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 考核标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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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考核实施标准最新

律师考核实施标准最新

律师考核实施标准最新律师是法律行业的专业从业人员,承担着维护正义、维护公平、维护公正的重大责任。

为了保障其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高标准,需要对律师进行严格的考核。

律师考核实施标准是对律师开展各项考核工作的具体规定,下面就律师考核实施标准的最新要求进行阐述。

首先,律师考核实施标准应将专业素养作为首要考核内容。

专业素养主要包括律师的法律知识、法律技能和法律思维能力。

考核应着重测试律师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理解透彻程度以及灵活运用能力。

同时,还应对律师的实务能力进行考核,包括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撰写法律文件的能力等。

其次,律师考核实施标准应注重职业道德的考核。

职业道德是律师的灵魂,也是律师执业的基本准则。

考核应对律师是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评估,包括律师的诚信、廉洁、保密、尊重当事人权利等方面。

同时,还应对律师对当事人是否具备保密意识、是否愿意为当事人负责等进行评估,以保障律师的职业操守。

再次,律师考核实施标准应注重案件处理能力的考核。

律师的核心工作是处理各类案件,考核应对律师在案件处理中的主动性、独立性、判断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评估。

此外,还应对律师在案件中是否能够妥善处理当事人利益冲突、是否能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进行评估。

通过对律师案件处理能力的考核,可以有效提高律师的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最后,律师考核实施标准应注重继续教育的考核。

法律行业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行业,律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法律知识,以适应新的法律环境和客户需求。

考核应对律师是否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活动、是否完成规定的学时、是否积极学习新的法律政策等进行评估。

通过对继续教育的考核,可以保证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执业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综上所述,律师考核实施标准的最新要求包括专业素养的考核、职业道德的考核、案件处理能力的考核和继续教育的考核。

通过严格考核可以筛选出优秀的律师,保证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高标准,从而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须知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须知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须知第一篇: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须知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须知一、时间申请考核的实习人员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9月7日(本周四)上午到市律师协会(黄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东南角青年公社四楼)秘书处办公室(443室)签到、抽签。

逾期不候。

二、面试基本流程1、签到;2、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号;3、候考室候考;4、按顺序号到指定考场回答问题;5、休息室等待宣布成绩。

三、面试基本内容及要求1、考核内容:(1)考察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礼仪情况;(2)考察执业纪律、职业道德;(3)考察法律专业知识、业务操作掌握情况;2、用10分钟时间回答完5个命题后,每名考官现场提问1至2个问题。

回答5个命题时,思考时间和答题时间自主把握,可在草稿纸上书写提纲。

最后1分钟时计时员会提醒考生“离结束还有一分钟”,时间到停止答题。

所有问题回答结束后考生要报告“答题完毕”。

3、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标准,分数达到或超过70分为合格。

不合格者可再申请一次补考。

四、面试纪律1、参加面试人员应该着正装;2、务必于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逾期不候;3、手机等通讯工具请于签到时主动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4、等待期间严禁互相交谈,已考完人员不得将试题泄露给其他人员;5、爱护公共财物及卫生,禁止吸烟、大声喧哗。

6、严禁在试题上写字或做标记。

7、答题结束离开考场时,试题、列提纲的草稿纸、笔等均不得带出考场。

第二篇: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2014年3月27日第八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把好律师执业准入关,为律师行业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实习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律师考核标准

律师考核标准

律师考核标准律师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专业人员,其职责是为客户提供合法、公正和专业的法律咨询与代理服务。

为了确保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达到一定的标准,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律师考核标准。

本文将探讨律师考核标准的一般规定和具体要求。

一、律师资格考试律师资格考试是律师考核的主要方式之一,旨在评估考生在法律理论、实务知识和法律伦理等方面的能力。

一般来说,律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两个部分。

笔试是对考生对法律理论知识的考察,包括法律法规、判例和法学理论等方面的内容。

考生需要通过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和论述题等形式来展示自己的理论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口试则是对考生实际操作能力和沟通能力的考察。

考官会给考生提供一个实际案例,要求考生进行法律分析和解决方案的提出,并在口试中进行适当的辩论和答辩。

二、律师职业道德考核律师职业道德是衡量一个律师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

律师职业道德考核主要评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是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并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责任心。

律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1. 客户利益优先原则:律师应当以客户的合法权益为首要考虑,忠实执行客户的意愿,并保守客户的秘密。

2. 公正无私原则:律师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在代理案件中不偏袒任何一方,并对他方的观点和权益尊重。

3. 尊重法律原则:律师应当严守法律和法规,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得从事违法行为或违反法律道德规范的行为。

4. 诚实守信原则:律师应当在执业过程中保持真诚、诚实,言行一致,积极履行承诺,并且不得参与伪证等损害司法公正的行为。

5. 专业能力原则:律师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能够提供专业咨询和代理服务,并持续学习和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三、律师职业发展考核律师职业发展考核是对律师在职业发展过程中的业绩和贡献进行评估的一种方式。

律师职业发展考核的主要依据包括律师的执业年限、业绩情况、专业发展等方面。

律师的执业年限是考核律师职业发展的基本参考指标,用以评估律师的经验积累和专业成长。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标准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标准
考察实习律师的职业道德理念及最基本的职业素养
考察实习律师的实习经历和对律师专业知识的掌握、理解和运用
考察实习律师是否达到规定的实习期限,是否认真履行各项规定的实习任务
考核要求
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履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询问实习律师对律师定义的理解、对执业理想、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及道德与法律关系的理解
根据实务训练材料,询问实习律师实务操作情况,并根据实习律师具体实习情况,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法律专业知识发问
实习律师不得以律师名义私自承办律师业务,不得擅自中断实习活动,按规定完成集中培训和实务训练项目
考核要点
考察实习律师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附件2: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政治素质
职业道德
素质
业务素质与
律师实务
遵分
20分
20分
考核方法
实习律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品行良好,无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4、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5、无被开除公职或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诚实守信,尽职尽责,依法执业,有律师职业荣誉感与责任感
了解律师执业的基本范围、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办理案件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技巧;甄别真假实习情况
严格遵守实习纪律,服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指南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指南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指南一、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应当通过所在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市律师协会提出考核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实习人员登记表;(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三)实习人员撰写的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总结;(四)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五)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记录及证明材料;(六)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复印件;(七)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八)主城八区(渝中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沙坪坝区、江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的实习律师需提交在《大律师在线》栏目的值班证明复印件。

其中第(五)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是指不少于10份的实习人员参加主要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实习工作资料,包括工作文书、实习活动记录、实务训练心得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面试人员提交的工作文书应包括草拟的起诉状、代理词、辩护词、会见笔录、律师函等法律文书原件的复印件,文件上应有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以便确定工作文书的真实性。

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不要求提供,该项材料只能作为辅助证明材料,证明实习人员参与了案件,不能作为一份独立的实习证明材料。

二、申请流程自2015年1月1日起,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律师协会推出的“重庆市律师管理系统”(:8081)已正式上线运行。

在目前系统试运行阶段,提交面试材料均实行律师管理系统与纸质材料双审核方式。

请需要进行面试考核申请的人员先登录“重庆市律师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待市律师协会审核通过后,再向市律师协会业务部提交纸质材料。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8号金融街融景中心一单元B 栋9层(五里店灯饰广场往观音桥方向100米)市律师协会将在30日内安排面试考核时间,并在西部律师网上公布。

请实习人员随时关注并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

三、市律师协会出具考核意见(一)考核结束后,市律师协会将对考核合格人员在西部律师网上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布通过实习考核的人员名单;(二)通过考核的人员,市律师协会在《实习人员登记表》上出具考核合格意见,作为其申请律师执业的有效证明文件。

济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 考核标准指引

济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 考核标准指引

济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标准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活动,确保实习律师面试考核的公正、公平,根据《济南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结合济南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指的实习律师面试考核(以下简称“面试考核”)是指:实习律师实习一年期满,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向济南市律师协会提交考核申请,由“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评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评委)考核小组结合该实习律师所提交的考核材料而对其所进行的面试答辩考核。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的面试考核标准是指:考核小组对实习律师进行面试答辩考核时所遵循的基本标准。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第四条面试考核的指导思想是:规范实习律师的实习活动,加强实习律师实习期满后的社会责任感,督促其践行律师职业操守,全面提升其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面试考核的目标要求是:以考核律师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为核心,以考核实习律师是否熟练掌握了律师业务基本技能,初步具备独立执业能力为重点,全面核实实习律师是否规范执行有关的实习管理规定和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

第三章组织考核第六条面试考核由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市律协秘书处实习人员工作部具体安排考核工作。

第七条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均为考评小组成员,每个考评小组由3-5名委员组成,每小组可外聘委员1-2名参加,组长由小组选举产生或由考评委指定委员担任。

第八条市律协秘书处为每个考核小组配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面试考核现场情况的文字记录、录音、录像、摄影及考核成绩汇总。

第九条考核小组成员不得面试其本人指导或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如出现前述情形的,该考核小组成员应当回避。

第四章考核流程和内容第十条实习律师实习期满后,应当向市律协申请面试考核。

申请面试考核应提交以下材料:(一)书面申请书一份;(二)《实习人员登记表》;(三)《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四)《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一份(五)所在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一份。

济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标准指引

济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标准指引

济南市律师协会济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标准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活动,确保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根据《济南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指的实习人员面试考核(以下简称面试考核)是指:实习人员实习一年期满且参加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本人向济南市律师协会提交考核申请,由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评委员会(以下简称考委会)组成考核小组,结合该实习人员提交的实习材料对其进行的面试答辩综合考核。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的面试考核标准,是指考核小组对实习人员进行面试答辩考核时所遵循的基本标准。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第四条面试考核的指导思想是:规范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念,增强从事律师工作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律师职业操守,全面提升实习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面试考核的目标要求是:以考核律师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为核心,以考核实习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律师业务基本技能、初步具备独立执业能力为重点,全面核察实习人员的思想素质、执行实习管理规定及完成实习任务的总体情况。

第三章面试考核的组织第六条面试考核工作由市律师协会考委会组织实施,市律师协会实习委员会和秘书处具体执行。

第七条面试考官人选由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确定并通过。

第八条面试考核小组成员由考委会提名产生,组成人员三人,设组长一名组员两名。

每个考核小组配备工作人员和书记员各一名,书记员由考委会指定,负责面试考核现场情况的文字记录;工作人员由市律协秘书处指派,负责录音、录像、摄影及考核成绩汇总。

第九条考核小组成员遇有其本人指导或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或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第十条考核规则:面试考核小组成员要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及现场表现做出公正评判,面试考官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四章需提交的面试材料第十一条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应当向市律师协会提出面试考核书面申请。

律师考核标准

律师考核标准

律师考核标准
律师考核标准是指对律师进行评估和评价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旨在确保律师的专业水准和职业素养达到一定水平,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正。

律师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历和专业能力。

律师需要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且通过司法考试或律师资格考试。

此外,律师还需要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2. 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

律师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如保守客户的秘密、忠实、诚实、勇敢、公正等。

同时,律师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自我管理能力。

3. 服务质量和效率。

律师需要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起草合同、代理诉讼等。

同时,律师还需要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工作。

4. 业务拓展和学习能力。

律师还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知识储备,积极参与业务拓展活动,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总之,律师考核标准是规范律师职业行为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正的重要手段。

律师应当时刻保持职业操守和尽职尽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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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指导意见

山东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指导意见

(2014年2月22日山东省律师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严把律师行业准入口,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根据《律师法》、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实习管理规则》)、省律师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实习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提高思想认识。

实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制度是严把律师行业入口,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律师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

近几年来我省律师队伍发展迅速,每年以近2000人的速度递增,执业不满三年的青年律师已占律师总数的三分之一,培养青年律师的任务空前繁重。

同时,有些律师事务所接收实习人员(为申请律师执业而依法在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的人员)或带有随意性,或疏于管理。

为保持我省律师队伍适度、持续、健康发展,省律师协会决定自今年在全省实行实习考核制度,强化实习管理,严把律师行业入口。

济南、东营等市律师协会在这方面已经取得良好的效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二)明确原则目标。

各市应根据本市律师队伍发展实际需要和律师事务所培养青年律师的承受能力,有计划地招收实习人员;实习考核应秉持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实习考核应采取材料审查与素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

实习考核目标是促使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实习人员的选聘、管理和培养,将热爱律师职业、实习表现良好、具备律师职业素养、掌握律师执业基本技能的优秀法律人才选拔到律师队伍中来。

二、实习考核主体、对象及内容(三)实习考核主体。

实习考核主体为省律师协会和各市律师协会。

省律师协会负责省直律师事务所、省直“两公”律师办公室实习人员的考核;各市律师协会负责本辖区律师事务所、“两公”律师办公室实习人员的考核。

律师协会应当设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开展实习考核和复核工作。

实习考核委员会由执业律师组成,复核委员会由律师、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组成。

济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标准指引

济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标准指引

济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标准指引济南市律师协会济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标准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活动,确保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根据《济南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指的实习人员面试考核(以下简称面试考核)是指:实习人员实习一年期满且参加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本人向济南市律师协会提交考核申请,由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评委员会(以下简称考委会)组成考核小组,结合该实习人员提交的实习材料对其进行的面试答辩综合考核。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的面试考核标准,是指考核小组对实习人员进行面试答辩考核时所遵循的基本标准。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第四条面试考核的指导思想是:规范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念,增强从事律师工作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律师职业操守,全面提升实习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面试考核的目标要求是:以考核律师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为核心,以考核实习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律师业务基本技能、初步具备独立执业能力为重点,全面核察实习人员的思想素质、执行实习管理规定及完成实习任务的总体情况。

第三章面试考核的组织第六条面试考核工作由市律师协会考委会组织实施,市律师协会实习委员会和秘书处具体执行。

第七条面试考官人选由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确定并通过。

第八条面试考核小组成员由考委会提名产生,组成人员三人,设组长一名组员两名。

每个考核小组配备工作人员和书记员各一名,书记员由考委会指定,负责面试考核现场情况的文字记录;工作人员由市律协秘书处指派,负责录音、录像、摄影及考核成绩汇总。

第九条考核小组成员遇有其本人指导或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或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第十条考核规则:面试考核小组成员要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及现场表现做出公正评判,面试考官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市律师协会申请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程序指引

市律师协会申请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程序指引

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程序指引(年月日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年月日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评估标准指引》规定,特制订本指引.第二条面试人员参加面试考核时,由考依照本指引所确定程序,对参加面试的实习人员进行面试考核,以统一面试考核流程,确保对全体面试人员的程序适用公平。

第二章考核小组第三条考核小组负责对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核小组由理事组别、监事****委员组别、资深人员组别的人员共三人组成,设组长一人.组长原则上由会长、监事长、**、**担任,其余由理事担任.组长主持面试考核的流程工作,**考均有权对面试人员发问及作出。

经组长提议,也可由本次考核小组考轮流主持当次面试考核流程工作;负责主持的考,即为当次面试考核的主考.第四条除面试人员自我介绍外,考提问与面试人员回答,均应尽量简洁;面试人员应答偏离主题时,考可要求面试人员停止回答该项问题。

组长应根据现场情况把控节奏与时间,必要时,可直接引领提问至下一考核环节。

第三章面试人员进场第五条面试人员进场后,应先于门口处等候.由组长安排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其身份证或实习证,并转交考核小组。

面试人员未携带身份证件的,组长告知其停止参加本次考核,下次参加考核时间由另行安排。

第六条核实面试人员身份后,主考请面试人员步入面试席就座,以此考察其仪态、举止及涵养。

第七条面试人员就座后,主考要求面试人员将工作日志及实务训练材料原件交现场工作人员,由之转交考核小组。

面试人员未携带工作日志及实务训练材料原件的,主考告知其停止参加本次考核,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

考应在面试成绩单上注明取消面试考核资格的原因,面试成绩为不合格。

第四章面试考核第八条面试人员提交工作日志及实务训练考核材料原件后,主考宣布面试考核开始。

第九条面试考核开始后,主考应结合“个人展示环节"考核目的,首先要求面试人员用分钟的时间对自己个人信息、学习和工作背景、实习经历以及个人性格、爱好等作简要介绍。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题库及使用指引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题库及使用指引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题库及使用指引(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部分)(2016年12月15日福建省律师协会第九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一、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面试考核题库的出题依据(同时亦是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的准备范围,请各设区市律协于各自官网的专门页面进行登载,以供考生查阅)。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相关知识(以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拟题参考范围)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分别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4、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7月18日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2016年9月18日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5、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2010年4月8日司法部令第122号发布)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6]611号,2006年4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制定并印发)7、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闽价服[2013]66号,2013年3月5日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制定并印发)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2014年12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9、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发[2014]3号,2014年6月5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并印发)10、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范》(2011年11月26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修订)1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2004年3月20日第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九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试行,2009年12月27日第七届第二次理事会修订)12、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1999年12月18日第四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五次常务理事会通过,2004年3月20日第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九次常务理事会修订)1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2010年6月12日第七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五次常务理事会通过)14、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试行)》(2010年7月11日福建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6月15日福建省律师协会第九届常务理事会修订通过)15、福建省律师协会《福建省律师协会会员处分细则》(福建省律师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通过)16、福建省律师协会《避免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规则》(2013年10月13日福建省律师协会第九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5年10月23日福建省律师协会第九届常务理事会修订)【注:以上作为拟题依据的宪法、法律、部门规章、行业规则等文件的内容,将来发生变动,将相应调整本题库内容】。

山东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评分标准-济南律师协会

山东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评分标准-济南律师协会
按项计分。无党员的,或不符合建立条件的,所对应的项目为零分。
三、内部管理(30分)
9、执业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的情况(8分)
统一收案(1分)、统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1分),统一收费并向当事人出具正式发票(1分);依法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会计、出纳分设,并均持有会计从业证书(2分);按规定提取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培训基金(2分);建立利益冲突审查机制,年度内未代理过有利益冲突案件(1分)。
4、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情况(2分)
建立政治思想教育机制,年度内集体政治学习至少4次以上,并有学习记录(1分);年度内至少组织本所律师开展一次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评查活动,并有评查档案(1分)。
按项计分。其中,集体政治学习每少一次扣0.5分。
5、业务学习和职业培训情况(2分)
积极参加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年度内本所律师完成点睛网律师学院60课时以上的学习任务(1分);出资组织本所律师参加2次以上外出培训学习(1分)。
按项计分。其中,每少签一份合同或协议扣0.5分;每少缴纳一项社会保险扣1分。
12、档案管理情况(8分)
建立档案室或配备专门档案柜(1分),业务档案齐全且分类保管(1分);业务档案归档及时且内容齐全(4分);建立本所律师个人执业档案(2分)。
按项计分。其中,凡有一件未按时归档的扣0.1分;案卷内容不全的,按未归档计算;律师执业档案,每缺一人扣0.2分。
其中有查证属实的投诉案件每件扣28律师党建情况2名以上党员的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的建立联合党支部或参加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党支部并及时接转所属律师党员的组织关系1分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会议记录党课笔记年度内党组织开展2按项计分
山东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合格的通告

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合格的通告

【通告】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合格的通告尊敬的各位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评台用户:为了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人员的行为,提升律师行业的整体素质,根据《律师法》和相关规定,经本地律师协会审查认定,特发布以下通告:一、考核对象申请律师执业的各位律师执业人员均为考核对象。

包括但不限于:1. 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拥有合法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2. 已经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在律师事务所评台执业的律师;3. 申请律师执业资格,正在进行实习的实习律师。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知识与法律职业道德: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2. 业务能力:包括律师的法律文书、诉讼代理、法律交流、法律顾问等方面的业务能力;3. 律师职业素养:包括律师的职业操守、职业形象、与当事人、律师事务所以及司法机关的关系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时间和地点考核时间和地点将根据律师协会的安排和通知进行统一安排。

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律师协会冠方全球信息站和相关公告中发布,请各位考核对象及时关注。

四、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笔试主要考察律师执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各项专业素养,面试主要考察律师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五、考核评定经过考核的律师执业人员,根据考核成绩和律师协会的评定标准,将被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

合格者将获得律师执业资格,不合格者将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补考或者重新取得资格。

六、申请程序律师执业人员需在律师协会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申请表格,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详细的申请程序将在律师协会冠方全球信息站和相关公告中发布,请各位关注并遵守相关规定。

七、其他事项考核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律师协会的规定和程序进行,任何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理。

请各位律师执业人员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以上是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合格的通告,希望各位律师执业人员和律师事务所评台用户能够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和秩序。

济南市律师职称评审条件

济南市律师职称评审条件

济南市律师职称评审条件
济南市律师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申报律师职称的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工作经验要求。

具体来说,申报三级律师职称的人员需要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律师执业证书,并且律师执业5年以上。

如果具有大学学历或学士学位,那么需要律师执业4年以上;如果具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那么需要律师执业2年以上;如果具有博士学位,那么需要取得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律师执业证书。

2.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申报律师职称的人员需要比较系统地掌握法律知识和律师业务知识,并且需要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同时,他们需要能够独立承办律师业务,并且具有组织指导四级律师及以下人员工作的能力。

3.继续教育要求:申报律师职称的人员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具体来说,每年需要完成9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公需科目为30学时,专业科目为60学时。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评审条件可能会因为不同的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申报律师职称的人员及时查阅相关政策文件,并且按照最新的要求进行准备和申报。

2023年律师执业能力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

2023年律师执业能力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

2023年律师执业能力考试试题及评分标

一、考试试题
1. 案例分析:根据提供的案例材料,回答相关问题,包括法律
问题的分析、适用法律法规、判决依据等。

要求考生能够正确理解
案件事实,并基于现行法律进行分析。

2. 论述题:根据指定的法律问题,以及相关的法律理论和实践,进行综合分析和阐述。

要求考生能够准确把握问题重点,灵活运用
所学知识进行深入论述。

3. 客观题:包括选择题和判断题,涵盖广泛的法律知识。

要求
考生能够快速准确地作答,并且对答案进行合理解释。

二、评分标准
1. 案例分析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
- 对案件事实的准确理解和分析能力
- 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
- 对判决依据的合理运用
- 文章结构与语言表达的清晰度
2. 论述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
- 对问题重点的把握能力
- 综合分析和阐述的逻辑性和深度
- 对相关法律理论和实践的准确运用
- 文章结构与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流畅度
3. 客观题:根据答题情况进行得分,要求考生快速准确地作答,并对答案进行合理解释。

三、总结
2023年律师执业能力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主要包括案例分析题、论述题和客观题。

考试将综合评估考生对案件事实的解析能力、法
律知识的应用能力以及论述和表达能力。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注
重理论实践结合,系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并提高解决实际法律问
题的能力。

济南市三级律师职称评定标准

济南市三级律师职称评定标准

济南市三级律师职称评定标准
济南市三级律师职称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
具有大专学历,取得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5年以上;
具有大学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4年以上;
具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取得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2年以上;
具有博士学位,取得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律师执业证书。

专业素养:要求律师在法学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知识水平和能力达到一定的标准,包括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熟悉各类法律法规和法律制度,并能将其灵活应用于具体案件当中。

实务经验:要求律师具备一定的辨别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合理、全面和有效的法律建议。

职业操守:要求律师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规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考核评价:要求律师通过相关的考核评价,包括年度考核和职称外语考试等。

以上是济南市三级律师职称的评定标准,仅供参考。

具体评定标准可能会根据地区和律师事务所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济南市律师职称评审条件

济南市律师职称评审条件

济南市律师职称评审条件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济南市律师职称评审条件济南市律师职称评审的条件是比较严格和细致的。

在济南市,律师职称的评审主要分为律师、高级律师、主任律师等几个级别。

对于申请律师职称的律师来说,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拥有律师执业证书,连续执业不少于3年,并且在律师事务所内任职不少于2年;没有受过法律行政部门的处罚和专业惩戒记录;具有较好的法律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通过济南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律师职业资格水平考试。

对于高级律师职称的评审条件则更为严格,要求律师必须具有更高的法律业务水平和职业能力。

在满足律师职称评审条件的基础上,还需符合以下条件:曾参与过重大法律事务或者案件的处理,并且具有一定的战略思考和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连续执业不少于5年,出庭审理案件达到一定数量,参与代理的案件达到一定数量和质量;在业内有一定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

而对于主任律师职称的评审则更加严格和高标准。

主任律师被认为是律师行业的佼佼者,代表着最高的法律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除了满足律师和高级律师职称评审的一系列条件外,主任律师还需要具备更多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技能。

要求主任律师必须具有较高的法律业务水平和经验,为事务所和团队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具备卓越的管理和领导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和协调团队工作;在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济南市律师职称评审条件是相对比较严格和详细的。

律师要想获得职称,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同时还需要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并且与时俱进,适应市场和法律环境的变化,才能顺利通过律师职称评审,成为一名合格、有影响力的律师。

相信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学习,济南市的律师事业一定会迎来更加灿烂的明天。

第二篇示例:济南市律师职称评审条件律师是法律行业中非常重要的职业之一,他们在法律事务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济南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律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律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律师考核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发文字号】济律协通[2012]1号【发布部门】济南市律师协会【发布日期】2012.03.01【实施日期】2012.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济南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律师考核工作的通知(济律协通〔2012〕1号)各律师事务所、公司律师事务部、公职律师办公室:根据《律师法》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以下简称《考核规则》)和山东省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现将2011年度我市律师考核工作安排如下:一、考核对象凡2012年1月1日前由山东省司法厅许可执业的律师,均应参加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下列内容:(一)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二)律师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三)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四)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五)律师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六)律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七)律师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参加本所组织的党建、学习培训等活动情况。

三、考核等次和评定标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一)律师执业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称职”:1、能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较好地履行法定职责;2、能够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未因执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3、能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4、能够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二)律师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1、因执业不尽责、不诚信、不规范等行为受到律师事务所重点指导、监督或者受到当事人投诉被查实的;2、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但已按要求改正的;3、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以下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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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
考核标准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活动,确保实习律师面试考核的公正、公平,根据《济南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结合济南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指的实习律师面试考核(以下简称“面试考核”)是指:实习律师实习一年期满,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向济南市律师协会提交考核申请,由“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评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评委)考核小组结合该实习律师所提交的考核材料而对其所进行的面试答辩考核。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的面试考核标准是指:考核小组对实习律师进行面试答辩考核时所遵循的基本标准。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第四条面试考核的指导思想是:规范实习律师的实习活动,加强实习律师实习期满后的社会责任感,督促其践行律师职业操守,全面提升其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面试考核的目标要求是:以考核律师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为核心,以考核实习律师是否熟练掌握了律师业务基本技能,初步具备独立执业能力为重点,全面核实实习律师是否规范执行有关的实习管理规定和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

第三章组织考核
第六条面试考核由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市律协秘书处实习人员工作部具体安排考核工作。

第七条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均为考评小组成员,每个考评小组由3-5名委员组成,每小组可外聘委员1-2名参加,组长由小组选举产生或由考评委指定委员担任。

第八条市律协秘书处为每个考核小组配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面试考核现场情况的文字记录、录音、录像、摄影及考核成绩汇总。

第九条考核小组成员不得面试其本人指导或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如出现前述情形的,该考核小组成员应当回避。

第四章考核流程和内容
第十条实习律师实习期满后,应当向市律协申请面试考核。

申请面试考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书一份;
(二)《实习人员登记表》;
(三)《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四)《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所在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一份。

(六)所在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务训练考核材料复印件一套,具体实务训练材料应内容包括:
1.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不少于5次接待当事人的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2.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不少于5次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3.在指导律师指导下进行不少于5次整理案卷归档的实际操作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4、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与不少于5次的诉讼、仲裁或者非诉法律事务代理的活动记录(案件卷宗应不少于5份)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七)申执委根据实际情况而增加的其他考核材料。

.第十一条考核小组根据实习律师所提交的实务训练考核材料以及其他材料,对实习律师进行综合面试考核。

第十二条面试考核由考核小组组长主持核实了实习律师身份后,考核小组组长宣布面试考核开始。

面试考核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实习律师作自我介绍,进行2-3分钟的个人展示。

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的举止、涵养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考核要求:举止端庄、大方、自信、礼貌;语言表达简练、准确、流畅。

(二)考察实习律师对律师职业的理解,对律师执业理想、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及道德与法律关系的理解。

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的职业道德理念以及职业素养。

考核要求:具有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观念,能自觉遵守律师执业基本规范,有律师职业荣誉感、责任感。

(三)考察实习律师的实务操作情况,包括案情情况、
分析处理、法律适用、结果得失等;并根据实习律师的具体实习情况,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律师专业知识,包括实体、诉讼、仲裁、非诉等。

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的实习经历和对律师专业知识的掌握、理解和运用。

考核要求:了解律师执业的基本范围、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办理案件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技巧;甄别是否存在虚假实习的情况。

(四)假设某些特定情形,询问实习律师遇到时的解决办法,在执业过程中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如何维护律师的职业声誉等。

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对法律事务的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应变能力。

考核要求:具有适应性、灵敏性、创造性、个性稳定性,做到诚信、保密、规范等。

以上内容,除第(一)外,考核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择序进行,但不能缺漏。

第十三条考核时,考核小组至少两名成员应对实习律师进行发问,并根据实习律师的应答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进行评分并填写《实习律师面试考核评分表》。

第十四条考核结束时,考核小组组长应当对实习律师的面试考核情况进行点评,客观地指出实习律师的优缺点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对实习律师作出正确引导。

第十五条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组长根据考核小组成
员的评议,在《律师面试考核评分表》、《面试考核总成绩单》上签字。

第十六条面试考核实行100分制评分标准,考核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达到或超过80分且本指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第三项得分合计不低于60分的,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方为合格。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流程》、《实习律师面试考核评分标准》、《实习律师面试考核评分表》为本指引附件。

第十八条本指引由济南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解释。

第十九条本指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流程
1.实习律师进入面试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以核实实习律师身份;
2.考评小组组长核实实习律师身份后,宣布面试考核开始;
3.实习律师作自我介绍,进行2-3分钟的个人展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 +学习和工作背景+司法考试情况+实习情况+个人性格、爱好等等。

4.考评小组根据面试考核范围,结合实习律师的实务训练考核材料,进行全方位的互动式问答(8 -15分钟);
5.面试考核结束时,由考核小组组长对实习律师的面试考核情况作出简单总结,随后,宣布面试考核结束,实习律师退场;
6.实习律师退场后,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实习律师的面试情况,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80分以上为合格)。

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分标准
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分表
实习律师姓名:__________ 实习证号:________ __
考核评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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