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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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2.10.22•【文号】国办发[2012]53号•【施行日期】2012.10.2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10月22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体育总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学校体育科学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的重要性1.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生命力旺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

体育锻炼是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有效途径,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把加强青少年体育锻炼作为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基础工程,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多年来,各地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有力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

但总体上看,学校体育仍是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学校体育未能得到足够重视,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体育教师短缺,场地设施缺乏,影响和制约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升。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30•【字号】榕政办[2013]271号•【施行日期】2013.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3〕2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2月30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2013年11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3〕123号)的精神,切实提高我市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结合我市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把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作为现阶段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海西特色教育相适应的学校体育工作体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参与的青少年体质健康联动机制,培养体魄强健、心理健康、意志坚强、充满活力的合格人才。

二、工作目标各县(市)区要落实闽政办〔2013〕123号文件精神,认真制订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

通过三年时间,使学校体育工作实现“一个增强、两个确保、三个提高、四个必须”的目标:(一)一个增强: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应以增强学生身心健康为重要工作目标,并将学校体育工作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实处。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30•【字号】青政办发〔2017〕17号•【施行日期】2017.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关于进一步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17〕1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53号),进一步强化我市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先,使学校体育成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强健学生体魄和完善学生人格的重要途径,发挥体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综合作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体育文化,切实提升学校体育整体发展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完备的学校体育课程、教学、训练、竞赛和文化体系,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形成与教育综合改革相协调、在全国具有领先地位的学校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

2.具体目标。

(1)全面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建立循序渐进、科学衔接的体育课程体系,建设100门市级精品课程;全部实现小学兴趣化、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教学;学生参与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95%、优良率达到40%;体育精神渗透到各学科,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2)全面提升学生体育素养。

基本养成体育锻炼习惯,运动技能水平明显提升,体质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04•【字号】吉政办发[2013]2号•【施行日期】2013.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3〕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2月4日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体育局)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精神,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体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主要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以开齐上好体育课为主渠道,以指导学生开展持续性的课外体育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学校体育事业发展。

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配备总体达到国家标准,体育教师合理配置,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监督和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基本构建起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建立起科学规范、责任明确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和长效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广泛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

二、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点任务(一)保质保量开展体育课教学。

各地要科学制定并认真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方案,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执行体育教学常规要求,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尤其是确保初三、高三年级及冬季体育课。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7〕18号)中提出的各项任务与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现依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1. 全面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重视本校的体育工作,扎实推进体教结合,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

2. 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学校的体育工作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运用科学体育教育方法与方式,培养学生体育活动的技能和方法,提高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学生终身锻炼和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

二、落实国家的有关要求,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3. 广泛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贯彻和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的要求。

从2008新学年开始,我区中小学调整并增加学生体育活动课时,实行“一开足、两操、两活动”,即各个年级每周开足教学大纲所规定的体育课时(小学1—2级每周四节课、3—6级与初级中学每周3节课、完全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每周2节课),每天安排广播操或健身操(不少于1遍)、眼保健操(不少于2遍)。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专业教学安排的特点,落实“一开足、两操、两活动”。

高等院校按国家规定,实施体育课程计划,根据学生锻炼需求,将体育选修课覆盖学生全部修业年限。

各级各类学校应经常组织学生在课余时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业余体育活动。

关于加强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于加强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几点建议

文付社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深化具有中国特色的体教融合发展,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山西省于2021年12月印发了《山西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全面部署了从2022年至2023年直至2035年的体育工作目标。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减”政策要求,教育部于2022年4月21日发布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新课标将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正式施行。

《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规定,体育与健康学科拟占总课时比例为10%-11%,超越外语(6%-8%)和理化生、科学(8%-10%),成为了义务教育阶段第三大主科。

与此同时,新课标还明确,学校需要充分利用课后服务开展体育锻炼,发展学生的特长。

这两个纲领性文件,为今后10多年的学校体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提出了路径要求,是我们规范办学和高质量办学的遵循与指南。

通过认真学习领悟,我想从以下三个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新时代体育工作的新要求与新变化《山西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措施》中的新变化:(1)丰富和提高体育与健康课程内容和质量。

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

(2)推动游泳项目普及。

鼓励学校多渠道多方式开设游泳课程,加强游泳特色校和试点校创建工作。

整合利用社会资源,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在校外开展教学和训练。

(3)建好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

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3年内建成1500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体育特长生的自主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营造良好的特长发展环境。

(4)多渠道配齐配强体育教师。

各地要在编制总量内配齐配强体育教师。

扩大体育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

在大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11.21•【字号】深教规〔2023〕1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教规〔2023〕1号各高校,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学校):为加强和改进深圳学校体育工作,推进深圳教育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教育局2023年11月21日深圳市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深圳学校体育工作,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到2025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力争达到70%,及格率达到99%,学生近视率力争下降2%,每位学生熟练掌握1项以上运动技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进一步改善,体育教学、训练、赛事和评价体系成熟完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日益浓厚,学校体育基本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到2030年,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以体育人观念深入人心,在全国先行示范。

二、主要任务(一)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高中(含中职)学校每周开设3节体育课,高校逐步实现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11•【字号】鄂政办发[2013]71号•【施行日期】2013.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7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0月1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体育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推动学校体育科学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学校体育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作为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和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

加强政府统筹,强化部门职责,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保障机制,注重监督检查,努力提高体育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体育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以中小学为重点,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和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学校体育的政策规章和督导评价机制基本健全;体育课程普遍开齐,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的时间得到保证;体育教师队伍得到补充且素质得到提高;体育场地设施明显改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更加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指标明显提升;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共管、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学校体育与相关学科有机融合的学校体育教育模式。

二、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工作的主要任务(一)编制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06.12.20•【文号】教体艺〔2006〕5号•【施行日期】2006.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2006年12月20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发布,教体艺〔2006〕5号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素质,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始终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学校体育是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的关键环节。

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是一个民族健康素质的基础,是每个学生健康成长的基本条件,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国家的竞争力。

学校体育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健康素质,是学校教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当前教育工作重点的必然要求,必须把学校体育摆在学校教育的突出位置,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紧迫性。

近些年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学校体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教育工作者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但是,由于全社会的教育观、健康观和生活方式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由于受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学校体育工作还没有摆到应有的位置,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难以得到保证,使学生体质健康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特别是学生的体能与运动素质持续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超重与肥胖比例迅速上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体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体育局,自治区直属大中专院校:根据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我区学校体育工作提出的要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7〕18号)精神,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现将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体育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加强指导,作为素质教育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全面加强我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的健康素质,有效地保障青少年在德智体美方面的均衡发展。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应结合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工作状况和发展需求,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指导学校各项体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贯彻实施过程中,要定期抓落实、抓推进、抓总结,促使学校体育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各级各类学校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或修订相关的规章制度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的体育工作。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7〕18号)中提出的各项任务与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现依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意见

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意见

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贯彻有关的精神,推动我校体育工作科学开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高校体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高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对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高质量专业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专业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

建立健全体育工作机制,加强体育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保证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确保体育工作经费投入。

校长和各学院院长要切实履行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身体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学校体育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切实保证体育课程教学质量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贯彻《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中发〔2007〕7号)的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对体育课程的规定,开足上好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教学时间。

一、二年级必须开设每周2学时的体育课,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我校体育俱乐部教学经验,全面深化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改,切实提高教学实效。

三、坚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公共体育教学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要共同担负起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任务。

积极引导学生参加课外体育活动,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有教师组织、辅导的课外体育锻炼。

积极建立多种多样的学生体育社团和协会,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

努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打造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品牌与。

四、引导学生体育锻炼常态化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冬季长跑、广播体操、健身操、太极拳等普及面大、简便易行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培养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树立健康的理念,形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建立学生晨炼制度,实行一年级新生出早操制度,引导其他年级学生积极参加早操。

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现就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认真上好体育课。

每节体育课,必须组织学生集队进场和出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运动前的准备工作,学生在使用运动器材时,教师必须现场指导,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任何教师不得离课、离场,否则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负责。

如遇阴雨天气,必须认真上好室内课,且不得离开课堂。

每两周检查备课笔记一次。

2.切实抓好课间操。

课间操时间,体育教师全部到场,并指导各班学生迅速集队进场,努力抓好课间操质量,要求集队迅速,队伍整齐,动作到位,规范有序,纪律严明,杜绝乱散现象。

广播操结束后,要组织有序退场,严防踩踏事故的发生。

冬季长跑体育教师按表领跑,维持好纪律和程序。

3.积极抓好活动课及学生体艺工作,多方面培养学生能力和特长。

4.认真抓好体育达标的训练。

按上级要求做好达标的训练和学生健康体能的检查工作,及时建立健康档案,按要求完成上级布置的相关工作。

5.认真抓好各种集训队。

积极建立篮球、乒乓球、田径等梯队,并认真组织训练,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相关竞赛活动,力争取得好成绩。

6.认真做好体育教材的保管工作。

每节体育课体育老师要主动履行器材的领用和归还手续,不得随意散失。

如若需添置相关器材,必须先请示、后购买。

7.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对学生要加强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严肃认真上好体育课;教育学生爱护器材,正确使用器材;教育学生要有安全第一的意识。

因自由使用器材或不正确使用,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教师擅离职守所产生的学生安全事故,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8.积极参加群众性体育活动。

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氛围,积极筹建校运会,每年举办1—2次校运会(含单项赛)。

9.重视对体育教师的教育管理工作。

积极参与校内教师政治学习,适时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作者:来源:《体育教学》2007年第01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素质,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始终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学校体育是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的关键环节。

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是一个民族健康素质的基础,是每个学生健康成长的基本条件,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国家的竞争力。

学校体育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健康素质,是学校教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当前教育工作重点的必然要求,必须把学校体育摆在学校教育的突出位置,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紧迫性。

近些年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学校体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教育工作者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但是,由于全社会的教育观、健康观和生活方式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由于受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学校体育工作还没有摆到应有的位置,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难以得到保证,使学生体质健康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特别是学生的体能与运动素质持续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超重与肥胖比例迅速上升。

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直接影响到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直接影响到我国人才培养的质量。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把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切实改变这一状况。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3.23•【字号】闽教基[2009]16号•【施行日期】2009.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体育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闽教基〔2009〕16号)各设区市教育局:近年来,我省的残疾人体育工作不断发展,特别是在举世瞩目的2008年北京残奥会上,我省11名残奥健儿,自强不息,奋勇拼搏,取得了3金4银3铜的好成绩,为祖国和福建省赢得了荣誉,谱写了我省残疾人体育发展的新篇章。

特殊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殊教育学校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其中体育也是一项重要内容。

今年即将召开全省第四届特殊奥运会,明年第五届全国特殊奥运会也将在我省福州举行,这为我省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

为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工作,促进残疾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特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教育体育是残疾人体育和全民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残疾学生实施良好的体育与健康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也是特殊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重要手段,对促进残疾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教育部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指出,“特殊教育学校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实际需要实施教育”,要使残疾学生“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初步掌握补偿身心缺陷的基本方法。

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

通过积极有效的体育教育和体育锻炼,不仅能促进残疾学生身体的全面发展、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还有利于提高残疾学生的生活自理与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增强自信心,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性特征。

从一定意义上讲,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比普通学校更重要。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起草过程及内容的解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起草过程及内容的解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起草过程及内容的解读作者:刘海元唐吉平来源:《体育学刊》2014年第02期摘要:对《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文件起草背景、过程和重要内容进行了阐述和解读。

指出53号文件是在继续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落实政协委员建议、有关领导批示的背景下起草的;文件起草过程分为教育部通知、教育部意见和国办转发3个阶段;文件内容的重点主要体现在建立学校体育机制性目标、保证体育课时、配备体育教师、建设体育场地设备、解决体育安全问题、建立学校体育监测评估体系和加强学校体育投入及组织领导等方面。

关键词:学校体育;国办发53号文件;学生体质健康中图分类号:G80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4)02-0012-082012年10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2]53号印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下称“53号文件”),这是我国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下称“中央7号文件”)[2]后,又一个高规格的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文件,是中央7号文件的延续和继承。

文件下发一年来,全国大多数地方通过出台政策,召开会议,举办活动,加强督查等措施积极贯彻落实53号文件精神,但是,也有部分地方和学校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究其原因,与对53号文件理解不到位,重视不到位有关系。

在53号文件下发一周年之际,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非常有必要对53号文件的起草过程和重点内容进行回顾和解读,以期达到更好理解53号文件精神和高度重视文件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努力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1 53号文件的起草背景1.1 继续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的要求2007年5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史上最高规格的学校体育的文件《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明确提出了“533”的目标,即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青少年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3项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和近视3种健康状况的发生率明显下降。

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意见3篇

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意见3篇

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意见3篇下文是我为您精心整理的《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意见3篇》,您浏览的《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意见3篇》正文如下: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意见第1篇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的紧迫感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国青少年体质呈现连续多年持续下滑趋势,我区学生也不例外,从近三年体质抽测结果来看下滑趋势明显。

这反映了学生体质健康工作还未得到足够重视,仍是学校教育中的薄弱环节。

各级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性,把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确保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一是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落实教学计划,抓好常规管理。

全区各学校必须按照《教育部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开足开全体育课时,小学1-2年级体育课每周4节,小学3-6年级和初中体育课每周3节,高中体育课每周2节。

学校必须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

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冬季长跑)和其它集体体育活动。

寄宿制学校必须坚持学生出早操制度,并做到教师带队,师生同活动、同锻炼。

要将上述学生在校体育活动时间和内容统一纳入教学计划,列入课程表,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活动记录。

二是积极推进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

各学校要不断创新体育活动的内容、方式和载体,制定体育课程与课外体育锻炼有机结合的阳光体育运动方案,并按时组织实施。

体育课是国家课程,是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主渠道,各学校要不断深化课堂教学*,营造生动、活泼、主动的教学氛围,提高学生的活动兴趣。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讨论稿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讨论稿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切实增强大学生体质的意见(初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院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以下简称中央7号文件)发布以来,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得到切实加强。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高等学校体育工作仍然是高等教育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学生部分身体素质指标下降已经成为高等教育中的突出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

据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显示,虽然学生体质与健康状况总体有所改善,但是19岁-22岁年龄组学生的爆发力、力量、耐力等身体素质继续呈现缓慢下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切实增强大学生体质,特提出以下意见: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要充分认识高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校长是学生体质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保证学生身体健康是校长的一项重要职责,应保证中央7号文件得到落实,保证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得到落实。

学校要把体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专题研究体育工作的校长办公会议,听取体育部门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学校体育中的重大问题。

要独立设置学校体育工作部,体育工作部负责体育教学、群体活动、学生体育社团管理、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课余体育训练以及学校体育场馆的使用等工作。

要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由分管校级领导负责,成员应包括学校党办、校办、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团委、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体育工作部。

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要制定体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部署体育工作,并抓好落实。

二、加强公共体育课程教学管理。

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共体育课程的管理,认真执行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教体艺【2002】13号),不断深化体育教学改革。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7〕18号)中提出的各项任务与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现依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1. 全面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重视本校的体育工作,扎实推进体教结合,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

2. 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学校的体育工作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运用科学体育教育方法与方式,培养学生体育活动的技能和方法,提高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学生终身锻炼和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

二、落实国家的有关要求,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3. 广泛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贯彻和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的要求。

从2008新学年开始,我区中小学调整并增加学生体育活动课时,实行“一开足、两操、两活动”,即各个年级每周开足教学大纲所规定的体育课时(小学1—2级每周四节课、3—6级与初级中学每周3节课、完全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每周2节课),每天安排广播操或健身操(不少于1遍)、眼保健操(不少于2遍)。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专业教学安排的特点,落实“一开足、两操、两活动”。

高等院校按国家规定,实施体育课程计划,根据学生锻炼需求,将体育选修课覆盖学生全部修业年限。

各级各类学校应经常组织学生在课余时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业余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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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体育总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学校体育科学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的重要性1.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生命力旺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

体育锻炼是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有效途径,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把加强青少年体育锻炼作为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基础工程,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多年来,各地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有力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

但总体上看,学校体育仍是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学校体育未能得到足够重视,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体育教师短缺,场地设施缺乏,影响和制约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升。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加强学校体育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3.加强学校体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加强政府统筹,加强条件保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切实提高学校体育质量,完善学校、家庭与社会密切结合的学校体育网络,促进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

4.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中小学为重点全面加强学校体育,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总体达到国家标准,初步配齐体育教师,基本形成学校体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建成科学规范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各方责任更加明确,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

三、落实加强学校体育的重点任务5.实施好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

各地要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严禁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

要因地制宜制订并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实施方案,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科学安排体育课时。

建立健全学生体育竞赛体制,引导学校合理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

积极鼓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群众性体育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制订和实施体育课程、大课间(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运动方案。

要创新体育活动内容、方式和载体,增强体育活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大力培养学生的意志品质、合作精神和交往能力,使学生掌握科学锻炼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每个学生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6.加强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

要加快教师结构调整,制订并落实配齐专职体育教师计划,多渠道配备好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体育教师。

建立健全体育教师培养体系,办好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逐步扩大免费师范生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中体育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完善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补充体育教师的机制。

鼓励退役优秀运动员按照有关规定从事学校体育工作。

加大国培计划培训体育教师的力度,拓宽体育教师培训渠道,到2015年各地要对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体育教师进行一轮培训。

要保障体育教师在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对体育教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以及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要纳入教学工作量。

7.加快学校体育设施建设。

各地要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及相关学校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加大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统筹规划学校体育设施,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项目中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的支持力度,推动全国学校体育设施和器材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大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向青少年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开放。

8.健全学校体育风险管理体系。

研究制订学校安全条例,组织修订《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安全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机制,形成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保险赔付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

各学校要制定和实施体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制。

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和使用管理,切实保证使用安全。

四、建立健全学校体育的监测评价机制9.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评价制度。

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并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做好学生健康检查制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制度的配套衔接。

各学校每年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并将测试结果经教育部门审核后上报纳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同时,要按学生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学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并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

各地要加强管理,创造条件,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将学生日常参加体育活动情况、体育运动能力以及体质健康状况等作为重要评价内容。

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积极探索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增加体育科目的做法,推进高考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其对增强学生体质的引导作用。

10.实施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

教育部研究制订以评价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基本运动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标准和实施办法。

从2013年起组织开展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县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按照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地市级教育部门要对本地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结果进行复核检查,省级教育部门要进行抽查和认定,并将经认定的评估结果汇总后报送教育部备案。

教育部将组织制订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和高等职业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并适时组织开展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评估。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深入分析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动态把握学生体质健康发展变化趋势,有效指导学校体育工作。

11.实行学校体育报告公示制度。

各地教育部门要逐级上报本行政区域学校体育工作情况,上级教育部门对所报情况进行公示,重点报告和公示学校体育开课率、阳光体育运动情况、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教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

学校要利用公告栏、家长会和校园网等定期通报学生体育活动情况。

从2013年起,教育部组织编制和发布《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按生源所在地分省(区、市)公布高等学校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结果。

五、加强对学校体育的组织领导12.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和管理。

各地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发展学校体育的职责,将学校体育发展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建立健全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和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

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将学校体育纳入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类教育规划。

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学校体育发展。

财政部门要完善支持学校体育的投入政策。

体育部门要把学校体育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在技术、人才、场地和体育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支持。

校长是所在学校体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学校体育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13.加大学校体育投入力度。

要统筹教育经费投入,切实保障学校体育经费。

合理保证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中用于体育的支出,并随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而逐步增加。

利用现有渠道,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加大投入力度。

优先支持农村和民族地区学校体育工作。

14.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

各地要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找准学校体育的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特别是要在确保学生锻炼时间、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落实政府工作责任、完善学校体育政策体系、实施学校体育评价制度、改善学校体育办学条件等方面确定发展目标,逐年分解落实任务,以县为单位编制加强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3年3月底前,各省(区、市)行动计划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5.强化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

国务院教育督导机构组织修订《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试行)》。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研究制定和实施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办法,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建立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制度,定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并将督导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

16.健全学校体育工作奖惩机制。

各地要把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作为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

对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17.营造学校体育发展良好环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宣传学校体育工作的政策要求、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加大对群众性学生体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广泛传播健康理念,引导广大青少年、各级各类学校和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形成珍视健康、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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