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讲义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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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版-新版《安全生产法》培训课件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 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 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 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
目
录
一、学习《安全生产法》
二、新《安全生产法》内容解析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 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 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横向到边:各部门都有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 2.纵向到底:从公司董事长到普通员工都有安全管理 的职责。
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坚持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发现违章立即纠 正; (三)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四)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五)遇有严重险情责令暂停生产,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注: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目
录一、学习《安全生产法》来自二、新《安全生产法》内容解析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课件(PPT 66张)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权
行政机关的权力不是固有的,而是由法律赋予的;二是行政权的行 使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行政活动必须有法律法规的依据 ,否则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权利义务的行为;行政活动必须在法定的 权限范围内活动,越权无效;行政主体不仅要遵守法律的规定,而 且要积极地采取行动或措施保证法律规范的实施;行政行为不仅要 符合实体规定,也要遵守程序性规定。 (3)行使行政权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一是行政主体 的职权与职责相统一;二是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相一致;三是责任 与违法相对应,违法必须受追究;四是基于行政主体的地位和公务 的要求,行政公务人员还有一种道义上的责任,如对公务员的纪律 要求。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主要制度
2.全过程监管: 全过程监管对设备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从设计、制造 经营、安装、使用、检验、检测、修理、改造到报废的全过程,形 成完整监管链条。需要注意的是,全过程监管,应当是按照确定的 职责,对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各个环节实施安全监察。不能简单理 解为全过程负责任。各环节都有其责任主体,该谁负责就谁负责。 分析事故的原因,责任往往是多方面的,属于哪个环节的问题,就追 究哪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如果涉及监察工作未到位,该做的工作没 做,当然要负监管责任,但不能负无限责任。因此,界定好责任边 界对于正确履职十分重要。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主要制度
(二)监督检查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 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 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 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 督检查。” 1.实施主体:监督检查是法律赋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一项重 要职责,是政府提供公共安全服务的重要体现。监督检查主体是特 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技术机构、社会组织。 监督检查活动必须是严格依法对特种设备相关环节涉及的单位遵
学校食堂加工食品安全法规培训PPT课件
*
推荐的清洗消毒方法1
*
清洗方法
1
手工清洗步骤
2
刮掉沾在餐饮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残渣、污垢
3
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饮具表面
4
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5
洗碗机清洗方法
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
7
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较多的,应用手工方法先刮去大部分后,再进入洗碗机清洗
8
推荐的清洗消毒方法2
*
消毒方法 物理消毒 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5min以上 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保持15min以上 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s以上 化学消毒 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又称250ppm)以上,餐饮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15min以上 化学消毒后的餐饮具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残留
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2
*
01
专间操作
03
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
05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02
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
推荐的清洗消毒方法3
*
1
保洁方法
3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
2
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
*
以每片含有效氯0.25克的漂粉精片配制1L的有效氯浓度为250mg/L的消毒液为例
在专用消毒容器中事先标好1L的刻度线
容器中加水至满刻度
推荐的清洗消毒方法1
*
清洗方法
1
手工清洗步骤
2
刮掉沾在餐饮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残渣、污垢
3
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饮具表面
4
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5
洗碗机清洗方法
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
7
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较多的,应用手工方法先刮去大部分后,再进入洗碗机清洗
8
推荐的清洗消毒方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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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方法 物理消毒 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5min以上 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保持15min以上 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s以上 化学消毒 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又称250ppm)以上,餐饮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15min以上 化学消毒后的餐饮具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残留
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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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专间操作
03
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
05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02
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
推荐的清洗消毒方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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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洁方法
3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
2
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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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片含有效氯0.25克的漂粉精片配制1L的有效氯浓度为250mg/L的消毒液为例
在专用消毒容器中事先标好1L的刻度线
容器中加水至满刻度
法律知识培训ppt课件
商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01
02
03
04
商事主体法定原则
商事主体的类型、内容、程序 等由法律明确规定。
商事交易便捷原则
商事交易应遵循简便、快捷的 原则,以提高交易效率。
商事交易安全原则
商事交易应保障交易安全,维 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商事责任自负原则
商事主体应自行承担其商事行 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04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制度 ,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和 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06
法律实务与案例分析
法律文书写作与审查
02
01
03
法律文书概述
定义、种类、作用等。
法律文书写作
写作原则、技巧、规范等。
法律文书审查
审查标准、流程、注意事项等。
法律谈判技巧与策略
法律谈判概述
物权公示原则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 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
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
合同自由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 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 干预。
合同严守原则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 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 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 更或者解除合同。
基本人权原则
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 由,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 由、人身自由等。
法治原则
宪法规定国家实行法治,任何 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 法律,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 的特权。
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宪法规定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 、行政权和司法权,并相互制 衡,以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
《安全生产法》培训课件详细版.ppt
.新.
17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新.
18
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特点
三多——强制性规范多 禁止性规范多 义务性规范多
三强——重点突出、针对性强 职责明确、操作性强 处罚严明、实用性强
.新.
19
第四部分 安全生产法内容释义
一、三大目标
《安全生产法》的第一条,开宗明义地确立了通过加 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实 现如下基本的三大目标: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新.
7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二、正在修改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第34号令)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75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三、其他 《矿山安全条例》 《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新.
8
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已出台的——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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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 《煤矿安全规程》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 《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教材PPT课件(31页)全
我国采用第四个原则 对中国公民效力:在境内使用中国法律,在境外遵守中国法律和受 中国法律的保护。 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在中国境内使用中国法律,特殊规定除外。 ⑵法律对事效力。不同法律调整范围的界限。哪项法律对什么事有效。 ⑶法律的空间效力 指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适用哪些地方。包括领土、领空、领海及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和飞机。 ⑷法律的时间效力 Ⅰ生效时间:三种: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法律规定了生效时间;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 Ⅱ失效时间:四种:法律本身规定失效时间;新法代替旧法,旧法失效;国家宣布某法废除,并规定废除日期;有权撤销违法的法规。 Ⅲ 法的溯及力:我国一般采用“不溯及既往”原则。
国内法
国际法
公法
私法
根本法
普通法
一般法
特别法
实体法
程序法
二、法律规范和法律体系 1、概念:法律规范,是指通过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或者认可的,用以指导,约束人们行为的行为规范的一种。通常我们认为法律规范分为: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比如民法、刑法和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2、法律规范的结构 法律规范通常由3个部分组成,即假定、处理、制裁。它们构成法律规范的3个要素。 ⑴假定 指适用规范的必要条件。每一个法律规范都是在一定条件出现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而适用这一法律规范的这种条件就称为假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这个法律规范中,“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就是假定部分。在许多情况下,假定部分未明确写出,可以从规范条文中推论出来。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条没有明确写出假定部分,但可以推论出来,即夫妻一方先亡而有遗产,便是假定。
3、法律的本质 它是指法律这一事物自身组成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内在联系,是由法律本质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构成的。具体体现: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PPT课件
2.7 安全生产标准
基础标准 产品标准 检测检验标准 安全与环保标准
01
技术标准
国家标 准体系
02
国民经济标准
国家国民经济标准 企业经济标准
2.7 安全生产标准
根据《标 准化法》 的规定
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安全与环保标准极大多数 为强制性标准
根据标准 颁布的机
关不同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2.6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和政府颁布法规主要有:
1)《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公告第36号 2)《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宁政发53号 3)《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 》政府令第43号 4)《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 》宁政发[2010]55号 5)《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宁政办[2011]117号 6)《宁夏回族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宁政办发[2013]30号 7)《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公告第61号 8)《宁夏回族自治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政府令第43号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学习安全法规 強化安全管理
主讲人:XX
时间:20XX.XX.XX
目录
01 安全生产概述 02 安全生产法规的基本概念 03 安全生产法规主要内容 04 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责任
01.安全生产概述
无危则安,无损则全。古往今来,治国兴邦,安全是关键。人们 能承受的危险程度,这种危险程度不会对人造成伤害。
三 同 时 审 查
设使检 安计用测 全制过检 评造程验 价保保保
障障障
危 险 源 监 控
危 险 品 管 理
危 险 作 业 监 护
《安全生产法》培训》课件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员工的行为。
安全投入与保障措施
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
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计划,确保安全生产工 作的正常开展。
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和应急救援工作。
实际操作能力。
评估结果反馈
及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从业人员 和培训机构,针对不足之处进行
补充培训和指导。
持续改进
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工作情况, 对培训内容和方式进行持续改进
,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
04
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
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实施
总结词
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关键,包括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救 援措施等。
处罚措施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采取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 业等处罚措施。
刑事责任追究程序及标准
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详细说明刑事责任追究的流程,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 判等阶段。
刑事责任标准
明确刑事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和判定标准,如涉及重大责任 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等。
行政复议和诉讼途径选择
。
培训方法
采用集中授课、案例分析、模拟演 练等多种形式,注重理论与实践相 结合,提高从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 和应急处理能力。
培训师资
培训师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 教学经验,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确保教学质量。
培训效果评估与改进
评估方式
通过考试、问卷调查、实际操作 等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效果 评估,了解从业人员掌握程度和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提 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减少事故损 失。
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员工的行为。
安全投入与保障措施
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
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计划,确保安全生产工 作的正常开展。
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和应急救援工作。
实际操作能力。
评估结果反馈
及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从业人员 和培训机构,针对不足之处进行
补充培训和指导。
持续改进
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工作情况, 对培训内容和方式进行持续改进
,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
04
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
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实施
总结词
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关键,包括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救 援措施等。
处罚措施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采取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 业等处罚措施。
刑事责任追究程序及标准
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详细说明刑事责任追究的流程,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 判等阶段。
刑事责任标准
明确刑事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和判定标准,如涉及重大责任 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等。
行政复议和诉讼途径选择
。
培训方法
采用集中授课、案例分析、模拟演 练等多种形式,注重理论与实践相 结合,提高从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 和应急处理能力。
培训师资
培训师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 教学经验,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确保教学质量。
培训效果评估与改进
评估方式
通过考试、问卷调查、实际操作 等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效果 评估,了解从业人员掌握程度和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提 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减少事故损 失。
大学生法制安全教育ppt课件
法制安全教育
在事后这些施暴人员对警方的供述里,人 们还可以看到其他恶劣的侮辱施暴行为。 小丽说,有人叫小雪一边打自己,一边骂 自己,直到喊停为止;有人说要把小雪的 这些裸照传到QQ 空间里去……在这场以 女生主导的暴力伤害中,女生的男友也成 了帮凶。在小月走之前打了小雪一拳后, 她的男朋友就朝小雪的胸口吐口水;男生 小旭离开前,顺便踢了小雪一脚。等这些 人走后,认为小雪以前欺负过她朋友的小 瑞,就对小雪开始了新的折磨,甚至打完 后,还逼她写保证书,保证当晚所有的责 任都与她们无关。就这样,小雪写了14 份保证书。到次日凌晨4点多,那些人才 陆陆续续地走完;之后5点钟,小雪打电 话报了警。
法制安全教育
点评-1
• 小雪和小月、小丽他们原本是生活在一起的室友,仅因为一两句简单的话,就有了不
共戴天之仇,以至于让小月联合了十多个人对小雪进行群殴、色情羞辱。
• 从小月他们对小雪的打骂、侮辱中,我们可以看出这种变态行为,既暴力又色情,大 有让小雪无颜见人的势头。而更让人不可忍受的是,这些人做了坏事之后,还威胁小 雪,逼着她写保证书,不让她对外泄露,更不能报警。 • 对于这起校园暴力,参办此案的检察院检察官,用得最多的词就是“极其恶劣”。他认为 ,小丽只因两句口角之争,就纠集大量同学对受害人进行伤害,而涉案的其他嫌疑人 ,更是不分是非,人云亦云,采用极其恶劣的手段对受害人进行伤害。由此可见这群 犯罪嫌疑人不同于其他案件的初犯、偶犯,其主观恶性大,对受害人造成的身心伤害 难以预料。 •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小雪虽然在被殴打、侮辱的过程中没有进行激烈的反抗,但还是 在事后,表现出了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及时报警了。而对于这些施暴者,等待他
编辑课件27法制安全教育1不能正确预见后果2法制意识淡薄5自我防范意思较差4以暴制暴的心理3纵容心态编辑课件28做好自我防范法制安全教育温馨提示温馨提示学习法律知识培养非暴力情感缓解压力面对暴力不低头编辑课件29名人名言法律的基本原则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讲义ppt课件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 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P237:多选题第5题、第完6整题版p删pt课除件 。
28
《食品安全法》新的法律责任
一、《食品安全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对象 二、《食品安全法》法律责任的类别 三、《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的法律责任比较
完整版ppt课件
29
《食品安全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对象
食品生产经营者
与食品相关的单位
食品运输者
完整版ppt课件
13
第八章 监督管理
规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制定年度监管计划; 规定监管部门可以采取哪些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对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作出有关规定; 对监管部门如何处理咨询、投诉、举报作出规 定; 规定监管部门应依法履行职责; 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对食品安全信息的报告、通报制度作出规定。
完整版ppt课件
21
《食品安全就在您的手中①》部分章节中的 法规要求需要更新的内容(四)
P142:有关《食品卫生法》的内容全部删除,并更新为: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 符合下列要求: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 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 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 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 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P237:多选题第5题、第完6整题版p删pt课除件 。
28
《食品安全法》新的法律责任
一、《食品安全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对象 二、《食品安全法》法律责任的类别 三、《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的法律责任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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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食品安全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对象
食品生产经营者
与食品相关的单位
食品运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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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八章 监督管理
规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制定年度监管计划; 规定监管部门可以采取哪些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对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作出有关规定; 对监管部门如何处理咨询、投诉、举报作出规 定; 规定监管部门应依法履行职责; 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对食品安全信息的报告、通报制度作出规定。
完整版ppt课件
21
《食品安全就在您的手中①》部分章节中的 法规要求需要更新的内容(四)
P142:有关《食品卫生法》的内容全部删除,并更新为: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 符合下列要求: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 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 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 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交通安全法规》PPT课件
• 乘坐火车时注意下列事项:
①自觉遵守车站的安全管理规定,不携带易燃品、易爆 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进站、乘车前自觉进行安全检查。 ②听从站务人员的安排,在指定的地点候车。来车后须 停稳再上,先下后上,依次乘车;严禁攀爬车窗上车;严禁 在站台上打闹和跨越铁轨线路。 ③乘车时,不能将头、手伸出窗外,不能将废弃物扔出 窗外,不要让儿童在车门及车厢连接处玩耍。 ④到茶水炉接水时不要过满,以免列车晃动溅出烫伤人。 ⑤不要饮酒过量,以免醉酒摔伤、碰伤。 ⑥不要在车厢内吸烟,以免引起火灾。 ⑦尽量把物品集中放在可以方便看到的地方,使物品随 时在你的视线内,不乱堆乱放,要放置牢固,以免落下伤人。 下车前,要提前做好准备。 ⑧不能乱动车厢内的紧急制动阀,以免导致事故发生。 ⑨火车有时会紧急刹车,当旅客有所察觉时,应充分利 用有限的时间,使自己身体处于较为安全的姿势,或抓住牢 固的物体以防碰撞。
全国交通安全标志图片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已整理划分为11个大类的交通标识图解
1. 警告标志 2. 禁令标志 3. 指示标志 4. 指路标志 5. 旅游区标志 6. 道路施工安全标志 7. 辅助标志 8. 禁止标线 9. 指示标线 10.警告标线 11.道路施工安全设施设置示例
观察下列图标,你知识它们是代表什么意思吗?
• 公交车
(1)等候车辆时应在规定的位置按照先后秩序排队上车。在乘坐地铁时必 须站在黄色隔离线以外等候,免发生危险。 (2)上车时,要注意前门上,后门下。应等车辆停稳,再上车。上车后应 主动向车厢内行走,不要拥堵的车门口,以防碍他人下车。 (3)乘车时遇到老、弱、病、残、孕妇或怀抱婴孩的人应主动让座。 (4)乘车途中不能将头和手伸出窗外,不要乱扔废弃物品,要保持车内外 环境卫生。 (5)不携带危险品和有碍乘客安全的物品乘车。携带大件物品乘车时不要 挡住中间通道,妨碍他人上下车。带易于污染他人的物品上车时,要包 裹好以免弄脏别人的衣服。雨天乘车上车前要脱掉雨衣,妥善放置好雨 伞。 (6)下车时应提前作好下车准备按照顺序下车,如果车内比较拥挤时,可 有礼貌的与前面的乘客互换。 (7)下车后,注意不要在车头、车尾处猛跑、突然穿越马路,以免发生危 险。 (8)乘坐无人售票车时,通常是前门上车,后门、中门下车;或中门上 车,前、后门下车;上车前要事先准备好零钱或月票。
相关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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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80%的罚款。
2020年9月2有关人员应 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 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 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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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 及时补报。
• 第十二条 危害矿山生产安全构成犯罪的人,在 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与事 故抢救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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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93号
•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 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 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 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 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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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
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
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
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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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 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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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
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
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 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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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 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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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释〔2007〕5号 重大责任事故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
• 一、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5年 以下)
•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 以上的;
•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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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
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
下”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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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 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的。
•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 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 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 (二)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 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 (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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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矿山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 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
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
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
•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 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 一百万元以上的;
• (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 开展事故抢救的:
• 1.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 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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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 的;
• 二、情节特别恶劣 (5-15)
•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 的;
•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 (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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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 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 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3年以下)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 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 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 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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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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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 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 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 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 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 受伤人员的;
• 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 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 的;
•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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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 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3 -7)