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语文时评作文写作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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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时评作文写作套路
时评文不可缺少的四部分:1、分析材料,强化观点
2、由此及彼、例证分析
3、危害分析、结果预测
4、联系社会、提出做法
四部分可以有所侧重,顺序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但是,一般都要兼顾四部分
六段式套路:
1、开篇用名言引入,简要概括新闻内容,得出观点。
2、对材料内容进一步解析,就事情本身,提出假想,强化观点。
3、由此及彼,举出类例,或阐释意义,或剖析危害。
4、排比类似现象,挖掘现象背后的根源,或者预测危害的严重性。
5、联系到国家或社会政策方面,顺势提出合理化建议,如果跑远,可以回扣材料。
6、结尾:可以呼吁,可以梦想、可以照应。切忌数学证明题式的作结。
一般误区:
1、强调和论证现象的存在,但是不做深入的探究,只是从为什么角
度论证,没有思考现象背后的根源、危害,正面的观点就没有提出意义与价值;也没上升到国家社会层面,提出有见地的做法。
2、道理论证与事实论证之间的权衡欠佳:要么没有事例名言,通篇有说不完的道理;要么事例发散过宽,脱离中心意思。
3、语言和思维太过武断,不具有思辨性,不能有效说服阅卷老师。
4、时评文是要老师比较认真看才能看出思想的文章,每个人的思考角度都有可能不同,因此,此类作文,特别要注意分段,不要一段太长,段与段之间一定要注意词语或亮点衔接,否则会让阅卷老师摸不着头脑。
别用鄙夷的恶意侵蚀善良(标题强调危害)
——本文系红网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11月最后一天,朋友圈被罗尔的《罗一笑,你给我站住》攻陷了。人们铺天盖地地转发这篇文章,为一个陌生的患白血病的女孩祈福捐赠,然而不过几小时之后事件迅速反转,罗尔被指借女儿罗一笑的疾病营销,与新媒体公司合谋,自身拥有三套房产却恶意隐瞒,欺骗公众。跟风,质疑,跟风质疑,舆论场上一片混乱,众声喧哗,一腔热血变一地鸡毛。(陈述事实,得出观点)
当浪潮退去,更多的隐性问题浮现。朋友圈很多人都说再也不会转载类似求助文章了,不仅仅是因为受骗或者被利用,这次只是一个
转发,于己无碍,但更痛苦的是来自其他朋友的冷漠围观和高傲嘲讽。各种秀优越感的人用爱心廉价、智商不够来打击转发的人才是更深层的问题。(从危害角度,就事论事,强化观点)
安妮特•贝尔说:“一个人如果相信他人的良好愿望,他就必然容易受到他人良好愿望的有限性的伤害。”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看到一个身患绝症的小女孩急需帮助,看到他的爸爸用真诚动人的文字讲述着希望她好起来的良好愿望,本着善意紧急施以援手无可非议。公众在选择相信罗尔的同时,也给他留下了一个伤害自己的机会。(引用名言,分析危害一)
即便受到营销的伤害,人们的善良、感性和热心仍然令人动容,冷血的炒作者与消费者才是该谴责的对象。拿人们的同情心和同理心去消费,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三观,在这一点上,罗尔无论如何都洗刷不了罪恶。但那些站在鄙视链顶端自我感觉良好的和嘲笑捐款转发的,都需要检视自己内心深处的自以为高明的虚荣心。(就事论事,总结危害)
能够转发或者捐款是出于善意,但是给人贴上黑化的标签,就是表达恶意了。盲目的善意还是能比明智的恶意强一些。毕竟现如今鲁迅的名句“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已经成了大众的行为准则。我们的社会从来不乏最坏的恶意,却缺乏单纯的善良。(联系社会,意义上升)
从善如登,从恶如崩。营销抬高行善的成本,但鄙夷嘲笑的恶意会潜移默化地让行善变得艰难,同样阻断善良的通道,侵蚀我们在这个冷
漠的社会本就难得展现的善良。恶意不会引导善良,相反还会围剿善良。让善良人行善被嘲讽,这是在把善良人向佯装冷漠怀揣恶意的群体中逼。(分析对社会的危害)
在这个时代,似乎总有一种向下的力量要把所有人拉低,一个人扶摔倒的老人被讹诈,从此没人敢扶老人;一次善良的转发捐款被欺骗,从此隐藏善意不再捐款。当善意被吞噬,当恶意成为主流,当冷漠成为习惯,我们的社会也就失去了基本的信任基础,只剩下犬儒主义者恣意横行。这种因噎废食的行为才是罗尔事件最可怕的后遗症。(排比现实材料,总结危害,冷静结尾)
评论:时评文必不可少的的几部分根据需要,稍作调整。重点从危害角度分析材料,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事件本身的危害分析,由名言引入危害分析。第二部分是对社会的危害分析,中间用鲁迅名言过度上升,将由此及彼段落置于结尾段落,发人警醒。
以法治安放好爱心(标题强调做法)
“罗尔事件”酿成了一次不大不小的信任危机。从为患白血病的小朋友转发、打赏,到质疑其父罗尔有能力自救、此事为营销行为,一天之内,公众情绪坐了次过山车。1日,事情有了个初步的结果。经几方商议:微信平台将在3天内,将总计2626919.78元的微信用户赠予款原路退回至用户零钱包。(叙述材料,如果考试给出材料时,我们应该更加简明一点转述材料)
这不是爱心的第一次折翼:去年8月,南京一个家庭有房有车,患儿获600万捐款但后续善款没有妥善处理,其父遭网友联名报案诈捐。“罗尔事件”虽暂告段落,相同的剧情却或许还会上演,摆在人们面前的还是那道关于慈善的新考题:完全陌生人化的网络空间,如何安放好公众的爱心?(由此及彼,强化论点)
需要肯定的是,网络自媒体平台上的慈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公众的“公共精神”。传统意义上,慈善救助往往被认为是“政府与企业家的事”,今天,新媒体的低成本让很多普通人迈开脚步,去践行公共精神,去兑现“一元钱也是爱”。说到底,被“你给我站住”的标题打动、为孩子天真无邪的笑脸流泪,并不是丢人的事儿。(就事论事,辩证分析)
然而,在自媒体平台极大地降低了求助成本之时,信息的筛选、甄别成本却也相应提高。现实中,网上求助的不实信息,确实也不在少数。更何况,还有一些企业、机构和个人,以博取眼泪的方式来进行推广、宣传,被人直斥为“带血的营销”。(就事论事,得出事件本质)
在这样的情况下,正需要让制度更好地为慈善护航。今年9月1日,中国首部慈善法开始施行。然而,法律总是有滞后性,飞速发展的技术、快速变化的社会,总会出现法律调整不到的盲区。恰如慈善法专家指出的,帮助罗尔营销的某公司可能因为“非法募捐”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罗尔通过个人公号“卖文”打赏属于个人求助而非募捐,不受慈善法的调整。那么,个人求助和慈善募捐,应该如何界定?通过网络求助的行为,应该如何规范?公募主体、公募行为,又应该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