计与 合同责任判罚依据:审计业务约定书 非法定审计 有何不同? 法定审计业务约定书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情形 非法定审计业务约定书 违约责任的来源 口头协议 合同条款不清 合同履行不当
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 所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 应进行的经济赔偿。 赔付对象: 对委托人的责任 对第三者的责任
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犯有刑法所禁 止的行为,如故意出具虚 假的审计报告,构成犯罪, 依法判处一定的徒刑。
(四)审计法律责任的诉讼要素
重在损失的程度 原告:产生了事实上的损失 原告: 强调损失与错误表 述间的逻辑关系: ★原告是否依赖了 错误信息; ★依赖错误信息是 否必然导致损失。
案例中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
A公司: X银行: 投资者: 合同签署方 事先已知其确切姓名的第三方 事先不知姓名也难以合理预计的第三者
其他银行: 事先不知姓名但可以合理预计的第三者
民 间 审 计 的 责 任 对 象 第三者 客户
公司 股东
20世纪60年代以前 唯一的责任对象
直接受益人 primary beneficiaries 应预见到的受益人foreseen beneficiaries 可预见到的受益人foreseeable third parties
前两条属违约责任,后两条属民事侵权责任 前两条属违约责任,
(二)对第三者的责任
1、审计责任向第三者扩展的原因 、 1965年以前,由第三者提起的要求注册会计师承担 1965年以前, 年以前 法律责任的诉讼一般是难以成立的。 70年代中期 法律责任的诉讼一般是难以成立的。到70年代中期 后,由第三者提起的控告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达到 了顶峰,形成“讼诉爆炸”的局面。 了顶峰,形成“讼诉爆炸”的局面。 原因: 原因:
原告:财务报表或建议存在错误表述 原告:
原告(被告):注册会计师行为存在过失 原告(被告):注册会计师行为存在过失 ):
界定责任对象及其 程度的依据
道德原因
社会原因
法律原因
二、审计法 律责任产生 的原因
经济原因
风险原因
技术原因
二、审计法律责任对象
(一)客户 (二)第三者
信 息 资 源 的 消 费 者
直接受益人: 直接受益人:
在审计开始之前, 在审计开始之前,注册会计师就已知道其确切姓 名的第三者。 名的第三者。可通过代位求偿权取得与客户一样 的合约人地位。 的合约人地位。
应预见到的受益人: 应预见到的受益人:
注册会计师从总体上知道被审报表的特定用途, 注册会计师从总体上知道被审报表的特定用途, 但不详知其姓名的第三者, 但不详知其姓名的第三者,其依赖财务报表的特 定目的可被合理预见。 定目的可被合理预见。
现有使用者 / 潜在使用者
是否在审计过程中已知其确切姓名? 是否在审计过程中已知其确切姓名?
已知 / 未知
事例: 公司为了向银行申请贷款, 事例:A公司为了向银行申请贷款,应X银行的要求进行会
计报表审计。 计报表审计。A 公司与天河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报表审 计合同,并言明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向X 计合同,并言明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向X 银行及其他银行 申请贷款。审计报告签发后, 申请贷款。审计报告签发后,A 公司依据审定后的财务 报表向包括X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申请了贷款。同时, 报表向包括X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申请了贷款。同时,又 据以向两家公司进行定向资金募集。 据以向两家公司进行定向资金募集。
(二)法律依据
习惯法(不成文法 习惯法(不成文法)(common law) ) 定义:是法院在以往的司法判决中所确定的原则。 特点:受辩护律师、法官权威性及其观点影响, 针对特定环境中的特定案例确定判决原则,应用 时须考虑其适用性。 成文法( law) 成文法(statutory law) 定义:是按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法律。 特点:规定明确,相对固定,弹性小。 我国没有习惯法,针对注册会计师提起诉讼的法律 我国 依据主要是成文法。 法律依据的明确是法律责任追究的前提。 法律依据的明确是法律责任追究的前提。
可预见的其他第三者: 可预见的其他第三者:
范围广大而又无法识别的在今后可能与企业发生 关系的人,例如潜在的债权人、投资者、雇员、 关系的人,例如潜在的债权人、投资者、雇员、 经济分析师等。 经济分析师等。
事例: 公司为了向银行申请贷款, 事例:A公司为了向银行申请贷款,应X银行的要求进行
会计报表审计。 会计报表审计。A 公司与天河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报表 审计合同,并言明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向X 审计合同,并言明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向X 银行及其他银 行申请贷款。审计报告签发后, 行申请贷款。审计报告签发后,A 公司依据审定后的财 务报表向包括X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申请了贷款。 务报表向包括X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申请了贷款。
信息社会的发展使得信息成为重要的经济资源,信息成 信息社会的发展使得信息成为重要的经济资源, 为重要的商品,而提供信息的服务也成了商业服务。 为重要的商品,而提供信息的服务也成了商业服务。 消费者利益保护的盛行使大量依据信息进行决策的投资 债权人有了保障。 者、债权人有了保障。 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变化对法律责任范围规定扩大。 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变化对法律责任范围规定扩大。
没有合理的依据就相 推定欺诈 信财务报表的表述真 实、公允 明知财务报表虚假而 欺诈 故意作不实证明或隐 瞒重要事实
(四)审计法律责任形式
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三种责任既 可单处,也 可并处。
行政责任
由政府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 处罚。 对注册会计师个人的处罚: 警告、暂停营业、 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暂停营业、撤销
(三)职业关注与过失
审计应有职业关注
是注册会计师在计划和实施审计业务时必须遵守公 认审计准则的要求,至少实施标准的审计实务。 认审计准则的要求,至少实施标准的审计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